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恩文集第六卷读后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读后感 这三篇范文写得很深刻)

发布时间: 2024-04-28 11:52:1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读后感,这三篇范文写得很深刻1、范文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广阔视野、渊博知识令人钦佩。《选集》资料博大精深,包罗了哲学、历史、...

读马恩文集第六卷读后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读后感 这三篇范文写得很深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读后感 这三篇范文写得很深刻

1、范文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广阔视野、渊博知识令人钦佩。《选集》资料博大精深,包罗了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宗教、文学、考古以及自然科学方面等的知识,充分反映马克思、恩格斯的博学多才。也正是在渊博知识之基础上,他们方能创立天才的新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此,列宁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只有了解人类创造的一切财富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这启示我们,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决不应仅仅局限于本专业的知识。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其研究对象是存在复杂心理变化的人。每个人都处于日趋多元复杂的社会环境当中,深受方方面面关系的影响;每个人都有寻求自由全面发展的自觉或不自觉。因此,不论是开展科学研究,还是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忙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都需要我们具备宏观的视野,懂得运用综合系统的知识和方法,而决不能形而上学、作茧自缚,仅就思想政治教育谈思想政治教育。

2、范文二: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立者、传播者和实践者,马克思、恩格斯无疑是共产主义革命事业的“权威”人物。他们的“权威”,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源自他们天才般的才华横溢和先哲式的先知先觉——这当然是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加上勤奋刻苦的主观因素的结果。如,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正式诞生的《共产主党宣言》问世于1948年2月,科学预言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这一年,马克思、恩格斯都不超过30岁!(马克思马克思生于1818年5月5日,恩格斯生于1820年11月28日)在此一年龄段,我们绝大多数青年人都在做什么,又取得了什么成就呢?与马克思、恩格斯相比较,芸芸众生显得多么渺小!马克思、恩格斯就像两座高耸入云的世界高峰,巍然屹立于人类发展史中,其地位无可撼动。二是源自马克思主义理论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这是马恩用心在革命实践中将科学理论用于武装群众的结果。“马克思由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成就已经赢得了这样的地位,各国工人运动的最优秀的人都充分信任他。他们在紧要关头都向他请教,而且总是发现他的推荐是最好的……并不是马克思把自己的意见,更谈不上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而是这些人自己来向他求教的。马克思所起的特殊的、对运动极端重要的影响,正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换句话说,马恩的权威,一靠自身远大理想和勤奋努力,二靠用心投身革命实践,做好群众的宣传鼓动工作。由此联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工作者、实践工作者,要提升影响力、吸引力,树立起自身的权威,就应从两个途径去努力:一是树立远大共产主义理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念,并以此为动力,勤奋学习科学理论知识,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前沿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二是克服“书斋学问”或“轻视思想理论宣传”的倾向,用心投身社会实践,大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在实践中树立起科学理论工作者自身的权威。

3、范文三:

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最大价值,在于其带给了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是思想和行动的“科学指南”。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过程中,发现处处充满着精彩绝妙的阐述,鞭辟入里的论断,天衣无缝的推理,磅礴宏大的气势,这些都给人以深刻的震撼、淋漓的快感,让人体验到“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的魅力。情不自禁地,我将精彩之处用笔勾画出来,打算日后反复朗诵,以备写作之需。然而,仅满足于此,就会陷于肤浅的、片面的,教条主义的漩涡。在随着阅读的深入,我越来越体会到,读经典著作,最重要的是,还要将之视为指导实践的科学指南,用于指导我们的实践。事实上,马恩两位伟人,也早预料到有人会以歪曲或僵化的态度对待他们创立的理论。为此,他们多次对此问题作了强调。比如,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带给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他还批评了德国的许多青年作家,把“唯物主义”当作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意味问题已经解决了”。恩格斯还指出:“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务必背的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马克思也对一些人歪曲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表示反对,比如,对于当时德国出现的一些所谓“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就曾说过:“我只明白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在给《祖国纪事》杂志修改部的信中,马克思也对俄国的一位教条主义者表示反对:“他必须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写作背景和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共有四个版本,其中正式发行的有3个版本。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是1995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写作背景和意义:为适应新形势下理论学习的需要。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理论体系。全部译文经过重新校订,以求更准确、更忠实地表达原文的意蕴;同时,对注释和索引做了大量的增补和订正,增写了各卷说明,对相关著作的写作背景及主要思想进行扼要评价。第2版是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版本。)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版)全部采用新译文,并根据学界研究的最新成果对注释、索引等进行了全面修订,在保持原有四卷本结构的基础上,对篇目作了适当调整,还撰写了新的出版说明和各卷说明。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版)共135.5印张,357万字,国际32开精装,定价335元。在明确市场定位、最大限度为广大读者服务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版)保持了一流的编校水平和精良的印制质量,并实行超常规的公益性定价,于2021年9月中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有什么不同?

