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驱逐的人读后感(《谏逐客书》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4-24 03:21:4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5

《谏逐客书》读后感,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

被驱逐的人读后感(《谏逐客书》读后感)

《谏逐客书》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整理的《谏逐客书》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1

《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王的一本奏书。李斯在其中写道逐客的一些弊端,写这本《谏逐客书》的目的也就是劝阻秦王不要驱逐客人。

秦王,就是后来统一天下的秦始皇。“客”,一是指来访客人,二是指的当时在秦国参政议政的外来官员。《谏逐客书》的主要内容就是分析驱逐客人的一些弊端,并且从许多方面来分析,得出这个结论。

《谏逐客书》是一篇论述文,其中心论点是“谏逐客”,即说服秦王不驱逐客人,或者是说驱逐客人是错误的。围绕这个中心论点,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提出总论点,“逐客”是错误的。

第二,通过叙述四大历史时期的秦国各位君王对于来客的态度,以及来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来说明问题。

第三,通过对秦王最喜爱的珍品,美女,音乐等大量事物的陈述,用对比说法说明唯独用人上排斥外来是错误的。

第四,利用隐喻的手法阐明纳客与逐客的利害关系,纳客能够无往而不胜,逐客是削弱了自己,强大了敌人。

第五,总结全文,得出“逐客必将灭亡”的结论。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2

近读《谏逐客书》,略有感触。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无论在古时或是当今,若要国家强大广招人才应为不可少的一项政策,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是国际交流越来越密集的时代,是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的时代,广揽群雄不可不为!

集招人才首先要不拘一格。

在中国,古代就有英雄不问出身的说法。反观我们现在的人力资源政策,依然有很大程度上的缺失。曾看过一篇文章《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一起喝咖啡》,就有反映教育制度和高考分数不等的问题。城市本地学生的分数只要350分就能轻而易举的安心读书,而别的城市和偏远山区的学生要500分还要挤破头颅才能在这所城市就读,试问这公平吗?还是说他们的素质真的比不上这些高贵子弟!大汉卫青是干什么的,养马卒,可不照样立丰功建伟业,这些例子比比皆是。个人愚见,不管是底层的农民还是白领精英,只要有德有才或一技之长都应一视同仁。

再者应给予一定的奖扶政策。

这一点不是说没有金钱的诱惑就没有人才的献策,这只是对有功人士的奖励而已。我们且看美国,美国从建国到发展成世界头号强国,只花了二百年不到时间,这和美国的人才政策时息息相关,美国是移民国家,有这些人才所追求的丰裕的物质生活和吸纳人才的政策。正是美国的移民政策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人才的包容和优越的待遇,让源源不断的来自世界各国的人才的聚集荟萃于此。从改革开放后派出第一批留学生截至1995年底,中国共派出各类留学生共25万人,回国的有8万人,有16万留在国外,60%的在美国拿了绿卡。那么可以想象,从1995年后到现在,中国又有多少赴美留学学成后留在了美国。古时尚有“赏罚分明”,我们现在也应该接力这种美德。

正如李斯所言:“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个人脱离群体都无法生活下去,况一企业,况一国家!

当然,不同的阶级层流对人才的定义各不相同,各部门对人才的要求也就不同,各取所需,共同进步。虽要广纳,但切勿盲目,正确选择正确对待,又有合理的方针,定事半功倍!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3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诚如斯言,李斯贵为一朝宰相,素有雅量,无嫉妒贤才的小肚鸡肠,反倒是有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实在是令人钦佩。

文章开篇“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一语中的,接着又旁征博引,谈到秦穆公遍求贤士而称霸西戎,秦孝公采用商鞅新法而实现国富民安的愿景,秦惠王采纳张仪计策席卷九夷各部,让其它六国对秦国俯首称臣……这一系列接纳客卿的事例并没有给国家带来危害,反倒是亲近贤臣让秦国更加强大。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虽非本国人,但愿效忠该国皇帝,也该得到重用。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朋友尚无国别之分,何况是贤才呢?在该文中,我真心地感受到了李斯对秦朝的深谋远虑,他诚恳地劝谏皇帝应该广纳贤才,亲近贤才,远离小人,方可久远。

在文章结尾,他还深刻地指出“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这样做势必会危害到国家。他的文章情真意切,利害分析得淋漓尽致,一篇《谏逐客书》至今让人受益匪浅。

法国著名诗人雨果曾言:“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读李斯的《谏逐客书》,我不仅读懂了他为人豁达的胸襟,更读出了他对国家未来发展的关心与责任担当。不计前嫌遍求各方贤才,苦口婆心地劝说皇帝,他关心的并非是个人的利益,而是国家的利益,这难道不正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真实写照吗?还有他不惧怕强权,即便遇到重重阻力,仍旧坚守自己正确的立场,深明大义地写下《谏逐客书》,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触怒圣颜,可是犯下死罪的啊!但斯如同“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一般,坚持己见,没有如墙头草般倒下。

“读史使人明智”,短短数百字的《谏逐客书》至今熠熠生辉,“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后辈当勉励。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4

前不久我们学习了谏逐客书这篇文章,学完之后,我的内心有一些疑惑,秦王为什么会收回逐客之令,都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更何况是一代君王,经过思考之后,我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李斯所写的《谏逐客书》中将纳客之利和逐客之弊展现的淋漓尽致。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从秦王的角度出发,不管是秦成帝业,还是说秦王所喜欢的一些物品,都紧紧的围绕着秦王展开,让秦王身临其境,感受得到那些物品的美好和失去那些物品的痛苦,思路很清晰,有理有据,很具有说服力,所以是秦王真正感受到租客后的结果和损失,经过内心的斟酌,他才会选择信服。

第二,秦王是一个野心勃勃,想要一统天下的人,当他看到李斯写的《谏逐客书》,一定会感叹他的机智和能言善辩。有此才能的人,为何不为己所用,怎么能让他离开秦国,让他为别国效力,来对付秦国呢,既然那刻有那么多的利处,那便顺水推舟,收回逐客之令,反正对秦国来说意义非凡。

第三,秦王或许能够想到贵族大臣是因为客卿损害到他们的权利而提出逐客,但是秦王不能够直接的去拒绝他们,所以只好采纳,想着,客卿定会为了自己的前途和利益而争辩,所以当看到李斯写的《谏逐客书》后,想到事情都按自己所想的发展,所以按照自己的计划,采纳了李斯的建议,这样一举两得,既不能引起贵族大臣的不满,又能让客卿为他所用,让客厅感受到他的恩惠,对他更加的忠诚,使贵族大臣有口难言。

