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费格森一样的思考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2-03 22:04:3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9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

像费格森一样的思考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当然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

   一、戒骄细心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在这本书上你也可以体会到破案的精彩和危险,你也可以学到“细节成就大事”做每一件是都要认真的对待,你还可以学到认真观察身边的每一件事,发现其中的奥秘,你会感受到不一样的人生,好像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可以任你发挥自己所以的才能!

   二、一如既往的激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一如既往的激情更让我肃然起敬!出于对每个案子的那种渴望,所以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并满腹激情的去解开谜底,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一如既往的激情开始,也只有一如既往的激情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想到在提高班每天的早读不正是这样吗?只有一如既往的激情才能出效果,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每一天。

   三、求实

  1、在一个伟大的人看来,没有微不足道的事。世上无难事,唯求实最难。最细小的事,往往也是最难的事。我们大学生应该求实进取,创业报国,精心的做好每一件事,成就美好的未来。

  2、在没有事实作为参考以前妄下猜测是个很可怕的错误。感觉不正确的人总是用事实去套自己固有的猜测,而不是按正确的方法根据得到的事实来推导结论,看它能否吻合已得到的事实。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四、对人宽容

  在办案中,他利用私*侦探这一便利身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虽然犯了罪(甚至杀了人),却在道义上没有错误,甚至是伸张正义的人,他可以擅自做主网开一面。这样的案子在书中甚至占了不小的比例,如《魔鬼脚跟》、《第二块血迹》等。如果他只是一个办案机器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这一点来说,貌似无情的福尔摩斯比英国法律,比那些苏格兰厂的警察更富有人情味。更何况他办案向来不求名利,对于把功劳计在自己功劳簿上的那些“蠢货”们,他更多的只是宽容地一笑。

  虽说善待敌人是对自己的摧残,但善待朋友(包括即将成为朋友的人)是为了解脱别人,也是为了为了自己内心的快乐,所以我们还是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五、充分利用自己的大脑

  有些事情,即使我知道这事很重要,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因为我认为一个人的大脑,就像一个空著的小储藏室,你往里面装东西时,非得有所选择不可。一个蠢人会把随手得到的.破烂东西,一股脑儿的往里塞,结果就把那些可能对他有用的知识给挤了出去,或者至少跟其他东西乱堆在了一起,要取得时候就难了。而一个训练有素的人,往这个大脑储藏室装东西的时候,是非常仔细地。他往里装的都是能帮助他工作的工具,这些工具要品种齐全,而且药房的有条不紊、整整齐齐的。有人以为这个小房间的墙壁有弹性,是可以任意扩展的,这是一种误解。既然如此,总有那么一天,你往里面添加一点知识,就会忘掉一些以前知道的东西。所以,别让没用的东西挤掉有用的东西,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六、拒绝自卑

  在优秀的人面前,没功夫去让我们自卑,因为一个笨蛋永远可以找到另一个比他更笨的人来崇拜他。比上不足,比下还是有余的,比下只是暂时为了提升我们的信心。所以我们还是应该不断的去追求卓越,才能超越别人,才能对得自己,才能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

   七、自我欣赏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在无人欣赏你的时候,我们要学会自我欣赏,自我鼓励。

  我们已经习惯,有些人对于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对于很多事,我们要低调的去做,我们先享受痛并快乐的滋味,直到做成功了以后,再去告诉别人,这样会省掉了很多麻烦事的,没有什么比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更能说服人了。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但最要紧的是要学会自我欣赏。

   八、做个绅士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无论从外表还是精神上都是。用“高尚”来定义他的品格决不过分。他厌恶一切的卑鄙和龌龊。而且,虽然他并不喜欢妇女,却有一种豪侠的骑士精神。他不是法律而是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维护正义,或者是一个并不相识的女人的尊严,他甚至可以去触犯法律。他仅有的两次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女人。在《显贵的主顾》中,他为了拯救被恶魔格鲁纳男爵诱惑的梅尔维尔小姐,带着伤病潜入男爵书房盗窃那个有决定性的日记本。在《米沃尔顿》中,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他冒着查出、被捕、受尊重的事业以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告终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又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是不多见的。

  在这点上,我感觉我和福尔摩斯还是心有灵犀的。我认为一个绅士应该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九、时刻保持危机感

