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是我家读后感(《家》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7-10 12:43:5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3

乡关何处的读后感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有着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

何处是我家读后感(《家》读后感)

乡关何处的读后感

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有着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毫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激情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
  “乡关何处”取自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在余秋雨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故乡不单是那个出生成长的地方,故乡是属于心灵的家园,即使再没落再荒凉,也依然是我们心中最爱最依恋的现实存在。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余秋雨的表白是如此的透彻,淋漓尽致!“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
  艾芜老人折断双腿仍然说:妈妈,我要去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让人消魂。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走得再远心中一直心存一个妈妈,一路上暗暗地请妈妈原谅,当他们回来时自己已经苍老,妈妈已不在,由一种孤儿变成另一种孤儿的暮年远行者老泪纵横,一声“妈妈,我回来了”的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余秋雨讲任何一个早年离乡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么?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突然想起某本书上的一句话:“人生本就是一个旅程,借住在何处已并不重要……只要你我的心,一直在那个地方”。
   乡关何处?
  “男儿立志出乡关,不学成功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1〉 家的意义
家乡可以具体到半壁苍苔,又可虚幻到一种感觉。这便是作者说的“两重性”。
崔颢和李白都自问家乡何在,难道他们真的不记得吗?不知道出生地?不。他们比我们清楚,但,此时的家对他们而言是种感觉:温暖,可依靠,有足够的魅力吸引自己。
大多数思乡文人都是异乡客。身处异乡,自我会加大异乡感,加大家乡的魅力与味道,家乡的味道达到峰值,变为创作的养分,化为另一种人生经历。异乡越美,便会感到家乡越美,思乡越切,由此心理,家乡被吹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泡泡,一个梦,乡愁越浓,泡泡越大,梦越甜。可异乡客们都明白,这是梦,所以为了保护心中的梦之泡,“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避一路,想一路。”
贺老是少数几个敢去验证梦的真实“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路从何处来”多多少少有些悲凉吧!可这就是真实的故乡。
“诸般人生况味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的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的相辅相成。”
只有漂泊者的思想才有“意义”,才能体会思乡这两字的分量。冰心老人离乡百年,白发苍苍时在梦中游回少女时代的家。异乡客对家有更深刻的理解,他们的思想便有更多的内涵。
相信异乡客在遇到触发他们思想之物时,情感远比文字猛烈。一切都是无言的。毕竟,情感本无言,只是我们执拗地用文字描述。
“他们不说理由也不向自己追问理由,抹干眼泪又须发飘飘地走向远方。”
二故乡与语言
语言是文化直接表现,是地域的符号。作者在上海话的攻击下,余姚方言完败,而渐渐的,便忘却了。
“故乡,就这样被我丢失了。”
“故乡,就这样把我丢失了。”
丢失了基本的沟通方式,其内在的传承又会如何?
三、了解
