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的逻辑学读后感(黑格尔《逻辑学》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 2023-10-07 05:54:2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4

黑格尔《逻辑学》读书心得贺麟先生在中译本的《小逻辑》中将黑格尔上面的这段话翻译为:存在或直接性,通过自身否定,以自身为中介和自己与自己本身相联系...

论黑格尔的逻辑学读后感(黑格尔《逻辑学》读书心得)

黑格尔《逻辑学》读书心得

贺麟先生在中译本的《小逻辑》中将黑格尔上面的这段话翻译为:存在或直接性,通过自身否定,以自身为中介和自己与自己本身相联系,因而正是经历了中介过程,在这一过程里,存在和直接性复扬弃其自身而回复到自身联系或直接性,这就是本质。(见《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39页)
我的译文为:存在或直接性是本质,这种直接性通过对它自身的否定而是它自己与自己的中介并且是同它自身的关联,因而同样是扬弃为自身关联和直接性的中介。
贺麟先生的译文对于原文做了许多断句,力图使黑格尔的意思更加清楚明白,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首先,Das Sein oder die Unmittelbarkeit后面的定语从句的引导词是welche,指代的应该是阴性名词die Unmittelbarkeit,即直接性。贺麟先生的译文没有突出这一点,使得“存在或直接性”而非单独的“直接性”成为了定语从句中的主语。其次,原文中并未出现过程一词,贺麟先生将过程一词引入译文,实为解释性的翻译,但是否确切,暂且存疑,有待考察。由于前面的这两点,原文的整个句子的中心意思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而且黑格尔在这句话中所给出的关于直接性和中介的一个简短论证,也因此没有恰当地得到表述,这一点在下面的分析中会更加清晰。
黑格尔这段话的主句很简单,就是:Das Sein oder die Unmittelbarkeit ist das Wesen,即存在或直接性是本质。这个句子作为一个哲学命题,需要得到论证和解释,它们在黑格尔于主句中给出的定语从句那里获得了支持。我们先来看看黑格尔这段话的主句的基本结构和命题形式,里面已经提示出了黑格尔在从句中所给出的简短论证的核心思路。
Das Sein oder die Unmittelbarkeit ist das Wesen. 这句话更基本的主句构成应该是:Das Sein ist das Wesen. (存在是本质)。句子的基本主词是存在,宾词是本质。但黑格尔没有简单地端出存在是本质(Das Sein ist das Wesen.),而是用主词das Sein(存在)的一个同位语die Unmittelbarkeit(直接性)来联结起作为宾词的本质(das Wesen)。如果是这样,那么黑格尔在Das Sein oder die Unmittelbarkeit ist das Wesen这句话中至少提示出了两点:1、存在被理解为直接性;2、存在作为直接性,不单纯只是存在,而且是本质。对此,可以继续追问两点:1、存在是什么样的直接性?2、何以作为直接性的存在是本质?
黑格尔给出了下面的论证和解释:1、被理解为存在的直接性是这样一种直接性,它通过对它自身的否定而是自己与自己的中介并且是同它自己的关联;2、因为上面这一点,所以存在的直接性同样是一种中介。然而是什么样的中介呢?该中介扬弃自己为同它自身的关联,扬弃为直接性。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可以描述出黑格尔关于基本命题“Das Sein oder die Unmittelbarkeit ist das Wesen”的论证思路,它包括两个论证步骤:1、存在或直接性是本质,这是因为存在的直接性是扬弃自己为自身关联和直接性的那种中介;2、存在的直接性是扬弃自己为自身关联和直接性的那种中介,凭借于这种直接性对它自身的否定。
到此,我们可以确定以下几点:1、所给出的那段话中,黑格尔的意图是要说明主句“存在是本质”,对这一命题的说明首先依赖于对存在的直接性作出解释,它在由welche所引导的定语从句中得到了表述,而welche所指代的既非“存在”,也不是“存在或直接性”,而只是“直接性”,对此,贺麟先生的译文没有能够清楚而明白地呈现出来;2、并非如贺麟先生翻译的那样,,“因而正是经历了中介过程,存在和直接性复扬弃其自身而回复到自身联系或直接性”,而是作为直接性的存在或作为存在的直接性,本身就是那个扬弃自己为自身关联和直接性的中介。
关于贺麟先生译文,在此可以先告一段落了。更为紧迫的是理清楚黑格尔于上面那段话中给出的命题和命题阐释,包含着什么样的核心论证,而这个核心论证又包含着什么样的论证结构,最后是这个论证结构依靠什么样的规定来获得其根据。按照前面所述,对此可以勾勒出几个基本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1、存在、直接性、自身关联、中介、对自身的否定,以及本质;2、存在的直接性是它自己与自己的中介,并且是同它自身的关联;3、存在的直接性作为它自己与自己的中介,又扬弃了自己作为中介的这样一种规定性,而成为了直接性;4、扬弃自己作为中介的规定性而达到的直接性,不再只是存在的直接性,而是本质;5、于是这里出现了两种直接性,即存在的直接性和本质的直接性;6、存在的直接性之成为本质的直接性,在于直接性对它自身的否定。
从以上可知,黑格尔在此所给出的论证,其核心论证力的承担者不是别的,而就是否定性,这种否定性具有自身否定的结构性关联,即它所否定的对象只不过是它自己,在对自身的否定中,否定性展开了同它自身的否定关系,也就是否定的自身关系。这种否定的自身关系,在直接性概念上,体现为存在的直接性成为了本质的直接性。从存在的直接性到本质的直接性,直接性的含义发生了变化,这样一种变化可以称之为直接性概念的“含义移动”。关于黑格尔《逻辑学》、尤其是存在论向本质论过渡时出现的直接性概念的“含义移动”问题,迪特尔•亨利希(Dieter Henrich)在《语境中的黑格尔》一书中给出了详细的阐述。对此,笔者以后将另行撰文加以解释和说明。

