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器者读后感(好学才能成大器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 2023-07-26 23:46:4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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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器者读后感(好学才能成大器读后感600字)

成大器者运筹人生

成大器者运筹人生

——记民营企业家安徽万盛酒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峰

                      作者/张敏  钮欣
       走访民营企业家安徽万盛酒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在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中,几次被经销商的电话所中断。万峰董事长并不是夸夸其谈的企业家,他具有儒商的风范,始终把诚信做为经营之道。2021年,万峰再次创业时,便选择酿酒行业,他把民俗文化与酒文化有机结合,为中国酒文化增加了新的内涵。他以“大运”为品牌,精心打造“大运”系列原浆白酒,该酒为传统工艺酿造、纯粮发酵、口感纯正、喝多头不痛,自上市从来,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同和消费者的青睐,其销量每年成倍上涨。因此,“大运”白酒也成为白酒行业一颗闪耀的新星。
       成大器者运筹人生,这是万峰董事长创业经历的真实写照,他把创业的艰苦备尝,当做人生的历练,他每次创业的成功,也为自己的人生增加了绚丽的光彩。

   1982年,万峰出生于安徽固镇县石湖乡万湖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朴实的家风、忠厚本分的父母深深地影响着他,忠厚传家远。心存善念,必结善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万峰从小就聪明、善良、能吃苦、爱劳动。13岁时,他就开始利用寒暑假随大人到周边的村子收购粮食和西瓜,然后拉到县城去卖,赚取微薄的差价。别人收购粮食、总是让农户搬运装车,而万峰却自己装车,因此,万峰受到十里八村乡亲的称道。

      固镇历史悠久,垓下文化底蕴丰厚,民间广为流传着“四面楚歌”、“十面埋伏”、“霸王别姬”等动人凄美的故事。俞伯牙高山流水遇知音也发生于此地。因而固镇也形成了区域性的酒文化。民间迎来送往,升迁、发财等等都离不了“酒”。万峰16岁就随亲友赶场喝酒,有时一天两场酒,总喝得不醉不休,隔日起来,常常头痛难忍。那时,年少的他就暗下决心:等有条件了,一定办家自己的酒厂,酿造决不勾兑的纯粮好酒,让自己和亲友们喝多喝醉了以后,第二天就能缓过劲来,口不干,头不痛,有易于身体的健康。
       万峰毕业后,就经营建材生意,他起早贪黑往各工地送建筑材料。经商者都唯利是图,万峰却用良心去经营,他从不以利小而不为,也不以利大而为之。生意的大小,他都会以诚相待。他讲诚信、保质量,交货及时,深得开发商的信任。他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2005年,万峰成立了建筑公司,开始进入建筑行业,参与家乡的开发建设,并占有半壁江山。2007年,万峰迎来了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商机,京沪高铁建设,需要大量的沙石材料,万峰紧紧抓住机会,积极参与投标,最终成为京沪高铁材料供应商。也为自己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经济基础。
        商场上的拼搏,使他养成了独立思考,深谋远虑行亊果断的作风。 2021年,在建筑行业发展的高峰时期,万峰又做出一个令人不可理解的决定,退出建筑行业办实业,而酿酒则是他不二的选择。在交谈中,万峰告诉我们:“建造酒厂酿酒本就是我早年的心愿,固镇粮食资源丰富,一是可以转化剩余粮食;二是可以添加就业岗位;三是可以增加地方的税收,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条河流出一方好酒,所谓好山好水出好酒,这是业界的共识。据统计,无论是中国八大名酒,还是十七大名酒,抑或是地方名酒,一般都出现在长江、黄河、淮河、赤水河流域。淮河流域地处中国南北方的交界线上,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相对开放包容、重情重义的社会文化传统和相应的酒文化,进而带动当地酿酒业的发展。万峰是位知感恩,懂回报的企业家,认真考察了淮河流域独特的酒文化和酿酒历史后,也坚定了他进入白酒酿造业的信心。2021年,他自筹资金,准备建造酒厂。在市场考察中,万峰发现,目前,白酒酿制企业太多,消费者对品牌的意识增强,重新建厂时间较长,不利于事业发展。于是,他决定先委托酿酒,按照自己的工艺标准贴牌生产,在市场创立自己的品牌后再建厂。委托酿酒就要找酿造技术过硬,工艺传统,原浆发酵的企业,才能保证酒的品质。他先后考察了四十多家企业,最终确定与安徽徽府酒业有限公司合作,生产“大运”系列原浆白酒。2021年,万峰出资2000万元在蚌埠市注册成立了安徽万盛酒业商贸有限公司,专门对“大运”系列原浆白酒进行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大运”在民风民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鸿运、走运、福运、喜运、财运、好运”等都是人们美好的期盼,求大运者,方能富足,大运进万家、福祉永长久。这就是万峰董事长用“大运”做品牌的初衷。2021年,万峰精心打造的“大运”系列原浆酒正式在全国上市,并力邀著名笑星郭冬临作为品牌代言,扩大社会知名度。“大运”系列经过三年的推广已在市场上立足,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在谈到企业今后的发展时,万峰董事长说道:“大运品牌已得到市场的认可,大运系列原浆酒销售领域也在逐渐扩大,我们计划在三年内,在家乡建造一座占地200亩的,现代化的、花园式的、传统工艺酿造的大运原浆酒生产基地,以实现自己最初订立的目标,挖掘和讨论民俗文化与酒文化,进一步打造出大运系列原浆酒文化。在不久的将来,要以更醒目的成绩。最终使大运成为我们安徽商界一颗耀眼的明星。”

