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变种读后感(《基地》阿西莫夫 每一章读后感 跪求)

发布时间: 2022-06-22 13:58:2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5

名著读后感2000字西游记读后感,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

战争变种读后感(《基地》阿西莫夫 每一章读后感 跪求)

名著读后感2000字

西游记读后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 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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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
作者:心月方舟 来源:不详 录入:匿名 日期:2005-2-27 字数:1516
纵观人类情恋的演变史,大体可分为史前情感史,古代情感史和现代情感史三个阶段。如果文学史正是人类情感史的一种反映再现,那么《红楼梦》一书在时代中的位置就更加清晰了。宛若一座拱桥,她正好横跨在古代情感史的终结和现代情感史的开端之上。由此看来,《红楼梦》一书和我们这个时代的距离也更加鲜明。作品呈现的古典画卷如此全面逼真地保存着过去时代的影响,使我们得以从中品位出古代人和现代人在情感领域巨大而微妙的异同。我们悲喜交加地看到,人类情感史和理性史一样是在向前进化着,尽管进化的轨迹是如此沉重而迟缓,一步一个脚印,前仆后继,包括血和生命的代价,转眼间焦头烂额,各奔东西。
现代人仍能从灰飞烟灭中感受到强烈的力与美,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共鸣的感情中正夹杂着水中望月、雾里看花的疏远与隔膜。这个时代一多半的男人择偶时会选择薛宝钗,至于癫狂情痴的怡红公子,失去他显赫的门第,他在一多半女人的眼里简直就是一文不值。现代人的眼泪肯定越来越少,比过去至少少一条黄河的水份。不知道这意味着情感的荒芜干旱还是精神上的愉悦幸福。人们在情感上变得聪明多变,也更加蒙昧狡猾。他们经常处于言不由衷、情感与理智相悖离的状态,胸怀理想但并不听从理想的召唤。他们有七情六欲,但往往跟情感背道而驰。如果说古典情感时代个人情爱的悲剧来自家族和社会,几无可调,但毕竟是在前进着。作品力所能及地完成了时代赋予的使命,为古典情感史划下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句号。
珠泪滚滚冲跨了红楼,雕梁画栋堆满了石头,昔日的富贵温柔埋进了荒野冢。幸亏木石前盟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设想宝、黛一旦结合接踵而来的男耕女织、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对出弹得破的宝哥哥和林妹妹而言,不啻于另一场崭新的噩梦,至于金玉良缘则不过是张有名无实的过期银票。貌合神离、行尸走肉般的夫妻生活,不是陷入了另一种苦难方式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烟般的风花雪月一去不复返了。理想和现实的双重毁灭、精神和肉体都无法取得胜利。恋爱变成病根,女人成了婆姨,男人成了女婿,大观园内一群贵族男女成了世人叹为观止的情爱玩偶。
然而,现代人并不见得会比古人轻松到那里去,相反,他们保存精神之爱的难度更大,阻力不仅来自社会,更主要来自人心本身,它蕴藏的愚蠢和激情似乎仍然大有潜力。斩断了旧问题,繁杂的新问题又在涌现,时代的问号就像一只此起彼伏的九头怪。
人类是万物之灵长,但有时结解决一个难题,却要耗费数千年之久。从《红楼梦》一书到当代文学,这近三百年的时间也许离集体解疑这个问题所需要的时间还差很远,人们仍在迷茫,情感的艰难状态仍然是一个悬念。
《红楼梦》是那个时代一位具有最高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人所能写出的最好的文学巨著。我们在磋叹惋惜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个仍在发光的思想,正在离我们这个时代渐行渐远,早从书中不可弥补的疑难断层开始,它已经在做这种反向运动。
……
情感不会过时,过时的是情感方式。每个时代都有悲剧,不尽相同的是悲剧的性质。从这层意义上来讲,现代人需要有总结他们情感史的巨著,有的已经出现,有的仍在以一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静悄悄的孕育着。谁知道呢?未知的一切对创造者构成巨大的挑战和诱惑,奋斗的最终也许只是一个不完美的句号,但他们毕竟已经展开了一幅相对和谐和完整的新生活图卷。
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书的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作者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 读《水浒传》有感
作者:匿名 来源:不详 录入:佐尔丹 日期:2005-4-6 字数:1008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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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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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
  