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自己的故乡?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有多少能大致说清北京这座城市的生长历程?余秋雨老师也是在数年后才偶然晓得余姚出了王阳明,黄宗羲等频频出现在历史课本中的名人,更有千古名窑的存在。谁又能想得到呢?
可这份迟来的知晓并不影响对家乡的崇拜与自豪,反而更添色彩。
生长的土地,仅仅是地,毫无特殊,平凡致极,又怎会想到这里曾有的温度与味道;时间,淹没了这些;现在去追寻,总觉得不可思议。
就我个人而言,深有体会。
我的故乡在山东邹城,全国众多靠煤矿生存的县市之一,平凡,普通,游走街市,嘈杂拥挤,略显混乱,四处乡音,亲切平凡。可就在这里,有一位全国公认的优秀母亲——孟母;有一位世界公认的伟大圣人——亚圣孟子;30公里外有一位中华文化的代表——圣人孔子。这三位伟大的人共同守护着这片土地,守护着华夏大地,共同为华夏文明增添力量与色彩。伟大的人!我从未想过自己与圣贤们如此接近,曾被我归为最平凡的家乡竟这般不平凡!
我非常能体会老师向我们介绍他的家乡时的兴奋,因为我也如此。每当课本出现孔孟圣人文章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向同桌“炫耀”:你看,这里有写‘邹城人’,我的家乡!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对家乡的认同感格外强烈,所以高兴,所以不管走到何处,我都认为自己属于这里。
人说时间是最大的破坏者,土地覆过一层有一层沙,过去的都渐渐消逝,只有品德的传承,民族文化的认同不会断代,相反,会随时间的痕迹,加深,加深……大范围而言,民族认同;小范围,地域认同,地区认同(家乡认同)。特别在今天,多数国人为08北京奥运会自豪,为09挫败全球金融危机骄傲,5000年文明更让我们在今天为挺直腰板加份力量。在不察觉瞬间,认同感被植入,在计时器的沙粒的滚动中,增强。
而精神品德的传承更为玄妙。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水土”,我更愿视为“水土风情”,包含自然,人文;人文又蕴藏着长辈的言传身教,上代人的品德随教育,随生活影响着下辈人,所以地区风气需要长时间凝成,同样,也不易别改变。
四、探索
“远年的荣耀负载出元年的恶浊,精美的陶器贮存着怵目的残忍。”
陶醉于文明的兴盛,当蛮夷出现,格外触目惊心,否认,否认,不愿承认,自豪化为震惊。
“与已有的文明成果混成一体,甚至还会悄悄潜入人们心底,是我们在寻找它们的时候常常寻找到自己的父辈,自己的故乡,自己的历史。”
文明或许承载过蛮夷,但这是种进步,有蛮夷到文明的过渡。是文明总有亮点,这些亮点的存在证明了人类想进步的努力,今人看到古人的这些,足以自豪,孰能无过?蛮夷只是过错罢了,所以“能这样,也就够了。”
五、回家
时间终究吹散每个人的味道,消失是必然,留存是偶然。如此怪诞,但作者仍认为自己是余姚人,仍然为河姆渡激动,一个最本质的家乡反而随时间的荡漾,越发浓烈。家乡,已成为一种信仰,一种自豪。
时过境迁,终究物是人非,甚至无非人也非,可这仍是家乡!心中有家,何俱无家!!
念故乡——《乡关何处》读后感
清早,静静的办公室里想起了悠悠扬扬的歌曲《念故乡》,歌声婉婉转转,我的思绪也飘飘缈缈,不禁又想起了近几日正在读着的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是那般凝重,那般沉稳。读着每一个文字,虽然生涩,虽然难懂,却又止不住地想解读,想剖析。每每品读着更多的文字,心中总感到有一种浓厚的气息窒息得令人喘息不畅,但又总是情不自已地被深深地牵引读着又读,于是伤感,沉痛,怨忿,叹息统统聚拢来……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是崔颢《黄鹤楼》中的诗句,在余先生看来,作者此时有着强烈的被遗弃感——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在空间上,眼前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家乡又在哪里呢?很能体会崔颢此时的思念与渺茫,故乡远在他方,却又实实在在的存于心中,于是心中渴盼愈演愈浓,直至不能自抑,只能寄托只言片语来渲泻。
古往今来,多少离家的游子都在焦渴的思念故乡,思念亲人:“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身处异乡,故乡的一切都是牵挂,都是关切,都是浓情。因为余先生曾是异乡人,所以这里的表白是那么透彻,淋漓尽致!“异已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考,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
结尾,品读着余先生被故乡遗弃,心中不禁也凄凉、渺茫起来。是啊,谁又能真正说清自己的祖先曾是何乡人?“乡关何处”大概正是由此而来。但是不禁又想,为什么要让思绪飘得那么遥远呢?只要心中记着一个故乡——或者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或者是曾经居住的地方……只要心中的思念能有所寄托,只要心中的牵挂能有所倾诉,那也不枉游子的深情了,不是吗?

