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小说读后感(小说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1-02 11:00:5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8

小说读后感,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小说读后感(精选10篇),...

优秀小说读后感(小说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小说读后感(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说读后感1

看《简·爱》许久,有时因人物的行为而纠结,有时因人物的风趣而开心,有时因人物的迷茫而急需答案,有时……结果无法预支,那么就充分享受过程的美丽吧!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现在我的心里的波动无时无刻不在验证着这句话。

或许每个小说故事总是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我觉得每个雷同的故事背后总有那些不轻易展示在人前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仔细的发掘。那从开始到最后不需要你仔细地揣摩,只需要用你开发到极致的大脑在思索其他事情的同时略微联想一下就会有一幅幅或寂寞,或痛苦,或抗争,或绝望,或希望的画面出现在眼中乃至被未知的神经传输线路导进脑海里存储起来,经常被翻出来重现。

我喜欢里面纯正的英国式的交谈以及交流方式,那些华丽而富有逻辑性的文字组合方式让我为之痴迷了许久,虽然对于一个地道的东方人士来讲,这种古怪的组合显得有些滑稽和可笑,可我不得不说它真的很棒。我喜欢看里面人物之间的对白,直接而富有西方式的侵略性的霸道。双目之间的对视,显然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碰撞以及火花,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蛮横的交流方式真的适合某些无法回避的话题,虽然僵硬和无理却总能取得想象不到的战果。虽然东方式的谦虚有时候更让我容易接受些,可我觉得有时候真的应该选择西方式的直接更好些。

我喜欢推敲人物的心理变化,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或者以后的我来说这种必须耐得住性子的行为我可能无法完美的完成,可就现在来讲,我取得的成果已让我暗喜很久了。这种一念之间的交战,精神上的征伐才是无比惊险与刺激的。智慧在这一念之间往往被展示的淋漓尽致。也许这一秒你在天堂,下一秒就坠落向无边黑暗的地狱。可阅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误解才变得有趣起来,正如那句话所讲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书就在那里,文字就在书上,而思想在我们自己的身体里发芽和成长。

小说读后感2

昨天下班我顺利买到了最新版的《做小说》,看了后我是真的有些许失望。

到了购书地点的时候我还是兴奋了一下的,看到一下子《最》都上市了,我拿起来一掂量心的温度就降了0.5度——质量明显没有前面的《两周年纪念特刊》来的杂实,轻了不少,遍走边拆开了《最.inkl》看得我的心更是凉了。

里面的设计色彩感觉过于暗沉了些许,纸质也不是很好,而且有一股很难闻的味,当然文字的部分还没有来得及怎么看,仅仅看了郭四爷的《琥珀》,没什么感觉,除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爱情是琥珀,琥珀是美丽的尸体。

我这样总结这句话:“爱情是美丽的尸体。”

对爱情极端失望的郭四爷

说到《最小说》怎么可以忘了《小时代》呢?

这期的《小时代》还可以,最大的不足就是容量太小,才几页呀,没几分钟几看完,南湘的卑劣是我早预料的,可以这样子说,除了宫勋对崇光命运的冷血宣判其他的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对于崇光的死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林萧的突然消失后崇光因担心失望最后病发抢救无效死亡,多么青春多么言情的想法,郭四爷你竟然;来了这么一招,算你厉害,还有宫勋对顾里他们所下达的命令也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看到过的情景,大千世界无所不有,算我目光短浅,四爷,你又赢了一局。

宫勋这老妖兽,南湘这小B。

其他的我还没有看,慢慢看了再说吧,别的我就不指望了,希望可以换换印刷,那味实在是太难闻了。要怎样才可以叫那些妖娥子们知道我的愿望?神啊,救救我吧。。

工作日记

昨天的工作该说的早上都已经说了,现在就说说又一倒霉事情,昨晚我说下楼考察考察什么地方丢垃圾,出来反锁门的时候发现锁不了,同样的也打不开,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只有再次麻烦LL,由于办公室钥匙被我光荣破坏,今早的门还是一样的麻烦了师傅大人来开,我是看到他们都不好意思,老这样麻烦别人!