既然叫全集是不是就应该包括了选集里的所有内容?谢谢!
首先,全集中肯定包括了选集的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两位真正的巨人,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的作品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内容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学、人类学等等,甚至马克思还利用闲暇钻研了数学和生物学。其次是两个人的作品具有很大的交叉性,很多时候很难分清楚两个人谁是具体的作者,因而作品名被冠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或《选集》。
从规模上看,全集无疑是全面的多。目前中文版《全集》有50卷53册,而根据前苏共和德国统一社会党只见达成的协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原文版将超过120卷。当然,绝大多数读者是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阅读全集,选集便应运而生了。
目前,国内的选集共四卷,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关于社会主义实践方面的内容,其中著名的文章有《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法兰西内战》等。认真读一些,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不无帮助。
在出版社方面,国内是由中央编译局完成,也最为权威。国外比较杂乱些,前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影响最大。前文所说原文版,也是在这一基础上完成的,目前尚未全部出版。

列宁在哪些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斯文学理论

吴启文:列宁怎样曲解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我国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区分列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我们应当避免原苏联的种种失误,大大超越原苏联的成就,认清两者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列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最大区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上,本文将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1)无产阶级专政是民主制还是集中制?
《国家与革命》一书是列宁的最重要著作之一,它对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与革命的基本观点作了全面的阐明,影响了好几代的共产党人,对于普及马克思主义起了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该书中混入了与马克思主义相反的一些列宁自己的观点,人们往往把列宁的观点误认为是马克思的观点。所以我们很有必要把列宁的那些曲解加以清理,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不应对此负责的。
列宁的主要曲解是在他阐述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总结中。列宁在其书中特辟一章即第三章来向读者介绍马克思的观点,并以第四章进一步介绍了恩格斯的观点,足证列宁对宣传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是多么用心用力!在第三章中用前三节介绍了马克思对巴黎公社摧毁旧国家机器后所建立的新政权的性质作了毫不含糊的明确的判断:“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①(《马恩选集》)第二卷第377页)在这里,列宁没有曲解的余地,只好认定公社实行了“极其完全、极其彻底的民主”②(《列宁选集》第二卷第206页)。但当他在第四节中谈到如何组织民族的统一时,终于抓到了机会,把他自己的观点渗进到马克思的观点中去,把马克思没有的观点强加于马克思!
马克思认为公社消灭了旧政权时并不意味着消灭了民族统一,“民族统一不是应当消灭, 相反地应该借助于公社制度组织起来”。(同①第214页)那么公社是按什么原则来组织起民族统一的国家来呢?马克思明确指出:“公社才是帝国本身的真正的对立物,也就是国家政权,集中化行政权力的对立物……”。(同上第411页)因此,公社决不可能仍用集中制来组织民族统一的全国新政权,而是必须用民主制来组织新政权,马克思充分肯定了公社的这一选择,他指出“设在专区首府里的代表会议,应当主管本专区所有一切农村公社的公共事务,而这些专区的代表会议则应派代表参加巴黎的全国代表会议;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确切训令,并且随时可以撤换。”(同上第376页)这段话的最后一句话真是画龙点晴之笔,它十分传神地表明了公社选出代表不是去当发号施令的社会主人,而是唯选民的意愿是从的当差的,即社会公仆,而选民的社会主人地位得到了有效的保证,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列宁也引证了这段话,却故意删去了最后一句话,因为这不合他的集中制主张的口味,他显然主张所有选民应遵守他的“确切训令”,这为他在后面提出集中制埋下了伏笔!
列宁对马克思的上述论点找不到曲解的借口,于是把笔锋一转,开始攻击伯恩斯坦,借口伯恩斯坦曲解了马克思,他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机会,以便把自己的集中制思想混入到批判中来,使人误以为这就是马克思的思想。伯恩斯坦说:这个纲领“就其政治内容来说,在一切要点上都十分类似蒲鲁东主张的联邦制”(同②第214页)列宁批判道:“马克思在这里谈的根本不是要建立同集中制对立的联邦制,而是要打碎一切资产阶级国家里旧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机会主义者“竟把联邦制强加在马克思头上,把他同无政府主义的始祖蒲鲁东混为一谈”。(同上第215页)“在上述的马克思关于公社经验的论述中根本没有一点联邦制的痕迹”(同上第216页)他煞有介事地说:“马克思是主张集中制的,在他上述的那段论述中,丝毫也没有离开集中制”。(同上第216页)可借马克思没有理会列宁的愿望,而是提供了更多的证据,证明马克思丝毫也没有离开民主制!马克思说:“以法国社会本身通过公社组织而取得的政治统一去代替曾起过反封建作用的中央集权制,这种中央集权制现在已经变成为只是人为机体的统一,它依靠着宪兵和红黑军队,压制着现实社会的生活,像梦魔一样骑在社会头上……巴黎就是要用前述的政治统一去代替这种存在于法国社会之外的中央集权的法国”(同①第430页)这里所讲的“前述的”就是指巴黎公社的《告法国人民书》中所讲的话,其中更清楚明白地表明要使所有的省、大行政区直至最基层的市镇“确保独立”,然后“为了在它们的共同利益联合在一个真正的民族公约之下;它要保障共和国并使之长存……巴黎放弃了它的表面上大权独揽的地位……。”(同上第429页)马克思全文引出了这段话,并称之为巴黎公社的纲领。