《家》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2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是小时候妈妈一句一句念给我听的。那时,我认为《家》只不过是在写高公馆那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听的,只是它热闹的气氛罢了。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无意间又翻出这本《家》,粗粗的又读了一遍,读出了一些人物的特点,不由得想起了作者。《家》虽然是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有将近十年创作积累,依然不失华丽的文学色彩。

  当我再一次读起《家》,不仅读出了更深一层的人物性格,而且感受到了封建道德的黑暗与无情。

  这本书最主要的人物是高老太爷,他是封建道德的化身,也是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的君主。觉慧是在家中反抗封建力量的代表,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但却被高老太爷囚禁,但是他敢于反抗,在经受了一次次挫折与失败之后,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取得了反抗封建制度的胜利。最终,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觉慧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家》读后感3

  《黑熊舞蹈家》,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了:黑熊那么笨拙,居然能成为一个舞蹈家? 翻开书一看,里面有许许多多关于熊的故事呢!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要文章——《黑熊舞蹈家》。

  这篇文章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在阳光马戏团里,就数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比如:不爱让人摸它的鼻子,不喜欢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不过,在黑熊舞蹈队中,还有一只表现挺不错的三岁龄公熊,名叫圆球,它很乖,可说道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在舞蹈队里排名第二。

  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因为阿宝的脾气暴躁,怕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把它们的名字交换了。后来,真阿宝不服气,被关进了禁闭室。真阿宝在禁闭室的日子里拒绝进食,慢慢地营养不良,最后它听着音乐,跳着他最熟悉的交际舞,在训练师的掌声下结束了它的生命。

  动物,温驯听话、聪明可爱、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黑熊舞蹈家的故事。

《家》读后感4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它从这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城市和未知的人中去……。”

  读到这儿,我轻轻地合上了巴金的这本《家》,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脑子里突然被几行字所占领:

  觉慧他真的舍得离开高公馆吗?他愿意抛弃他在这儿的回忆吗?他想忘记在这里的那些他珍爱的和珍爱他的人吗?……

  答案是舍得。

  高公馆里使他心痛的事太多——是嫂嫂的死、梅姐的死、大哥的异变,更心酸是鸣凤的死!封建社会如同一个牢笼,他无法挣脱,他不敢触及。可给他带来力量的是琴姐的认可和二哥的支持,更是新思想、新时代的那股力量使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憎恨这个家!他试图逃离高公馆,他最爱的人在这里死去,他却无力回天,他那颗燃烧的心带上他坐上了远去的游船。

  住在高公馆的每一个人都一样。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辛苦的日日夜夜,无数个难熬的春夏秋冬,或喜、或悲、或乐、或怒。这些都是封建的高公馆为他们带来的那深深的苦痛。他们的心都凉了,现在只有那寥寥无几的兄弟姐妹还在那艰难的坚持着。

  想到这儿,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哀叹里想着那可幸福的水流,觉醒于这美好的东西——青春。

  前方路茫茫,

  何处是归宿?

《家》读后感5

  开学时我向我们班接了几本书-----终极e班,里面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介绍:一个名叫“终极e班”的校园里举办网络大赛,其中某年级的一班和七班是一对冤家。他们明争暗斗。在途中杀出了个阿奇,他的画画技术可是无人能敌的,一班的画画天才熊芸和电脑高手卓越想把阿奇拉过来当他们的封面设计师。可是他们有想到阿奇是个放弃学习的孩子,性格很内向。熊芸他们给阿奇过生日,给阿奇找画画老师,可是阿奇却没有如他们所愿,他去当包工头,最后熊芸他们费尽口舌,终于把阿奇给说服了。可是就在他们高兴的时侯,一个坏消息传来了:校园里的票都投给了七班。他们感到无奈,没想到第二天传来的既然是他们赢了,原来阿奇在前一个晚上,他把熊芸他们所做的事情传遍了整个网络世界,所有人都把票投给了一班。

  记得有一次,我在进楼的门前,看到了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我马上给她打开了门。过了几天后我搬了一个沉重的箱子,准备进门,可是我又开不了门,这是那位妇女马上跑过来帮我开门。

  其实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说得一点一没错。每个人都要帮助他人,你只有帮助他人,他人才会帮助你。只有你谅解别人,别人也会谅解你。

《家》读后感6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四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让我印象较深的是《黑熊舞蹈家》、《双面猎犬》与《疯羊血顶儿》。

