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獒回归第一章的读后感(野獒回归(这是牧铃写的一本书)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5-10 16:57:5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7

野獒回归(这是牧铃写的一本书)读后感。急写读后感的要诀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

野獒回归第一章的读后感(野獒回归(这是牧铃写的一本书)读后感)

野獒回归(这是牧铃写的一本书)读后感。

写读后感的要诀
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
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牧铃的《野獒回归》读后感500字

正确把握文章内容。常见的观后感一般包括三大块内容:1、内容简介。用简单几句话概括影片内容,就像我们平时读了一篇课文归纳主要内容一样,做到既完整又简练。2、发表评论。写这部分时,同学们可向自己提这样几个问题:你对影片中哪件事印象最深刻,为什么?哪个人物你最喜欢,为什么?哪个场面最使你感动,为什么?只要选择其中一个问题深入思考并写下来,就构成了自己对影片中某人或某事、某个镜头的个性评价。3、抒写感受。这是观后感的主体部分,学生往往言不由衷,空喊口号。最有效的方法是作比较:或将片中人物与自己比较,寻差距,找不足;或与身边熟悉的人相联系,阐发自己的观点;或将电影中的先进事迹与生活中、社会上的现象比比较,从正反两方面谈感受。在写作时,同学们可简单列举一些亲身经历、耳闻目睹的事(或人)使自己的感受有血有肉,叙议结合。一句话,只有联系自己,联系生活和实际,才能写出真情实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来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能力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但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而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面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非常懂得保护和隐藏自己。面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己的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精神!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第七条猎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在茫茫书海之中,你已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用眼睛去观察,用心灵去倾听。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种动物不同的故事。如聪明绝顶,和人类一样有着伟大母爱的狼,忠心耿耿,温顺可爱的狗,和凶狠残忍,狡猾卑劣的豺。这些生动的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因为它们可以毫无掩饰地表现美丽与丑陋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七条猎狗这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述了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养的第七条猎狗赤利,在一次召盘巴打野猪的时候,它没上去帮忙。老猎人不知道,其实在这个时候,赤利正在和一条准备咬召盘巴的毒蛇搏斗,所以不能及时帮忙。但是召盘巴并不知道赤利当时为了救他也是命悬一线,因为这件事召盘巴对这条狗恨之入骨,决心要打死它,就在他准备实施暴力的时候,猎人的小孙子用水果刀割断了绑着猎狗的绳子,赤利逃出了召盘巴的魔掌。最后,几经辗转,赤利成了一群豺狗的首领。

  赤利并没有忘记老猎人,它从不带豺狗到芭蕉寨去,有一次召盘巴和他的小孙子赶着几头牛到山上吃草的时候,突然,被二十几只豺狗包围住了,召盘巴身上带的箭毒木用完了,就在一群豺狗张开血盆大口准备扑咬的千钧一发之际,赤利用自己的身体救了召盘巴,刹那间,老泪从召盘巴的眼角流下。

  在我小的时候,老家养过一条狗,那时候我的老奶奶因为有病神志不清,这条狗就一直跟着老奶奶,带着老奶奶回家,有一次,老奶奶昏迷了两天两夜,那只狗就守在床边,不吃不喝地一直等到老奶奶醒来,当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感动地流下了眼泪。

  动物和人类是一样的,都会有感情有母爱,都会为了生存而顽强地坚持下去。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

  《第七条猎狗》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在四十余年闯荡山林的生涯中,先后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都不合召盘巴的心意,但他六十岁生日时,得到一只军犬生出的小狗,召盘巴给它取名为赤利,并对它宠爱有加。但有一次上山打猎时,召盘巴想打一只野猪,但打偏了,野猪扑了上来,但赤利却钻进草丛里不见了。幸亏野猪不小心卡在了树杈上,召盘巴才把野猪打死,这时,赤利才扑向死猪,所以误以为赤利害怕野猪躲起来了,其实赤利是去对付召盘巴旁边的眼镜蛇了,可是召盘巴没看到,因此他非常愤怒,想把赤利打死,但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放了它,让它成为野狗了,经历激烈的打斗后,赤利成了豺狗的首领。后来,召盘巴和艾苏苏带着牛去放牧,但被豺狗群包围了,但赤利拼死相救,终于救出了一老一小,召盘巴非常感动又后悔自己误解赤利……

  《第七条猎狗》让我感受到赤利的忠诚,知恩图报。是啊,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是人类的好帮手,它们会看家,打猎、导肓、救人等,给人类带来欢乐和幸福,甚至对主人有救命之恩,它们虽然有时会犯错误,但请相信它们大部分都是忠诚的,是知恩图报的,人们应该相信它们,爱它们,人与狗之间应该和谐相处,互相理解,如果人与人之间也是这样,社会将会更美好!