  在这本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给我震撼:“看起来美丽和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伦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我认为在自由幸福的大学,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危机,稍不注意就会像有些树木长到一定高度时,会突然分岔变成难看的模样,所以在大学这安逸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懈怠,不能碌碌无为,我们还是应该时刻保持危机感,做我们该做的,做我们值得做的,做我们想做的。

六年级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六年级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年级读后感1

  学习了《怀念母亲》这一篇课文,使我的心深深的被触动了。

  这篇课文作者季羡林是我国著名学者、国学大师,他曾经有过长达10年的留学生涯,在多年的求学过程中,他远离故乡,远离祖国母亲。对母亲的思念,对故土的眷恋,对祖国的期盼,一直伴随他走过在异国的孤独岁月。

  这篇文章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如何想念自己的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从文章中他摘抄的日记可以看出他强烈的思念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从对房东太太的描述中可以体会到"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一样的。"这时我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的往事:假期,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而暂时让我住在姑姑家。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看到姑姑细心呵护表妹时,心里总是酸酸的,不由得想起疼爱我的父母,泪水就悄悄的从我脸上滑落,真想念妈妈那双温暖的手啊!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一定好好学习,报答父母对我的养育之

六年级读后感2

  图书馆中,我的眼睛扫来扫去,突然,《爱的教育。》进入了我的视线,我借好了书,奔了回家,捧着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在这所有的故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一个名叫“栖身"的故事。它讲述的就是小说的主人安利柯和他的姐姐无意中得知他们的爸爸妈妈最近没钱了,我本以为他们只会用要父母一些钱,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什么都不要了,衣服,零花钱,文具,日用品。能不要的不要,能少要少要。这还不够,他们尽量找出东西来换钱,给家长尽量减轻家庭负担。读到这,我心里便很不就是滋味,同样就是小学生,同样有着一颗爱父母的心,我为何就很少想过钱这个问题。如果就是我,那就受不了啦!我真佩服他们啊!这只就是父母与孩子间完美的爱而已。还有很多故事就是讲述朋友与师生间的爱和人与人之间的爱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花费了很多时光,可就是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爱就像花蜜,蜜蜂不能缺少它,正如我们不能缺少爱一样。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关爱他人,世界就将因为爱而变得更完美!

六年级读后感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他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他是英国著名侦探,具有过人的头脑、超强的思维、丰富的知识,令我敬佩不已。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吸血鬼》一案。

  弗格森先生在离婚之后又再娶了一个妻子,因他的妻子如同疯子、如同吸血鬼一般,打自己前妻的儿子、吸自己亲生儿子的血而写信求助福尔摩斯先生,弗格森先生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福尔摩斯通过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和十分敏捷的思维能力,让弗格森先生知道,自己是从挂在他家墙上的武器和他们家的那条狗而得知是弗格森先生前妻的儿子因为嫉妒弗格森妻子的亲生儿子,所以下了毒给他,而弗格森的妻子打自己前妻的儿子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他前妻的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了毒,当然,她吸亲生儿子的血是因为在吸毒,要不然就会致命的。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非同一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爱思考、爱探究的精神,遇到问题勇敢地去解决问题,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六年级读后感4

  无病呻吟,欺软怕硬,拼命炫耀的母鸡另“我”深恶痛绝,恨之不及。但是,当“我”看到有了鸡雏的母亲,我对母鸡的看法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甚至心生敬畏,再不敢讨厌母鸡… …

  当我看到那个浅雹媚俗的母鸡,我几乎有着和老舍先生一样的想法,它那里有一点像母亲的样子!它真被我唾弃到了极点,这母鸡要是人定是个小人。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心思,我看见了一只孵出一群小鸡的母亲。”当看到这里时,我想起了那些赞颂母亲的歌谣和文章,例如《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是,这另人厌恶的母鸡会有那样的情感吗?我不愿相信。

  啊!我惊住了,这伟大的母亲,如同其它母亲一样。负责、慈爱、勇敢、辛苦。它对儿女们那深深的爱,同普天下最普通而又最真实的情感------母爱是无区别的!

  它多少次耐心的教给孩子们本领,多少次因只喂孩子而消瘦了自己,多少次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而将自己置之度外!我不禁吟出了这句诗:“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看吧,所有是母亲的生灵,一定是有这伟大的情感------母爱。

  是的!伟大,因为是母亲。是母亲必定是英雄;是母亲就必然会有对儿女深深的爱;是母亲就必然值得我们敬畏!

  慈母的胳膊是慈爱构成的,孩子睡在里面怎能不香甜?母爱是水,母爱是天,母爱是世间最普通又最真实的情感!

