以我的宠物为题写作文1.,以我养过的宠物为题写600字作文,人类与其他同属这个蔚蓝色星球的生物共同创建了缤纷多彩的世界,因鸟...

请以“后悔吗,你看着长大的“狗”最后成为了咬你的利器”为开头写一篇小说,或者有无类似设定的小说推荐

以我的宠物为题写作文

1. 以我养过的宠物为题写600字作文

人类与其他同属这个蔚蓝色星球的生物共同创建了缤纷多彩的世界,因鸟语花香而山清水秀,因鱼跃龙门而溪水潺潺,因动物的欢笑,我们才能生活于这个缤纷的世界。而我则要拿起镜头,去捕捉那些被人类视为玩偶,践踏尊严的动物们。

镜头一:

家畜小狗屎宠物界独尊的宝儿,老人们更对这类可爱而不失活泼的狗狗们青睐至极,公园里,芬芳的花朵衬托着清脆的响 *** ,生源处,狗狗们正迈着步伐蹒跚悠悠的走着,以跟狗绳维系着他们的自由,绳子那头是一支冷酷的手。我生气狗狗们缺少人类精明的头脑,不懂得为自己思考,更生气人类所拥有的不平等权利,为给自己解闷,剥夺了一个鲜活生命的自由。

镜头二:

一阵流行风横越家宠市场,宠物猪的诞生又增添了一笔新的光彩,随后一批又一批宠物猪被送入了千家万户,他们娇小可爱,再加上憨厚可掬,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他们,玩弄他们,用人类,用你们的真心去聆听他们的自述,他们用着哭腔的语调述说着:“我们的家是博大的,没有边缘,可现在,只能生活在这不足几十平方的屋檐下,我们无条件的接收人类的喂养可并不快乐,因为我们失去血液了祖先赋予我们的炽热的狂野,过着像虫豸一样无为的生活,我们是无辜的,是被迫的,又怎么会安乐于现状呢?”

镜头三:

蒙城马路旁郁郁葱葱的绿荫传播出一声声清脆的鸟语,可除了鸟叫声,还有另外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在破坏这里的安逸,走进一看,哦,使老人们正在遛鸟,老人们聊有兴趣地吹着口哨,手上不停的做出各种滑稽的动作想赢得鸟儿们的注意,鸟儿环顾四周,却唯独不去理会他们,这一亩,我看的辛酸,为人们辛酸,鸟儿虽小,力量虽薄,但我看到了它们高尚不屈的伟大灵魂,鸟笼困住了它们的身躯,人类剥夺了它们的自由,但请看看吧,广阔湛蓝的天空才是它们最终的归属,自由者用清脆的叫声呼唤:“家,我们来了”

我承认,宠物无疑是排孤姐们的首选,但人类不能这样自私,只考虑自己的喜努哀乐,高尚的品格不仅仅停滞于“人人平等”而是世界上所有生物的平等。

2. 以我最爱的宠物为题写一篇语文作文三百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动物莫过于蜗牛了。我喜欢蜗牛的原因,堪比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下面让我给你略举一二吧!

我之所以喜欢蜗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跟蜗牛的性格很像。嘘,不要笑,听我说!蜗牛总是不紧不慢的,向着自己的目标,默默地努力,明知不可能的事,还是不肯放弃,决心要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我也正是如一个蜗牛一样的人。

大大的外壳,软软的身躯,近似透明水晶的肌肤,两只细细长长的大眼睛,组合起来,便是可爱的小蜗牛。它可爱的外表,也是决定我喜欢它的重要因素。

还有,是因为它寄托着我小学时期最美好的友谊。小学时,好友Q掀起了一阵“养蜗热”。每逢雨天,我们都会跑到操场后面的高墙后面去找蜗牛,雨水打湿了我们的衣服也在所不惜,只会用笑声来概括我们的心情,蜗牛便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我喜欢蜗牛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蜗牛的爱家精神,蜗牛的恒心,蜗牛的耐心,蜗牛的决心……这些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用句广告来做结尾:“蜗牛——为梦想而生!”

3. 以我喜欢的动物为题写一篇作文

第一个版本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第二个版本

可爱的丫丫

我家有一只小鸭子,我给他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丫丫”。它长得非常可爱,身上全是黄色的绒毛,嘴巴扁扁小小的,两只黑豆似的眼睛闪呀闪,它的小翅膀更是好玩了,只有两厘米长,当它站在我的手上的时候,就会张开那可爱的小翅膀。

丫丫饿了的时候,我就会往小盒子里装上一点小米,任它吃个够。它吃饭时先把头伸进盒子里啄一点小米,再伸出头来甩几下,接着仰起头,用两片扁扁的喙快速开合,然后把小米吞进嗉囊里。

丫丫吃饱了就要去游泳,它天生会游泳。我把它放到大盆里,装满了水,它就在水里转圈圈。它一到盆里游泳,动作就变多了:它用嘴梳理羽毛,用脚挠头,还用头蹭身子。我觉得最有趣的动作就是“蛟龙探海”,它先把头埋进水里,同时用小脚丫在水面踢一会儿,头还在水下点啊点。扑腾了大概两秒钟,它又把头伸出来,继续悠闲自在的游泳。看它游得那么高兴,我有时还会拽住那毛茸茸的小尾巴,它就会用脚给我踢一脸的水,我就会指责它说:“坏鸭子,坏鸭子!”

我的小鸭正快乐地成长,它是我的好伙伴。

4. 以我喜欢的动物为题写一篇作文必须超过300字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5. 以我的小兔子宠物为主题写一篇作文100字

小兔子的作文100字

想必大家都见过小兔子吧!如果想知道我家的兔子是怎么样的,就请耐心听我介绍我家的小白兔吧!

我家的小兔子非常可爱,他全身长着张着雪白的茸毛,身长约有二十六厘米,高约有十二厘米。头上长着雪白的长耳朵,约有十八厘米长。脸上有一双通红通红的眼睛,好像在脸上镶了两颗美丽的红宝石。脸上有一个小小的、浅色的鼻子,浅的几乎就是白色的一样。脸上还有一个像“人”型的三瓣嘴。身体的后面有一个长约有八厘米的椭圆形尾巴。多可爱呀!

小兔子是一个小馋猫。有一次,小兔子肚子饿了,刚好家里也没有蔬菜和萝卜了,妈妈就让我带着它去买食物。我抱着它来到菜市场卖蔬菜的档口,正准备挑些蔬菜买给它吃。没想到,它看见蔬菜就像饿鬼附身,立马扑了上去。用了还没有十分钟的时间,就吃光了菜摊前所有的蔬菜。嗨!我的荷包大出血咯!

小兔子不仅是一个小馋猫还是一个捣蛋鬼呢!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的书桌上做作业,它正在床上玩闹,不知什么时候下了床,突然给我来了一个“腾空跳跃”,跳上了我的书桌,还把我做了一晚上才做完的作业撕成了碎片。嗨,真受不了它呀!

尽管小兔子那么贪吃,那么调皮,但我还是那么喜欢它!

6. 以我的宠物为题写一篇英语作文

My cat I like animals very much. But I like cats best. Her name is Mimi. She is very lovely. She has a *** all black nose and a long tail. Her legs are short. When I get home, She always wags her tail and walks up to me. When she feels hungry, she meows loudly .Now she`s very fat. I love my little cat very much.。

7. 以夸夸我的宠物为题的作文200字

我的宠物

两年前,我们家里曾经养过一只宠物。

我们家的宠物是一只狗。因为这只狗浑身是由黄色和黑色的毛组合在一起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做花花。花花只有几个月大,十分可爱。花花有一个爱好,就是爱追猫。花花平时吃一些幼儿狗的狗食,因为它的牙齿还没有完全发育完成。但是每当我们吃饭时,花花总是会跑到桌子旁边,一边摇尾巴边看着我。通常这时,我总是会给花花夹一块瘦中带肥,不老也不嫩的肉。每当这时,我总会看着花花那津津有味的样子,非常有趣。

有一天,我带着花花到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就在我闲着没事干时,脑子里出来了一个念头:和花花玩捉迷藏。花花似乎知道我想做什么,便一下子跑出好远到了一个我看不见的地方躲了起来。我开始倒数:“十,九,八……三,二,一。我来啦!”我兴冲冲地跑到那个大致的方位,开始找了起来。这时,我看见了一条尾巴,心想:哈哈,被我逮着了吧!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旁边,拿起那根尾巴一看——啊?一块破布!就在我抱怨的同时,我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个白色的东西飞似地跑,而后面是一个黑黄相间的东西正在拼命地追赶。我一看,原来是一条狗正在追赶一条野猫。我心想:花花也很喜欢追猫。什么?追猫!难道那条狗就是花花?我又凝神一看:果然是花花!我急忙从小道上抄近路,阻拦下了花花。我看看花花吐着舌头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现在花花已经不在了,因为爸爸嫌它晚上总是叫,就把花花卖出去了。