这与列宁用暴力夺取中央政权后便向全国发号施令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巴黎公社用民主制把全国各地区联合起来的方式是与联邦制很相似的,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联邦制”这一词语,也决不能说马克思是主张集中制反对联邦制的!难道因为是蒲鲁东提出过联邦制,就成了他的专利?马克思就不能主张联邦制了?这是一种因人废言的陋习!马克思虽未直接讲联邦制,但恩格斯在其1891年的序言中却明确地提出了联邦的概念,他说公社“号召他们把法国的所有公社同巴黎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自由的联邦,一个第一次真正由国民自己建立的全国性组织。”(同上第334页)令列宁十分难堪的是恩格斯是在把联邦制与集中制直接对立起来加以论述的。他指出公社是由布朗基主义者和蒲鲁东主义者组成的,但他们的实际措施却往往抛开了他们原有的信条“按照历史的讽刺,做出了恰恰与他们学派的信条相反的事情”。(同上第333页)布朗基主义者“认为少数坚决和组织严密的分子在顺利的条件下不仅能够夺得政权,而且能够用极果断坚决的措施来保持政权,直到把人民群众吸引到革命方面,并使他们聚集在新的革命政府的周围。这首先要求把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同上)
由此可见,首先把“联邦”这一概念用于巴黎公社的是恩格斯而非伯恩斯坦,他不过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追随者而已!列宁批伯恩斯坦不过是个借口,他实际反对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地方自治观点。列宁真正信奉的是布朗基主义,大家可以把列宁的所作所为同恩格斯描述的布朗基主义的信条相比是何其相似!无怪乎列宁的老师普列哈诺夫说列宁的思想很复杂,其中也包含了布朗基主义,德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卢森堡也表达过相同的观点,并批判了列宁的“极端集中主义”。这一点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中还要提到。恩格斯的这一对比性论述最好地证明了巴黎公社实行的是民主制而非集中制,这是列宁绝无可能作任何曲解的!
列宁欲把集中制强加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苦于找不到直接的证据,于是便只好用间接推论的办法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他写道:把生产资料“交给整个民族整个社会难道不是集中制吗?”也就是主张由革命政府下令集中统一地把私有的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同②第216页)这种间接推论是不能成立的,首先,他把目的与途径混为一谈,使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是目的,而达到此目的的途径从政治手段来看既可以是暴力的革命,也可以是和平的过渡;与此相应,其组织形式则既可以是集中制,也可以是民主制,这里没有唯一性的问题,只是在实践中有一个何者更优的问题。熟读马·恩经典的列宁难道会不知道?马、恩既然肯定了巴黎公社的民主制,也就是肯定了对私有制的改造将在民主制的基础上进行,这难道不是一清二楚的吗?在经济高度发达的民主国家曾在民主的基础上把若干大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国有化,只要多数民众同意,当然也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其次,列宁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既然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只能在集中制的基础上,通过由上而下地公布一个法令,在一个短期内用强制和暴力的方法来没收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以建立国有经济,即以此创造出一个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来。而马克思却毫不含糊地支持巴黎公社不用这种方法来创建新的生产方式。他写道:“他们没有想靠人民法令来实现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得自己的解放,同时达到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发展而不可遏制地趋向着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同①第379页)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会在资本主义内部孕育成长起来,无需人为地去创造出来,“在物质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及与其相应的社会生产形式上,怎样自然而然,会有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发展出来,形成起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506页)
我们再看恩格斯对此问题的解答就更清楚了。问“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呢?答:不,不能,正象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征象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须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然后采取大约十二个步骤逐步地用公有制来取代私有制,并且说,“所有这一切措施不能一下子都实行起来,但是它们将一个跟着一个实行”。(《马恩选集》第一卷第219-221页)这应该是在民主基础上进行的一个渐进的缓慢的长期的历史过程。历史的实际进程是选择了马、恩的渐进路程而抛弃了列宁的一蹴而就的做法。
列宁借口反对联邦制而宣传其集中制已过去了约百年,历史大大地嘲讽了列宁,不仅当时的几个联邦制国家如美、英、瑞士等国运转良好,而且新增了更多的民主的联邦制国家,连俄国、德国都建立了联邦制!联邦制的实质就是地方自治,只是它的自治程度更高而已!因此,主张集中制必然要反对地方自治。在苏联模式中,所有地方的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人都是由中央或上级指派和任命的,有时也走走民主程序,那不过是形式主义的作秀,并无民主的实质,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有特殊利益的官僚集团,他们只对上级负责,不必对人民负责,脱离民众,形成了越来越尖锐的官民矛盾。这是与马克思主义不相容的,恩格斯说“怎样安排自治和怎样才可以不要官僚制,这已经由美国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给我们证明了。”(《马思文集》第四卷第416页)“省、县和市镇通过依据普选制选出的官员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的和省的政权机关”。(同上的417页)