今早眼皮还是一样的跳个不停。

小说读后感3

自从老师教了《蟋蟀的住宅》后,这,让我有很深的印象。

它这三段主要写了蟋蟀是怎么造房子的。里面有很多拟人的语句。当我读到这三段时,一幅幅蟋蟀盖房子的图画就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这部小说让我对蟋蟀的印象也改变了许多,原本,我以为蟋蟀只是在路边、稻田唱歌的小昆虫而以,现在,我知道了,它是个有名的工程师呢?一个小小的昆虫,能有这么大的本领,让我惊叹不已!它造的美丽房子,里面干燥、卫生、又安全。它还很勤劳,你看看它们,秋天刚来就为冬天做准备呢!它们还早起晚睡,一个小小虫子,有这样的信心还真了不起!

我还糊涂地想:要是,我们请蟋蟀来当我们人类的工程师,那该多好呀!让它们按照我们人类的要求,建造出适合我们居住的、有创意的房子,那是多好的一件事啊!而且,我们还不用付给他们工资呢!

小说读后感4

假如我没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以动物生活作为题材的书会这么感人,生动又有趣。

我第一次拿到沈石溪的书时,我以为会枯燥无味,可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看到了动物也同样有情有义,无论是凶残的狼,还是狡猾的狐狸,包括令人厌恶的乌鸦。我看到了母崖羊为保护幼崽不惜牺牲生命,与豹子同归于尽的生动场面;我听到了黄毛母狼失去公狼后悲痛欲绝的吼叫;我仿佛目睹了两只雄鹰成为朋友,共同捕猎的情形。在这本书中,哪一只动物都不自私,做的事都有这其中的道理。所有的动物都仿佛有了人的思想,也有了人的品德,仿佛都知道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真爱。一件件一桩桩的小事在沈石溪的笔下生动起来,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沈石溪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写出了动物间的真情。

有一个故事是《沈石溪动物传奇》里的——再狐狸理骗一次。(.)这个故事中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没要好好尊敬父母。

看完书后,我被书中所有的动物感动了,有些动物并不像我们许多人理解的那样阴险,狡诈。所有的动物都一样,都在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创造着。

小说读后感5

易卜生名剧《玩偶之家》的女主人公“娜拉”是一位美丽而天真的女性,一向以丈夫为自己的生活中心。由于一桩偶然事件,她从对婚姻表面和谐的幼稚陶醉中骤然惊醒,毅然出走。

那么,娜拉出走以后到底怎么样?易卜生并无回答也没有解答的责任。这个难题从作品问世的1879年至今,始终困惑着人们。根据鲁迅先生1923年底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的分析,娜拉走后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

读罢旅加作家曾晓文最近出版的长篇小说《梦断得克萨斯》(百花文艺出版社),我们为当代的“娜拉”找到了第三条出路,那就是在艰难中勇敢地生活下去。

《梦断得克萨斯》女主人公舒嘉雯和博士丈夫韩宇经过多年冷战后筋疲力尽,毅然告别婚姻。如果不出走,她可以顺理成章地当“博士太太”、“陪读夫人”,但她只能过着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对于身居异国他乡的弱女子来说,出走,也许注定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舒嘉雯与“打工仔”阿瑞之间迸发出患难与共的激情后,似乎很快得到了她寻求的幸福,然而,他俩却被移民局特工以“有意雇佣、窝藏非法移民”的罪名逮捕,双双锒铛入狱。

在“自杀监视室”里,舒嘉雯的身心处于崩溃的边缘,但求生的意志、亲情爱情使她拒绝了死神的邀请。,她在阿瑞出狱后只身移居加拿大,寻找一片宁静的天空,然而等待他们的是更漫长的离别。