逻辑学读后感怎么写?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以下是我整理的逻辑学读后感,你知道怎么写吗?

  逻辑学读后感1

  一直很敬重文学,数学,哲学这些基础学科,虽然相比一些应用学科这些可能不会在实际生活中有立竿见影的效用。整天琢磨这些的人可能还给人一种吃饱了没事找事的感觉。了解逻辑的一些基本规律之后,觉得所有复杂问题都可以简化为一串符号连接的公式,一目了然。万物都充满了最严格的规则和秩序,了解这些最基本的规则和秩序才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和解决方法。我们有时候使用自以为正确的信息和方法进行推论,殊不知认识基础可能就有错,前提错误,推理再正确,也不会有正确的结论。

  如罗素关于火鸡的故事:饲养场里一只爱作归纳的火鸡发现,第一天,主人一打铃就给它喂食。然而,作为一个卓越的归纳主义者,它并不马上做出结论,它继续收集事实并在多种情况下观察:雨天和晴天,热天和冷天,星期三和星期四。。。。。。最后它的良心感到满意,得出结论“主人打铃后就会给我喂食”。可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在圣诞节前夕,主人打铃后它跑出来觅食,主人却把它一把抓住,宰杀烹调后送上了餐桌。“谎言重复千百遍就会被误认为是真理”,一个人长期处于各种错误信息的包围一种,处在不可靠的数字,数据,报表的包围中,久而久之也会有意无意的把它们当作是真的东西加以接受,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书中举了很多命题和推理的例子,很有意思。据说苏格拉底曾劝男人们都去结婚,他的规劝是这样经行的:如果你娶到一个好老婆,你会获得人生的幸福;如果你娶到一个坏老婆,你会成为一个哲学家;你或者娶到好老婆,或者娶到坏老婆,所以,你或者获得人生的幸福,或者成为一位哲学家。(二难推理的复杂构成式)看来他对自己的职业还挺满意的。据说他老婆不好,经常河东狮吼。据说他长的很丑,又没钱,一天到晚就知道跟人辩论,以此来证明别人的无知,并证明他自己除了知道自己无知外其实一无所知。给这种人做老婆还真是需要经常发发火,要不然怎么继续人生道路啊。