每当我在外面看到其它的狗时,总会不免会想起花花……

8. 以宠物为话题的800字作文

似亲人,似伙伴

如今,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时尚,人们都会养个小猫小狗什么的。我也是一个养宠一族。

一天,我有幸光临了一家宠物店,在里面有着各式各样的小宠物,让人眼花缭乱。在这些虫物质中,我一眼就找到了他,他全身肉嘟嘟的,小巧玲珑,两只圆圆的小耳朵耷拉着,可爱极了,大而乌黑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带我回家吧!”于是我怦然心动,便恳求妈妈买下了它。它就是点点,一只小狗。

没想到来到我家的几个月里,它天天随地大小便,害得我天天忙里忙外地给它打扫,有时还会弄到手上。看到它天天优哉游哉的样子,有时还会冲我扭扭 *** ,我总会气得头发着了火,我愤愤不平地想:到底谁是主人呀?妈妈告诉我:“点点还小不懂事,大了就没事了。”于是我很盼望点点快快长大。

弹指一挥间,两年过去了,点点也变得董事了,每次都会在门口把门,有时间我把门打开,就跑到楼下的花圃中为花儿施点“肥”。它可真是长大了。

有时我真怀疑它是天上的那个神仙下凡变化的。它能看透我的心思,读懂我的心情。当我开心事,它就“飞檐走壁”,和毛绒小熊作对,两三下就把小熊推下了小床,它的功夫活像是失传已久的九阳神功,逗得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当我伤心时,它就在我面前狂跳“街跳”,每次都会失去重心,滑稽地摔倒,令我粲然一笑。

一次,点点得了一场大病,终于不能再活蹦乱跳了,它显得很憔悴。见点点这样我心急如焚,马上带着它去宠物医院看病,打了一针。点点很快好了许多。但好景不长,在后来的几天,点点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严重时它几乎站不起来。妈妈见了无奈地说:“夕阳落山了,点点也要走黄泉路了。”我听了心如刀绞,我为点点买了一套帅气的衣服为它船上,希望点点能走好。但点点却乐观坦然地过着每一天,它依然坚持在外面大小便,一直到那一天,一命呜呼了。

啊,可爱、坚持的点点,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作宠物,你在我心中是伙伴,是亲人。我爱你,点点!

9. 以"我喜欢的小动物"为题写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兔子,它很可爱,头上长着两只小耳朵,耳朵下面长着像一对红宝石的眼睛,身上的毛像雪花一样白白的。

它有时很可爱,有时不可爱。可爱时,我走到哪里它都要跟上。不过很调皮,不时地跑过来跳过去,害得我没法走快。

可是,小兔子有时候很会干坏事。

记得有一次,我到楼下买来一袋萝卜放到桌子上,就去看书。过了一会儿爸爸过来问,你买来的胡萝卜呢!我说:“不是放在桌子上了吗?”爸爸说没有。于是我就去找,找了半天都找不到,忽然头一转,看见我那淘气的小兔子在桌子下吃胡萝卜。我赶紧走过去,兔子看到我来了,撒腿就跑,跑得比谁都快。

我一看胡萝卜只剩下一个了,而且还是吃了一半的,我笑骂道:“这个淘气的小兔子,真是一头猪,吃了这么多,我一个人都吃不了这么多。”于是,我又向爸爸要了5块钱,去楼下买了些胡萝卜,这回,我一定要放到高处,放到小兔子吃不到的地方。

这只小兔子虽然干了错事,但我还是很喜欢它,你不觉得它可爱吗?

10. 一篇以"宠物"为话题的作文

在今年寒假中,发生了一件令我惊奇而又令我惊喜的事。这件事对我的启发很大。

大年初七,我刚从外婆家回来。我一回到家,就跑到我的宠物——仓鼠的“房子”旁,喂饲料给已经饿了六天的小仓鼠们。我走近小仓鼠的“房子”,“呀!”小仓鼠们已经缩成了一团,全身湿漉漉的,我把它们翻过来,只见小仓鼠们的小脚不住地抖动着,眼睛已经闭成了一条线。我很伤心,但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决心,把五只小仓鼠放到另一个“房子”里,再放上一些纸碎碎,撒些饲料上去,把它们放到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取取暖。哪知道小仓鼠们没有去吃饲料,还是不住地发抖。爸爸在一旁看到了,说:“这五只小仓鼠连饲料都不能吃了,难道还会活?”说着,爸爸把五只小仓鼠连同“房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倒进了垃圾桶,把垃圾和五只小仓鼠一同倒进了楼下的垃圾箱。我伤心极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又不能起死回生。

过了三四个小时,我的好朋友林宇豪打电话给我,说我的四只小仓鼠在他那里,我既惊奇又高兴,问:“小仓鼠们刚才快死了现在它们灵活吗?” 林宇豪说“灵活得很。”接着,我又问:“我的四只小仓鼠怎么会在你那呢?” 林宇豪说“我路过你家楼下,一位老婆婆问我要不要可爱的小动物,我一看,这不就是你家的仓鼠吗?这不,就打电话给你了。”我听后高兴极了。这时,一个念头从我的脑海里闪了出来:该不是回光返照吧!但我还是叫林宇豪帮忙把四只小仓鼠送过来。

不一会儿,林宇豪就把四只小仓鼠送到了我家。我看到它们活蹦乱跳,就否定了刚才的想法。我想:可能是因为小仓鼠们太冷了,在纸碎碎中暖和起来了,就变得灵活了;可能是因为小仓鼠们太饿了,吃了一些东西便灵活了……有太多的可能。总之四只小仓鼠坚强地活了下来。虽然只有四只,但它们失而复得,使我很高兴。看着活蹦乱跳、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的小仓鼠们,我笑了。

这件事使我懂得了许多:我们应该给他人机会,我们也不能错过任何一次机会,哪怕是一个非常小的机会。这机会也许会对自己或对他人起到很大的作用。不管是对人或动物,不都该如此吗?

描写狗的唯美散文

狗平常睡觉时不易被熟人和主人所惊醒,但对陌生的声音仍很敏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描写狗的优美散文欣赏,供大家欣赏。

描写狗的优美散文欣赏篇一:雪橇狗
院子里,一个女孩牵着一只雪橇狗,深蓝色的眼睛,雪白又带点儿淡淡灰色的毛,温顺地随着主人走着, 我想起了我以前住的隔壁院子里的雪橇狗,不知那只可怜的雪橇狗现在怎么样,我想着应该将它送到北极,希望它在冰天雪地的北极愉快地生活。

那年冬天,我们楼对面的空院子里养了四只狗,一大一小两只雪橇狗,一大一小两只黑色的大狼狗,不过差别不明显。雪橇狗的毛几乎都是白色的,只有头上和背部有浅浅的灰色,雪橇狗的的眼睛微微向上翘着,干净的皮毛,显得彬彬有礼。那两只大狼狗,大一点儿的全身都是黑色的,没有一点儿杂毛,小一点儿的除了眉毛是棕黄色的外,全身都是黑毛,我叫它黄眉大侠。

黄眉大侠是一位好战者,每天都对这两只雪橇狗大喊大叫,吼声都可以用震耳欲聋来形容,小雪橇狗对于它的吼叫置之不理,好似没有听见一样,在铁笼外边或者是在大雪橇狗的旁边闲转着,大雪橇狗用它比黄眉大侠音域和音高都低了许多的叫声也吵着,一丝一毫也不肯让步,它们就这样没完没了地叫着,经常黄眉大侠还冲进雪橇狗的铁笼里去,狂咬起来,打成一团,大的雪橇狗从来不离开自己的领地—铁笼。

最后大黑狼狗加入了黄眉大侠和雪橇狗的战斗,大黑狼狗经常帮助大雪橇狗。当黄眉大侠对着大雪橇狗狂喊乱叫的时候,黑狼狗也对着黄眉大侠吼着,也是一样的震耳欲聋的声音,大雪橇狗也在喊着,还是丝毫也不让步,小雪橇狗仍然闲转着,好似整个院子只有它一个人一样。

