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同学的读后感(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2-04 12:43:0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6

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收到《吴姐姐讲历史故事·唐五代》时,我很开心,很开心,兴冲冲地拿给儿子观看,昊也很兴奋,因为,此时的他正在看...

吴同学的读后感(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

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

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
收到《吴姐姐讲历史故事·唐五代》时,我很开心,很开心,兴冲冲地拿给儿子观看,昊也很兴奋,因为,此时的他正在看《林汉达的中国历史》,他对历史很是感兴趣,几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个晚上给他讲了画圣吴道子、诗人王维和李白,昊听得津津有味,边听边不停地咨询我相关的历史知识,对这本书做一个延伸阅读,我明白这本书已经深深地吸引了昊,一个对历史刚刚启蒙的孩子!
非常感谢吴姐姐讲历史这本书,它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把严谨的、严肃的、枯燥的历史变成一个个小的系统的历史故事来讲解给孩子们,把唐朝时期的鼎盛和衰败溶解到每一首诗词当中,融入到了每一个诗人、词人的生平历史小故事当中,每一篇文章不但有作品、以及作者的生平并且紧密结合了当时的朝廷的现状,盛何以为盛,衰何以衰!正如书开头所写:本书内容上起远古下终明代中叶,作者选取这段漫长历史中富于教益的人和事,写成一系列轻松而富于情致的短篇故事。故事之间相互关联,前后贯通,连缀起来,即成一部规模颇大的中国通史!
《吴姐姐讲历史故事》真的是一套好书!虽然它对于二年级的孩子独立阅读还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对历史知识的欠缺,可能理解不够透彻,需要家长陪读或者是家长读给孩子听,但是这些不影响这本书的精彩,通观全书,我认为把整个唐朝的画家、诗人、英雄、奸贼与整个唐朝的兴衰串在一起,结构性和解读性非常巧妙!
再次感谢喆妈和公益阅读的相关工作人员!你们辛苦了!

《冬吴同学会》之见于未萌有感

昨天晚上,听《东吴同学会》中的见于未萌一篇,挺有感触。
在这期节目中,梁冬和吴伯凡从一次面试谈起,说到人在三十岁之前,应该不要多想赚钱的事情。吴伯凡提到他在读书时,他的师兄先要他去把马列和毛选先读完,并不是说以后这样的书在你的人生都路上会有多大的作用,而在于是一种思想体操,让你有一种思维的训练,相应的提高了品味,再阅读书籍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为难的了。而现在国内的大学,除了偶尔的几个人之外,又有多少人是真正在读书的呢?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

阅读这些书,并不是有什么目的,不是为了更好的找工作,而是让你有一些更高的追求,让你看得更远。这期节目中提到一句话,我觉得很对,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意思是说愚昧的人即使成功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成功,明智的人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已经预见到了。强调对人对事的要有预见性。节目中还提到,梁冬的一个师兄也和他说过不要再三十岁之前计较金钱,三十岁的时候会一次性还给你,梁总也就是在30岁的时候加入了百度。同时,节目还联想到之前高晓松在一次奇葩大会汇总遇到清华的学弟,这些清华的学子在节目中是求大咖们指点迷津,因为他有些不清楚未来的道路怎么走,应该找什么样的工作。高晓松当时就怒了,可能是他们那一辈的认识和90后之间的明显差异,他觉得清华乃国之重器,不能仅仅想着眼前的苟且,不能仅仅考虑着自己赚多少钱,而应该着眼于国家。我不是清华的,自然也没有那样的负重感,但我毕业后确实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工作,对于这点,我是认可的,但我不认可高晓松的国之重器就不能盘算着明天能赚多少钱,要生存,要生活,如果这个前提都不存在,就不要去奢谈其他。清华学子也是人。
我不认可的是这位清华学子本身,他在学校应该是风云人物,是特别优秀之人,工作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而且他现在已经还是博士,应该要自己想明白,如果想不明白,那就先干着,边干边想明白,跑到节目中去说,求求大神们给我指点下我要做什么工作,这就有点迷糊了,而且是奇葩大会这样的节目。你要是到求职类节目,啪啪啪,都会给你亮灯的吧。所以我说,这个人是自找的。
这节目听来,我觉得还是很有启发的,联想到我的工作经历,至少算是给我前面几年的待在一个小公司找到了借口。不过,明显的不是见于未萌,而是毫无远见,没有规划,自由放纵吧。也就这样浪费了最好的几年时光。想想也是特别的心痛。
见于未萌,虽然工作有这么多年了,但后面还有很长,永远没有迟到的人,只有未醒的人。