所以,秦王收回了逐客之令。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5

公元前238年,也就是秦王政九年,22岁的秦王嬴政正式临朝亲政。在过去的几年,秦国政权由太后赵姬和相国吕不韦控制。赵姬空有恋爱脑,对政治时局并不敏感,宠信嫪毐并与其生下两名幼子。嫪毐大力培植自己的势力,在秦国呼风唤雨,欲以自己与太后赵姬所生的幼子将秦王取而代之。时年,长信侯嫪毐叛乱,被秦王镇压,诛其三族。

嫪毐案发牵连吕不韦,公元前237年,吕不韦遭罢相。恰逢此时,在秦国负责水利工程的郑国亦被告发为间谍,来秦修渠是为耗费秦国人力财力,达到削弱秦国经济实力,延缓秦兵东征灭韩,破坏秦一统六国大计。秦王震怒,欲杀郑国。那些由于其他六国有才学者来秦受到重用,而自身权势被削弱的秦宗室大臣借机向秦王提出:“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闲于秦尔,请一切逐客。”在排外情绪高涨的关口,秦王政决定将所有客卿一律驱逐出境。

李斯遂向秦王上《谏逐客书》,劝谏秦王勿以一时冲动而毁秦数代基业,当以统一天下为目标,以六国贤才为己之才,以六国之民为己之民,方能“跨海内,制诸侯”。秦王政纳李斯谏,废除了驱逐客卿的命令。郑国也就修渠一事对秦王说:“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秦王认真思考后,认为郑国是不可多得的水利专家,且水利一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继续重用郑国修渠。《史记·河渠书》记载:“渠成,注填淤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

《谏逐客书》全文洋洋洒洒八百余字,事理清晰,铺陈有序,避轻就重,一针见血。为秦国计而披肝沥胆的谋臣形象跃然纸上。通篇详读下来,读的不是文采,不是论理,读的是唯才是举的大国之策,读的是胸怀天下的霸业雄心,读的是秦国崛起的历史必然,读的是神州一统的终极归宿。

秦国本是边陲小国,与其他六国相比,实力悬殊差之甚远。历史有时候就像上帝手中随意抛洒的糖果,接到这些糖果的往往不是身姿矫健或离他最近的,反而是蹲在远处不知怎么就被砸中的幸运儿。如果晋国没有被韩赵魏分掉,它应该是最有实力问鼎天下的;如果赵武灵王没有因决策失误,枉自丢了性命,秦国的崛起或许还要晚很多年;如果没有吕不韦的奇货可居之思和经天纬地之才,就没有雄韬大略的秦王政即位,秦国一统天下的铁蹄或许只能在梦中徘徊。

然而,秦国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几代明君,强秦目标清晰,虽遭数度劫难,毫不动摇,唯才是举,君臣合璧,雄图天下,共谱华章。

秦穆公重用虞国百里奚,宋国蹇叔,晋国邳豹、公孙支等人,开启秦国客卿制度之河,励精图治,从而达到“并国二十,开地千里”,整个广阔的西部地区为秦国独控。秦孝公重用卫国商鞅变法,富国强兵,收复失地,一跃而成强国之首。秦惠文王重用魏国张仪,采纳其连横破纵之术,多次逆转危势,击溃六国灭秦之兵。秦昭襄王重用魏国范睢,远交近攻,灭义渠、灭东周,长平之战大败强赵,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胜利基础。秦庄襄王得到卫国吕不韦帮助,对吕不韦说:“得分秦国与君共之”。公子落难时仍大气豪迈,问鼎王座后践一诺千金,将秦国推上强盛的顶锋。梦想一代一代延续,目标一代一代接近。终在秦王政39岁那年,完成祖辈宏愿,秦得以吞并六国,一统天下。

此文带来两个震撼。一是秦王嬴政不被情绪左右,不为好恶取舍,以国家利益为抉择标准的胸怀。

“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如果您之前的四位国君拒绝客卿不肯接纳任用他们,国家就没有走向富裕的实力,秦国就不会获得强盛的美名了。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得贤才者得天下。秦王听进去了。

“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不问可用不可用,也不论是非曲直,只要不是秦国人一律赶走,只要是客卿一律驱逐,您这样做只能说明您重视的是声色珠宝,而轻视的却是人民。用人是用其所长,就像美好的物件,总有让人欣赏的一面。当天下一统,不论哪国人都将是秦的子民,若胸怀宽广,海纳百川,则天下尽在囊中。秦王听进去了。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泰山不舍弃微小的泥土,所以能成就它的高大巍峨;河海不拒绝涓涓细流,所能汇集成它的宽广深远;而一位王者,不分别对待所有的老百姓,才能显示他的仁德高尚。地不分东南西北,人不分内外客主,一年四季都富足美满,鬼神都来降福,这就是三皇五帝无敌于天下的原因。何谓胸怀?何谓天下?这是最好的答案。秦王也听进去了。

要知道,在历史上,秦王政是以残暴无情、强硬专制的形象而存在的,横征暴敛,法度苛刻是那个时代的标签。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可以令出即行,唯我独尊。然而,当国家利益和个人情绪发生冲突的时候,他能够立即调整自己,作出对国家有利的选择。

秦王因李斯的《谏逐客书》而收回逐客令,看似政令反复的小事情,却是秦王对自己错误决定的反思和修正。君王首先也是人,有人的喜怒哀乐,有人的意欲难平,有人的优缺并存,因此也避免不了会犯错误。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意孤行,不懂得反思和修正。因为只有懂得反思和修正的君王,才有可能缔造政治的文明,而一个国家生存的强度,首先取决于政治文明的程度。

另一个震撼是李斯的不卑不亢,敢于直言。事逢嫪毐谋反、太后被逐、吕不韦罢相、郑国间谍案发,母慈子孝成了笑话,护国仲父成了政敌,友邻睦邦全是谎言,秦王最信赖最仰仗的温情世界一举坍塌,愤懑、屈辱交织的怒火正盛。他一客卿,怎敢?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开篇直抒自己对事情的看法,豪不留情批评君王错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欲以满腹才华在乱世之中开天辟地的士子;一个与人谋,忠人之事,不顾自身安危冒险进言的客卿。反映了一个怎样的时代啊!如果以我们今天的眼光去看,秦灭六国确实有许多惨绝人寰之处。如长平之战坑杀赵军俘虏40余万;公开镇压六国贵族复辟活动,推行铁血整肃政策,一次坑杀数百上千儒生。但从当时秦统一六国的政策理念来看,它是将六国看做“暴政”,将统一中国的战争归结为“灭六暴强”,认为只有推行统一“圣治仁义”之制度,才能使天下太平。与此有同样认识的各国士子加入到秦国的政治舞台,他们以天下为己任,不计母国存亡,不求个人得失,以星星之火点燃帝国政权将一统天下的信仰,推动统一文明的历史进步,维护统一文明的历史合理性。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篇扭转乾坤的谏书。在秦王正式接掌秦国政权,内忧外患之际,稍行不慎,便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功亏一篑。这篇谏书直刺秦王于愤怒昏聩之时,挽救秦国于危崖绝壁之际。一个心中只有小我的人,是绝不可能提出这样的谏言。是时代造就了李斯,也是李斯成就了秦王政的时代。