渐渐的对面的院子稍稍安静了几天,也许黄眉大侠有些厌烦了整日战乱的日子。

主人每天只在开饭的时候,才来这个院子,端着盛着狗食物的锅,打开高高的铁门,将狗们的食物倒在各自的食盆里后就离开了。狗的主人不知道他的狗们每天有多么的繁忙,战争每天有多么的激烈。每次远远地听见狗的主人的脚步声,黄眉大侠就温柔地近乎讨好的小声叫着,好似在欢迎它的主人,摇着尾巴,蹭着主人的腿。大雪橇狗有时也小声地叫着,也许它想对主人诉说它的苦衷。可主人每次还是就匆匆地离去了。

有一次男主人和穿着素色裙子打扮漂亮的女主人来了,女主人用梳子给大黑狼狗梳着身上的黑黑的毛,女主人温柔地抱着大黑狼狗,虽然我看不见大黑狼的笑脸,可我能感觉到大黑狼狗的心里,大黑流浪狗的每一根黑黑的毛上都充满了幸福。

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男主人来了,他叫着大黑狼狗,大黑狼狗在离他不远处散着步,好似没有听见他的叫声。男主人又叫着,大黑狼狗仍然带理不理的,也许大黑狼狗在想着女主人,希望打扮时尚的女主人能来看望它。男主人用手打大黑狼狗,大黑狼狗一动也不动,好像对男主人的举动不屑一顾。黄眉大侠跑了过来,用头地蹭着男主人的身体,表示着自己的友好和忠实,男主人用手抚摸着黄眉大侠的毛,显示着自己对黄眉大侠的欣赏,可男主人的眼睛却看着大黑狼狗,也许他在想着怎样才能使大黑狼狗对自己臣服。

院子里的狗守卫着这个院子,虽然这个荒芜的院子即使没有狗,也没有人进来。院子隔壁的二楼上,一个晾衣服人的走动,一个大人、小孩的身影一出现,黄眉大侠就仰起头,随着上面的身影来回跑动着,大声地吼叫着,直到上面的人告退,整个晾台安安静静为止。我们院里的小孩大声地叫喊,或者走动离隔壁的院前稍稍近一点儿,黄眉大侠就又大声地吼叫,直到我们的院子恢复了黄眉大侠认为的安全界限为止。

夏天,烈日炎炎,中午狗们睡在屋檐下的水泥地上,他们睡得那样的香、那样的沉,像一张张松软毛绒绒的狗皮正晾晒着。我在想像着有一个人走进院子,正将松软的狗皮捡起,然后狗们忽然狂吼着起来,然后那个人像一阵风儿似地逃窜。我经常想雪橇狗应该回到它冰天雪地的家中,不应该在这儿受着夏天的酷暑炎热。

一天我看着对面的院子,大雪橇狗不见了,院子里只剩黑狼狗、黄眉大侠和小雪橇狗。从此大雪橇狗再也没有回来,我希望它去了冰天雪地的北极,开心地生活,我觉得那儿才是它真正的家。

黑狼狗和黄眉大侠的战争开始了,两只狗整天在院子里你追我赶的打着,大声吼叫,吵着,没完没了。终于黄眉大侠投降了,经常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也许它的身体有点儿不适了。

小雪橇狗不再像以前那样悠闲了,有一天我看见它对着大黑狼狗尖声叫着,献媚地弯着头,讨好地将头转了几下,乖乖地将头卧在两个前爪上趴着,蹲在大黑狼狗的前面,一动不动,大黑狼狗不屑地看了一下,就离开了。可怜的小雪橇狗,往日曾经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如果大雪橇狗看见它的这副模样,如果大雪橇狗是它的妈妈 ,该多么的伤心。

狗的主人来送食物了,小雪橇狗待在铁笼里,吃着自己的食物,主人离开了,锁上了铁门。大黑狼狗匆匆地跑到小雪橇狗的铁笼外,小雪橇狗离开了食盆,恭敬地靠着铁笼站着,大黑狼狗进到铁笼里,吃着小雪橇狗的食物。小雪橇狗看着,一声也不吭,仍然恭敬地站着。大黑狼狗走了,小雪橇狗没有再吃食物,是没有食物了?还是因为大黑狼狗吃过了的缘故?我站在楼上看不见,也不知道。曾经多么过着悠闲而又舒适的日子,现在却要这样,难道这就是生活的挫折。雪橇狗的心里一定充满了忧伤。远处的我却只能爱莫能助,每次我都想大声的对狗的主人说明原因,我怕雪橇狗有一天会饿死。可我每一次我都对自己说雪橇狗会改变的,我祈祷着狗的主人会发现雪橇狗变瘦了。

一次我看见狗的主人锁着门正准备离开时,忽然又回过身取东西,他看见了大黑狼狗正在吃小雪橇狗的食物,主人喊着,大黑狼狗离开了,主人待了一会儿,又离开了。我高兴极了,觉得雪橇狗终于有救了。可我感到主人对此似乎没有我那么担忧。我却仍然希望小雪橇狗快点儿强大起来。

现在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小雪橇怎样了,我希望它像那只大雪橇狗一样的自强,我希望它也离开那个院子,和那只大雪橇狗呆在一起,我希望它们去了遥远的北极,在白茫茫的冰天雪地里快乐的生活,尽情地追逐嬉戏。

描写狗的优美散文欣赏篇二:两只狗的遭遇
在美国,有一只非常出名的狗,它的名字叫faith(信念)。

这只狗出生2002年圣诞前夜,出生时只有三条腿,先天性残疾,因为生下就是一个丑八怪,它的母亲甚至不愿喂乳,主人也嫌其丑陋,将其丢弃在路边。寒风中它潺弱的叫声像婴儿在哭。一位叫udeStringfellow年轻教师经过时看到,收留了它,坚信它能健康地活下去,并训练他用两条腿走路,给她取了一个强大的名字----faith(信念)。

信念前肢由于萎缩后来被除掉了,从此,他开始像人一样,学会用两条腿走路。

在udeStringfellow的悉心照料下,信念不仅学会了生活中自理,更重要是它在心理上征服了先天不足,每天昂首挺胸出现在生活中。它以坦然的心态,乐观地接受一切。它在公园里和孩子们一起赛跑;它在少年管教所,它矜持而严肃地走路,一步一个脚印,挺直腰杆,让玩劣的孩子们感动得热泪盈眶;在电视台,它接受脱口秀女王奥普拉的采访,给现场的观众以极大的震憾和乐趣;它穿着迷采服,到包括华盛顿沃尔特里德陆军医疗中心在内的多个地点慰问那些战争创伤的士兵,启发了那些士兵面对现实。

它每天和主人一起到超市购物,到公园散步,和其它动物一起玩耍。它的故事和可爱的直立行走,坐地休息的姿态,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JudeStringfellow放弃了教师工作和它形影相随,并且出版了“WithalittleFaith”一书来描写它成长中故事。信念成为街头巷尾人们喜爱的明星。

2006年,“信念”被授予美国陆军荣誉中士,承担起到美国各地的基地访问受伤美军士兵的角色。2008年末,一向以世界着名人士为封面的美国《人物》杂志,破天荒地让faith登上了杂志封面,并对这条狗描述道:它在降临在浮躁的美国的一种力量;它是笃信而欢快地照耀在任何一位迷失者前方的一盏路灯;它是早就藏好了眼泪和悲伤、只表露笑容与歌声的一种幸福;它的名字叫faith,它是一条狗,它是一只两条腿、像人类一样行走的狗。

信念是幸运的,它遇到了一个好主人,它因残缺倍受人们的关爱和鼓励,它战胜了自身的残缺,活出了健康的精彩。尽管它并不明白这一切,但它却给人类带来无数感动和启迪。

我家楼下的那只大黄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大黄从小就过着比信念优越的生活。它四肢健壮,金黄色的毛,个头大,尾巴长,每天沐浴、梳毛,享受着上等的待遇,是狗狗中的“高富帅”。它不愁吃,不愁住,每天除了吃饭就是躺在地板上,盯着窗外的天空。由于雾霾连连,路上车辆多行人杂,主人怕它发生意外,从安全的角度,每天早上只下楼一趟,剩下的时间,大黄只有看着窗外发呆。它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每天除了吃就是睡,无聊透顶。除主人睡觉时间,大黄寸步不离,但只是忠诚却没有笑容,主人想着法子逗它乐,可它就是开心不起来。只有一件事,它乐此不疲,就是让主人给它抛球,它飞快地奔过去接住,然后衔着回来,让主人再抛。除此它没有任何爱好。