       成大器者运筹人生。这就是万峰董事长成功的秘诀。

好学才能成大器读后感600字

  当我们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格言鼓励年轻人抓住学习时机的时候,需要防止另一面,防止用绝对化的观点来看待“时机”.有时候出于主观的原因,人们没有果断地抓住学习的时机,它消逝掉了.可惜诚然可惜,但不要紧,别沮丧,机会还会光临的.
  历史上有过很多“大器晚成”的人物.“晚成”,当然不及“早成”来得理想,可毕竟也是一种成功,值得肯定.在我国诗歌史上,“首倡高雅冲淡之音”,“一扫六代之纤弱”的唐代诗人陈子昂,早年没有用心读书,以致“年十八未知书”——都18岁了,在学识上还一无所知,这还来得及?来得及.当然,要改弦易辙,要急起直追,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需要果断的抉择.果然,在父母的教育下,他一旦悔悟,入乡校求学,便“慨然立志”,“谢绝门客,专精坟典”.终于数年攻读,一举成才.
  既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选择时机,已经在时间上落了后,那么再次选择时机应更有紧迫感,在确定目标后应当更为坚韧.近代火车的奠基人斯蒂芬森,直到19岁才一边工作一边进入夜校读书.当一些少年看到斯蒂芬森这样一个大小伙子坐在他们中间时,有的讥讽,有的挖苦,斯蒂芬森却只是一笑置之,只顾埋头攻读,如饥似渴地吸收书本中的养料.还有18世纪的美国电学家、政治家富兰克林,只读过两年书,后来当印刷工人.在工作的同时,他投身政治活动,成为一名政治活动家.40岁后他又转入科学领域,开始做电学实验.政治活动与科学活动的实践使他愈益认识到自己的学问之不足,于是正像他在《自传》里写的:“除了读书以外,我不允许我自己有其他的娱乐.我从不到酒馆、赌场或任何其他娱乐场所去消磨时光.”
  虽说富兰克林不允许自己娱乐未免过苛,但他这种力戒“消磨时光”的精神是可贵的.确实,“大器晚成”很不容易.一个人要后来居上,不仅要善于抓住新的机会,并且要善于在抓住机会后,排除各种杂念,盯牢目标,务期必成.唯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说:虽然晚了,但还来得及。

好学生才能成大器读后感1000字

今天,我读了《大器之材》这篇短文,使我对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讲的是:信息时代的天才、微软创始人、美国首富比尔·盖茨,上小学四年级时被推荐到学校图书馆帮忙整理图书。他聪颖好学,尽管身材瘦小,工作却十分认真。他每天来得很早,不遗余力的在书架的迷宫中穿来穿去,像个小侦探一样的把人们放错位置的图书拣出来,然后再放回它应该放的地方。后来他家要搬到附近另外一个住宅区,他也被转学离开了图书馆。可他心里老记挂着“我走了谁来整理那些站错队的书呢?”想来想去,他让妈妈又把他转回了原来的学校。他告诉图书管理员,“现在爸爸用车接送我上学,如果爸爸不带我,我就走路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被比尔·盖茨那做事认真的精神所感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做事如此认真负责,决心如此坚定,则天下无不可为之事。我想到,在许多伟大和杰出的人物身上,总有许多优于或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些或迟或早的在他们的生平事迹中显现出来。成名之前,这些可能被人忽视,成名之后,人们才想到了他们当初的不凡。但不管事前或事后的记录,无疑都是留给人类的一份精品。
比尔-盖茨小时候是个聪颖好学的小学生,他每天都来西雅图景岭学校图书馆帮忙,他每一次“工作”都不留余力,非常有耐心,即使他们要搬家,可是他的“工作”还是继续着,没有一天没来西雅图景岭图书馆来帮忙。
我由比尔-盖茨的身上没有发现跟我一样的缺点-没有一点耐心,每天做完作业就都在看电视,一直看到睡觉,我一直控制不住,可是比尔-盖茨为什么能控制的住呢?我想他能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得到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1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2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3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4

格林是一只普通的小狼,但落入人手中后使他从此变得不凡。

从被年轻女画家收养到放归大草原,无一不充满艰辛。甘做“狼妈”的女画家,为了保证小狼野性,即使被抓被咬也不忍心剪去狼牙狼爪。为了给格林找一个狼群,女画家和她的男友在狼山住下的情节也让我感到震撼

想想吧,狼能危及人的生命,若尔盖草原的冬天有零下30℃,他们是怎么挺过来的!而小狼格林也有情有义,在“狼妈”生病时把自己珍贵的存粮找出来给她吃。

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格林最后回到了狼群,走时恋恋不舍。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不管什么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做到。

重返狼群读后感5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后感6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读后感7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8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9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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