历史车轮滚滚而过,有人连呻吟也来不及发出就无辜牺牲,有人在轰轰烈烈中成就万世伟业。历史的价值在于它走向文明的时候,往往不以个体命运去衡量,这也是历史悲剧的核心。

鉴往知来,太阳的辉煌和月亮的沉默都是宇宙的组成部分。摈弃偏见,清空陈腐,才能虚怀若谷,包容万象。唐开放包容,接纳万象,不吝输出,才有大唐盛世,天下归心;清闭关锁国,因循守旧,逆流而行,造就一段苦难屈辱的民族史。纵观今日之天下,已数倍于两千多年前的天下,而故事,似乎还是两千多年前的故事,不过扩大了一些地域,换了一种演绎的形式。千百年后,或许也就是一段云淡风轻的历史罢。谁知道呢?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6

今天,我把一篇古文背了下来。这篇文章就是秦朝时的丞相李斯写的.《谏逐客书》。我读了,感想颇多。

《谏逐客书》的作者李斯,是秦始皇时的丞相,他辅佐秦始皇灭了六国,统一天下。可以说,没有李斯,就没有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也因为此,李斯一直倍受秦始皇的尊敬。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这才产生了这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谏逐客书》。可以说,没有这篇《谏逐客书》,李斯就被秦始皇“驱逐出境”了。

事情是这样的:韩国国君派了郑国(人名)到秦国作间谍。郑国利用兴修水利,使秦无力讨伐韩国。秦始皇察觉之后,秦国的宗室大臣便对秦始皇进谏说,要把秦国的所有客卿全部赶走。秦始皇采纳了大臣们的建议。结果,李斯因不是秦国人,也在被驱逐的客卿之列。李斯知道了事情原委以后,就写了《谏逐客书》向秦始皇进谏。

文章摆事实、讲道理,细细讲述了驱逐客卿的错误和害处。文章开篇就开门见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我听说有些官吏商议要驱逐所有的客卿,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紧接着,第一部分写了四位君主。这四位君主,都是通过客卿而壮大自己的,可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二部分则写了秦始皇喜爱的诸多宝物都不是秦国自己出产的,说明对客卿持另一种态度是不对的。

第三部分,李斯先将秦始皇比做泰山和河海,说“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然后才点明自己打比方的本意——“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文章最后一句,与文题和全文呼应:“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文章中最打动秦始皇心弦,让他明白自己决策错误的是“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一句,就是说,驱逐客卿并不是统一天下、制服诸侯的办法。

《谏逐客书》读后感 篇7

读完文章,我在为李斯严密的逻辑和精炼的语言拍案叫绝的同时,也有了更深层的思考。我想:李斯上书指出驱逐客卿的错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被赶走,更是希望帮助秦国统一天下,制服诸侯。如果此时,李斯保持沉默,傻等着秦始皇下令把自己赶走,那么后果有三:

一是自己丢了官职,不能继续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投奔秦始皇之前,就已经仔细地思考过,正是觉得其他诸侯国太弱小,而秦国比较强大,有统一天下的可能,才最后投奔了秦国。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李斯是很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二是对秦国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

三是如果驱逐了客卿,不仅对秦国不利,还对敌国十分有利。我认为,李斯考虑地更多的是后两点。因为李斯是真心希望秦国一统天下的,而“驱逐客卿”的决策无疑是秦国发展壮大的一块“绊脚石”。

李斯为了让秦始皇收回成命,洋洋洒洒数千言,文思横溢、辞采丰富、思想可贵,以至于把一向固执的秦始皇都打动了,最终使秦始皇收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并且恢复了自己的官职。我个人认为,李斯这个人很会写文章。

就拿第一部分来说,他没有讲什么大道理,而是举了几位贤明的君主,并说明他们的成功都与客卿的献计献策分不开。试想,如果李斯不举例,谁又相信客卿是劳苦功高而不是辜负了秦国呢?

因为这篇极具说服力的文章,李斯最终打动了秦始皇,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秦国之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

这不仅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见识和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更体现了他过人的才华和文采。直到今天,这篇文章仍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成语一统天下:天下:指全国。原指统一的国家,现多指某一地区或某一机构不贯彻上级意图而形成的独立王国。也泛指为少数人所霸占的某一领域。如:《公羊传·成公十五年》:“王者欲一乎天下。”又,《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又如: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回

成语劳苦功高:出了很多力,吃了很多苦,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如:《史记·项羽本纪》:“劳苦而功高如此。”又如:这是决战的最后五分钟了!这一班劳苦功高的“英雄”,手颤颤地举着“胜利之杯”,心头还不免有些怔忡不定。——茅盾《子夜》十五

西游记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游记读后感1

  我最喜欢看《西游记》了,里面说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我家也和《西游记》很相似,有时开心,有时难过,但是我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在我们家,我妈妈是唐僧,有时她废话连天,有时妙语连珠,我妈妈生气的时候就像唐僧在念经一样的,我听也听不懂。妈妈温和的时候就像唐僧在说好话一样的,让人听了很有道理。

  我的爸爸像孙悟空一样的保护我们一家人,他勤奋好学、不怕劳累。上班时他不会的地方就会请教别人,或者去查资料。他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忙得连饭都吃不了,但即使他不吃,也要让我们吃得饱饱的。爸爸就像我们家的保护伞,我们有危险,他都是第一个来保护我们的。在我心中,爸爸就是第二个孙悟空,他胆大惊天,无所不能,但是他很辛苦。

  我是猪八戒,在家里我是最懒的,在我心中我想过的生活就是和猪八戒一样悠闲,什么事也不想做。我的妹妹是沙僧,因为她会经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她很勤劳。

  我们的《西游记》大家庭非常幸福。作者:四年级李奕诚

西游记读后感2

  《西游记》是一部众所周知、老少皆宜的作品,它不仅仅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趣味,还有着极高的艺术价值。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

  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到达自我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明白教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我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想想《西游记》里的四个人,再看看自我,多大点困难,我就不够勇敢地去克服,去战胜,怎样可能取得成功

西游记读后感3

  我很喜欢看书。一天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厚厚的《西游记》,我一看,高兴极了,就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过几天,这本700多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西游记》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羡慕孙悟空了。

  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碗口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翻一个跟头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可是最让我佩服的,还不是这些呢!