  逻辑学读后感2

  上个月在旧书店看到了《逻辑学是什么》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不错,于是就做了这本书的读书笔记。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逻辑启蒙书,沿着两条线索进行叙述:一条是历史的线索。作者在每一章的序言部分都向我们介绍一个哲人,让我们与那些伟大的逻辑学家们面对面的交谈,从而了解到他们的性格与贡献,同时也了解到逻辑学的来龙去脉与历史发展。我想,这种历史性地介绍是大有裨益的,它会让我们对逻辑学有更加系统的认识,而且这种历史的厚重感对于我们深入了解任何一门学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条线索就是逻辑学的体系构架和基本内容,这也是全书的重点所在。作者用生动幽默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逻辑的起源、逻辑是什么、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批判性思维以及逻辑学的地位等内容。作者在第一章“逻辑起源于理智的自我反省”中向我们介绍了几个著名的悖论——说谎者悖论、芝诺悖论、半费之讼和麦加拉疑难。还介绍了公孙龙的论断和逻辑的基本规律,让我们对逻辑有了一种感性的认识。接着,作者在第二章则揭示出逻辑的本质,即“逻辑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科学”。通过读书,我了解到欧洲中世纪发生过关于信仰和理性关系问题的论战,一方是极端信仰主义,另一方是理性护教主义,他们用若干理性的论断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我由此想到,像上帝存在这样的事情,也要通过推理、论证来支持和确立,那么还有什么东西不需要经过推理和论证呢?足见理性主义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多么根深蒂固,多么影响深远。而逻辑学正是从这种深厚的理性主义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它的精髓就在于教会人们进行正确的推理和论证,识别、揭露和反驳错误的推理和论证。

  在第三、四、五、六章,作者分别详细地介绍了几种逻辑类型,即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和归纳逻辑。我从中学到很多新的知识和理论,受益匪浅。第七章主要介绍如何让思维更严谨、更清晰的方法,以三大理论为支撑:定义理论、论证理论和谬误理论。最后,作者在第八章系统地阐释了逻辑学的地位及逻辑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在基础学科中,逻辑学位列第二,同时它对哲学、语言、计算机、人工智能等学科有着特殊作用,是一门重要的工具性学科。

  以上是这本书大致内容的概括,下面谈一谈我对一些问题的思考与感悟。 首先是“白马非马”。我很早就对这个论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原因在于“白马”按常理来讲就是“马”,而公孙龙却说“白马非马”,这其中又蕴藏着什么玄机呢?这个典故出自公孙龙的《白马论》。《白马论》里面说,有一次公孙龙骑马过关,守卫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这么一说关吏也被他弄糊涂了,于是连人带马一起放过关。对这个问题,公孙龙进行了自己的论证,概括起来有三点:

  “ I、从概念的外延看,“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取非有去取也,故日:白马非马。”也就是说,“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如何;“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要求。由于“马”和“白马”的外延不同,所以白马 非马。

  2、从概念的内涵看,“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日:白马非马。”这就是说,“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3、从共相的角度看,“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不包括颜色,仅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相包括颜色。于是,马作为马不同于白马作为自马,所以白马非马。”

  从表面上看,公孙龙的论证似乎是正确而严谨的,但在我看来,他不过是运用了偷换概念的方法来以假乱真。偷换了什么概念呢?就是“非”字的含义。按以上公孙龙的论证来说,“非”可理解为“不等于”,“自马非马”是说“白马不等于马”。这种解释将属和种、类和子类区别开来,因此是一个正确而科学的命题,而“白马不属于马”是一个虚假、1错误的命题。公孙龙通过“白马不等于马”这一概念来偷换“白马不属于马”这一概念,从而达到混淆视听的效果。同样,偷换概念的方法也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生活中,它可以在对话中化不利为有利,对一些刁钻的问题作出巧妙的回答。