  《第七条猎狗》让我感受到了一个勇敢顽强、理解主人、知恩图报的赤利,其实作为一个人不是更需要这样的品格吗?请放下自己是人的骄傲,多学学动物的好的品质,这样会让你更受欢迎!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

  沈石溪是当代著名作家。尤其擅长写动物小说,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很多动物小说都是生动感人,往往会给人带来内心深处的震撼。

  《第七条猎狗》就是他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是其中的一篇。这本书有很多故事,但写的多是豺、狼、狗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体现了狗等动物的”人“性。

  拿《第七条猎狗》这篇举个例子吧,故事大致是这样的:老猎人召盘巴养过许多猎狗,但一直不太满意,直到第七条猎狗——赤利的出现,赤利表现十分出色。但有一次打猎时,因为一个误会愤怒的召盘巴认为赤利不忠诚,一怒之下本想杀了它,但孙子艾苏苏把赤利放走了。后来,在召盘巴的一次外出打猎时,召盘巴遭遇了危险,关键时刻,在野外的赤利解救了以前的主人。

  这篇文章很感人,特别是在召盘巴当初赶赤利走的 时候,以及后来赤利在解救找盘巴时拼命与豺狗厮杀时浑身是血,遍体鳞伤这两个场景的强烈对比,体现出了赤利的忠诚和善,即使被主人抛弃了遇到危险时也奋不顾身的营救,对曾经的主人忠贞不渝,充分体现了狗的”人“性。

  这本书还有许多类似的片段,当然也包括动物之间的故事,每一个故事和情节都很感人。例如在马戏团里的大灰、藏獒、渡魂等。读了这些故事在感动之余也会给我们一些反思和启发。

  沈石溪写动物、爱动物,对动物的一些特点和生活习性都观察入微。他认为,写动物的文章,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关系,这些都可以给人以启发。所以他的很多文章中,充分地体现了对动物的那份爱。就让我们去读一读,体会人与动物的爱吧!从中更好地感受真善美,以及这些美好的文学作品带给我们的启迪。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主要写了人与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是第七条猎狗。

  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召盘巴在四十余年闯荡山林的生涯,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而前六条猎狗死的死,被拐走的拐走。召盘巴始终得不到—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他常常为此唉声叹气。就在这时,他的朋友送了他一条好猎狗,召盘巴视它为掌上明珠。召盘巴带着狗去打猎。可是,有一天,猎狗被召盘巴追打,原来召盘巴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就将它打跑了。其实,当时召盘巴后面有一条毒蛇,它故意乱窜引起主人的追打。它救了主人的性命,却被主人误解遭毒打。此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主人。有一次豺狼包围了主人,在主人幸命危及的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自己却也受了伤。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这个故事写了人与动物的之间也有真实的情感。其实我与动物之间也发生过许多趣事。

  我家养了许多热带鱼,这些鱼我都养了三年。我每天都要数数鱼缸里的鱼,每天给它们喂食,生怕它们死了。只要天一冷,就马上给浴缸添上加热棒。有一次,我一如既往的数鱼,发现少了一条,仔细找找,还是没有。我可着急了,正当我心急如焚的时候,我看到有一个小尾巴在石缝中间,正不停地摆着,仿佛在召唤我。哦,原来小鱼儿在和我玩捉迷藏的游戏啊!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都存在情感,我们不能去伤害动物。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

  我有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猎狗赤利的忠诚使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而这第七条猎狗就是赤利。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野猪向召盘巴扑过来。危急关头,赤利却躲在草丛里不出来。幸好野猪卡在榕树上召盘巴才逃过一劫。其实赤利并不胆小,而是草丛里正有一条眼镜蛇咬向他发动袭击······

  召盘巴十分愤怒,他开锅烧水要杀死赤利。但老人的孙子爱苏苏把赤利放了。

  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像正在放牧的老人和艾苏苏发动袭击,多亏赤利及时赶来,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主人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赤利的忠诚,善良深深折服。