  母爱如山需仰止,感动心怀生敬畏。

六年级读后感5

  暑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童书-------《青鸟》,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颇深.........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尽辛苦,历经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的无私愿望,幸福就触手可得。

  故事讲述的是在一片森林里住着一家伐木工人,伐木工棣尔的小屋是村里最破旧的一所房子,他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哥哥名叫棣棣,一个是妹妹名叫咪棣。在圣诞节的前一天晚上,一位仙女说要找到青鸟(幸福的象征)才能救她的女儿,所以棣棣,咪棣,光神还有他们家里没有灵魂的东西,可是有了灵魂面包,水,火糖并且与他们一起踏上了这份旅程。可是到最后它们和棣棣,咪棣离别了。他们去回忆国找到了青鸟,可是变黑了,夜之宫的青鸟全死了,未来世界的全飞跑了,墓地的青鸟不是青色的,森林的青鸟没有捉到。

  一年过去了,面包越吃越胖,火比以前更吵闹,水和糖在一起糖快要融化了,一天比一天笨,光神看着它们,发现它们不仅没有变聪明,而且还不懂得珍惜,于是就和它们分别了。棣棣和咪棣回到了去年圣诞节前一天晚上,时钟敲响后他们才能和父母见面。转眼到了圣诞节早上,邻居家老太太想要家里的小斑鸟,因为她女儿看见小斑鸟病就好了,棣棣爽快的答应了。这时,小斑鸟变成了青鸟。啊!原来家里的小斑鸟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青鸟。小女孩看见斑鸟立刻熊床是跳到地上,高兴地又蹦又跳。可是最后小斑鸟飞走了,他们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六年级读后感6

  那朵玫瑰花的倩影如同灯焰,在他心中闪闪发亮,让他感受到美好的价值,感受到存在的意义,也感受到拥有的幸福……

  很欣赏那只狐狸。她是一位极其有智慧的人,是她让小王子明白了什么是爱与责任。虽然小王子的离开让她很伤心,但是她依然乐观地说:“我得到了小麦的颜色。”是的,小王子虽是离开了,但是我想小王子的身影也会像一盏灯一样在狐狸的心中永远不会熄灭,让她时刻感受到幸福的价值。小王子离开了,但是却不会从她的世界,她的记忆中消失,因为这会是她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纪念……爱使她懂得了痛苦和忧伤,同时也使她摆脱了以前的孤独与寂寞,使她的生活变得充满情趣和意义,哪怕只有麦田颜色的思念,对她来说也会是有意义的,只因这份爱的美好……

  而关于飞行员与小王子,在不知不觉中,他们驯养了彼此。“假如一个人被驯养了,就得有流泪的准备。”最后的离别,小王子哭了。是啊,其实他还是个小人儿,为什么不让他哭呢?“耶里你仰望星空吧,我的那颗星太渺小,没法子告诉你它在哪,你就把我的星看做是万千星星中的一颗,你的那颗星是别人没有的。”“既然我住在天上一颗星星里,既然我在其中的一颗星星里笑,这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都在冲你笑,你就拥有无数会笑的星星了!”多么善良的小人儿,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一个深深的海洋,却还想着要微笑告别……

  小王子走了,奔向了他永恒的爱,但是他也留给了我们很多很多,最起码留给我们那麦田般颜色的金发去思念……

六年级读后感7

  “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借用这句话,于《小王子》“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小王子”。

  这是我第三次读《小王子》—— 一本哲学童话书。每次读来,都有不同感受和体会。

  一个忧郁,美丽到不忍触碰的小王子,与一朵骄傲脆弱的玫瑰花。很奇妙的组合。他们互相排斥,互相吸引,互相思念,他们被彼此驯养。“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上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所有的星星都开出花朵来了。”

  这本书中的每一句话,都值得细细品读。不但用脑,更是用心。这是一本需要用心去体会的书。

  我这一个曾经是孩子的成年人,随着作者的文字,回到久远的记忆中,去寻找我自己的那头被误以为是帽子的,被蛇吞吃的大象。我试图回想,在我与孩子相处的过程中,是否也曾经以成人的眼睛,去解读过我的孩子的那头被蛇吞吃的大象。我们相信自己的眼睛,但“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眼睛所无法看见的”。我们在看不见的背后,是否能用心倾听,孩子那顶“帽子”的背后,所隐藏的她对生命、对恐惧的理解和表达——那头被蛇吞吃的大象。