集中制和民主制各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就应实行民主制,否则人民的民主权利就没有保障,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难以发挥。国家的干部就没有了人民监督,会胡作非为,腐败堕落。
即使如此,在政府内部特别是在军队中仍需实行集中制,否则就无法保证工作效率;在革命和战争年代以及共产党处于地下斗争时期,就难以实行民主制,而只能采用集中制,当然一旦危机解除就应迅速恢复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应如斯大林那样使国家长期处于“紧急状态”中。列宁企图无条件地恢复专制主义的集中制,是违背世界历史潮流的,他虽然为避免人们的批评,采用了一些修饰词,如“自愿的集中制”、“民主的自觉的集中制”等等,但决不会改变集中制的本质。集中制的本质是一切主动性、一切重大决定都来自上级,下级和普通民众都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只有服从的义务,没有作主的权利。领导与民众、上级与下级、官民关系不是平等的关系,如今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有一个用得很普遍的流行词“被”,这反映了在我国列宁、斯大林式的高度集权的集中制影响之深!
(2)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吗?
列宁在与考茨基论战时提出了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定义:“无产阶级革命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同②第623页)列宁这一定义颇有望文生义之嫌,“专政”这词的旧含义在“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新词组中已不复存在,马克思最初赋予的含义只是要表明它将与资产阶级专政具有若干相反的性质和特征。在革命时期,由人民选出的议会,应掌握全部国家权力,以对付资产阶级的进攻,但这也只是临时性的。断无专政一词中个人专制独裁之旧含义,阶级专政与个人专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不应混淆的,恩格斯极为重视这一区别,他在批判布朗基主义时,非常明确地作了区分:“由于布朗基把一切革命想像成由少数革命家所实现的突然变革,自然就产生了起义成功以后实行专政的必要性,当然,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实现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于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专政。”(同①第589页)列宁故意把两者混同,把个人专政的属性“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硬塞进无产阶级专政的定义中去,变成了阶级专政的主要特性,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背离,败坏了马克思主义的声誉!
列宁要实行个人专政,必然要推行集中制,不会赞同马克思所肯定的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确切训令”。阶级专政却必然要与民主制结合,因为只有实行民主,无产阶级中的所有成员才能自由而充分地表达其利益和意愿,并得到尊重,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地调动起来,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才能得到顺利的发展,尤其重要的是只有实行民主,才能防止国家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同②第334页)
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新词组中所表达的新概念没有全面地确切地理解,仅仅突出“专政”一词,并用个人专政的旧含义来阐释这一新词组,马克思则正好与之相反,他最重视的却是“无产阶级”,即在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新政权中,首要的是要表达出无产阶级的阶级特性,即维护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者包括脑力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的利益,坚持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的原则。为此,必须在一开始就要在制度建设和法律规范上,严密防止国家政权及其工作人员由人民选出的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产生新的特权阶级!按照列宁的定义,则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一严重后果,历史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目光之深远,非列宁所能企及也!
列宁的这个定义是与现代文明的法治精神不相容的,它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当然也就是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监督,这与马克思大力赞扬的巴黎公社的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所体现的高度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的精神是不相容的。所以它是一种倒退,退回到西方中世纪和中国封建时代帝王个人专政的人治时代,其后果十分严重,在苏联模式的统治下,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滥杀无辜,制造了红色恐怖,这与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定义是密切相关的!
(3)无产阶级专政有无前提条件?无论何时、无论什么条件下都可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来吗?