随着大黄不断长大,主人发现它成了“宅狗狗”,哪都不想去,整天没精打彩。主人把遛狗次数增加,可它对所有的同伴完全不感兴趣,任由同伴围着自己打转,它只目不转睛地看着它们。那些小狗又是扑又是咬,它神情木然,仿佛成仙成佛。主人带它到诊所,诊断为抑郁症。

每天,大黄叼着球,陪主人坐在门口,它完全感觉不到世界的精彩,更不知道在大洋彼岸,一只自己的同类成为明星,被人类授予军衔。一样的狗,两种遭遇,两种结果。真不知道是狗的悲剧还是人的悲剧。

信念经常伫立着仰望天空,眼睛中充满了自信和憧憬;大黄也经常盯着天空,眼睛里却是一片苍白和迷茫。

其实,最初人的态度已经决定了它会成为一种怎样的狗。

狗狗的成长经历,已超越了自身,留给人们许多许多以外的思考。

描写狗的优美散文欣赏篇三:关中农村人和狗
在关中农村这地方,人老几辈都爱动物,给孩子起名字多与猪狗牛羊,狼虫虎豹有关系。到了年轻的这一辈就不同了,爱动物归爱,给孩子起名字,就另当别论了,孩子大多叫科科,豆豆,毛毛,鲁鲁。

这地方的人好养猪牛羊也好养狗,好养狗也就好撵兔。在农闲时,成群结队的撵兔爱好者牵着各自的狗在庄稼地里到处寻兔子,一旦发现“敌情”,狗们便会集中全部力量,群起而攻之,狗跑人助威,在这个时候,人鼓得劲似乎比狗的还大,那喊杀声二三里地都能听见。兔子被撵的多了,也变得更机灵了,和狗们兜起了罗圈阵,那些经验少的被狗撵上了,那些历经沙场的几下窜的就没影了。

爱撵兔的人都特爱狗,爱狗就好给狗起名字,先前细狗能登上台面时,人大多给狗起些威猛的名字,什么豹子、蝎子、狮子、虎子,以示凶猛之意,兴起名优犬灵缇后,这名字就更叫得五花八门,什么科科、花花、鲁鲁,旦旦、龙龙、毛毛,人们给这些狗起名字,倒无可厚非。无意间却闹出了许多笑话。

西邻养了狗叫科科,女主人饭后喂狗时却怎么也找不到狗,就站在村道里大声的喊“科科,科——科!”狗从庄西地里摇着尾巴跑回来了。她把狗食刚放下,村东狗娃家的孩子就跑来了,喘着气问道:“婶,叫我干啥哩?”

女主人纳闷的说:“我没叫你呀!”孩子不解的说:“那我妈说你刚才在村道里一个劲喊,科科,科——科?”女主人一听心里全明白了,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忙取了一个苹果递给孩子说:“噢,对了,婶子刚才叫你来吃苹果呢。”

去年秋季给玉米地里上肥料时,大多数的人嫌人力拉地太累,便叫邻村的虎子,虎子养了头牛专门给人犁地,上肥料,珍珠两口子一个身体不好,一个年龄大了,儿子又在外地工作,便叫虎子给自家上肥料。

早上六点多的时候,虎子来了,还没进门就听见女主人叫他,便答应了一声,心里却挺奇怪,心想这女人咋知道自己叫虎子,可能是经常在这村里给人干活,人家听别人说的吧,正寻思的时候,男主人笑哈哈的出来了,招呼他进去喝茶。

晚上珍珠去邻居家串门时大笑着对邻居说:“你看今天出的外洋相,我看人家牵着牲口来了,就想起狗放着哩,就急忙叫狗,想把狗叫回来给拴上,省得把人家咬了,到时候跟人多说话,谁知叫了两声,来给我家干活的人却”噢“了一声,把我弄得怪不好意思的。

我掌柜的是个洋性子,就问我说你咋知道人家叫虎子,我昨天同人家说了半天话都不知道人家叫啥,看你叫得还蛮亲热的。我说亲热他娘的脚,我是叫狗哩,害怕把人家咬了。你说现在这人也真怪,你爱狗就爱狗,咋想的起给狗还要起个人的名字,整得人连叫个狗都还要出点笑话。”

可搞笑归搞笑,这地方的人依然爱狗,并没有因为出笑话就不给狗起名字。

人爱狗,狗自然对人也忠心耿耿。住在村东的刘老太70多岁了,名义上跟着小儿子生活,实际上却吃住分开。老太太家养了一条叫毛毛的狗,在平时儿子媳妇对老太太爱搭不理的,可这条狗却常围着老人转,不管狗跑出去多远,只要老太太一声唤,立刻就会跑回来。

今年三月份老太太得了急病,三个儿子就谁看病意见分。这条叫毛毛的狗见了队长就围着他呜呜的叫着,还咬着他的裤角往村东拉,队长以为狗要咬他,就弯腰摸了块砖头。刚要打,老太太的邻居恰巧这时过来了,队长就抱怨的说:“你邻家的狗今天不知咋了。见了我又是叫唤,又是咬我的裤子。”

那邻居叹息着说:“老太太病了,三个儿子就谁看并意见分歧,这狗通人性哩,大概是拉你给人家说事哩,真是奇了,平时这狗挺乖的。”后来老太太死了,这条叫毛毛的狗卧在坟旁边一连好几天都不吃不喝,这件事在当地被传为佳话。

不管关中人爱狗为狗起名闹笑话也罢,狗为人看家护院,农闲撵兔也罢,在忠实的狗,大多数的最终命运还是落个“兔死狗烹”的下场,不管狗是怎样的下场,人们养狗的热情依然不减,而且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增加,村里的名优犬将会越来越多。
1、狗是唯一爱你甚过你自己的生物。

2、狗可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他们让人快乐,让人幸福,如果你一无所有,单只要拥有一只狗,那么你也会感到无比幸福和快乐。

3、对人的爱已经成为狗的本能,几乎不容置疑。

4、那只奔跑的狗狗,只为了追逐它的主人,这个世界上它只认定了一个主人,如果它的唯一都不要它了,那它原本就是灰色的世界还能有什么是能让它笑的?

5、狗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

6、不曾养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

7、当你贫困的时候,你的狗在你身边;当你痛苦的时候,你的狗在你身边;当你伤心的时候,你的狗依然在你身边.所以,当你的够遇到不幸时,你也要守侯着它,因为它是你的唯一忠诚不变的朋友.

8、一只狗带给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

9、养狗是唯一一种金钱能买到的爱。

10、对狗而言,每个主人都是拿破伦,因此狗这么受人喜爱。

11、洪荒时代,人类从大自然中选择了狗,而它终究也没叫人失望,成了自然界中最善解“人”意的物。

12、狗的寿命只有年,不足以陪伴我们一生;但是却比人的情义要长。

13、谁能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谁能让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除了狗还有谁呢?

14、如果有陌生人打你家的狗狗,它会反抗甚至会咬他,而你打你家狗狗,它反而会舔你的手讨好你或者哀鸣着沮丧跑回狗窝。他知道不能伤害你,哪怕你伤害它。

15、现在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冷漠的态度还比不上与狗之间相处的那份真诚。

16、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

17、狗不会耻笑同类或异类,并且善于包容和同情。
 家里养狗时我还在母亲肚子里,也是我家历史上唯一养的一条大狗,大黄狗。狗对母亲有恩,主要是那狗有和人一样的灵性,母亲从没忘记那狗的恩情,所以就给我讲狗的故事。

  其实母亲讲狗的故事更强调的还是人,是她憎恨的人,这些人和狗比较起来正好有个反差。因此在母亲的记忆里,人和狗就有了另一种不同的差异。

  我算是超生,第二胎,政策不允许。所以母亲就成了“游击队”中的'一员,时常东奔西跑,“爬雪山,过草地”,吃尽了苦头。狗一直跟在母亲身边,陪着受罪。

  有一次眼看有俩人追上来,母亲一慌张就掉在悬崖边上,动弹不得。这个时候的母亲,其实非常希望那俩人快点过来拉她一把,可是那俩人没过来,只是远远地站着看一会儿就走了。这让她非常绝望,心想这下没命的可不是自己一个,还有肚子里的孩子呢!这时的狗回头瞅瞅那两个远去的人,又迅速跑来看着母亲,嘴里呜呜直叫,那架势活像个无计可施的人。狗看那两人彻底消失了,有点绝望的它最终咬住了母亲的衣袖。有个词叫做“千钧一发”,我想人有时候在危险面前就差那么一点东西,说成是力量也好,意志、信念也罢。总之,母亲没死成,当然这个功劳后来全归于大黄狗了。