  这是一本矛盾且无法分类的哲学书。从其中,我们能够看见人生、看见亲子关系、看见世界、看见他人,更看见自己。

  我们看见矛盾无处不在,接近与排斥,思念与离别,忙碌与空虚,控制与恐惧,寻找与迷失。

  但无论看见什么,我都真诚的希望,在我头顶上这片天空的某处,真的住着这么一个好像水晶似的小王子,正在看顾着他的玫瑰花。

六年级读后感8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它的存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史记》。

  《史记》是有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在我的《史记》中一共有五个大故事:项羽本纪、陈涉世家、魏公子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淮阴侯列传。在这五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廉颇蔺相如列传的淮阴侯列传。廉颇蔺相如讲的就是廉颇是优秀的将军,赵王得到 一块和氏璧,秦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着块璧,可是生怕他拿了璧就不给城,于是,有人说有个叫蔺相如的人十分聪明,就让他有璧换城。秦王果然没有要用璧换城的意思,蔺相如就用他的聪明才智,拿回了和氏璧。

  淮阴侯就是韩信,他出身平民,但志向远大。秦末反秦斗争中,他先投奔项羽,但不得重用,后经萧何举荐,投入刘邦麾下,被封为大将军。汉朝建立以后,由于不得刘邦信任,他决定谋反,最后被萧何斩于长乐宫钟室。

  然而,我们的生活多么美好。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里,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对《史记》的读后感。

六年级读后感9

  夜晚,我在灯下写稿,一只飞蛾不停地在我头顶上方飞来旋去,骚扰着我。趁它停在眼前小憩时,我一伸手捉住了它,我原想弄死它,但它鼓动双翅,极力挣扎,我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跃动,那样强烈!那样坚毅!这样一只小小的飞蛾,只要我的手指稍一用力,它就不能再动了,可是那双翅膀在我手中挣扎,那种生之欲望令我震惊,使我不忍,我终于放了它!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一粒香瓜子,隔了几天,竟然冒出了一截小瓜苗。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了一种怎样的力量,竟使它可以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顽强地破壳,茁壮地生长。最终由于没水它仅仅活了几天,但是,那一股足以震天撼地的生命力,令我肃然起敬!

  许多年前,有一次,我借来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我极大的震撼。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我可以使它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也可以任它荒废,庸碌一生:一切全在我一念之间,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虽然肉体的生命短暂,生老病死也往往令人无法捉摸,但是,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使我们活得更为光彩有力,却在于我们自己掌握。

  从那一刻起,我应许自己,绝不辜负生命,绝不让它从我手中白白流失。不论未来的命运如何,遇福遇祸,或喜或忧,我都愿意为它奋斗,勇敢地活下去。 ·例文1·

六年级读后感10

  今天,我再次阅读了《凡卡》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九岁的孩子凡卡被爷爷送到城里当学徒,在那里没有人喜欢他,他要挨饿、挨打、挨冻。他想写信给爷爷把他带回去,可是信上没有写出收信人的地址,信怎能寄出去呢?从中,我看出凡卡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同时也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统治制度的黑暗和罪恶。

  早晨吃一点面包,中午吃的是稀粥,晚上吃的又是一点面包。我读到这里不由地想,吃这些东西怎么能饱呢?我又想起了自己,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在家里有父母和奶奶的爱护,每天自由自在在学习、玩耍。这一切,凡卡又怎么会感受得到呢?他觉得待在贫穷的爷爷怀里,总比日日夜夜又着老板娘好,可是,这只不过是凡卡的梦。他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幸福?

  凡卡和我同样是在这片蓝天下,可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其实,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的黑暗造成的,在世上还有许多这样的儿童,像小音乐家扬科,他们是多少可怜啊!真希望全世界的人民能手牵扯着手,共同创造一个和平的世界,让全世界的儿童都等到幸福、快乐。不要让凡卡那悲惨的、不幸的童年,在我们新的全世界,新的世纪不再发生。

  我们现在的环境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童年,读好书,长大后,共同创造一个和平的世界。

六年级读后感11

  聪明的杨美希果、善良的秋千、自卑的诺小米、敏感的卓字洋、乐观的嘻嘻派……他们是饶雪莉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是《我们的六年级》中的主角。

  读完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甜蜜园小学柠檬班的同学们在毕业那一学期的不舍和留恋。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在人生路上走一遭回过头来发现小学六年级是多么值得怀念。遥想当年,我们第一次背起书包,第一次踏进学校,第一次坐在教室里成了一年级新生……经过六年的洗礼,我们褪去了懵懂,成为了朝气蓬勃的青葱少年。

  回顾这段旅途,虽然也有打打闹闹,转头又能和好。六年,两千多个日子,默默地从教室里、操场上、作业本、试卷中悄悄地溜走,谁能不留恋呢?