  赤利是多么的忠诚,在主人毒打它时,他虽然是被冤枉的,但在主人的毒打之下,他却毫不还手。而且在豺狗扑向旧主人时,赤利挺身而出,只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了让曾经冤枉他,毒打他的主人求生!狗都懂得知恩图报,更何况人呢?!我们一定要学会知恩图报。

  在生活上,有一些人,他们的.母亲呕尽心血将他们抚养成人,时刻关心着他们,而这些人到头来却要杀自己的母亲。这些人,不懂知恩图报,他们连一条狗都不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大家也可以去看一看。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6

  暑假里,我拜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书中讲述了一位老猎人养了七条猎狗帮助自己打猎,其中第七条猎狗最为忠诚,它的名字叫赤利,它于主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共同克服无数困难,它的忠实与善良令我感动。

  赤利每天都跟随着猎人外出打猎,每次回来都会收获满满。一次,在打猎时,他们遇到了野猪,老猎人对着野猪开枪,可是子弹并没有要了野猪的命,玩命的向老猎人冲了过去,就在这时,赤利竟然抛下主人跳进了草丛,老猎人瞬间气急败坏,以为赤利要逃之夭夭,殊不知真相是赤利在草丛里发现了一条蛇,这时,老猎人绝望的闭上眼睛等死,但出乎意料的是那头野猪被树枝卡住了,猎人感到很幸运,他发誓回去就把赤利炖了狗肉。

  当猎人回到家时,赤利立刻跑到主人面前“汪汪汪”的叫个不停,眼睛直视着猎人,似乎在说:“主人,你总算回来了”。这时的猎人火冒三丈,怒气冲冲,拿出绳子就把赤利绑了起来一顿痛打,还要把赤利炖了狗肉。最后,赤利被老猎人的小孙女偷偷的放走了。

  后来,赤利成了流浪狗,在它流浪的途中遇到了豺群,赤利勇猛的咬死了豺王,成了豺群的首领。一次,豺群狩猎时,遇见了昔日的主人,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老猎人与豺群殊死搏斗,在最后一刻,赤利救了曾经养育它的主人。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有时它们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和幸福,它们总是全心全意的服从主人,在危险时刻,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主人,就像书中的赤利,即使被主人误解,但它始终不忘主人的养育之恩,在危难时刻,不顾一切的保护老猎人。

  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灵都应该受到尊重,正是有了它们,人类才能和大自然和谐共处,爱护它们就是爱护我们人类自己,就是爱和我们人类生存的家园。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个叫《愚公移山》的成语故事。

  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推荐给大家,这本书的就是《第七条猎狗》。

  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着留下的第七条狗—赤利去打猎。赤利是一条非常勇敢的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赤利也是一条非常聪明的猎狗,因为在饥饿的豺狗来强它的食物时,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用计谋把豺群中的所有公豺都咬死了;赤利更是一条讲感情的猎狗,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了这篇小说,我十分感动,狗对待主人是那么的忠心耿耿,不记前嫌,舍身保卫主人。而主人却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没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冤枉了无辜的赤利,我为赤利打抱不平。但我更希望人们要向文中的赤利学习,努力做一个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人。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8

  有一只狗叫华英。它最初来自一个叫艾祥仔的老猎人。人们说,华英的阴很强大,它会给它的主人带来灾难。所以老猎人想把它卖掉。作者是个有学问的年轻人。他不相信迷信。他花了十元钱买了花鹰。他用金竹为华英装饰了一个漂亮的新家。每天,他给他美味的食物。他带着它去打猎,和他的心影形影不离。几天后,他就全心全意地成为了一个好朋友。但在那之后,作者开始受苦。这时,作者也开始相信花鹰确实被一种黑暗的幽灵气体包裹着,所以他想要摆脱它。一开始作者把它扔了,几天后它又回来了。作者非常生气。他一遍又一遍地踢花鹰,甚至打断了它的肋骨,让它伤痕累累。然而,花鹰一次又一次地忠实地回来了。从那以后,每当作者看到它,他不得不在几十米远的地方,不敢靠近。