  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西游记读后感4

  看过《西游记》后,使我很惊讶。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想要办成一件事,就得靠大家的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办成功。大家应该都知道孙悟空吧,既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清楚得知道这人是人还是妖,所以,孙悟空打怪起来很厉害,为西天取经立下了很大的功劳。但是没有会水性的沙和尚助帮助,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也是孙悟空的帮手,他的力气很大。唐僧也不例外,他虽然不会武功,但他憨厚老实,带出了这么好的几个徒弟。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勇往直前的精神。虽然我们没他那么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好好做人,明辩是非,才能变成真正地悟空。

  看完西游记后,我也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也让我知道了,正义是永远都战不胜的。

西游记读后感5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也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甚至有点顽固,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书中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也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只有坚持不懈的付出才会有好的收获。

西游记读后感6

  朱八戒,又名吴能,是玄奘的第二徒弟,原为天元帅。在醉酒和嫦娥调情之后,他被驱逐出天堂,转世投胎在地球上,但他也转世为一头猪。

  他会变身术,能腾云驾雾,使用的兵器是九齿钉耙。唐僧就是西天取经之前路过高老庄,猪八戒被悟空收服,八戒形象从此就成了一个唐僧的好帮手,一同进行保护对于唐僧完成西天取经。

  西游个性热情,淳朴而简单的,下了很大功夫,但懒惰,寻求性行为,往往按性别怪物的球迷,是很难区分敌军。为兄弟,然后脚趾,虽然有时故意和针对悟空;忠于主人,虽然经常说散伙分包袱,但仍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被称为“净坛使者”。它是一种爱和被同情的人物。

  是的,这个企业团队管理没有猪八戒就太死板了,有了他,这个方法死板的团队才变得更加生动发展起来,虽然我们有时学生不喜欢猪八戒,但还是社会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这猪八戒真是个有本事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7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宋江的仁义是多么重要,读了《是怎样练成的》我知道了保尔是多么爱国,而读了《西游记》我知道了猪八戒很聪明。

  可能你认为我说的是天方论坛,不用着急,不要怀疑,我慢慢道来。

  猪八戒好吃懒作,只会挑行李,吃东西。食肠又大,胡吃海塞,还会挑拨离间。但是,他内心并不是这样。在高老庄,猪八戒和孙悟空打了很长时间,从二更打到东方发白,猪八戒才败下阵来,而且猪八戒还说:“就是你老子有虔心,请下九天荡魔祖师下界,他也不敢拿我怎的。”我上网查了一下,这个“九天荡魔祖师”是一个以除妖成名的神仙,武艺高超,而且特别好战,和孙悟空打一架,差不多不分上下,而猪八戒说他不怕九天荡魔祖师,说时他武艺什么的还是不错的。而且他还和黄袍怪打了一架,不分胜负。

  那么为什么猪八戒李收敛他的实力呢?因为他一开始也尽力捉妖,但是后来发现“捉得住的妖怪打得死,打不死的妖怪捉不住。而且还有一个孙悟空在前面卖力气。而且最后封为“净坛使者”,不用吃斋,逍遥又快活。

  以上是我对猪八戒的看法,你觉得猪八戒怎么样呢,欢迎和我一起分享。

西游记读后感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非常好!

  我在假期中读了一本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在书中我知道了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沙僧;还有三人的师父——唐僧。

  当唐僧接到去西天取经的任务后,途中在五行山收了第一个徒弟:孙悟空。在鹰愁涧收了白龙马,为唐僧保驾护航。在高老庄收了第二个徒弟:猪八戒。在流沙河收了第三个徒弟:沙僧。他们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分别在火龙洞战胜了红孩儿,在通天河打败了金鱼精。还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打蜘蛛精等等,都是我喜欢的。

  他们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成功地到达了西天得了真经,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看到最后,我认为他们师徒四人能取得真经有两个原因:一是坚持;二是只要不放弃,一定可以成功的。

  故事最后,拿到真经,猪八戒回了高老庄,孙悟空回了花果山,沙僧回了流沙河,白龙也回了东海。

  大家有时间可以读一下《西游记》这本书。

西游记读后感9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看完《西游记》我不禁感叹,唐僧师徒真是经历了千心万苦,一步一步的走完十万八千里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

  作者罗贯中在书中写了聪明智慧的孙悟空,憨厚贪吃的猪八戒,坚持不懈的唐僧,忠诚老实的沙僧,胆大包天的白龙马,一幅幅画面都清晰的展现在我眼前。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我和他差不多一样爱打报不平。他有一身高超的绝世武功,不怕天也不怕地,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敢做敢当,机智勇敢,敢与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做斗争,大闹蟠桃会,砸坏了太白星的炼丹炉,多次大闹天宫,还机智的和妖魔鬼怪做斗争,面对困难绝不低头。这就是我眼中的孙悟空,一个敢作敢当的大英雄。孙悟空那伸张正义,顽强不屈的斗争精神,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他是人民群众心目中得一位榜样,反映人民群众的美好心愿。

  我们因该学习孙悟空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机智勇敢克服难题的精神。把这些精神用到我的学习和生活中去,会使你的生活变的丰富多彩。

西游记读后感10

  相信大家应该都读过《西游记》这本书,里面有一个人物很厉害,我很喜欢他,他叫——孙悟空。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带着他的师傅和两个师弟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成功取到真经的故事。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孙悟空呢?首先他天不怕,地不怕。无论什么样的怪物把师傅抓走多少次,他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师傅从怪物手中救回来。然后他本领超高:他会72变,他会筋斗云,他有火眼金睛……一路上各种妖精都是老奸巨滑,诡计多端,一心总想着吃唐僧肉的,可孙悟空用他超高的本领一路上斩妖除魔,没让他们得逞的。就这样,行走在路上的师徒四人,无论遇到多厉害的妖精,孙悟空都能一一对付;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孙悟空也会想办法解决,最后能取得真经几乎就是靠着他一个人!孙悟空真是太厉害了!

  我很羡慕他的72变,我幻想着我会筋斗云,我期望能拥有金箍棒……

  这样厉害的孙悟空,大家喜不喜欢啊?

西游记读后感11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在文中写道,就朝妖精劈脸一棒,当头就是一棒,这一定要打死他,这说明,孙悟空坚持惩恶扬善,对妖精毫不留情,即使师傅老念紧箍咒,他依然坚持,在书里孙悟空虽然是吴承恩爷爷塑造出来的人物,但是在现实中他代表的是一种正义的能量,代表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然后是猪八戒文中写道八戒嘴馋,夺过了罐子就要动手,文中还写到孙悟空与八戒一起上了天庭,看见堆成了山的面粉,当面全吃了,这说明八戒好吃嘴馋的样子。

  小时候看西游记时觉得很好玩,长大后回头再看一遍西游记有了不一样的发现西游记里的每一个人物都特别鲜明,而且每一个人物都有现实的基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西游记读后感12