  我们回到“白马非马”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白马非马”是在进行诡辩,作者的表述是:“他是通过‘白马不等于马’来论证‘白马不属于马’,因而是在进行诡辩。”公孙龙有意识地运用谬误的推理、论证形式去证明“白马非马”,而这个观点本身是错误的,他的论证也似是而非。通过分析,我们便清楚了解了“白马非马”的来龙去脉及内在实质,同时对逻辑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

  书中对于归纳逻辑合理性的探讨引起了我的兴趣。作者给出的标题是:“归纳方法是合理的吗?”我个人觉得:归纳方法是有其合理性的。尽管从逻辑上讲归纳是无解的——逻辑不能提供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答案,这也是休谟的困境所在。但归纳逻辑的合理性体现在:首先,人类在茫茫宇宙中生存,所能采取的认知策略就是归纳,这体现出一种必然性。人类通过大量的实践认识事物,但总有一些新生事物无法认知,于是归纳就为人类提供了捷径。其次,人类从积累的大量实践经验中发现某种确定性和规律性是非常合理的,归纳正是人类对自然及社会规律的探索和追寻。再次,人类有可能建立起合理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即归纳作为一种普遍的方法留存下来为人类使用。总之,对于归纳逻辑合理性的探讨至今仍在继续,我们希望通过对归纳的研究使逻辑学的研究领域更加开阔、更加深远。

  作者还在书的最后一章谈到逻辑对于哲学的重要性。由此我想到中国的哲学,心中不禁感慨,中国的哲学中实乃鲜见逻辑思维的影子。中国自古讲求“天人合一”,这种思维长于神秘的直觉、顿悟、感应以及笼统的综合和概括,却拙于精细的分析与严密的论证。如:道家的“道”,儒家的“天命”、“仁”,佛家的“禅”等,都是某种宏大、抽象、模糊的形而上学之物,不像西方的“理”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可以比较容易地领悟和掌握。从而导致中国的哲学十分神秘、虚无,难以相互学习、交流,难以评判,也就难以把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去抓住本质的规律。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西方逻辑早在明代就传人中国却发展得如此缓慢的原因。中国的理性觉醒由于文化传统的影响远远落后于西方,这也阻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进程。所以说,熟悉和运用现代逻辑,对于中国哲学界来说至关重要,是逻辑让哲学走向严格和精确。

  以上是我对书中感受较深的几点内容的一些思考。我想,随着知识的丰富和能力的提高,我的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应该会有新的飞跃。而这本书就像带领我进行了一次奇妙的逻辑之旅,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维、增长了知识、领略了逻辑学大师的风采,还让我对逻辑学的体系构架和基本内容有了更加清晰、深入的认识;而且作者的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讲述的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有趣,这使得阅读轻松而愉快。

《小逻辑》读后感

  去年国庆读了《小逻辑》,然而读了半月无所得,反而变得迷茫,如今一年过去了,知识更加多,眼界也更宽了,于是重新读了这本书,算是有了一些收获。

  《小逻辑》分为三部分“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这是黑格尔对于逻辑学的划分,他认为这三部分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但是概念是这三部分中最重要的,因为概念才是真理,而存在和本质只是直接和间接的东西,如果存在和本质都孤立了,那么两者都不能算是真理。

  本书的第一部分“存在论”又分为三个小的部分:质、量、和度。质就是表明它是什么,比如我们穿的衣服,住的房子,骑的车,都是质的体现,有这种质,就不会让我们混淆概念的存在,就不会出现穿房子,住衣服这种混乱。在我看来,存在是基于“质”而存在的,没有质,就无所谓存在了。

  存在的第二部分是量。量很容易理解,就是数量。书中的量有着一种职能:衡量存在尺度的标识。以我们用的书为例,一本50页的教科书和一本2000页的字典都是书,它们的质是一样的,所以量的多少是不会影响存在的,但是它本身又是无处不在的。量与我们初高中学过的量是不一样的,初高中就是量变导致质变,但是这里的量只是一种类似于度量衡的存在,它不影响质,或者说对质影响极少。