  人生中有几个六年能像小学那样?答复是没有了。即使进入初中高中,曾经的那种熟悉感也找不到了。因为小学是我们从儿童到青少年最重要的成长过程,我们不仅要汲取知识,更要学会做人。

  六年,它的开始宛如纸飞机远航,它的结束就像那架纸飞机零落在泥土中,但没关系,终会有人把它捡起重回蓝天。所谓落幕,也是开始。

  轻轻吟唱《第六个夏天》,我相信:六年级时光就像一场绚烂的流星雨,会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永远绽放光彩!

六年级读后感12

  今天,老师教我们读《弟子规》,老师主要讲了《弟子规》中“入则孝”这部分的内容。讲的是我们应该怎么做一个孝顺有礼貌的好孩子,我们读的很快,读完后,蒋老师问了我们很多问题:有没有帮助爸爸妈妈做家务?有没有和爸爸妈妈吵架?在家和妹妹有没有抢玩具?在学校有没有和同学打架?坐公交车有没有给老爷爷老奶奶让座?见到老师有没有向老师问好?老师问我们平时是不是都是这么做的。这时,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我想到了昨天妈妈在检查作业作业时,我有一个拼音写错了,妈妈向我指出了错误,可是我却很不高兴,还生气,一晚上没有理妈妈。

  今天读了《弟子规》,我才知道我这样做是不对的,古时候的小朋友都知道“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我却没有做到。妈妈向我指出错误是为了帮助我改正,我怎么还可以发脾气呢,今天回家我一定要向妈妈道歉,向妈妈说对不起。

  以后我要象《弟子规》里写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为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读到这里我想到到了自己,平时都没有做到,妈妈叫我做事情总是拖拖拉拉 ,不能及时的去做,还有做错事情的时候妈妈批评教育时,也不虚心去听。

  上面这些我都没有做到,以后还要多学习怎样做一个孝顺父母,团结同学,珍惜时间,诚实守信,认真学习的好孩子!

六年级读后感13

  之前我只是看动画片与电视剧的《西游记》。这次我让妈妈买了本书。特好看!

  书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

  而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还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说明了遇到事情要先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信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可爱,有正义感的人。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想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能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六年级读后感14

  这两天我一直在看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作者借由书中主人翁阿廖沙的经历告诉我们,在19世纪末俄国底层市民真正的生活。

  小阿廖沙的童年是非常不幸的。由于外祖父把所有钱(包括房子)都当作嫁妆给了继父,而继父却每天赌博,最后终于因没钱了所以搬来和外祖父一起住。因此外祖父终于破产了,小阿廖沙很无奈,只好每天放学后还要想尽千方百计去捡垃圾挣钱,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外祖父的打,忍受种种痛苦和欺辱,每天上学都被同学们嘲笑……我真想冲进书里去帮助他一把。可最让我佩服的是,尽管这悲惨的一切都在小阿廖沙的心灵上留下了伤痛的阴影,但他却没有这样就被黑暗和污浊所吞噬,而是选择了勇敢坚强地走下去。我们现在的年纪和阿廖沙差不多,丰衣足食,有数不尽的玩具,要什么有什么,可同学之间却常常为了一些小事斤斤计较争吵不休,真正遇到困难又总是退缩不前。看完书后,阿廖沙的笑容一直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位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她是一位慈祥善良的老人,她总是坚信善一定会战胜恶,她就像阿廖沙黑暗生命中的一盏烛火,虽然光芒微弱,可那代表着不灭的希望。

  虽然书看完了,但是书里的人物却仿佛一个个变成了我的看不见的好伙伴,他们就像我生命中的小天使,围绕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变成更好的自己。