  我是从七岁开始看《西游记》的,当时是在一个书店里看到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我赶紧打开,看到了这本书的插图特别精彩,再看了文字才知道《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神通广大,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在 《西游记》里有一篇写了《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孙悟空看穿了白骨精的阴谋,把小女孩打死了。唐僧以为孙悟空打死的是一个普通的`小 女孩,生气地说:“出家人不可杀人,下次杀人你就走吧!”没想到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妈妈,孙悟空又杀了她,唐僧说:“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杀人你就走 吧!”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孙悟空又杀了他,唐僧这回大怒:“你再不是我的徒弟了,你走吧!”孙悟空被逼走了。但悟空一走,唐僧 就被白骨精抓去了,在唐僧有难的时候,还是孙悟空救了唐僧,唐僧后悔不已。

  《西游记》中的这篇故事对我触动很大,它告诉我,看事情不要只看事情的表面。就像有一次,我买玩具,我只看了玩具的样子就买了,但这个玩具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好,浪费了妈妈的钱。

  看来,看东西不要只看东西的表面,要看东西的内在,这样才能让我们更了解它。

西游记读后感13

  上周,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之一——吴承恩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部神奇的小说,它讲述了一行四人——师父唐僧、曾经的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僧和齐天大圣孙悟空,经历三打白骨精、智斗青牛怪、三探无底洞等九九八十一难,最终来到了西方佛国,向如来佛求得真经,回到自己的国家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敢做敢当的孙悟空,也不是别的什么法力无边的人物,而是比起孙悟空等人平凡的再不能平凡的唐僧。虽然他有时不辨是非,甚至有些迂腐,但他脚踏实地,可以说,假如没有唐僧此人,任凭孙悟空法力再怎么高强,也取不到真经。朱自清曾经说过:“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在低头看清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或许唐僧就是这样,在漫长的取经路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他没有想着要孙悟空带他一个筋斗来到如来面前,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真经。或许你们认为他傻,为什么有捷径不走非要绕路?可是,在这漫长的路上,他学会了许多平常学不到的,最终正是这些经历使他脱去凡胎转身为佛。

  所以,让我们去了解唐僧这个人物,就像书中所说:“要问路在哪里,路就在脚下!”

西游记读后感14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

  我最喜欢孙悟空的勇敢精神,他天不怕地不怕,两次大闹天宫,反抗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的统治;成为唐僧的徒弟后,他勇敢善战,对师傅忠心耿耿,没有他一路铲除妖魔,一次次的解救唐僧,唐僧是很难走完漫长的取经路。

  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能一眼就认出妖精,明辨是非。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中,无论白骨精怎么变化,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好想拥有孙悟空一模一样的

  “火眼金睛”啊。

  我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重情义。有一次,唐僧受了妖精的欺骗赶走了孙悟空,孙悟空临走前变了三个替身,连本身共四个,四面围住师父下拜。我看了真的很感动,悟空是个有情义的人。

  孙悟空优点那么多,但他也会缺点的。比如,性子太急、自我约束能力稍微差一点,但是他的优点大大超过他的缺点,我要学习他的优点,做一个勇敢、聪明、重情义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15

  西游记是讲述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与其在花果山,水帘洞的生活,后来,与师父唐三藏,师兄弟猪八戒,沙悟净展开前往西天取经的艰辛旅途.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第二回-三星洞访仙学道,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小章节,但孙悟空与菩提祖师之间的暗语互动却令我印象深刻,也佩服行者的聪明伶俐,竟能知晓祖师给他的暗号,

  并且学会了七十二便等通天本领.还有第二十三回-「唐僧八戒饮水怀胎」,哇!只是喝了河水,竟然就怀孕了,不论男女都会生呀!八戒的一句话「我的妈呀!这孩子从哪里出来呀!」堪称一绝,令我不禁捧腹

  大笑.幸好,后来悟空和悟净两人到了解阳山,和如意真仙大打一战后,取得泉水,才消除了胎气.

  西游记,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ㄧ,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

  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麼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精选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 1

  我想,这是一本很适合在成长过程中念的书。它告诉我们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 故事 。它有一点残忍,因为它的贴近人性。

  1. 贴近人性的故事情节,残忍而真实。却像是我们的成长中的一面镜子,比对着它,似乎也看到了真实的自己,并不是那么美好的自己。

  读过了太多甜蜜幸福的故事。它们总是把人性的善良、美好表现在我们的面前。这样的故事必然会在其中安置许多让人产生共鸣的地方。把那些善良美好都共鸣进去,甚至让我开始自我标榜到面对自己真实的人性时显得措手不及。我想,这就更衬托出这个故事的特别之处了。

  故事的开篇是不短的铺垫,同样是宁静美好的。主要在描绘主人公阿米尔和和自己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的童年生活。但也在宁静美好中隐隐播下了邪恶的果实,阿米尔的英雄父亲对哈桑像父亲般的关爱和器重让阿米尔,这个有些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心里总是有些小疙瘩。

  故事的小高潮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从没让爸爸真正重视的阿米尔有了机会——获得追风筝比赛的第在比赛中阿米尔和自己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全力以赴,最终赢得了比赛。

  在接阿米尔受众人给予的荣耀的同时,哈桑去替他追那只风筝。黄昏时候哈桑仍未回家,阿米尔去找哈桑却在巷子里无意间看到了不良少年阿塞夫等人对哈桑的羞辱。阿塞夫提出要求只要把风筝给他,就放过哈桑时,他的态度坚决。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觉得奇怪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你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读到这段阿塞夫故意刺激哈桑的言语的时候,我自己好象变成了哈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但抽离出来了,才觉得阿塞夫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虽然他用他的心胸把阿米尔一些摸棱两可的思想统统拉到邪恶上去。

  即使阿米尔和哈桑喝着同样的奶水长大,但阿米尔在自己的心中也不怎么认为自己和哈桑是朋友。因为他会读书,会写作,种族是高尚的。而哈桑只是自己的仆人,是个哈扎拉人。

  故事发展到这里,阿米尔理应为哈桑挺身而出。那才是我们心目中符合常理的故事。但事实是阿米尔亲眼目睹了一切,但他只是在一旁袖手旁观地等到事情发展到最残忍的一步。哈桑仍旧不愿意交出风筝,阿米尔强暴了他。

  虽然这其中也搀杂着无奈,阿米尔无法应对阿塞夫这些人,冲出去只会让自己也受伤。可是他也不应该袖手旁观,更不应该用那些荒谬的价值观,蒙蔽自己的心啊。不过,谁能要阿米尔一定要是个善良博爱的人?就好象你不能要求商人都是慈善家,你甚至也不能让自己一下子变成一个让父母省心的乖孩子呀。

  之后的阿米尔再也无法面对哈桑那张憨厚的脸。“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

  于是阿米尔用一种极其卑略的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他用谎言来埋没谎言。从此他也远离了那些,他已经习惯的宁静生活。