  但有一次,让作者彻底改变了抛弃花鹰的想法。有一天,当作者去游泳时,不幸的是,他被一条两英尺多长的鳄鱼盯着,差点就被鳄鱼叼走了。作者大声呼救。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花鹰从死亡中死里逃生,气喘吁吁,毫不犹豫地顺流而下,用自己的生命救了主人。它不记得主人是怎样伤害它的,只记得主人是怎样爱它的。努力报答主人。即使动物也会报答人,为什么人不能报答人呢?人就像我们从七彩鹿那里学来的人一样。

  读了这本书,我心里百感交集。连动物都很感激,不记得复仇。人类为什么不能呢?宽容是我们家许多人此刻所缺乏的。当我们遇到事情的时候,我们会为对方讨价还价,怀恨在心。我们应该向宽容的人学习。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9

  本故事主要描述了一位叫作召盘巴的老猎人,他一共养了六条猎狗,可没有一条是令他满意的,终于,他得到了一条令他称心如意的猎狗,叫作“赤利”,它成为了召盘巴手掌中的第二颗明珠,他的第一颗明珠是他的孙子艾苏苏,每到一年一度的泼水节,他们总会到一棵槟榔树下集中。

  可就在一次捕猎中,召盘巴在和野猪拼搏时,赤利没有冲上来汪汪叫,更没有冲上前保护召盘巴,这也差点儿让召盘巴送掉了性命,一气之下召盘巴不问青红皂白暴打了它一顿,并想要杀死赤利。艾苏苏舍不得,于是提前放了赤利,让它跑得越远越好,再也别回来。

  其实这是一次误会,当召盘巴和野猪拼搏时,一条蛇正向召盘巴靠近,赤利咬死了蛇,召盘巴错怪了它。后来赤利做了豺狗的首领,开始了流浪的日子。

  半年后,召盘巴带艾苏苏来到这片森林,结果糟到豺狗的攻击。最终,赤利用鲜血保护了主人们的性命。

  读完《第七条猎狗》这篇文章,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我要爱戴爱我的人,我要珍惜所有陪伴在我身边的人,要热心地对待出现在我生命中所有的人和事,就像赤利,它虽然遭到召盘巴的误会,但它依然对主人忠心耿耿,正所谓“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如果家里养了狗,或其他宠物,大家一定要好好对待它们,必竟好人做好事必有好报。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0

  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第七条猎狗》 ,读完后,我感触颇深。

  《第七条猎狗》是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召盘巴的芭蕉寨老猎人前后养过七条猎狗,但前六条都不是称心如意,唯有第七条最特别。第七条猎狗是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时,一位连长送给他的,不过那时这条狗还没长大。在他背部金黄色的毛间嵌着两条对称的浅黑花纹,身材有小牛犊那么大,腰肢纤细,十分威武漂亮,所以取名“赤利”,传说中是会飞的刀。

  在召盘巴眼里,赤利对他来说十分重要,就算黄金千万两也换不了赤利一条尾巴。

  而在一次狩猎中,赤利为保住召盘巴的性命,去和眼镜蛇争斗,没去和野猪对抗,所以,召盘巴搬出煮狗肉的道具,拿着木棒狠狠的砸去,差点砸中赤利,赤利逃出之后,和豺狗结合。当一群豺狗攻击召盘巴时,赤利牺牲了自己,却保住了召盘巴一家人的性命。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在狗中,狗忠实地保护人类,而人类却不去想它们的感受,去想自身的原因。

  在社会中还有许多贩毒、砍树、滥杀动物……在这些利己害他的人们,会受到大自然的处罚的。

  同学们,归根结底我们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而忽略他人的感受。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1

  狗,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最近,我在书架上看到《第七条猎狗》,就毫不犹豫地买了回来。

  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书中讲的是傣族老人召盘巴前后养过七条猎狗,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才是最称心的。可是在一次打猎时,他误以为赤利是怕那只凶残的野猪而躲在一旁,使他险些丧命,于是他打算吃了狗肉,小孙子却把赤利放跑了。其实召盘巴不知道那次打猎时,他还有一个更大的危险—毒蛇正在逼近他,是赤利不顾一切地消灭的毒蛇。后来,召盘巴和小孙子遇到豺狗的攻击,在他“弹尽”时,赤利出现了,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意外地发现赤利攻击的是豺狗,赤利不顾自己的安危在帮助他,赤利在被豺狗咬住后腿,露出了白白的骨头,却依然坚持打退了豺狗,它向主人证明了自己。

  合上书,我陷入了深思:忠诚的赤利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我,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被主人误解,甚至为此而失去生命,但它没有因此而背弃主人,依然会为了主人而用生命去搏击。它舍己为人的品质,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在大明朝时,海瑞也很忠诚,皇帝为了享受,治国无道,为了劝皇上,他抬棺骂嘉靖,但嘉靖死后,他哭得把饭都吐了。这显示他宁愿以自己的生命换取皇上的英名。我们都像海瑞一样忠心地为国家贡献自己,奉献自己,还愁国家不昌盛,还愁我们中国的未来不光明吗?