  至于那两个人为什么没救母亲,我想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们怕再往前走母亲会更加紧张,这一紧张就很可能掉下去;第二是他们认为母亲肯定会掉下去,如果掉下去他们就说不清了,还不如赶紧回去说成“没追上”。所以母亲后来在村子上就有了一个绰号:飞毛腿。

  那狗后来算是老死了,有人想吃狗的肉,母亲坚决反对。于是就在自家地头上把它葬了,坟前还栽了一颗小松树,种上了一些漂亮的花。那颗松树现在很大,四季常青;那些花儿每年春天都会开,香气四溢。我长大后也就只看见了那树,那花儿。

  这故事我算是从小听到大,但我也只是当听故事。直到后来,我走进社会,走进一家工厂,才算是明白了母亲说狗的意义。

  工厂里有个看门的老头儿,捉回来一只流浪狗,黑色,一双眼睛上方各有一个白圆点,称作“四只眼”。看起来又脏又丑,我不怎么理它,大家都叫它“小黑”。后来那老头退休,照顾小黑的任务交给了我。

  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不过那狗一直默默的跟在我身后,从不离开。我进屋,关门,它总会很自觉地卧在门口。

  一天下暴雨,又是夜里,听见那狗在门口呜呜直叫,还不停的捣门。我火了,想开门大吼,却不料它迅速串了进来,浑身湿透,围着我又摇尾巴,又添脚,好像非常感谢我的意思。我想它一定是理解错了,不过我突然间觉得它竟然像个可怜兮兮的人,于是就改变了对它的态度,没有赶它出去。它很舒坦的趴在地上,望了我一眼,便也学着我看起那个黑白电视来,很认真的样子。

  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出去散步,狗也寸步不离的跟着。一次没注意走的远了点,回来的路上就碰到俩小伙挡住了路,问我有没有钱,我说没有,其实也真没有。其中一个用刀顶着我的脖子,一个就开始搜我的身。狗一开始没看懂,后来看懂了,一口咬住那个搜身人的脚面,那人疼了,撒腿就跑。狗不追,又来咬拿刀的人,那人见状,急忙挥刀乱砍,但终究还是朝着第一个人去的方向跑了。我从没见它如此凶猛过,那两人跑远了,它还一种雄纠纠,气昂昂的样子,似乎意犹未尽地望着。人跑没了,它才跑到我跟前,一下子没了刚才的霸气,温柔的竟像个小姑娘,哼哼唧唧地用嘴蹭着我的腿。好像在问:你没事吧?我当时就感动的血液四窜,心头一热,鼻子一辣,眼泪就出来了。
  1 [美文]鲁鲁--写狗bai最精彩的文章
  宗璞du
  鲁鲁坐在地上,zhi悲凉地叫着。树丛中透出一弯新dao月,院子的砖地上洒着斑驳的树影
  和淡淡的月光。那悲凉的嗥叫声一直穿过院墙,在这山谷的小村中引起一阵阵狗吠。狗
  吠声在深夜本来就显得凄惨,而鲁鲁的声音更带着十分的痛苦、绝望,像一把锐利的刀,
  把这温暖、平滑的春夜剪碎了。
  他大声叫着,声音拖得很长,好像一阵阵哀哭,令人不忍卒听。他那离去了的主人
  能听见么?他在哪里呢?鲁鲁觉得自己又处在荒野中了,荒野中什么也没有,他不得不
  用嗥叫来证实自己的存在。
  院子北端有三间旧房,东头一间还亮着灯,西头一间已经黑了。一会儿,西头这间
  响起窸窣的声音,紧接着房门开了,两个孩子穿着本色土布睡衣,蹑手蹑脚走了出来。
  10岁左右的姐姐捧着一钵饭,6岁左右的弟弟走近鲁鲁时,便躲在姐姐身后,用力揪住姐
  姐的衣服。
  “鲁鲁,你吃饭吧,这饭肉多。”姐姐把手里的饭放在鲁鲁身旁。地上原来已摆着
  饭盆,一点儿不曾动过。
  鲁鲁用悲哀的眼光看着姐姐和弟弟,渐渐安静下来了。他四腿很短,嘴很尖,像只
  狐狸;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颈上套着皮项圈,项圈上拴着一根粗绳,系在大树上。
  鲁鲁原是一个孤身犹太老人的狗。老人住在村上不远,前天死去了。他的死和他的
  生一样,对人对世没有任何影响。后事很快办理完毕。只是这矮脚的白狗守住了房子悲
  哭,不肯离去。人们打他,他只是围着房子转。房东灵机一动说:“送给范先生养吧。
  这洋狗只合下江人养。”这小村中习惯地把外省人一律称作下江人。于是他给硬拉到范
  家,拴在这棵树上,已经三天了。

六年级上册第7单元口语交际第一题(写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故事)要写成作文

海鸥老人吴庆恒
鸥老人的名字叫吴庆恒,是一位普通的昆明市民。之所以叫他海鸥老人,是因为每年的秋天,昆明的滇池都会迎来大批的迁徙的海鸥,这个时候,总有一个老人,几乎每一天都带一些自己买来的面包,去呵护这些美丽的海鸥。 老人很苍老了,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一双很善良的眼睛,肩上挎一个自制的泛白的布袋子,里面装满了喂海鸥的食物,很细心,总是微笑着看着眼前飞上飞下的海鸥们。据老人讲,这些海鸥很通人性的,当一只海鸥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会用凄厉的叫声呼唤其他的海鸥离开,曾经有一个海鸥,因为游客的抓捕,导致骨折,老人很小心的呵护着这只受伤的海鸥,从1992年起,老人每年都能看到这只受伤的海鸥来昆明,仿佛,海鸥很惦念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飞临昆明,也是一种探望和安慰吧。
来公园游玩的人很多,但没有人知道老人的家境,只是听他自己说每一个月只有308元的退休金,而他要用其中的二分之一给海鸥们买吃的东西。有的时候,由于老人病了,每月自己的开销多了些,给海鸥们买东西的钱就少了,于是,老人就去饭馆里捡拾别人丢掉的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穷人要有穷办法。 云南电视台的记者们知道了老人的情况,请老人讲述自己和海鸥们的故事,老人很激动,也许是寂寞太久了,看着老人激动忘我的讲解,心里升起了莫名其妙的伤感。临到最后,记者和老人约好,要带记者们去看海鸥晚上栖息的地方,那时海鸥的一个临时的家。临别之时,老人一直很客气的道别,连说了几个再见和谢谢,最后竟然摘掉了帽子,和镜头和记者朋友们道别,那种客气的背后,实际上是一个人的涵养和尊贵。 隔天约见的时间到了,老人并没有赴约。
又隔了几天,记者忽然见到了老人,老人低着头,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精神,他坐在滇池水边的石凳上,很沉静,只是用手无力的把面包伸向海鸥。记者问老人情况,老人的声音很低,很安详的告诉记者,这几天病倒了,几天的时间,只喝了一碗面条。过了一会,老人说他很累,想回家休息。夕阳中,留给人们的是老人蹒跚的背影。 又过了一些天,年轻的记者朋友们很挂念老人,经过了很多打听,终于知道了老人的家,等走过弯弯曲曲的巷子,看到的却是老人已经去世的消息。经询问才知道。老人的名字叫吴庆恒,是早年西南联大的学生,建国后受到了政治的迫害,没有了家庭,老人一生孤独,海鸥成了他孤寂晚年的唯一的朋友。
后来昆明的人渐渐知道了海鸥老人的情况,由护林局组织自发的捐款,塑了一尊老人的像,依靠在滇池,微笑中若有所思。这算是对老人的告慰。纪念海鸥老人——吴庆恒先生。如果有来生,希望他永远有微笑。
泪的重量
轻的泪,是人的泪,而动物的泪,却是有重量的泪。那是一种发自生命深处的泪,是一种比金属还要重的泪。也许人的泪中还含有虚伪,也许人的泪里还有个人恩怨,而动物的泪里却只有真诚,也只有动物的泪,才更是震撼人们魂魄的泪。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的泪,那是我家一只老猫的泪,这只老猫已经在我家许多许多年了,也不知它生下了多少子女,也不知它已是多大的年纪。只是知道它已经成了我们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全家人每天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和她一起戏耍。在它还是一只小猫的时候,我们引得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后来它渐渐地长大了,我们又把它抱在怀里好长好长时间地抚摸它那软软的绒毛。也是我们和它亲热得太多了,它已经一天也离不开我们的抚爱,无论是谁,只要这一天没有摸它一下,就是到了晚上,它也要找到那个人,然后就无声地卧在他的身边,等着他的亲昵,直到那个人终于抚摸了它,哪怕只是一下,这时它也会心满意足地慢慢走开,就好象是它为此感到充实,也为此感到幸福。 只是,多少年过去,这只老猫已经的太老了,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行动已经变得缓慢;尽管到这时我们全家人还是对它极为友善,但,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感应,这只老猫渐渐地就和我们疏远了。它每天只是在屋檐下卧着,无论我们如何在下面引逗它,它也不肯下来,有时它也懒懒地向我们看上一眼,但随后就毫无表情地又闭上了眼睛。 母亲说,这只猫的寿限就要到了,也是人类的无情,我们一家最担心的,却是怕它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们怕它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就这样每天每天地观察,我们只是看到这只老猫确实是一天一天地更加无精打采了,但它还是就在屋檐下,窗沿上静静地卧着,似在睡,又似在等着那即将到来的最后日子。也是无意间的发现,那是我到院里去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只是看见这只老猫在窗沿上卧得太久了,就过去想看看它是睡着,还是和平时一样地在晒太阳。但在我*近它走过去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就在这只老猫的眼角处,凝着一滴泪珠。看来这滴泪已经在它的眼角驻留得太久了,那一滴了泪已经被阳光晒成活像是一颗琥珀,一动不动,就凝在眼角边,还在阳光下闪出点点光斑。 “猫哭了。”不由己地,我向房里的母亲喊了一声,立刻,母亲就走了出来,她似是要给这只老猫一点最后的安慰。谁料这只老猫一看到母亲向它走了过来,立刻强挣扎着站了起来,用出最后一点力气,一步一步地向屋顶爬了上去。这时,母亲还尽力想把它引下来,也许是想给它一点最后的食物,但这只老猫头也不回地,就一步一步地向远处走去了,走得那样的沉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是我们太冷酷了,它在我们家活了一生,我们还是怕它就在我们家里终结生命,我们总是盼着它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自己走开,无论是走到哪里,也比留在我们家里强。最先我们还以为是它不肯走,怕它要向我们索要最后的温暖,但是我们把它估计错了,它只是在等我们最后的送别;而在它发现我们已经知道它要离开我们的时候,她只是留下了一滴泪,然后就悄无声息地走了,走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很久很久,我总是不能忘记那滴眼泪,那是一种留恋生命,又感知到大限到来的泪水。动物有它们自己的情感,它们只给人们留下自己的情爱,然后就含着一滴永远的泪珠向人们告别,而又把最后的痛苦由自己远远的带走。 动物的泪是圣洁的泪,它们不向人类索求回报。