六年级读后感15

  以前,我以为只有母亲才是最伟大的。自从我看了《背起爸爸上学》这部电影,觉得父亲也是伟大的。

  农村的孩子石娃,从小母亲就去世了,和父亲还有姐姐相依为命。石娃七岁了,该上小学了。而成绩优异的姐姐正在上初中。由于家庭贫困,他们俩只能一个人上学,父亲就用铜勺子做决定,勺子把朝谁谁就上学,结果勺子把朝向了石娃。石娃能上学了,而她的姐姐在家做家务。他们上学要过河,父亲把石娃送到了河边就走了。有一天,下起了大雨,石娃和他的同桌一起过河回家,他同桌被河水淹没了。他以后再也不敢过河回家了,他逃了三天的课。在爸爸的教训下。爸爸背起他过了河,以后也敢上学了。

  渐渐地,石娃长大了,他上初中了。他得了全国奥林匹克运动会第一名,不幸的是,石娃的爸爸中了风,不能动了,石娃的爸爸为了不拖累石娃,跳井自杀。结果被石娃看见了,救出了父亲。石娃既想照顾爸爸,又想不耽误学习。就带着行李,背着爸爸上学了。

  我们应该学会感恩父母,父母养我们不容易,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主要人物有两个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华生

  他们是一对好朋友,他们处理过很多的事件如:红发会,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等等。

  在我们生活中肯定也有这样的坏人做了坏事却偏偏装模作样不知道一样,就如上次在班级里,金王焱走了过来打了我一下,可是我当时没看见,以为是赵子凤打的,我就打了他一下,结果他有打了我一下,金王焱走了过来说是他打的这下我们才明白,是金王焱打的,我责备了金王焱,他也知道了错。所以生活中我们不能做坏事,做了坏事就会像我和赵子凤一样打起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机智认真观察的人,华生是一个乐于学习的人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这部书里我认识到了这两位人。福尔摩斯有一次在探案时差点被杀了,可是他的冷静,机智的精神救了他。所以我们要认真观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要仔细观察,做一个对社会要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书,是打开知识之门的金钥匙。我从小就爱看书,《白雪公主》中,我被那坏巫婆气得咬牙切齿,为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的善良而感动;《皇帝的新装》中又为那只爱新装不操国事的国王惋惜扼腕……

  寒假里,我又拜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在于那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侦破,在于福尔摩斯精致的推理,让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书,伴随我三年。这三年,我有书陪伴一点也不孤单,我坚信:书就是宝藏,就是黄金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办理的九个迷案,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雷神桥之谜》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书中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伙伴华生大夫到各地探索各种案子,并逐一破解,将坏人绳之于法的故事。

  例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福尔摩斯经过细心思考,想好了破案的方案,然后吩咐华生大夫陪亨利、巴斯克爵士和詹姆士、莫蒂默大夫去巴斯克维尔庄园,自己则留在了伦敦。据说,凶案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生的。经过几个月的适应,华生发现了躲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福尔摩斯。原来,福尔摩斯为了能调查案件而又不打草惊蛇,所以欺骗华生说有案件,然后自己偷偷地去了当地,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他断定斯特普尔顿是凶手。在一个晚上,福尔摩斯利用亨利爵士把凶手引了出来,凶手用先前的办法:想用一只巨型猛犬去咬死亨利爵士,但是被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发现了,便开枪打死了那只猎犬。斯特普尔顿听见了枪声后,知道计划失败了,就逃向一座荒废了的矿山,由于当晚雾非常大,他找不到通往矿山的路,失足掉下了一个大泥潭,摔死了,终于受到了上天的惩罚。

  福尔摩斯是一个做事遇到困难,也坚持到底,不轻易放弃,想尽一切办法去突破难关的人,他认真观察、善于思考、认真去做每一件事情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在他的笔下出现了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杰出、卓越的侦探。而他的作者曾经竟是一个军医。

  这本书收入了“柯南·道尔”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军协定》……其中写的最长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欢的却是《跳舞的人》。

  而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谁。而是去破解一种奇特的密码。从而引罪犯自己上钩。

  而这些密码是由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小人组成的。

  人们只把它当做小孩子乱涂乱画的一串小人罢了。而十分之有侦探头脑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把这串密码破译了。大概的意思为我已到此后边则是一个人名。

  之后他知道了各个小人代表的意思并利用这些小人写了一句话是:“快到这里来!”罪犯看见了以后,以为是另外一个懂得此密码的人写的,便自投罗网了。

  其次,便喜欢了《波希米亚丑闻》。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的深,一向无一失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任务没有,成功让一个女人跑了,不过结局还是很圆满的一项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称那个女人为“那位女士”