在琳琅满目的移民文学作品中,作者曾晓文独辟蹊径,以特殊的视角探索女主人公的心灵成长史。《梦断得克萨斯》是一个关于奋斗、痛苦、流浪和选择的故事,但它并没有早期移民小说的成功或团圆的结局。对于舒嘉雯,生活是一个不断寻觅自我、印证人性、寻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她对美国梦由追逐到放弃,使她的性格在一系列的生活变故中变得坚韧。她的彷徨、失落,甚至偶尔的沉沦,也许代表了许多在海外生活的中国女人的心路历程,但她的自拔、自强和更新则使她的个性拥有了激励的力量。

小说读后感6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著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著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著往下看《昆虫记》。

接著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著看著,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著: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著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小说读后感7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小说读后感8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卖书运动中,我购了标沈石溪学生写的动物小说,望上后就舍不得置下来。其中一个小说给我留下的印象特殊深入。

书上写太阳鸟是寒带雨林里的一种膀大腰圆的鸟,从喙尖到尾尖,不脚十厘米长,羽毛明丽,赤橙黄绿青蓝紫,像是用七彩阳光编织成的,非常美丽。而眼镜王蛇呢,能够说是森林面的大魔头,身长有六米,颈腹部绘着一对红色乌口的眼镜状斑纹,体鼎力强,十分凶悍。别说鸟儿兔子这样的弱小动物了,就连老虎豹子睹到了也会退躲三舍。

书上重要道的就是一群英勇漂亮的太阳鸟和凶猛恐怖的眼镜王蛇奋斗的齐进程。 一地下战书,眼镜王蛇到树上往偷食鸟蛋,正恶被在孵卵的太阳鸟发明了,于是成千上万的太阳鸟从五湖四海拢去,它们怒视着在言凶的眼镜王蛇,惶恐的悲鸣着。而眼镜王蛇呢基本就没有将这些太阳鸟抬在眼里,持续美滋滋的呼食鸟蛋。吃完一窝又一窝。有一只太阳鸟替了维护自已的宝宝,亮明晓得不是眼镜王蛇的对手,但仍是冒逝世和眼镜王蛇抗争,成果实的是救不了从未的宝宝,反而把自已给赔了出来。眼镜王蛇切实是太嚣弛太猖獗了,它急怒了所有的太阳鸟们,在特定的气氛里,好汉行动跟就义精力也会沾染蔓延的,简直所有的太阳鸟皆飞到眼镜王蛇的正点来,只管眼镜王蛇吞食了很多的太阳鸟,但太阳鸟们并不被吓倒,反而增强了攻打。 眼镜王蛇末于招架不住太阳鸟群舍生忘死的袭击,最后像烂草绳似的死掉了。

这篇小说让我很震惊,一只太阳鸟的力气是很强劲的,但许许多多的太阳鸟在一讫的气力就是无限大的。平时尔们认为一集体无奈实现的事,只有许多敌人在一伏,施展各自的专长,群策群力,必定就能克服种种艰苦,名现许多在你以为不可能真现的事件。还有就是太阳鸟的大胆精神值得让咱们教习,我们都要干”俏丽的太阳鸟,勇敢的小精灵”!

小说读后感9

周六周日,百般无聊的我,发现了初中时读的几本动物小说。

通过近一上午的阅读,揉了揉酸痛的脖子,抬头看了看窗外,正午的阳光很是温暖,我大概回想了一下,陷入了沉思。

这几本都是关于狼,狼的狠,智慧,描写的淋漓尽致,通过作者和它们打交道,细致入微的观察,甚至深入狼窝,假般大公狼,最终被母狼利用却活了下来,这些故事使我深刻了狼,它的习性,以及遇到后所应采取的措施,在加上文本以小说的形式,吸引人观看。