《血疫:埃博拉的故事》 读后感

《血疫:埃博拉的故事》   理查德•普雷斯顿

分享者:吴同学

第一部分:

这本书的作者理查德·普雷斯顿凭借本书获得了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的防疫斗士奖。这是一本纪实作品,也是以埃博拉为对象的通俗写作中的经典之作,主要讲的是1967年~1993年之间埃博拉相关的一些事件

目前大概读了一半,这一部分就是以1980年莫内奇塔姆洞探索后感染致病开始,讲述了感染后的表现(病毒基本知识),比较细节的描述了感染者所发生的眼睛疼痛,面容呆滞,皮肤红斑,头痛恶心,呕吐,溃败出血等一系列变化;讲了几种病毒在不同地区人群中的几次传播;以及研究者为了研究病毒及探索病毒来源所做的努力,无论是在生物安全4级实验室用猴子做实验时的严谨与防护手套破损后的心惊胆战,还是在野外建立生物安全四级条件后探索病毒可能的来源,都很真实的将场景展示在我们面前。

文明与病毒之间,可能只隔了一个航班的距离。现在社会飞速发展,交通便捷,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传染性疾病的大范围传播提供了可能。面对未知的病毒,即使是有着完备的医疗条件,也未能阻止病毒像捕食者一样破坏宿主的身体,在没有意识到传染性的情况下,积极的对症治疗有时可以维持健康,但是却很难阻断他们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实现它们的宿主更换。而且它们突然出现之后可能又迅速消失,消失也只是躲藏起来,在我们无法探寻到的一些角落某些生物体身上继续繁衍生息,可怕之处在于总是在人类放松警惕时候出现,却在充分准备之后突然收敛

任何生命都有其伟大之处,是大自然的绝妙手笔。强大如人类,面对及其渺小的病毒却常常不知所措,只能在电镜下看到它们的形态,但如何与之对抗却是需要漫长的过程艰辛的付出,病毒又常常通过变异改变形态特点,发挥出生命体最极致的生命力;无数的研究人员辛勤付出,许多实验动物失去生命,追求健康与减轻人类的病痛这一道路从来都漫长而代价众多……

印象很深刻的是里面有一个研究者是兽医,从来都是保护动物治疗动物为理念,但为了促进人类健康的医学研究进行动物实验,看着猴子在自己面前受苦、慢慢死去,照顾动物与通过医疗拯救人类生命的理念碰撞常常出现在她的工作中。这些矛盾在目前的研究中也是常常存在的,现在提倡的实验动物的替代,减少和优化原则,也是在科学研究与动物生存权利之间寻找一种平衡。

此外,看文中的一些描述,常常会有瑟瑟发抖的恐怖的感觉,仿佛是一部电影为了情节跌宕起伏的需要安排了这一场景,但他的的确确是真是存在的,与这种恐惧感随之而来的,还有感觉自我的渺小和对创造万物,包括令人生畏的病毒的大自然的敬畏感。

书中提到一句话“大自然并不平静,我很高兴”,大自然是鲜活的富有生命力的,这是它不平静的表现,这更是一个研究者对于大自然的敬畏,它神秘莫测,蕴含着巨大的能量。美丽的背后尚且有着残酷的一面,所以任何试图征服自然的行为终将失败。

几个片段分享:

来自热带雨林的危险病毒,可在二十四小时内乘飞机抵达地球上的任何城市。航空线路连接了全世界的所有城市,构成网络。病毒进入网络后,一日之间就能来到飞机抵达的任何城市:巴黎、东京、纽约、洛杉矶。

     我大概从没见过有谁比吉恩·约翰逊更害怕病毒了,他的恐惧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就在于它源自知识,更是基于理性的深切尊重。

     马尔堡病毒就像旅行家,能在物种之间传播,打破物种之间的分隔屏障,但从一个物种传播到另一个物种时,它有可能会彻底摧毁这个物种。它根本不知道分界线的存在。它不知道人类是什么,当然,从另一方面说,它也很清楚人类是什么:它知道人类就是肉食。

第二部分:

本周阅读内容:《血疫》后半部分,主要讲了暴发在猴群之间的一种埃博拉病毒感染,在对其研究过程中,这种病毒仿佛在逼近人类,却最终使人类安然无恙;重游奇塔姆洞和对于自然以及生命的思考。

整本书极具画面感,读起来就像在看电影,所有的场景都极为真实,所以从文字和内容上都是极为优秀的一本书。(读它读它读它!)