  故事读到这里,开始体味到它的残忍,因为它真实的人性。然而,我想我们这些读着童话长大的小孩应该明白,是的,这才是我们真正要面对的世界。

  同时也被哈桑的忠诚,感动得唏嘘不已。

  2. 故事中对于仆人哈桑和主人公阿米尔的亲密友谊和种族之间的摩擦让人难忘。

  即使这样被赶了出来,哈桑却始终以一颗感恩的心对他的阿米尔少爷没有半点怨言。哈桑对阿米尔少爷始终忠诚。那封很多年后阿米尔才看到的信和一个惊人秘密的又让故事进入了高潮。哈桑因忠诚而死去,而哈桑也是阿米尔父亲的私生子。

  有一些嘲讽的,又让人不得不感叹起了命运。

  3. 故事同时具备时代感和高度的文学质感。

  没有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地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这是一部政治史诗,当然还有更多。这是男人写的小说,精炼,情感宏伟而不造作;这是有关男人的故事,细腻,让你无法不感动落泪;这是父亲给孩子的一面镜子,让你知道自己不可能是个完全的好人。

  读完了这样的小说,除了感动,一定有深思,一定有成长,我庆幸自己可以在16岁半的时候遇到这样的小说。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对友谊最大的误解,就是认为它是万能的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

  经很久没有像读The Kite Runner这样读书了,连续几个晚上不看电视,不上网,读它直到后半夜。书读完了,但它带给我心灵深处的震撼如Hassan在湖面上扔石头而起的波纹,久久无法散去。

  The Kite Runner(台湾中文译本名字为《追风筝的孩子》),是美籍阿富汗作家Khaled Hossein写于2003年的一部小说。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是以苏联入侵阿富汗和塔利班掌权后的国内暴乱为背景,以Amir和Hassan的友谊为主线,描写了父子之情、手足之情和友情,提出了忠诚与背叛、愧疚与赎罪等道德命题。

  Amir是Kabul一个富有商人的孩子,Hassan是Amir父亲的仆人的儿子。

  Amir和Hassan年纪相仿,都是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和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Amir的母亲因为难产Amir而死亡,Hassan的母亲在生了Hassan五天后和别人私奔。Amir的父亲请Amir的奶妈,来奶Hassan。并一再告诉Amir,吃同一个人的奶长大的人,在血缘上已经建立了兄弟一样的联系。

  Amir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Hassan会说的第一个词是Amir的名字。Amir的一生都一直在做一件事,获得父亲的认可,直到父亲去世;Hassan的一生都一直在遵循着一个信念,忠诚于Amir,直到他自己因为这信念被塔利班处死。

  Hassan的种族和身份都决定了他无法读书。除此之外,在Amir的家里,Hassan的仆人地位并不明显。Amir的父亲不会错过Hassan的生日,不会错过给Hassan的任何一个节日礼物,专门找医生修好了Hassan的唇裂;有时他表现出对Hassan的欣赏比对Amir还要多。Amir在父亲的眼中是一个“weakperson”。Amir 的父亲说:“A boy who won't stand up for himself becomes a man who can't stand up for anything”。事实证明在这一点上,Hassan比Amir更接近父亲心目中理想男人的标准;无论遇到何种危难,Hassan总是会站出来保护Amir的利益。

  为了取得父亲的认可,Amir曾想尽各种办法,但都奏效不大。一年一度的放风筝竞赛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整个竞赛过程中,12岁的Amir “was desperate to win the annual kite-fighting tournament”,终于他的风筝坚持到最后,但这只是竞赛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追赶落下的风筝,并拿到自己的风筝,才算最后的获胜;Hassan帮Amir去追落下的风筝。可是时间过了很久,Amir没等到Hassan回来,这对于最擅长追风筝的Hassan来说是极不正常的。Amir到处去找Hassan,后来在一处山坡上,他看到了他要用一生来忘记的一幕,Hassan被与他们俩有过节的一个恶少Assef和他的两个小跟班堵在了山坡下的小河边,Assef说只要Hassan把风筝交给他,他们就会放过他;Hassan把风筝紧紧抱在怀里;三个男孩子开始殴打Hassan。Amir因为恐惧,也因为想得到风筝的急切心情,悄悄地走开了。过了一个小时,他又回到这里,这时的Hassan遍体鳞伤,怀里依然紧紧抱着他的风筝。Amir对Hassan撒了谎,说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这里,然后和Hassan一起回了家。Amir着实让他的父亲骄傲了一段时间,但父亲对他的认可并没有让Amir开心;对Hassan的内疚心里一直纠缠着他。Amir害怕面对Hassan,最终在他十三岁生日的时候,他诬陷Hassan偷了父亲给他的生日礼物,迫使Hassan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他的家。

  Amir18岁的时候,因为苏联入侵而导致的战乱,迫使他们沦为难民移居美国。Amir和父亲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所有的往事都因为新生活的开始,而渐渐淡去;但是有些记忆是要用一生去忘记的。

  2001年,当一个电话从巴基斯坦打过来的时候,所有的记忆又涌现在已近40岁的Amir的眼前。

  电话是Amir父亲当年在阿富汗的一个好朋友,Rahim Khan打来的,也是Rahim Khan在Amir屡屡得不到父亲的认可的时候给Amir以极大的鼓励。他得了癌症,想在死前见Amir一面。Amir来到巴基斯坦以后才知道,Rahim Khan让他来的目的是让Amir救Hassan的儿子。在Amir和父亲去美国以后,Rahim Khan找到Hassan,并一直和Hassan居住在Amir父亲原来的房子里,直到Hassan为保护Amir父亲的这栋房产和妻子一起被塔利班处死。Hassan留下一个儿子,被送到阿富汗Kabul的一个孤儿院。Rahim Khan希望Amir去阿富汗救出这个孩子。

  Amir起初不愿意去。直到Rahim Khan说出让他去的原因。原来Rahim Khan知道风筝竞赛那天以及以后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他希望给Amir一个赎罪的机会。这些仍然没有让Amir下定决心去救Hassan的儿子。“A boy who won't stand up for himself becomes a man who can't stand up for anything”父亲的评价在他的身上再次验证。最后,Rahim Khan不得已说出,其实Hassan是他的父亲和仆人的老婆的私生子,但因为身份、地位和名誉,父亲一直无法公开Hassan的身份,Hassan至死都不知道与Amir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突然之间,所有令Amir疑惑的问题终于找到了答案。为什么父亲多次强调,吃同一个人奶长大的,在血缘上已经建立了兄弟间的联系?为什么一直以来,父亲对Hassan的欣赏比对他的还要多?为什么,当Hassan因为Amir的诬陷离开家的时候,一向坚强的父亲眼中竟然充满了泪水,用近似哀求的语气请求Hassan和他的父亲留下来?