作者是西双版纳的一个名叫曼广弄的傣族寨子生活,那儿远离布镇,地广人稀,四周都是密不透风的热带雨林,享有植物王国的美誉。下田耕作,白鹭和孔雀就在身边盘恒,上山砍柴,经常能遇见马鹿和岩羊,哪儿不仅野生动物数量众多,还能感受到人类与动物浓浓的血缘亲情。巫师跳神,使用的就是用虎豹犲狼狗牛马猪羊骡鹿十二种走兽,仿佛不管是在阳间还是阴间,与动物相伴才是完整的人生。

当地还流传着许许多多有关动物的趣闻逸事,什么水牛抵死前来扑食牛犊的老虎啦,什么象群在干旱使用长鼻子涉水,帮助一位曾经救起乳象的老汉,浇快要枯死的包谷地啦,这样的故事多的就像树上的叶子,怎么也采不完。

作者经过数年努力,陆续写出一些很好的动物小说读本,同样,也是他获得了很多奖,什么事情,不努力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也明白了很多事理,使我受益良多。

小说读后感10

神秘侦探社中女主叫慕容水镜,男主叫凌羽。他们都是神秘侦探社里的成员,当然神秘侦探社里还有燕麦、布朗。杰克森、慕容火舞、吴剑……成员,其中余光是他们的老大。

在凌羽的身边发生了许多的命案、趣事和恐怖事件,而关于案子都是他来破案。忘了告诉你们了,凌羽他十分擅长幻想和推理世上种种命案只要被他知道了就会马上跑过去把那一个个认人烦恼的案子查得水落石出。就是这样女主慕容水镜和男主凌羽在各种各样的案子中做搭档并且互相喜欢对方。

男主因为破了这么多的案子而一举成名,男主知女主之间就更不用说了嘛!这个结局是多么的美好呀!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无论遇到怎什么困难一定要想办法去克服,还有只有两个人真心相爱那才是纯洁又美丽的爱情。

《活着》小说读后感5篇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 故事 ,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活着》小说 读后感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活着》小说读后感1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小说读后感2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小说读后感3

“人为什么要活着”这个问题也许很多人都思考过。不同的人可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的人说要为父母、家人而活着;有的人说要寻找真理而活着,就象苏格拉底以自己的无知之知;有的人说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甚至有一位老兄教导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兄弟!”

对于这个问题,爱因斯坦说:“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我们的幸福全部依赖于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其次是为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我对此的理解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爱。

读了公司推荐的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书,我感觉稻盛和夫的人生哲学和经营哲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关于人生哲学,稻盛和夫认为人生有一种信仰是一件幸事!信仰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使你心存善念,心灵充盈,使你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关于经营哲学,稻盛和夫的核心理念是“敬天爱人”,所谓“敬天”,就是按事物的本性去做事,稻盛和夫坚持将正确的事情以正确的方式贯彻到底。所谓“爱人”,就是“利他”,秉持利他之心而活。稻盛和夫认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对于经营者而言,对于企业而言,那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让自己周围的厉害关系也获得幸福,也就是说,商人做生意自己要赚钱,同时买卖对方也要高兴,而且与生意有关的周围所有的人,尤其是企业员工都要高兴,这种所谓各方皆好的和谐经营模式,表达了作为稻盛和夫行商的极致,这也是他的企业获得永续的繁荣和持久的成功秘密所在。

我想,尽管我不是稻盛和夫,没有俯瞰人生的视野和点石成金本领,但我依然可以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明确自己所担当的角色,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仅使自己活得幸福和快乐,更要因为我的存在,使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和快乐!这也许是稻盛和夫的利他以及爱因斯坦的爱的一点启示吧。

《活着》小说读后感4

“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活着》小说读后感5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

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因此,忍受与苦难造就了活着。

看书过程中对作者文笔无比佩服,用第一人称讲述他在田间遇到的这个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却又恨他,恨作者一次次给我们一点点美好,一点点希望,却更把我们推向更大的深渊。