马克思在说明自己的阶级斗争学说与前人有何不同时写道:“(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同①第332页)在这里马克思把生产的发展与阶级的产生和发展的因果联系放在第一位,没有生产的发展,就既没有阶级存在的基础,也不会有阶级斗争发展的结果即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有前提条件的,并非无条件的,即并不是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所以马克思的第一点才是与其前人相区别最重要的思想,列宁却把无产阶级专政放在第一位,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验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同②第3卷199页)生产的发展必然达到应有的高度这一最重要的经济条件已不在其视野之内,他就是主张在任何条件下,只要夺得了政权,就可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正是第二国际的领袖们与列宁的根本分岐所在。根据马克思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展,其生产关系已完全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时,才需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说:“彻底的社会革命是同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联系着的;这些条件是社会革命的前提”(同①第635页)这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第二国际的领袖们正是坚持这一点,才反对列宁在资本主义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的俄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按照恩格斯的观点:“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而不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列宁为了反驳他的论敌,不惜曲解马克思主义,不适当地拔高无产阶级专政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并据此以攻击考茨基是马克思主义的“叛徒”!按照列宁的标准,布朗基主义者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就成了马克思主义者了!但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不会承认的,因为布朗基主义者并不承认马克思上引三点论述中的第一条,正是由于这一点,恩格斯才几次批判布朗基主义,我们在其批判中看到了列宁的影子,列宁与布朗基主义是心心相印的!
(4)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呢,还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
恩格斯在《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一文中告诫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在德国君主制度下,德国政府几乎有无上的权力,帝国国会及其他一切代议机关毫无实权,德国没有共和制和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幻想可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去是不可能的,必须建立民主共和国,在有充分自由的国家里,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才是可能的。他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马恩文集》第4卷第415页)但列宁却对此作了曲解,他说:“民主共和国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同②第231页)所谓“捷径”,就如过河要架桥,他认为如果无产阶级利用民主共和国提供的公开合法的斗争环境,最后夺得了政权,便可以彻底打碎民主共和国这架旧国家机器,另起炉灶,重建一个集中制的无产阶级专政。但恩格斯却并非这个意思,而是认为民主共和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巴黎公社中的一些主要的民主原则已不同程度地得到体现。民主是没有阶级性的,民主共和国这一政治形式既可为资产阶级服务,也可以为无产阶级服务,这一思想在他给拉法格的信中讲得十分清楚,他写道:“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同①第4卷第508页)列宁没有区分出要打碎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旧国家机器,实际上要打碎的只是巴黎公社所面对的封建专制的旧政权以及像德国那样的专制主义的帝国政权,而并非如像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和“修正”很成功,它在革命实践中的巨大成就,更使人们深信不疑,直到实行苏联模式的国家中产生了许多类似的严重问题,才促使人们反思其理论根据的真理性,人们开始仔细认真地研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著,这才发现列宁在不少问题上,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些基本问题上与马克思主义的真义并不相符,结论是我们应当回归马克思!
我国当前进行的反贪腐斗争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精髓:“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忆解放初期,党领导的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大异于国民党政府的官僚们,他们没有官气,干部与群众平等相待,干部们遵照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号召,自觉的充当人民的服务员,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那时颇有巴黎公社的遗风,受到人民热烈的欢迎!但是后来有些干部自视高人一等,把自己当作社会主人,把人民看作是可以由自己任意摆布的仆人,追求权势和财富的欲望日益升高,目无法纪,贪脏枉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愈远,官民矛盾日甚,这种情况有蔓延之势,如今新领导班子大刀阔斧地清理整顿这股歪风,并且打破了类似历史上“刑不上大夫”的旧日惯例,坚决实行法治,不管你官位有多高,违法乱纪必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列宁说得好:“马克思主义绝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固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恰巧相反,马克思的全部天才正在于他回答了人类先进思想已经提出的种种问题。他的学说的产生正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伟大代表的学说的直接继续。”(同②441页)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的几个重大问题的解答正是体现了列宁的上述评论,可惜的是列宁自己对上述诸问题提供的答案却与马克思主义相反,因而他自己就偏离了世界文明发展大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受列宁的影响,偏离世界文明发展大道的方面进行了大力的改革,我们应离开那些“固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继续学好马克思主义中与现代文明相合的精髓部分,使之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大道上继续前进,争取走到最前列去!