  Rahim Khan在Amir去阿富汗之前说“一个没有良知的人是没有内疚感的。”Amir当时仅十二岁,当Hassan为他挨打的时候没有站出来,也符合一个十二岁孩子恐惧的天性。但正因为他的良知,才负疚至今。Rahim Khan 说,“There is a way to be good again, a way to end the cycle.”Amir赎了自己的罪,也赎了父亲的罪。Amir去了阿富汗,几乎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最终救出了自己的兄弟的孩子。在救Hassan的儿子的过程中,Amir又表现出了他的执著与勇敢。

  其实至始至终,Amir都应该是让父亲骄傲的儿子。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

  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 后来他遇见个老人,一个二十年前他就认识的高尚的老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我们或许可以用《简爱》里的这段台词来做为对《追风筝的人》一书评论的开头。

  二十六年前的喀布尔,两个少年在追逐着满天的风筝。其中那个叫阿米尔的男孩是少爷,在他身边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叫哈桑,阿米尔的忠仆和玩伴。在这一天,少年阿米尔赢得了人生中第一次胜利,像个男子汉一样在严父的注视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冠军。然后,也就在这一天,他随即目睹了发生在哈桑身上的暴行,却因为自己的怯懦而没有上前保护自己的朋友,一个曾经救过自己并且如此深爱自己的朋友。他退缩了,他跑开了,他犯下了极大错误。

  少年心性,这种愧疚被奇异地转化为对哈桑的仇恨。因为哈桑没有变,但是哈桑每一日的存在,他的声音,他的身影,他的关怀,他的殷切,都变成了抽打阿米尔的鞭子。在这种折磨之下,曾经的错误变成了罪恶,阿米尔把钱和手表藏在哈桑的床垫下,以此栽脏给哈桑,他曾经的朋友,希望父亲把哈桑赶走。

  苏联入侵,战争爆发了,在没有挽回这个错误之前,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美国。二十六年过去了,往事已经淡忘,但是一封来自老朋友的信让阿米尔不得不去面对多年前的罪孽。他犹豫再三,还是走上了返回家乡的旅途,回到现在已经被塔利班占领着的喀布尔。这是一个人的心灵救赎之旅,也是一个阿富汗人的回归之旅。从罪恶回到解脱,从美国回到他已经逐渐忘记的族人之中。

  阿富汗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曾经和“苏联”这个词紧密联系,后来是“塔利班”和“米巴扬大佛”,现在则是“基地”。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究竟有什么人,他们又是如何生活,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他们只是电视新闻里的影子,报纸上的铅字,饭后偶然的闲谈。《追风筝的人》一书在讲述故事的同时,也向世人展现了阿富汗从苏联入侵前一直到今天的变化,和阿富汗人苦难的命运。在这个灰色的背景上,唯有风筝在高昂飞翔,飞行在一切的恶行和苦难之上,可以让人仰望,给故事增添了一抹亮色。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这是一个属水的故事。

  全书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以逃亡白沙瓦为分界,一前一后。真正精彩的部分是前半部,有的人甚至专门抄了小说开头贴在论坛,认为那是大师级的开头。而后半部分我觉得由于作者远离了阿富汗,因此使得作品失去了真实的力量,更缺乏那种感人的力度。当我读到体育场里的石刑一段时,觉得这简直就是剪报。当我看到仇人的巅峰对决,看到阿米尔的嘴唇被撕裂时,觉得这简直就是好莱坞大片。后半部有太多巧合,有太多和前半部的暗合与对应,煽情有余而力度不足。读起来简直不像是小说,展开得又急又快,好像是在读电影剧本。如果说前半本是阿富汗人写阿富汗人的话,那么该书后半部就是一个美国的阿富汗人在想象和塑造阿富汗,为的是把阿富汗烤馕揉成便于美国读者消化的汉堡,而且还涂抹了很多让人觉得可口而落泪的番茄酱。

  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我非常喜欢它的结尾,因为它没有被设计为一个大团圆。好像只要被救赎了,一切都变得美好而幸福。作者残忍地揭示了一个真相:救赎和幸福无关。我很喜欢这种阿富汗黑茶一样的生硬。

  最后,《追风筝的人》的语言很美,而且富于画面感和音乐感。因此,我不得不抄一段下来,这里说的是阿米尔在二十六年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把他带到美国。小孩子因为倍受摧残而厌倦了一切。在一次美国的阿富汗人的聚会上,阿米尔和当年一样,再次放起了风筝,不过这一次是和哈桑的儿子。书里是这么写的:

  “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急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滚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瞬间,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我听见某个地方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抬头,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鲜,白得多么耀眼,令我目眩神迷。雪花无声地撒落在白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青拌饭的香味,还有桑椹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寂静盖住了所有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那个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如果世上真有种琴叫做雷巴布琴,那么这一段就是它的乐声在狂暴的手指下爆发且怒放。“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带着泪水和 伤感的 句子 ,就是这乐曲的名字。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

  《追风筝的人》常年占据着各大购书网站畅销榜单上的前几位,久闻大名了,现在读来真的被深深的震撼了。读完之后又找来了电影看,写这篇小感触,不评论书与电影的优劣,只为那个故事,那只飘浮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

  ■我误以为只是简单的主仆关系,其实是浓浓的兄弟之情。

  阿米尔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他会识字会读书会写故事,哈桑却出生为奴,目不识丁。他们一起成长,一起玩耍,阿米尔被欺负时,哈桑手里的弹弓会保护他。“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书里最动人的句子。当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憨厚单纯的哈桑的口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没有人不会为之动容。童年的阿米尔一直误以为他跟哈桑只是简单的主仆关系,并未察觉到那时浓浓的兄弟之情。那棵树下 雕刻 着的两个名字便是最好的见证。

  小说的语言相当的流畅优美,得益于作者的写作水平和译者的翻译水准,所以读起来很顺畅,却又有几处让人不忍再往下读下去,特别是童年部分的末尾,哈桑被欺侮之后,悲伤蔓延了开来,作者确实残忍,让那个本来该庆贺的风筝赛变成了两个孩子的童年噩梦。

  哈桑被欺侮,阿米尔却不敢上前保护他,反而只在一旁偷偷观望,强烈的恐惧和愧疚,让他惶惶不得终日,唯有想到的 方法 只有逃避了吧,人都是这样的,既然无法面对,那就只能逃避了,于是他将哈桑驱逐,而自己选择遗忘。但是遗忘并非如此容易,于是才有了成人之后的阿米尔走上故土的自我救赎之路。

  小说里的童年部分是最让我震撼的,无怨无悔的情谊,凄惨的童年遭遇的强烈反差,就跟那只风筝一样,两头联系才能高飞,被割断了风筝线只能一头往下跌落。

  ■故土家园,几十年如沧海桑田,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提起阿富汗,这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地理位置,一个国别名而已,或者偶尔会在新闻报纸听过看过他发生的事情,却都是印象模糊。所以看书后半部分的时候,感触不会太深。战争让阿米尔和他父亲两人只能逃亡美国,他在那里长大成人,在那里娶妻成家,而后经历父亲病亡。