  我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柯南·道尔”的厉害,其中就学到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细节。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

  “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

  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一年前,我有幸拜访位于地球另一端的英国伦敦,还特地抽出时间去了一趟贝克街221B号,混杂在一群“推理小说狂热粉”之中参观了两位传奇人物——《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约翰·华生的居所。

  创作《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才华横溢、机智果敢又与众不同的“侦探顾问”,并以一位侦探助手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且十分严谨的有关推理、破案、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彩故事,这让它成为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小说,最终家喻户晓。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英国绅士,却不想这是个一出场便有些疯疯癫癫的人。这也让我对他的出场有了极深的印象。一句“你从阿富汗来?”就蕴藏着细致的观察与快速的思考,使我在一开始就对福尔摩斯钦佩不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离奇的案件被福尔摩斯侦破,他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推理都让我赞叹不已,他实在太聪明了!

  我着实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曾用近一个假期的时间反复拜读,同时还观看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当然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我开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一些原先并不感兴趣的科目产生兴趣,注意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一点点变得思维缜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现在,当我每每遇到困难时,都能够善用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以及处事方法将问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在我的书桌上,有六本厚厚的《福乐摩斯探案集》,就是这套《福乐摩斯探案集》让我知道了各种知识,我从此便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众所周知,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创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而且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令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得一个个十分悬疑的问题迎刃而解,一宗宗谜案拔云见日。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虽然他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仍然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继续钻研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活到老,学到老,在他的身上得到了最真的体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以后也要多读书,读好书,让自己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案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无前往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

  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首次见到华生医生便知道他去过阿富汗;第一次见到送信人就知道他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在案发现场时,往往凭借现场一些丝毫不引人注意的蛛丝马迹,便能判断出犯案人员的身体特征、作案手法,甚至是直接锁定嫌犯······正如他在文中所说:‘一个善于观察的人,从一个人瞬息

  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符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xx年》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这种故事里,有为他人报仇杀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觉得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固然有杀人的理由,可是也许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困难的事,难道都去仇恨吗?少年儿童的思辨能力还不够强大,如果都去学福尔摩斯中那些报仇的人,都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冤冤相报何时了,世界还不乱了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在寒假里,我读了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有几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显贵的主顾》。

  《蓝宝石之谜》说的是:莫卡伯爵夫人的一颗贵重蓝宝石被盗了。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真相,通过精确观察、推理,终于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惩罚。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调查的过程中被打伤了,看到这里,我感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真替他担心。虽然被击中了头部,但他依然很聪明。他还设了一个圈套,让坏蛋放松警惕,最终破了这个案件。

  《显贵的主顾》讲了一个曲折的故事,银行家里的一个人,她叫玛丽。()他拿走了银行家的皇冠给了别人,银行家的儿子抢了回来,但玉石已损坏。银行家冤枉了自己的儿子,把他送进了监狱。福尔摩斯查清了案情,银行家的儿子清白了。

  这本书里所有的故事都很生动有趣,扣人心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机智,胆大而心细。我很佩服他,要学习他做事的风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教师的第一本书读后感

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最近我就读到了一本好书——《教师的第一本书》,从书中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读书感受。

一辈子做教师容易,很多老师一旦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几乎都是“从一而终”,但一辈子学做教师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全国特级教师窦桂梅老师说:教师身上必须有温度、深度、广度。这个温度,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特质,是教师也是学生共同生活的缩影,是一个生命体存在的象征。温度让教师知冷知热,温度让教师不再高不可攀,温度让教师的生活不再清寒,温度让教师充满人文情怀。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因而教育是有温度的。只有在爱的基础上,教师才会投入他的全部力量,才会把他的青春、智慧,无怨无悔地献给孩子们,献给教育事业。一声问候、一个微笑、一句体贴的话语、一个善意的举动,都能折射出教育的温暖。教育的温暖来自师生朝夕相处的真挚情谊,来自学生对学生的纯真关爱,来自老师与老师之间的团结融洽。它就在班级的某个角落,就在校园的某个地方,就在我和你的身边,就在每天上演着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教育故事里。

教书,不是一味的把知识单方的灌输给学生,也不是一味的让学生模仿学习。况且学生也不是每个都那么听话。除了教书,还要育人,只有育人有方了,学生接受并适应了,才能更好的把书教好,使学生学得更好。