我的感想:

1.护佑健康与毁灭生命可能只有一步之遥。病毒原本是来自大自然的,可能生活在人类未曾涉足的一些地区,但是不断扩张的人类脚步使的属于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在变小,慢慢的也就离某些病毒越来越近。从健康出发的医学研究需要大量的猴子,也把猴子间的病毒带向人们。如果不是病毒最终没有朝着感染人的方向变异,那将是可怕的灾难。这更像是大自然做出的警告?

2.人类的角色和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讲地球正在启动对人类的免疫反应”,对于自然界很多生命来说,人类对它们而言就像是病毒一般的存在。所以更应该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与万物和谐相处,毕竟在病毒这个肉眼都不可见的生命体面前,无助和恐惧已经暴露了我们的渺小。人类不是掌控一切的王者,自然已经发出警告。

3.自然的美丽与残酷同时存在。本书最后“它还会回来的”发人深思。

春树流苏的读后感怎么写?

我在高中时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女生。我希望我有更崇高的动机,但我没有。事实上不止我有这个问题,我周围的很多男生都是荷尔蒙的奴隶。我们是学校中最平庸的一群,过肥,过瘦,过多青春痘,最羡慕学校篮球队的帅哥,女朋友多到买花可以打折。
下午放学,看到顺眼的女生,我们会跟踪她走到金石堂书店。她拿起席慕容的《七里香》,我拿起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保持一个书架的距离,跟着她的步伐移动,希望能看到她的学号和班级,回去再请同学的表姐打听。“二年勤班林小琪同学收”是信封上写的,信上这样写着,“那天在金石堂见到你,不知道能不能做个笔友......”是的,笔友。十七岁,我们不懂爱只懂用花哨的文字实践供过于求的感情。
我们当然渴望身体的碰触。西门町冰宫,我们靠着栏杆,嚼着口香糖,欣赏女生的黑裙子在冰上飘荡。“一条龙”时,我们抓住前面女生的腰际,捧花瓶一样的小心。女生跌到时我们暗自叫好,却能装出同情的眼光:“我教你刹车好不好?”离开冰宫时她说:“为了谢谢你教我刹车,我请你吃谢谢鱿鱼羹!”在狭窄的桌上,她伸过手来擦掉你身上的酱油,你放下筷子为她折起过长衣袖。她上公车,跑到后坐来和你挥手,你倒退走路,得意忘形而掉进水沟。最神气要算去女校听音乐会。有帅哥在吴倩莲成名前就在中山女校听她唱过《乘着歌声的翅膀》。当第二天节目单在课堂上流传,传到后排时吴倩莲的照片竟被人剪掉了。看着破洞的节目单我们为上面的歌词谱上自己的曲。“亲爱的吴同学,”我们拿出天头印有诗句的香水信纸,“我为你的歌谱上了新曲,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做个笔友......”
学校的合唱比赛也是我们盼望的,为了提高参与率,班长会找友校的女同学担任伴奏。放学后, 班长到校门口接她,骄傲的带她到操场,趴在三楼栏杆的男生全以三分钟的口哨和纸飞机欢迎。“各位同学,这是林小琪,她要为我们伴奏。”接下来的三个月,我们有了集体情人。大家猜着她的血型,班会的临时会议在争吵送她什么礼物。排练休息,众人争相送她饮料。比赛结束,我们拿着歌谱请她签名:“你有男朋友吗?”“我喜欢萧邦”“萧邦”“他哪个班的?”
合唱比赛完了通常都有班际郊游。星期天一大早,出发是我们一圈圈聚集,假装热烈的讨论化学题,眼睛却在偷瞄女生并暗中下评语。除了分组烤肉,郊游的另一个保留节目是丢手帕。女生把手帕丢在你背后,你的赶快拿起追她跑。这个游戏没有任何意义,却让你对出席者一览无余,呆回儿要电话时比较有效率。回去的路上漂亮的女生总是和别人坐在一起。偶尔你幸运了,她却在你的肩上睡着。发丝飘到你的鼻下你冲动拔下一根。因为你知道有一天她会嫁给别人,对年少的情怀矢口否认。她不全记得你曾经花了三十分钟为她烤一根肥香肠,用掉半个初恋和一整瓶沙茶酱。
到了高三,我们仍希望在补习班抓到一点情意。第二排那个中山女校的怎么没来?第四排的那个景么女校的换了手表?是的,我们注意到手表,甚至手臂上的汗毛。半学期过后,终于鼓起勇气传纸条:“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衰绝。”她转过头来,我们立刻埋头书本。下课后我们等在电梯门口:“听说她男朋友是附中的。”但是骨子里我们是脓包,不敢为心爱的女孩干架。她走出扶着眼镜看我们一眼,我们立刻血脉贲张:“哪个附中的个子大不大”
我终究没有找到那个附中的。后来,我进入台大外文系,女与男十比一。对我来说,高中时代匆匆结束。那个迷信永恒交浅言深的年代,那个席慕容、三毛、吴茜莲的年代啊!坐在外文系的教室,我梦想了三年的 一切就在眼前,不知为什么我竟寂寞了起来。
一篇叫春树流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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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读后感