资本论 有关价值与使用价值、价格的关系

假如 一个工人把一块金子加工成一个金碗 需要2小时同样的 他把一块铁加工成一个铁碗 也需要2小时那么二者的价值应该是一样的才对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2小时)那为什么二者的价格却相差很大? 难道价格仅仅与价值有关,与商品本身的成本无关吗?价格与(价值+使用价值 )正相关 有道理吗? 答的通俗透彻的 加分!
小弟来试一下
首先,
一切商品都是有价值的,正如您所说,衡量价值的标准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这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体现在人的脑力和体力上。把一块金子加工成金碗要两小时,可是这两小时可能是事前大量的准备设计凝缩成的,制作的时候要更为细心更为认真,而制作一个铁腕并不需要耗费那么多的劳动付出,从这一点上二者的价值就不对等。
其次,
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两重属性,而价格则是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外在表现。金银天然不是货币,货币天然是金银,这是我们学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都知道的,金银正是因为具有普遍接受性、价值稳定,易于流通,方便携带才成为了货币的首选。而在这其中,以金银本身的价值有很大关系。由于金银的价值已经得到世界的认同,同体积的金银价值要高于铁的价值,所以,同样大小的金碗价值就不能和铁腕价值一样,而用于制作金碗的金银和制作人员的劳动本身就是商品的成本,所以价格只是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外在表现,它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受制于种种外在因素,正如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里面所说,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这里的价格就是内外因作用下形成的结果,其中,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价格形成的内因,而外部环境,诸如市场、利息等都是价格形成的外因。而且,商品本身就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结合,成本正包含于商品价值中,您的概念有点混淆哦~~~
最后,有价值不一定有使用价值,而有使用价值则一定有价值。比如说空气,我们每天都要呼吸,它的价值是很高的,但是如果不用于加工和交换,空气就不是商品,也就失去了交换价值(交换价值的核心是使用价值),也就不能以价格来衡量。所以,我们要判断价格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商品,其次我们还要判断商品的交换价值,才能得出结论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和正是商品的内在价值量,若上述条件满足,我认为您说的“价格与(价值+使用价值 )正相关 ”是有道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是您想要的~~~~~
本文标题: 读马恩文集第六卷读后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读后感 这三篇范文写得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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