我和动物的故事

一天上午,忽然来了一大片的乌云,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我正做在房里看电视,突然刺眼的闪电划过天空,紧接着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吼,电视就随着那吼声消失了图象。我就站在那儿抱着头,眼睁睁地看着窗外的雨从远处渐渐地像幽灵一样飘来,背后不禁凉飕飕的……一个白灰色的影子一下从窗外冲了进来,飞过了我的头,只听啪一声,撞在了墙上,从墙上滑在了底墒。“:啊…..”我尖叫。赶快躲到被卧里。我还以为听见鬼的叫声,吓得我直发抖,但过了一会儿,我探出脑袋“没动静?”萼片脱口而出才小心翼翼地向那个灰色的东西蠕动过去,生怕发出一点声,当我发现我想象中的恶魔居然是一个‘天使’的时候我松了口气。一双黄色的犹如水晶般晶莹透亮的眼睛,恐惧而又慌张地看着我。身体不断扭曲着,竭力想要张开自己的翅膀,但又却那样的无力。我想就算它能张开翅膀,也未必能飞起来。因为它衣冠不整,羽毛已经七凌八落,全身湿漉漉的,一定是被刚才的狂风暴雨弄成现在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每错,它是一只灰白色可怜的鸽子。看的出来,如果我不帮忙,它便再也飞不上蓝天。于是我向它伸出了缓助之手……每想到,他坚强地奋力一“飞”!不,它飞不起来了,在它即将掉下来的时候,我接住了它,同时我感到手上有几滴热乎乎的…….是血!我轻轻地翻开它的翅膀,有好几片被染红的羽毛!“你放心,我一定让你活着出去!”我家有几个大人是医生,还有一个护士,我不免学到了几招。我那着棉花把它身上的血水尽量擦干,然后用酒精,碘酒消过毒,之后把它放在电吹风底下吹干,接着上药包扎,……这一切进行得比较顺利,因为它恐怕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了。记得前几天才跑了鸟的空鸟笼,现在又派上了用场。于是我把它放进去,顺便加了一点水和五谷杂粮进去,没想到看似虚弱的它“见食眼开”,像十几年没吃过饭一样,惊呆的我见它饿成这样,又倒点食物进去,一眨眼睛,它又吃完了。在安顿后它之后,我就收拾收拾,午休去了。

下午,雨停了,阳光明媚,天空又放晴了。我把鸽子放在桌上,它蜷缩在角落,惧怕地看着我。没办法,我只好出去。当我躲在门口偷看时,发现它站了起来,向着窗外放晴的天空望去。它想飞?打那以后,每天我一放学回家就跑到桌前,给鸽子喂食,看它狼吞虎咽。之后我会给它换药,但现在它体力恢复了,换药有一定困难啊!晚上,我一边在桌前画画,一边吃饼干,每次吃剩的1/3就放在笼子边,鸽子看到了马上起身过来啄两下,发现还挺不错,于是就把它全吃了。我这次把饼干那在手上,放在笼边,尽量用温和友好的眼神去看它。起初它吓得躲在一旁,但后来抵不住诱惑,胆怯地走过来,伸长了脖子,把它吃了,然后像触电般又跑了回去,之后的几天,它的伤有了好转,羽毛也长起来了,胆子也长大了,还和我家的京狗打起“架”来,连小狗的鼻子都敢啄!现在每当我再坐在桌前吃饼干时,它不再像个可怜虫缩在一旁,而是抬头挺胸地走到我面前要饼干,我不但可以喂它吃饼干,还可以用手指摸它了!更让我喜出望外的是,我用手指轻轻点它的脑袋,它还顽皮地啄我。它现在不再怕我了,和我越来越近了。在它伤完全好了之后,我在它腿上系了一跟桔色的绳子,好让它看起来漂亮一些。一天,我外出游玩,事先让夜爷爷帮我整理一下鸟笼。当我回来准备看见可爱的身影时,我却看到了空的鸟笼。爷爷不好意思地说:“我在换水,没把笼子关好,一不小心它就飞走了。”那眼泪,就像关不住的龙头哗哗啦啦地淌下来。它走了。爷爷忙说:“别哭了,爷爷明天给你买一只。”“我就要那只!”我气极了。哭着跑回了房间。那天晚上,我还是习惯性地吃起了饼干。望着空空的笼子,仿佛鸽子又回来了。它正在吃我给它的饼干,哈!它还在啄我的手指,我用手拍它的头,它还沉迷饼干之中呢!等我回过神,我发现我的手指已经放到笼中的事物里去了。两天后下午,我们一家正在吃午饭,小狗本来在吃骨头,突然排偶到阳台上大声地吼叫,“汪!汪!汪!”我被这声音弄烦了,跑出去问:“你在叫什么啊?”它看了我一眼又抬起头来继续吼叫。我好奇地抬头望去:“鸽子!你回来啦!”我高兴地大叫。没错一定是它,它腿上还有桔色的东西,那一定是我系的绳子!还有这次它不是自己来的,而它身边还有一只鸽子,我才那一定是它的伴侣吧!各自看见我来了,看它伴侣有侃侃我,就急忙地非想不远天边的一群鸽队中去了。看着它非走,我心中又不由地忧伤起来,但忧伤很快又被高兴淹没了,它可以得到自由,快乐,幸福,这不是更好吗?鸽子队在楼房上空盘旋了一圈,他是飞地最底的一个,好像在和我说:“我要回家了,我很幸福,谢谢你!”我向它挥挥手,望着这一群幸福的鸽子队,消失在夕阳中。
还是建议你自己写,参考参考别的文章也行。
泪的重量