300字左右!简介,感受多一点,还要好词好句,大哥大姐们帮帮忙吧!!!!!十万火急!!!!!!!!!!!!!!!!!!!!!!!!!!!!!!!!!!!!!!!!!!!!!!!!!!!!!!!!!!!!!!!!!!!!!!!!!!!!!!
智取生辰纲是吴用的计策。他就像玩魔术一样,眼见得一桶酒,人家吃没事,杨志一行人吃,却倒下了。作者把谜底放在最后揭晓,最后才说出人名。说明计策,上文则隐去人名,就显得扑朔迷离,神奇莫测。晁盖等七人主动亮出客商的伪装,解除了杨志的戒备心理。在歌声中,白日鼠挑酒上场,引众军汉买酒。其实两桶都是好酒,料杨志必然阻止。晁盖一伙过来先喝一桶。借舀酒做手脚,前一瓢掩饰,后一瓢下药,白日鼠追这个,夺那个,写不露丝毫破绽。这一伙痛饮解渴,安然无恙,引得众军汉心痒难耐。晁盖一伙的做法,完全麻痹了杨志一伙的警惕心理,终于诱其入了圈套。有趣的是白日鼠故意来个正题反作,一个劲不卖,说:“这酒里有蒙汗药在里头了。”论事实,这倒是真话,真可谓“假作真时真亦假”。 杨志相当精明,相当警惕。他明白天下形势:“如今须不比太平时节”,也明白一路的情势,他知道黄泥岗“正是强人出没的去处”,“闲常太平时节;白日里兀自出来劫人,绣道是这般光景”。他的判断完全正确。他发现有人在对面松林里“舒头探脑价望”,马上前去盘问。他一见众军汉买酒,就断然制止,生怕中了蒙汗药的计策,事情果真如此,吴用之计果真用的是蒙汗药。 但是,我们只能说杨志“相当”精明,不能说“十分”精明。凡防范措施,总须以防万一,宁可过头不可不防。即使酒里真的没有下药,还是不吃保险。吴用他们做手脚,杨志“在远远处望”,是看在眼里的,但是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见“吃了半瓢,想是好的”,不想一想,第二人去舀一瓢酒,为什么被夺住往桶里一倾,这举动有没有别的文章。他到底被吴用做的手脚蒙住了,结果中计被劫。可见,他的精明,跟吴用相比,就略输一筹。 杨志更致命的弱点,则是不善带兵,不善处理关系,说他“蛮横”是不错的。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军阀作风,棍棒纪律,以致他的饿部下一路怨声载道,离心离德。他在押送队伍中没有威信,呀不注意协调自己与老都管虞侯的关系,不懂得笼络人心。事前他没有把道理讲明白,不把纪律规定好,当然无法使大家齐起心来,战胜困难。单靠打骂,最后黔驴技穷,指挥陷于僵局,他们行到黄泥岗时,杨志已彻底陷入孤立。 故事情节更加曲折,引人入胜,增强艺术效果。先写杨志押送生辰纲,归结到一点,是要写明白杨志非常小心谨慎为什么最后准许众军汉喝了那桶酒,也就是说杨志怎么会掉进吴用设置的圈套。作者一路写来,一面写杨志的精明,一面写他的蛮横,终于左右不了局面,最终进入了“智多星”吴用设计的圈套。
本文标题: 吴同学的读后感(吴同学艺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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