  一本好书,要么是有着深刻的哲理,要么是能带给人们某个专业的知识,要么是有打动人的情节,《追风筝的人》是那种读起来就停不下来想一直读完的好书。让人感到一种如书中所说的残忍的美丽,人性的救赎,让人感动、伤悲、怜悯、审视自己内心深处的灵魂。
  书中以主人公阿米尔的回忆为主,以他的成长过程为线索,讲述的是一个阿富汗喀布尔的家庭以及他们的几个仆人的故事。主要人物有阿米尔的父亲,阿米尔,阿里,阿里的儿子哈桑,阿米尔的老师拉辛汗,以及阿米尔的妻子、岳父岳母等等。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拉辛汗一起长大,但是阿米尔家族是喀布尔当地的名门望族,拉辛汗只是阿米尔的家庭教师,阿里以及阿里的儿子都是阿米尔家中的仆人,哈桑和阿米尔从小一块长大,阿米尔的父亲对哈桑很好,更把阿里当作是自己的兄弟。最后的结局也算是最好的了吧?但是中间的曲折让人震撼而又震撼!
  
  书中前面讲述了阿米尔和哈桑小时候如何一起长大一起玩的诸多事情。但是留给我们印象最深的还是放风筝那次,阿米尔得了冠军,但这很大程度上都是哈桑帮助他的。穷人与富人的分别就在于此,富人的子女没有什么困难,感觉不到生存的压力,而穷人家的子女只能很早学会独立学会生存。于是虽然哈桑没有念过书,但是他比阿米尔更加敏捷更加诚实和讲信用,待人真诚,没有什么脾气,逆来顺受,他把阿米尔当作是比兄弟还亲比朋友还好的人,哪怕阿米尔三番五次伤害自己,他都好像没有怪罪阿米尔。在17章的时候我读到哈桑的母亲遍体鳞伤的回到喀布尔,阿米尔原来的家,幸好那个时候哈桑和拉辛汗都在,这真是命运的捉弄。作为一名读者,我深深被打动了,如果说上天还有一点怜悯的话,也应该让他们好好相聚,毕竟,哈桑实在是太可怜了。不过,有了哈桑和他妻子的照顾,哈桑的母亲很快就恢复了,还和自己的孙子生活了四年,最后去世。这四年给她的也许比之前那么多年的都要幸福,人老了都需要一种归宿,如果能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就更好不过了。只不过,阿里----哈桑的父亲,如果此时没有被地雷炸死的话,结局会更好很多。很快我们又得知,哈桑因为自己是哈扎拉人,结果被塔利班枪毙,他的妻子----法莎娜也被杀死了。然后留下了那个可怜的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读到这,对于战争的痛恨,尤其是对于人种歧视这种丧尽天良的观点不由得会涌上心头。哈桑的一生这么短暂,他几乎没有拥有过所谓的真正的生活,甚至连生存的权利都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也许,最幸福的那几年,是和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以及目前度过的吧。他给人的印象就是朴实、守信、靠谱、真诚、单纯等等。一点恶意都没有的孩子。然而,拉辛汗的最后一席话让我们大吃一惊,原来,哈桑并不是阿里的亲生儿子•••••••这更加让人无奈而又同情,可怜的阿里、哈桑、还有他母亲。18章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哈桑是老爷的私生子,这一拉辛汗最后才说出的秘密让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接受。于是,我们明白了为什么阿米尔的父亲会对哈桑那么好,为什么他舍不得他们离开,为什么阿米尔一提到让他们请新仆人的时候他会那么动怒,为什么老爷会做那么的慈善,为什么他总是尽力让阿米尔和哈桑相处愉快,为什么好像他更偏爱哈桑,这一切都是在赎罪。自己犯下不可原谅的罪,但是自己却不能说出来,所以,只能行善弥补自己的罪过。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尊严和好面子的阿富汗男人,他到死都没有说出这个秘密。要不是拉辛汗,这个秘密也许就不会再有人知道,也就不会有这本书。
  