轻的泪,是人的泪,而动物的泪,却是有重量的泪。那是一种发自生命深处的泪,是一种比金属还要重的泪。也许人的泪中还含有虚伪,也许人的泪里还有个人恩怨,而动物的泪里却只有真诚,也只有动物的泪,才更是震撼人们魂魄的泪。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的泪,那是我家一只老猫的泪,这只老猫已经在我家许多许多年了,也不知它生下了多少子女,也不知它已是多大的年纪。只是知道它已经成了我们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全家人每天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和她一起戏耍。在它还是一只小猫的时候,我们引得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后来它渐渐地长大了,我们又把它抱在怀里好长好长时间地抚摸它那软软的绒毛。也是我们和它亲热得太多了,它已经一天也离不开我们的抚爱,无论是谁,只要这一天没有摸它一下,就是到了晚上,它也要找到那个人,然后就无声地卧在他的身边,等着他的亲昵,直到那个人终于抚摸了它,哪怕只是一下,这时它也会心满意足地慢慢走开,就好象是它为此感到充实,也为此感到幸福。 只是,多少年过去,这只老猫已经的太老了,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行动已经变得缓慢;尽管到这时我们全家人还是对它极为友善,但,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感应,这只老猫渐渐地就和我们疏远了。它每天只是在屋檐下卧着,无论我们如何在下面引逗它,它也不肯下来,有时它也懒懒地向我们看上一眼,但随后就毫无表情地又闭上了眼睛。 母亲说,这只猫的寿限就要到了,也是人类的无情,我们一家最担心的,却是怕它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们怕它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就这样每天每天地观察,我们只是看到这只老猫确实是一天一天地更加无精打采了,但它还是就在屋檐下,窗沿上静静地卧着,似在睡,又似在等着那即将到来的最后日子。也是无意间的发现,那是我到院里去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只是看见这只老猫在窗沿上卧得太久了,就过去想看看它是睡着,还是和平时一样地在晒太阳。但在我*近它走过去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就在这只老猫的眼角处,凝着一滴泪珠。看来这滴泪已经在它的眼角驻留得太久了,那一滴了泪已经被阳光晒成活像是一颗琥珀,一动不动,就凝在眼角边,还在阳光下闪出点点光斑。 “猫哭了。”不由己地,我向房里的母亲喊了一声,立刻,母亲就走了出来,她似是要给这只老猫一点最后的安慰。谁料这只老猫一看到母亲向它走了过来,立刻强挣扎着站了起来,用出最后一点力气,一步一步地向屋顶爬了上去。这时,母亲还尽力想把它引下来,也许是想给它一点最后的食物,但这只老猫头也不回地,就一步一步地向远处走去了,走得那样的沉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是我们太冷酷了,它在我们家活了一生,我们还是怕它就在我们家里终结生命,我们总是盼着它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自己走开,无论是走到哪里,也比留在我们家里强。最先我们还以为是它不肯走,怕它要向我们索要最后的温暖,但是我们把它估计错了,它只是在等我们最后的送别;而在它发现我们已经知道它要离开我们的时候,她只是留下了一滴泪,然后就悄无声息地走了,走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很久很久,我总是不能忘记那滴眼泪,那是一种留恋生命,又感知到大限到来的泪水。动物有它们自己的情感,它们只给人们留下自己的情爱,然后就含着一滴永远的泪珠向人们告别,而又把最后的痛苦由自己远远的带走。 动物的泪是圣洁的泪,它们不向人类索求回报。

我和动物的故事

一天上午,忽然来了一大片的乌云,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我正做在房里看电视,突然刺眼的闪电划过天空,紧接着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雷吼,电视就随着那吼声消失了图象。我就站在那儿抱着头,眼睁睁地看着窗外的雨从远处渐渐地像幽灵一样飘来,背后不禁凉飕飕的……一个白灰色的影子一下从窗外冲了进来,飞过了我的头,只听啪一声,撞在了墙上,从墙上滑在了底墒。“:啊…..”我尖叫。赶快躲到被卧里。我还以为听见鬼的叫声,吓得我直发抖,但过了一会儿,我探出脑袋“没动静?”萼片脱口而出才小心翼翼地向那个灰色的东西蠕动过去,生怕发出一点声,当我发现我想象中的恶魔居然是一个‘天使’的时候我松了口气。一双黄色的犹如水晶般晶莹透亮的眼睛,恐惧而又慌张地看着我。身体不断扭曲着,竭力想要张开自己的翅膀,但又却那样的无力。我想就算它能张开翅膀,也未必能飞起来。因为它衣冠不整,羽毛已经七凌八落,全身湿漉漉的,一定是被刚才的狂风暴雨弄成现在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每错,它是一只灰白色可怜的鸽子。看的出来,如果我不帮忙,它便再也飞不上蓝天。于是我向它伸出了缓助之手……每想到,他坚强地奋力一“飞”!不,它飞不起来了,在它即将掉下来的时候,我接住了它,同时我感到手上有几滴热乎乎的…….是血!我轻轻地翻开它的翅膀,有好几片被染红的羽毛!“你放心,我一定让你活着出去!”我家有几个大人是医生,还有一个护士,我不免学到了几招。我那着棉花把它身上的血水尽量擦干,然后用酒精,碘酒消过毒,之后把它放在电吹风底下吹干,接着上药包扎,……这一切进行得比较顺利,因为它恐怕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了。记得前几天才跑了鸟的空鸟笼,现在又派上了用场。于是我把它放进去,顺便加了一点水和五谷杂粮进去,没想到看似虚弱的它“见食眼开”,像十几年没吃过饭一样,惊呆的我见它饿成这样,又倒点食物进去,一眨眼睛,它又吃完了。在安顿后它之后,我就收拾收拾,午休去了。