第一次大哭是有庆突如其来的死亡,那个早上还迷迷瞪瞪就跑去给羊割草,中午放学又光脚跑三四十里地回家割草,急急忙忙扒了饭回学校的有庆就这样,被抽血死去。怎么能让人接受呢?等看到凤霞有了美好的家庭,却又因为生孩子大出血而死。好不容易生下的苦根,却又因吃豆子而死。骗我的,生活还是这样狗屎。

我无法再像一开始那样批判福贵,将他不幸的开始归结于自作自受。鲁迅先生说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这个世界上也从未有过“感同身受”这回事。没有经历过,其所言所行都十分苍白而无力。

如果有人问我如果你是福贵,你能挺过这么多苦难,继续活着吗?我想我是不能的,但是如果我真的成了福贵,可能也是这样活着。

我以前也总觉得为了活着而活着没有意义。有一段时间心理上出现了很强的抑郁情绪,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却感觉自己在泥潭里。在深渊,在低谷,甚至对生活失望,对 人际交往 无感,其实活着就是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我的经历跟福贵相比不值一提。

现在我只想好好的活着,有意义的活着。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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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那么阅读完莫泊桑的小说后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我在此整理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细细品味起《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全名居伊·德·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文学大师,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以高超的技艺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被评论家誉为“明晰法语的典范”和“短篇小说之王”,与美国作家欧·亨利,俄国作家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莫泊桑患有严重的神经疾病,终身未娶,一生放荡不羁,于1893年,在巴黎与世长辞,年仅43岁。莫泊桑生命虽然短暂,却是法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高产作家,一生著有中篇小说三百一十篇,另著有六部短篇小说,这在当时的文坛是绝无仅有的。

而这本书精选了莫泊桑不同背景创作的二十五篇名作——所有著名代表作均已包含其中,书中含有轰动当时文坛的最为出色的短篇小说《羊脂球》。《羊脂球》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期间,几个逃离战争的人们。逃离者们从不同的地方来,聚坐到一辆马车上,大家分属不同的阶层,在逃离过程中的表现自然各不相同。有趣的是:身份尊贵的人并不比别人有修养,比如老板,居然还偷东西,占完便宜就不认人等等。特别是高潮的地方,当需要大家作出牺牲时,那些所谓尊贵的人们没有一个愿意或敢于站出来伸张正义,不但不担当甚至一点不愿付出,反而鼓励或怂恿他们都瞧不起的、身份最为卑微的“羊脂球”为大家作出牺牲时,在危机过后便忘思于前了。

在这篇《羊脂球》中,作者写道:“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在两段曲调之间,有时会传出一声她的呜咽——那是她终于不能抑制的悲泣”。这是对主人公内心情绪细腻的刻画描写,反映出那个时代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这种在自然中酝酿超凡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现当代的影视和运用。

由此可见,文学是多么伟大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2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

我对莫泊桑并不陌生,在中学时代便学过他的《我的叔叔于勒》,再到高中时学他的《项链》。但如今再读便有完全不同的体验。

先简单介绍下莫泊桑,莫泊桑是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诃夫和欧亨利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他在文学史上的首要贡献,在于把短篇小说艺术水平提高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书中第一篇就是《羊脂球》,它叙述了一个有爱国骨气的妓女羊脂球和虚伪自私的绅士和妇女在敌人面前不同的态度与表现。

把《羊脂球》放在第一篇不难看出写者的爱国精神。它让我知道一个人的灵魂高尚与否和身份地位毫无关系。

莫泊桑的小说构思精巧,布局合理,情节发展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比如《项链》叙述了一个由社会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原因—爱慕虚荣所导致的毁了十年青春的小市民。在故事里作者在开始就设疑,一个妩媚动人的姑娘嫁给了一个小职员,而姑娘原本是想结识一个有钱的体面的男子,同幻想中对立的生活会让姑娘怎么做?一封突如其来的请柬让小两口,尤其是女主角乱了方寸。 她买了礼服向朋友借首饰,有了一夜舞会后 的`风光。

她越是风光,读者的心越悬,想着会有什么样的意想不到发生。果然,项链丢失,我们悬着的心算是放下来了。等她辛劳十年还完了债,我们似乎也松了一口气。可是,这个时候,朋友丢来一个重磅炸弹:项链是假的!