  天空中的云,来替赤利包扎伤口,地上的草,来为赤利疗伤吧。我们都要像赤利一样,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2

  今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第七条猎狗》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

  老猎人召盘巴,打猎40年却没有条合意的猎狗。直到有了第七条猎狗,老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

  一次,老人狩猎野猪时,一条毒蛇要攻击老人。赤利和蛇格斗,没有帮老人。老人很生气,要杀赤利,但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逃走的赤利靠猎捕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役中,它咬死了一切成年的公豺狗,成为豺狗群的领袖。

  半年后,豺狗群攻击了老猎人。赤利及时赶来,它与豺狗群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本人的命保住了老人的命。

  读完这个故事,我领会到了赤利的忠实。它为了维护本人的主人,和毒蛇拼死格斗。固然召盘巴冤枉了它,觉得它是苟且偷生的胆怯鬼。但是赤利只觉得冤枉,并没有仇恨老人。反而在半年后,它牺牲了本人,再次救了老人的命。

  不光是赤利,一切的狗狗对主人都很忠实。我看过这样的一部电影,名字叫《忠犬八公》。

  里面讲了一个教授,每天都要坐火车去工作,在这一天,他从火车站捡回来一只叫八公的小狗。渐渐地八公长大了,每天都坐在火车站前的花坛上接教授。一天,教授在上课的时分,忽然心脏病突发,死了。八公依然在火车站等教授。后来,教授的家人搬家了,可是八公不肯走,还在那里等着教授。八公等啊等,不晓得过了几个春夏秋冬。终于,在冬天一个下雪的夜晚,八公梦见教授回来了。八公永远闭上了眼睛,幸福地死掉了。在它生前的最后一秒,它满足的笑了。

  像赤利,八公这样的狗狗有很多很多。我只想说一句话:“保护狗狗吧,由于在它们心中最爱的,永远是我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3

  生活中的误会无处不在,一场小小的误会,就可能使本应和谐的关系坠入黑暗的无底深渊。

  《第七条猎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赤利的狗,它的主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猎手,名叫召盘巴。召盘巴先后养过六条猎狗,都不称心如意,直到他60岁大寿时,获得了第七条猎狗--赤利。赤利是条好狗,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三年来,召盘巴一直对赤利宠爱有加。直到一次狩猎,召盘巴遇到了野猪,他希望赤利第一时间冲上去撕咬,他好把火药枪填好,可是赤利却躲进了草丛。此时,召盘巴心中有多恼火,养了这个小崽子这么多年,关键时刻一点也派不上用场,养这个小崽子何用?回去后召盘巴要打死赤利,他的孙子艾苏苏不忍心看着赤利被打死,就趁召盘巴不注意放走了赤利。

  从此,赤利成了一条野狗,独自一个在外面漂泊流浪。原来人与狗之间的亲密关系荡然无存。召盘巴只恨自己当初看错了眼,养了一只白眼狼。可是,召盘巴不知道的是,其实赤利躲进草丛后,正在与一条毒蛇搏斗。因为召盘巴在打野猪时踩破了蛇蛋,眼看蛇就要咬到召盘巴了,赤利一个箭步冲上去,咬掉了头,救下了召盘巴。半年后,召盘巴遇到了豺狗群,是赤利奋不顾身的与豺狗搏斗,用行动证明了自己,化解了与召盘巴的误会。

  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也难免产生误会,它扮演消极的角色,增添着生活的烦恼,使本应精彩的人生变得千疮百孔。最伤的是误会,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我们得学会擦亮理解之窗,敞开包容之门,聆听心灵之声,从而洞悉生活之真,回归生命之美。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4