  书里面有个小细节,生病的父亲不让来自俄国的医生看病,电影里也有个小细节,要离开家的时候,父亲亲自珍藏了一小撮故乡的泥土。父亲显然对于故土家园的情思比阿米尔强烈不少,阿米尔甚至恐惧忆起那桩童年往事,恐惧回到家乡喀布尔。

  当阿米尔重新决定踏上那条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踏上返回故土,寻找哈桑的儿子的路时,他才发现,不过短短十几年,故乡已经变得面部全非,满目疮痍,几十年如沧海桑田。

  看《完追风筝的人》后,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好几年前初中课本上鲁迅先生的那篇《风筝》,儿时对伙伴的糊涂,撕掉他的风筝。几十年后再见时却已是脸上刻下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心却是沉重。“有过这样的事么?”说起童年蠢事,对方早已全然忘却,毫无怨恨。鲁迅说:“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哈桑会对阿米尔怨恨吗?我想不会,为你,千千万万遍,更是无怨无悔的告白。阿米尔祈求的或许也不是哈桑的宽恕,而是自我内心的安宁与救赎。他找到了哈桑的遗子,并将它带回了美国。

  故事的最后,风筝再次飘起,与阿米尔一同放风筝的已不再是那年的哈桑,而是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为他追风筝的人,变成了阿米尔,“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变成了从阿米尔口中说出。几十年的沉重负担,终于开始释然了吧。

  被割断的风筝,又重新飘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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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整理的 《李尔王》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李尔王》读后感1

  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毒打,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欺负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身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政界的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决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正因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味道又怎样会知道甜的味道呢?

《李尔王》读后感2

  《李尔王》列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历来很受推崇,它取材于一个家喻户晓的古老的英国民间传说,表达了人民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险家的谴责;同时也可以说,这个故事总结了人们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得出的经验教训:现象与本质、外表与内容往往有很大的差距:“金光灿灿的不全是黄金。”它告诫人们绝不能像年老懵懂的国王一般,为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大女儿、二女儿说得天花乱坠,却原来是狼心狗肺;小女儿质朴无华,却有一颗纯金般的爱心。从这一意义上说,李尔王和三女儿的传说带语言的意味,概括了人们千百年来的人情世故。

  李尔王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里,周围的人个个都争先恐后得向他献媚邀宠,都一步不离的环绕他的意志打转。一切都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他的是非为普天下人的是非。无耻的奉承和献媚像一片浓重的毒雾紧紧地缠住他。年深月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了。他一刻都离不开那一片歌—功—颂—德。他感到了一个吸毒者的乐在其中。他晕头转向了,飘飘然了,仿佛自己当真处于宇宙中心,它的遗址就是主宰宇宙的法律,他的一句话就是使众生万物欢欣鼓舞的阳光,或是使大地震颤的雷霆。

  如今,正当他两个大女儿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之时,偏是小女儿却拒绝摇尾乞怜的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地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完全失去控制,还有什么蠢事干不出来呢?

  最后,李尔王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为恢复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了当初他那么迷恋的煊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着当初被他驱逐、受他诅咒的小女儿,在她怀中,却再不能从长眠中唤回那颗洋溢仁爱的心了。正是她,以她的深情厚意教会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读后感3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一部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的悲剧,毕竟我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它有着血缘的联系,以及许多年的感情基础。可是戏剧的背景一个充满谋求权力和财富的宫廷之中,在这里,人们被财富与权力迷昏了头,于是发生了父女手足相残的悲剧。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而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争先恐后向他奉承的之人之中,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他说煤球是白的就没人敢说煤球是黑的。日复一日,奉承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便使他极爱面子,以至于看不清事情的真相。正当两个女儿都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小女儿没有向他奉承与夸赞,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造就了这个悲剧。

  而李尔王的大女儿 和二女儿就是典型的宫廷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女子的温柔,贤惠,孝顺,她们狠毒、不忠、不孝、无知,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毁灭自己的家,甚至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在不断地利用她们。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没有找回心中的亲情。

  在中国的古代宫廷中为了权力而父子、兄弟相残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李尔王的悲剧就在于人性因权力的的堕落。就算在这二十一世纪,家庭因遗产,房子,赡养父母而搞的家庭破碎的例子也是很多,每每在电视上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了钱而否定了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的情谊…。值得吗?也许我还没有步入社会,不知道挣钱的辛苦,但是我知道的是,赚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更快乐,而没有亲人的关爱的生活是不会开心的。

  最后一句更是全文的经典:世人啊,擦亮你们的眼睛吧,含毒的'针刺往往隐藏在美丽的花束之中。

   《李尔王》读后感4

  两周一次的读书笔记获益匪浅,即便外出旅行也不想错过。去机场的城际列车上完成的,将就看吧。推荐大家读莎士比亚,可以对号入座。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读后感5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本剧中的最大悲剧不在于李尔王的经历,而在于小女儿考狄利娅被驱逐后仍然敬爱自己的父亲李尔王,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而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恶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可谓是自食其果,读来真是酣畅淋漓。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人,在文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对我而言,书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华文萃,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国文是晚饭的香糯,回味无穷;那么外国名著就是早餐的清爽,清脆利口。国文可以丰富我的知识蕴含量,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丰富的想像力。

  如果没有阅读的滋养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盲目徘徊。所以,树起阅读的船帆,在书的世界里远航!

《李尔王》读后感6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当时那黑暗的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个故事虽是发生在遥远的古国,可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无论是谁都会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听夸赞的话。这就是人生,但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李尔王》读后感7

  李尔王讲述的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李尔王因年事已高,决定把国土分给3个女儿,幻想着以此避免往后的纷争。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口蜜腹剑,赢得父王宠信,分到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不愿阿谀奉承,她诚挚而简洁的表白得罪了李尔王,从而失去继承权。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得到国土的两个女儿很快露出冷酷的真面目,使李尔王连栖身之地也没有,只好跑到荒郊野外去与野兽为伍。考狄利娅为救父亲,率军队攻入英国,父女得以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李尔王这个人,我个人认为他是个有一点愚蠢的人,还有他的那两个女儿是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看的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也十分的伤心。

  其次的主角就是小女儿考狄利娅了。她在剧中可以说是完美和正义的化身。正是她在父亲颠沛流离之时期兵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但是悲剧总是这样,把美好的事情毁灭给人看,小女儿最终失败自缢而死,老王也因此而悲痛去世。她的诚实可以说是对于虚荣心的一个警醒,一个警钟,其实她是最爱父亲的女儿,只是由于拙于表达而是父亲误会了她的意思。只是因为这样,导致了最后的悲剧结果。

  悲剧不同于喜剧,我认为可以使人想得更多,思考更多。关于人性,关于幸福,关于善恶,这部悲剧留下了这么多问题供我们思考。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是先恶后善,先富后贫,先福后苦!

《李尔王》读后感8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本文标题: 被驱逐的人读后感(《谏逐客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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