这一记重击,打蒙了玛蒂尔德,也打晕了读者。可是晕完之后,往前回溯就会发现:自己真是错过了重要提示点。文中不是没有伏笔的。三次伏笔都指向了一个方向:项链是假的。明白过来的不由的惊叹,拍案叫绝!因他巧妙的构思!

故事里莫泊桑批判了玛蒂尔德的虚荣,再赞赏下层人的真诚朴实、勤劳(玛蒂尔德在弄丢了向福雷斯蒂埃接的项链后没有拒不承认和逃走而是贷款买了条项链还给她后辛劳十年还清债务)抨击和揭露了当时的社会。

还有其他的就不多说了,莫泊桑的小说里有太多值得好好去思考去理解的地方。

再谈莫泊桑的文字。莫泊桑的小说语言朴实凝练,细腻富有个性,寥寥数语就能把人物的内心世界表露出来,他总能抓住人物内心最深处的灵魂,写出他们最有代表性的小事情,把他们的嘴脸和心理描绘得传神自在。他几乎脱离了浮夸和绘饰,自然地去表现真实的世界,呈现给读者真实的不加修饰的面貌。

他以点带面、小中见大的来表现这世界普遍的真实。 直击你灵魂深处,让你不得不直面人性善恶!他的作品有非凡的魅力,可以从他叙述的这些日常故事和人的心理行为中,感悟人性,看到蕴含在文字背后的深刻思想和丰富哲理。

有人说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是在看一幅反映法国现实生活真实情况的画,就是在看发生在我们周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本教科书。正是如此,在莫泊桑的小说里残酷而现实的事情总是在周而复始的上演。

重温他的作品时,总有一种历久弥新的感觉,或许这正是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的魅力所在。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3

其实,文学作品本来不应该这样子浅薄地进行排前排后。但我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 所以才且说无妨。

头等的当然应该是深刻揭露人性,写得入木三分、读后翻然醒悟的几篇名篇:《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链》。

《羊脂球》揭示了那种乌合之众的“爱国”,就是“慷他人之慨”,最后连修女也看不起羊脂球,这是入木三分。放眼现代职场,遍地都是这种案子,把脏活累活给年轻人干 ,回头还瞧不起他们。只要换个角度,羊脂球就是千千万万的地位低贱的年轻员工啊。

《我的叔叔于勒》展现的无非就是:成王败寇,当你失败的时候, 所谓的亲戚或者家族一样会唾弃你!跟家族、老家报喜不报忧,每个都市里奋斗的青年, 估计都是这样的。换个角度说,叔叔于勒就好比那个时代去大城市打工的年轻人。后来混的不好 ,也不敢回老家。叔叔于勒 估计自己早就想到了这个结局,于是乎才那么死心塌地的做一个流浪水手的吧。叔叔于勒,其实就是今天的北漂、深漂啊!

《项链》开头的几大段真是写的好啊,把都市女性普遍存在的虚荣感写得入木三分。“她没钱打扮,但她却认为自己像贵族沦为平民一样不幸幸”“她自以为本应生而享有一切美丽繁华之物,而如今熬在心寒之家”“她现在不愿再去探望那个富裕的同学了,因为每次从那回来,她都会感到更痛苦”!