学生的许多习惯都能从其老师身上找到影子。教学有方,可以看出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所谓“声不在高”,书教的好,不是在于老师的声高,而是在于所教的学生的注意力,学生究竟听进了多少、学会了多少知识。好的教师,不是纯粹的和蔼可亲,而是在学生面前既有亲和力又有威信。亲和力可以使学生能够亲近老师,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而威信能够震慑学生,让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有一定的自我约束,从而把知识输入自己的大脑,达到真正的掌握。

对学生的爱要有别于他们的父母。我们的爱要爱得深沉,爱得理智,绝不能像一些孩子的父母,爱则溺爱,酿成悲剧,恨则弃之,不管不问。我们不能爱一时一事,满足于甜言蜜语,我们要对孩子的一生负责。爱心,要在学生感到迷惘,对学习失支信心的时刻,化作一座桥,成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这样,学生才会向我们走来,才能向我们打开心扉,乐于接受我们的爱和教育。回想当初,初上讲台的自己,总认为:你对学生好,学生就会对你好,你待学生如朋友,学生亦会待你如朋友。然而真正的结果是:你的课堂乱了,你的声音听不清了,你布置的.作业收不齐了,你的……你越是柔声细气,善待他们,他们越是与你没大没小,上课也不认真听讲,自由言论虽多,但却与学习无关。这充分说明,自己和优秀教师的巨大差距。

在书中,提到的一个万玮老师,就是一个有爱又可敬的好老师。他治理班级和教育学生的方法并不是单一化的:软和硬,而是视情而定。他时而用爱教育学生,时而用严厉来训诫学生,时而用自我惩罚来感化学生。书中称之为:教学机智。

反思我们的课堂教学,很容易看到点头、微笑的教师,但却很难找到善于倾听的教师,而更多看到的是当各种声音汇集在教师耳边的时候,教师既无心去倾听学生讲了什么,又急于抢在学生前面把学生引向所谓的“正道”。如此倾听,非但不能从中“听”出其思辨的轨迹,以及诱导他们对其中的不足不断补充与完善,更不能鼓励学生学会思辨,不断获取正确的教育信息。

一个人只有虚心才能容纳百川,人一辈子要不断认识自己。做人也好,做老师也好,我们的手中要有两把尺子,一把尺子来量别人的长处,另一把尺子来量自己的短处。说到底,我们可以向书本学习,可以向同行学习,可以向专家学习,还可以向学生学习。理论上模糊,事业上就必然马虎,工作中就会事倍功半。所以要广泛的阅读教育理论专著、学习名家的教育理论等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用它们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了丰富的理论作为基础,那我们在工作中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向同行学习,学习他们在教学中的理念与做法,补充自己在教学中所忽略的,博采众家之长。

教学是一种技能,也是教师的机智所在。一个优秀的实践的教师一定要有教学机智。一个优秀的实践的教师一定要教学有方。要想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就一定要有一套好的教育教学方法。书中许多优秀教师的教育机智都是我们在实际教学中应该学习和借鉴的。

“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但一辈子还在学做教师!”于漪老师用这句话鞭策自己。教师的人生是自己的,怎么看待、设想、规划自己的人生,就将会有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美国著名作家弗格森说:“每个人都守着一扇只能从内开启的改变之门,不论动之以情或晓之以理,我们都不能替别人打开这扇门。”教师的成长之门只能由教师个人打开,别人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各位同仁们,打开书本,汲取知识和营养才有助于打开自己的成长之门,才能走向人生发展的最高境界!

阅读下面材料,写一篇读后感

小蜗牛问妈妈:为什么我们从生下来,就要背负这个又硬有重的壳呢?妈妈: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骨骼的支撑,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这个壳的保护!小蜗牛:毛虫姐姐没有骨头,也爬不快,为什么她却不用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妈妈:因为毛虫姐姐能变蝴蝶,,天空会保护她啊。小蜗牛:可是蚯蚓弟弟也没骨头爬不快,也不会变成蝴蝶他为什么不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妈妈:因为蚯蚓弟弟会钻土,大地会保护他啊。小蜗牛哭了起来:我们好可怜,天空不保护,大地也不保护。蜗牛妈妈安慰他:「所以我们有壳啊!」我们不靠天,也不靠地,我们靠自己。要求要符合读后感的基本结构:“引”,“议”,“联”,“结”。
有覅恶热污染特引发问题特权无法因为547分个人太瑞特我依然其他如太热个人侮辱他人天又热个人个人。
本文标题: 像费格森一样的思考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359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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