下午,雨停了,阳光明媚,天空又放晴了。我把鸽子放在桌上,它蜷缩在角落,惧怕地看着我。没办法,我只好出去。当我躲在门口偷看时,发现它站了起来,向着窗外放晴的天空望去。它想飞?打那以后,每天我一放学回家就跑到桌前,给鸽子喂食,看它狼吞虎咽。之后我会给它换药,但现在它体力恢复了,换药有一定困难啊!晚上,我一边在桌前画画,一边吃饼干,每次吃剩的1/3就放在笼子边,鸽子看到了马上起身过来啄两下,发现还挺不错,于是就把它全吃了。我这次把饼干那在手上,放在笼边,尽量用温和友好的眼神去看它。起初它吓得躲在一旁,但后来抵不住诱惑,胆怯地走过来,伸长了脖子,把它吃了,然后像触电般又跑了回去,之后的几天,它的伤有了好转,羽毛也长起来了,胆子也长大了,还和我家的京狗打起“架”来,连小狗的鼻子都敢啄!现在每当我再坐在桌前吃饼干时,它不再像个可怜虫缩在一旁,而是抬头挺胸地走到我面前要饼干,我不但可以喂它吃饼干,还可以用手指摸它了!更让我喜出望外的是,我用手指轻轻点它的脑袋,它还顽皮地啄我。它现在不再怕我了,和我越来越近了。在它伤完全好了之后,我在它腿上系了一跟桔色的绳子,好让它看起来漂亮一些。一天,我外出游玩,事先让夜爷爷帮我整理一下鸟笼。当我回来准备看见可爱的身影时,我却看到了空的鸟笼。爷爷不好意思地说:“我在换水,没把笼子关好,一不小心它就飞走了。”那眼泪,就像关不住的龙头哗哗啦啦地淌下来。它走了。爷爷忙说:“别哭了,爷爷明天给你买一只。”“我就要那只!”我气极了。哭着跑回了房间。那天晚上,我还是习惯性地吃起了饼干。望着空空的笼子,仿佛鸽子又回来了。它正在吃我给它的饼干,哈!它还在啄我的手指,我用手拍它的头,它还沉迷饼干之中呢!等我回过神,我发现我的手指已经放到笼中的事物里去了。两天后下午,我们一家正在吃午饭,小狗本来在吃骨头,突然排偶到阳台上大声地吼叫,“汪!汪!汪!”我被这声音弄烦了,跑出去问:“你在叫什么啊?”它看了我一眼又抬起头来继续吼叫。我好奇地抬头望去:“鸽子!你回来啦!”我高兴地大叫。没错一定是它,它腿上还有桔色的东西,那一定是我系的绳子!还有这次它不是自己来的,而它身边还有一只鸽子,我才那一定是它的伴侣吧!各自看见我来了,看它伴侣有侃侃我,就急忙地非想不远天边的一群鸽队中去了。看着它非走,我心中又不由地忧伤起来,但忧伤很快又被高兴淹没了,它可以得到自由,快乐,幸福,这不是更好吗?鸽子队在楼房上空盘旋了一圈,他是飞地最底的一个,好像在和我说:“我要回家了,我很幸福,谢谢你!”我向它挥挥手,望着这一群幸福的鸽子队,消失在夕阳中。 狼王梦可以的
写文章的人用文字表达思想感情,读者看到的却远远超越了平面的文字,他们靠想象,把文字变成立体的画面,所以,作文中的声音、颜色、气味、变化和对比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好的厨师除了煮出一道道的美食外,还要懂得引起食客的食欲,让看到的人会想要吃,吃的人会满意。因此,厨师花心思处理食物的摆设,也让食物看起来色、香、味具全。
  1、声音
  你可以想象看默片的感觉吗?没有了声音与色彩,效果一定大打折扣。
  在一篇作文中,声音肯定不是主角,但是,必要与适当地加入音响效果,可使文章更生动、亲切。
  在写景的文章中,声音调和了画面过多的缺陷,让雨滴落地、风吹过树叶、虫鸣鸟叫、浪拍堤岸等大自然的声音,以及都市的不同声响交代你所要传达的意思。
  其他主题的作文也可以视情况加入声音,例如哭泣、心跳、清喉咙、脚步声等,只要倾心聆听,你就会感受到文字敲击出来的声音,只要稍花心思,这些声音就可以点缀你的作文。
  2、颜色
  我们生活在一个彩色的世界,写出来的文章就不可能是黑白的,可是有很多作文却恰恰是白底黑字。
  为作文添上色彩,靠的是观察,什么状况之下要突出什么颜色;什么颜色衬托什么心情,在文字的世界里,是有一定的规矩。我们要多读多思考,才可以准确掌握。
  例如风,风是没有颜色的,但我们可以借风带出不同色彩。风吹过绿树青草地、蓝天、红色屋顶、蔚蓝的海,风甚至吹拂了你的黑发与蓝色忧郁的心。
  当然,不必要、不妥当的颜色,会显得格格不入。
  3、气味
  在现实生活中,气味看不见,但是,它肯定存在。正如一道美食散发出的香味,它无法填饱肚子,却让人胃口大开。嗅觉在关键时刻取代了视觉、听觉与触觉,例如,食物如果馊了,我们不见得看得出来,但是,肯定闻得出。
  作文的气味使表达的方式更多样化,也更活泼。
  例如风,风的味道全凭它来的方向决定。风吹过海岸,带来浓重的盐味、鱼腥味;
  风吹过垃圾槽,你闻到腐臭;风吹过欢乐的人,你甚至闻到他们的笑声中夹带的美好气息。
  无论是美好的气味或者令人恶心的恶臭,都具有画龙点睛的妙处。
  4、变化与对比
  变化可以是肉眼分辨得出的,例如阳光的转移、人的情绪与表情。变化也可以是间接的,如一个人改变了,或者是成长、老化的过程,我们不一定可以在短时间内察觉,
  却一直在进行着,运用变化,可以使文章有层次,也更有深度。
  对比往往离不开变化,不过,对比的运用更强烈。无论是颜色、声音、光暗、心情、行为,对比的作用在于制造冲突,让读者有震憾的感受。通过对比,我们所要表达的意思会更清楚,效果也显著。
  在作文中运用变化与对比,可以表现作者观察入微的仔细。
  5、总结
  厨师煮一道菜,不会只注重色彩与调味,更不会轻重倒置,顾此失彼,破坏了原料的特色,使食物失去原味。同样的,我们写一篇文章,也不可以过度注重技巧的运用,而掩盖了原本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篇好的作文,应该平衡、有轻重、先后、主次之分。
回忆
我养过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并与它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但是,它们总会离我而去,留下一段悲伤的回忆……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我总是不会忘记。那是一只贵宾犬,浑身雪白的毛,水汪汪的大眼睛,来到我家的时候,小小的身子在我家来回转悠,环视着一切,我逗它玩,还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球球”,不一会,我就和它相熟了,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几个月以后,“球球”竟然生了四只可爱的小狗仔,深受我的喜爱,它们每天都要接受我的拥抱。我也特别关心那只狗妈妈——“球球”。由于爸爸妈妈的很多朋友都喜欢狗,三只小母狗都送人了,只留下了一只小公狗——“欢欢”。“欢欢”的毛是白色和棕色相交错的,一双耳朵直竖着,可爱极了!
但是,好景不长。它被车撞了,躺在地上,很虚弱。大家都说它一定会吐血而死。我不信,它一定能好好地活下去!我不希望有悲惨的结局……我为它祈福,我乞求上天,保住这一条小小的生命。我折了一只纸飞机,飞到了屋顶上,上面有我给“欢欢”的祝福……
过了几天,“欢欢”竟然渐渐康复了,由于它撞车导致眼睛瞎了,跑出去玩后并没有回来。我骑车到处寻找“欢欢”,到处打听消息,重复转悠打听好几遍后,终于在一个工作厂所的一辆小轿车底下找到了“欢欢”。我把它抱了出来,对它说:“你这个笨蛋!”我把它放在车篮里,载着它回到了家里……
快过年了,大家都要吃狗肉,“欢欢”便被偷了。当这个噩耗传到我耳里时,我哭了很久,回忆着我与“欢欢”的往事,回忆着那些美好的时光……
后来,我一连几次梦到“欢欢”,梦到“欢欢”和它的妈妈“球球”,我们一起在公园里尽情地玩耍……

愿采纳~~~~
我 的 宝 贝
我永远记得那天,你就那样躺着,无论我怎么碰你都毫无反应,希望随着我的眼泪的风干消失的荡然无存······
今年夏天里,我第一次和妈妈在花鸟市场看动物,我看有人在卖仓鼠,我就拉着妈妈走了过去,看着一堆仓鼠中一个黑白相间的小仓鼠,像个小圆球似的挺可爱,我就让妈妈买下了。回到家我想把你从笼子里拿出来,可你却咬了我一口。
我还记得有一次你把你的窝给弄倒了你却跑了出来,你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我到处找你,可是找不到,找遍了房间几乎每个角落还是没发现你的踪影找到很晚才睡。第二天,放学回家我发现胖胖的你躺在你的窝里睡大觉,我很惊讶,去问爸爸是怎么回事,原来你夜里躲到卫生间碰上爸爸上厕所,你悄悄的跑到爸
爸脚上,爸爸小心地把你捉起来放进窝里的。你可真是调皮呀!
我记得还有一次,你乱跑掉进了水里,我从奶奶家回来时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你,我连忙从水里把你给捞了出来,帮你把身上的水擦干,把你放在阳光下晒着。你在阳光下直发抖,我看你浑身的毛全湿了,也变瘦了变小了,两眼可怜巴巴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你也不发抖了身上的毛也竖立起来了 。我说你呀你呀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呢?要不是我及时发现你要不就挂了呀!
有一天我家要来客人,那天很冷我回到家时你还活蹦乱跳的,在盒子里和往常一样握着两只小手,站立两只后腿,快速的跑来跑去,像是迎接我回家一样,可爱极了。可是到了晚上我发现你连爬的力气都没有了呢?我给你喂东西你也吃不下,过了一会儿你身体有点僵硬不动了。我赶快把你放在我的热水袋旁边暖着,又放我热乎乎被窝里呵护着,你偶尔还能爬起来跑动一阵子,让我又燃起了希望。你时而窜到我耳边休息一阵,时而窜到我腋窝下,原以为你暖一夜就会好的,哪知道我陪你很晚才睡也无济于事,早晨醒来你已离我而去······
过了一天我恋恋不舍的把你给埋了。可是我还是时刻想着你,你那吃东西时两手抱着好吃的往嘴里喂,小小的身体缩成个小圆球,一会儿两边腮帮就塞得鼓囊囊的,吃饱了就开始来回跑动的可爱的身影总在我脑海里回忆。
我想,到我很老很老的时候,仍会记得自己曾拥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宝贝。是宝贝,就一定会留在我的记忆里,直到永远······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来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能力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但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而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面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非常懂得保护和隐藏自己。面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己的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精神!

本文标题: 请以“后悔吗,你看着长大的“狗”最后成为了咬你的利器”为开头写一篇小说,或者有无类似设定的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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