除了以上三篇名作,我觉得能列第二档的是:《勋章到手了》《修软垫椅的女人》深刻的写出了不同阶层的歧视,与不同阶层的意识错位。《西蒙的爸爸》《巴蒂斯特太太》《绳子》写的显然是下层人民的人言可畏,写出了乡村社会的舆论与迂腐。我最喜欢的还是《巴蒂斯特太太》,女主人公到死了也无法摆脱“污名”,其实摆脱不了的是观淫癖的乡村舆论,最近的一本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也引起大家的关注。

我觉得这一版很好的是收入了作者描写自己精神分裂症的《奥尔拉》,值得大家看一看。

也有一些要放到档次比较靠后的小说。比如说《两个朋友》《米隆老爹》就不如《施那夫斯奇遇记》和《俘虏》,《幸福》不如《月光》。不好意思的说,讽刺和辛辣可能还是莫泊桑的强项。使用温情和落差感,可能不是莫泊桑最擅长的,《散步》和《骑马》显得没那么多张力。

人各有所长,就算是“短篇小说之王”也是如此。

如果让我推荐,建议优先看四篇:《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链》《巴蒂斯特太太》!

最后,真的很喜欢这个新的版本,比以前看的青少年文学版好多了,比以前的课文也流畅多了。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4

初中教了《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了莫泊桑,于是我就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在《项链》中,描绘的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玛蒂尔德。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了华丽的衣服后又想要珠宝首饰来引人注目。当时也就是这样的社会,社会中的女人只要凭相貌就能找个好人家一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她们的资本就是长相,可玛蒂尔德是个例外。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篇幅写玛蒂尔德为了能在宴会上吸引众人的眼球,在宴会之前精心的打扮,她对赞扬的渴望,对进入上流社会的向往,都是为了与后文玛蒂尔德丢了项链之后一改以往性格,变得勤劳、善良、节俭、朴素形成强烈的对比,并提出个人观点赞扬玛蒂尔德敢于承担、坚毅的品格,对她以前总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表示否定。从玛蒂尔德这个小人物映射出当时社会风气的堕落,人们只是寻求物质上的满足而在精神上去是低下的。

在《骑马》中,《骑马》主人公为全家组织的唯一一次郊外活动,因其出风头的可望而尴尬收场——他撞到了一个老妇人,后者声称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他被迫担当起了赡养老妇人终生的责任,对于生活本不宽裕的家庭,这天异于雪上加霜,另外还有其他的,这些都是莫泊桑对社会的不满,也可以突出他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另外,在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受爱国主义感染,手持枪深入密林展开游击活动。也可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也要学习莫泊桑爱国,指出国家缺点,关心国家,为国争光。以国家的大任为己任。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5

莫泊桑的小说也颇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风味,而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永远想得到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在古代,只要一幅名画若是出现在一个人家中,那么这个家没多久就会败了,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他人的贪婪,或是为了讨好上级。皇帝拿到好字画时,也是绝不可能想象到别人为了取得它多少人丧了命的。

《项链》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爱打扮,家里却很穷,而且一直渴望的是金钱。她有个富有的朋友,但每次看望她后都会因羡慕而痛哭。当她问朋友借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束后却弄丢了,积攒了所有钱或是借钱才买来一串真的。最后,她朋友告诉她,她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造成这样悲剧的,无非是那个女人的不满足。她不满足于当下生活的方式,不满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足于自己的一切。其实改变那样的看法就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在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在普法战争中,很多人精神上不说,连自己的衣食都处理不好,何谈幸福?因此,那时好的东西很少,以此类推,像那女人的态度的人肯定不少。

在精神上,如果接受了正常的教育,穷人也可能过上好生活,但在战争中想搞好教育也是难的,所以女人的感受可以理解。《项链》中的朋友真的是“朋友”吗?文中有提及,女人的朋友常向她“展示”自己的首饰,而最后说出真相时,是不愿再把真项链还给女人的,而且还感到一种正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恶心”,感到害怕。起初感觉这种事不会在现代出现,而如今才意识到,同样的故事完全可以发生在当下。


本文标题: 优秀小说读后感(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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