  存在论第三部分是度,度就是尺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带有质的量。这一部分主要讲了通过量的增加和减少是不影响存在的本质的,,或者可以说是影响的范围有限。还是以我们的书为例,1000页的书是书,999页还是书,800页也是书,但是减少到了一页两页,七页八页,就不能够用书来称呼了,只能说这是小册子或是其他什么的称呼。

  读《小逻辑》要一部分一部分地读,否则无法继续。从存在的尺度为出发点,才能够进入本书的第二部分:本质论。相比存在论,本质论就非常难懂了,我读了很久也无法理解透彻,在此只是写一些小的看法。

  黑格尔认为本质是设定起来的概念,本质包含规定,但是规定又是相对的.,没有完全返回概念本身,所以在本质中,概念是不自为的。本质是相对映现在自身之中的存在。黑格尔在书中表达的就是本质是存在的真理,是自己过去了的或内在的存在,具有反思性与自身映现性。

  第二部分读完也无法理解,简单的说,事物中的永久才是事物存在的本质。如果只是用从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的观点来看,只能看得一头雾水。用我们日常照镜子为例,镜子中的自己受各种因素影响,已经不是原本的自己,而原本的自己,就是本质。

  存在通过相互转化体现,本质通过映现来体现,而概念不通过这两种方式体现,概念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发展。“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个全体,这全体中的每一环节都是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这是本书概念论的第一段,这就是说明了概念是一种绝对不依赖其他物体的存在或者说概念是一种自由自在,不需要你去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其存在的存在。比如说动物,人是动物,老虎,猫狗,蛇鼠都是动物,这些事物都具有不同外表,不同特征,不同的作息生活方式,在我们分化的种类中也有不同的地位,但是归根到底,这些都是动物。动物是一种永久的东西,它的存在不一定永恒,但是它永久存在。概念并不依赖于有什么而存在,但是它需要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明它是存在的。

读黑格尔的《逻辑学》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黑格尔首先解释,我们说一个东西有限,指的是它受到了“限制”,我们对它进行限制的方式就是去对它作出一些“规定”,这个动词在德语里叫“bestimmen”,对应于英语里的determine。当我们对它作出规定后,它就获得了一些“规定”,这个名词“bestimmtheit”或者说“bestimmung”,二者虽然真要认真盘一盘,那的确是有细微差异,但这里权且当作是一种东西。二者在英语里对应于“determinateness”、“determination”。出于一种日常意识,我们首先会认为,如果一个东西是真正“无限的”,它根据以上所述,就必然超出一切限制,它不能被任何东西所规定。但这种思路很容易被驳倒,因为一旦我们这么认为,我们就将“无限”与【其他一切东西】对立起来了。这些所谓的【其他一切东西】在这个思路里其实就等同于“有限”。然而,在这种简单思维中,“无限”被直接视作是与“有限”相对立的,甚至不难看出,这种“无限”的唯一定义就是【它与“有限”相对立】,所以,在这种观点里的“无限”就失去了自己“无规定”的身份,而成为了“有限”的东西。

黑格尔的《逻辑学》到底阐述了什么观点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灵魂和核心,是其哲学观点及其思维方式和体系框架的基本规定。概念论又是逻辑学的灵魂和核心,是逻辑学的旨趣和根本观点的明白确立,亦是逻辑学的思维方式和整个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框架的具体规定。黑格尔把概念认作存在的本质,把存在看作概念的外化,把真与善统一的世界看作概念扬弃其外化的结果,从概念自身的辩证运动引出解释世界的主客关系模式和主体性原则。 一、思维(knowing)和存在(being)具有同一性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特点是绝对理念能够自己实现自己,或者说思维和存在具有统一性。 所谓思维,不仅指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而且主要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 思想”也即“绝对理念”。在黑格尔看来,人们头脑中的思想不过是“客观思想”发展 的最高产物。
本文标题: 论黑格尔的逻辑学读后感(黑格尔《逻辑学》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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