  《黑熊舞蹈家》讲的是:有一只音乐天赋很好的黑熊叫阿宝,但它因为自己的孤傲、目中无人而丧失了与总统夫人跳舞的机会。机不再是,失不再来,阿宝的地位由圆球所代替。无意间,这场舞会变成了阿宝的丧钟,它最终在音乐的洗礼与高导演的掌声中,结束了辉煌而又痛苦的一生。

  我看完这本书后深有感触:一头才华横溢的黑熊,因为自己的任性,不仅没有了地位,且把自己宝贵的生命也赔了进去,这实在是太不划算了,如果它有圆球那样的性格,也许它的一生会无比的辉煌,也不会有那段痛苦的经历了。

  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一生,一个熊的性格,也会决定他的一生,《黑熊舞蹈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保持一个良好的性格,将会终生受益。

《家》读后感7

  故事以饥饿艺术家被草草埋葬而告终,而阅读后纷乱的思绪却难以梳理,伴随阅读的困惑始终萦绕于心难以释怀。卡夫卡通过这篇小说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呢?“我虽然可以活下去,但我无法生存。”如果卡夫卡这句话能够成为我们理解其作品的钥匙的话,那么我们有理由说,饥饿艺术家的生存困境就是我们现代人的生存困境,而这困境源自于人与社会的矛盾,高雅与庸俗的矛盾,精神与物质的矛盾。

  首先,我们每个人既是有着自我意识的个体,同时又是社会的人。社会的价值取向会的流行时尚,无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思维。当社会以“票子,房子,车子”作为成功象征的时候,人们不得不在物质利益面前低下高贵的头颅,像饥饿艺术家那样在名利面前保持自我,坚定信念,宁可饿死也不愿苟且偷生的人,不是也沦落到马戏团与兽类为伍吗?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像饥饿艺术家的观众一样表面上对“高洁”顶礼膜拜,而内心里谁会真正视“名利如浮云”呢?谁会去学宁可饿死也“不食周黍”的伯夷叔齐呢?作为追求高雅艺术有坚定信念的饥饿艺术家既“找不到适合自己口胃的食物”,也无人相信他的艺术,又不愿与现实和解,这样的人怎能在现实生活中生存呢?

《家》读后感8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9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但是希望依然在延续,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读后感10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11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时代变迁的书。巴金以娴熟的艺术手法,把书中的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通过对三兄弟的不同性格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的老大觉新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老二觉民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却在必要时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老三觉慧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被新社会所替代。

  现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的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在青春的岁月中,充满激情,心中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12

  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家》读后感13

  《黑熊舞蹈家》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爷爷的作品。沈石溪爷爷著的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着生活哲理,风格独特,让你身临其境到动物世界里。《黑熊舞蹈家》是一本感人中篇故事集,它的感人会一步步将你带到动物世界,你也会慢慢地对黑熊生活习性了如指掌。

  这本书由八个小故事组成,主要讲六只黑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黑熊舞蹈家》最为感人,它主要讲马戏团里有两只性格各异善于跳舞的黑熊,它们在不同环境中的不同遭遇。阿宝是只既聪明又有音乐天赋的黑熊,但它心高气傲受不了半点委屈。而圆球是只资质平庸的黑熊,但它勤奋性格温顺。因为阿宝脾气不好,圆球代替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从此圆球一举成名,成了"阿宝",而阿宝成了"圆球"。阿宝成"圆球"以后也改了过去的坏脾气,表演特别卖力,可最后回到马戏团看见昔日的荣耀全归假阿宝时,它心灰意冷,绝食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它恨人类的虚荣。看到这里时我的也心酸酸的,阿宝觉得人类社会太复杂,它是永远不可能弄明白其中的奥妙,所以它选择死亡。而我觉得阿宝应该放弃名利快乐的生活,不要走这么极端的路。

《家》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1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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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复活》读后感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匆匆》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别动!”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荷塘月色》读后感
  朱自清 —— 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来吧!我们一起去探索!
本文标题: 何处是我家读后感(《家》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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