  转眼间又到了寒假,妈妈买了一大堆书给我,沉浸在假期解放的甜蜜的我飞快地陷入了苦恼之中,只好挑选一本书,满目无神地看了起来。

  才刚过几分钟,我的眼球便不由自主转到了书里,完全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你们肯定会问这本书叫什么?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故事分为三大类,它们分别是狼的故事,狗的故事和豺的故事,“第七条猎狗”就是属于狗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最惊心动魄的情节就是作者为了更好地了解狼的生活习性披着狼皮扮作一个狼丈夫,可他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狼妻”发现了“丈夫”的古怪,一把抓住了狼皮,把狼皮扯了下来,来了个“原形毕露”,作者刚想拿枪,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可怎么办呀?顿时,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仿佛自己就是那个作者身临其境,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难道真的成为狼的“下酒菜”吗?忽然,母狼仿佛想到了作者对自己的宽厚,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它决定放作者一条生路,随着作者安全到家,悬挂在我心上的一块大石头才落了地,我长长呼了一分钟的气。

  读完这本书,我体验到了作者与动物的亲近,他把动物们都拟人化了。同时他抓住了重点,让我们的心情随着情节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如果让我评价这本书,我会不假思索地评10星精品文章!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进一步了解了猎狗的生活,也让我明白了动物的习性。

  打开这本书,走近动物的生活,感受它们的欢乐生活,我不禁对它们的聪明才智感到敬佩。对它们顽强的意志赞叹不已,对它们高尚的品质肃然起敬,从动物故事里,我找到了故事背后的悲惨。

  两只狼之所以被猎狗杀死,是因为一只狼后腿被夹断了,另一只狼为了救它,也死了。母狼之所以救出了小狼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身上沾满石灰,装成狗,在猎人枪地下把小狼就走了。藏獒之所以获得作者的喜爱,是因为它优秀、勇敢、野蛮的性格。

  这本书里最好的就是第七条猎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赤利是召巴老人的第七条猎犬,他们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他们去打猎遇见了一头孤狼,打了一枪后没打倒。叫赤利时却没有来,召巴扔下了火药赶紧跑,过了一会儿,孤狼卡在了树杈上。原先,赤利遇到了蛇,和蛇搏斗了一番,结果,杀了蛇后孤狼已经被卡住了,召巴误会了它,把它赶走了,它在豺群里当上了豺王。一次,豺群要伤害召巴,赤利和召巴一齐把豺群赶走了。而赤利却受到了严重的伤。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自我十分渺小,尤其是读到第七条猎狗赤利为了救主人召巴宁愿牺牲自我时,我联想到了自我。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玩旱冰比赛,比赛中,有一个小伙伴不细心摔倒了,我不但没有扶起它,还斜眼笑了一下,这次比赛虽然我赢了,可是我的小伙伴腿出血了。经过阅读这本书,我已经明白了自我的错误,我决定以后要帮忙别人,不求回报,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重返狼群》读后感1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2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3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重返狼群》读后感4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5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6

  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7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8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9

  “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

  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李微漪把小狼带回城市,并给它取名为“格林”。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

  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窗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中,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因为高原上得肺水肿是要死人的,李微漪不得不去城市治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平衡!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狼是一种令人厌恶、唾弃的动物,可在《重返狼群》里,可以看到小格林多么聪明可爱。格林是一只出生在若尔盖大草原的狼。出生便没有父母。

  年轻善良的女画家李微漪捡到了这只将要断气的'小狼。小狼奇迹般地活了过来,经过李微漪的“诊治”,小狼开始吃喝拉撒。善良的女画家欢喜地把它抱回家,得到一个名字——格林。从此画家去爱它,保护它,抚养它,为它花了许多钱财。但是,李微漪犯愁了,小狼是大自然的,本是自由自在的草原狼,怎可囚禁在大城市?

  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在安全的囚禁与可怕的自由里,她选了自由。这是草原狼应有的。

  在重重危险中,在狂风暴雨中,小狼长大了,并和李微漪一起来到了草原。终于有一天,作者带小狼遇见了狼群。

  就在这心酸又快乐的一天,狼子格林迈开小爪,走向狼群。其实,狼也舍不得。

  是的,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让我们懂得了许多人世间不可改变的道理。这,便是小狼的命运。

《重返狼群》读后感11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12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13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14

  你们相信,至今为止,有一条由人养大成功的狼吗?你们相信,它重返狼群吗?你们相信它有个女主人吗?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本文标题: 野獒回归第一章的读后感(野獒回归(这是牧铃写的一本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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