  相比之下,阿米尔呢,这本书的主人公,直到他38岁之时还是那么懦夫、自私,简直令人讨厌,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才让我对他谅解。阿米尔小时候觉得自己父亲对自己不好,甚至会去妒忌他的父亲对哈桑好。最让人气愤的是,最为一个男人,在哈桑收到凌辱的时候,他怯懦的走开了。胆小、懦夫、这些词汇放到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最后,因为他的自私,不但不对自己的作为感到自责,还陷害哈桑,最后不得已哈桑只能离开阿米尔家。阿米尔的父亲阿里是个仆人但是还是很有自尊心的,走的时候尽管老爷百般规劝,他还是毅然决然,我相信他心里也是非常难过的,但是,作为一个仆人,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尽力保护自己的儿子,这是他唯一的牵挂。也许,在他死之前,他都不知道原来哈桑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阿米尔的自私和胆小,给哈桑带来的伤害到底有多大可能只有哈桑自己体会,但是作为读者,我也能感受到一种真心朋友背叛、陷害自己的痛楚。但是阿米尔在知道哈桑是自己的兄弟之前,他能够只身前往巴基斯坦赎罪,就已经在救赎自己了。在知道索拉博(哈桑的儿子)就是自己的侄子时,他能够前往喀布尔,能够去一个战乱的地方救出那可怜的索拉博时,阿米尔儿时犯的错相信已经得到了真主的原谅吧。可是命运弄人,居然遇到的是阿塞夫,这个邪恶的家伙,不过最后他们的逃脱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如果现实中真的是如此,这样的情节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刚好,哈桑那年对阿塞夫说的独眼阿塞夫在哈桑自己的儿子手里得到实现。这也是作者想让读者达到一种解恨和释放的方式吧。阿米尔最后能够把侄子带回美国,也能够勇敢的面对那个秘密,能够好好的对待索拉博,已经在赎罪,已经得到读者的原谅。最后呢,哈桑的父亲阿里没有生育功能,讽刺的是,那个当年侵犯自己妻子的老爷,他的儿子阿米尔,也不能生育,这是轮回么?还是报应?可能这也是作者安排的比较巧妙而又合理的结局吧,这样的话,阿米尔也就可以很顺其自然的照顾自己的侄子,既是赎罪,也是理所应当。
  阿米尔的父亲呢?他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乐善好施、不受传统规矩约束、有自己想法、能屈能伸、智慧勤劳、勇敢不屈的男人。作为一个父亲,他对自己的儿子很好,尤其是在晚年最后的提亲、供孩子上学、给孩子买车、筹办婚礼等等,努力尽为人父的责任。作为一个老爷,他对儿时的小伙伴阿里和拉辛汗也十分友善,虽然他们仍然是仆人,但是相信他平常对待他们也很不错,尤其是哈桑,每次生日都会送他礼物,而且请医生帮他做手术。尤其是在拉辛汗离开自己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不舍和挽留的那份真诚让我们体会到了他的有情有义。作为一个商人,他经常帮助他人,不求回报。这在当他为儿子举办生日派对的时候那么多人的评价以及在他去世的时候,即便是在美国也有那么多人前来悼念的场景就能看出来。作为一个丈夫,在他的妻子因为难产去世之后,作者说他从小就生活在男人周围,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妻子也是忠贞的,没有再去找另外的妻室。作为一个男人,在逃难的时候,能够不顾生命安危挺身而出,严厉斥责那些俄国大兵帮助那个怀孕的女人逃过一难,毫不畏惧的勇气,顶天立地!他在哪都能活得有尊严,因为他的性格和他的勤劳勇敢。所以,他在哪都能受到人们的尊敬,也让读者佩服、尊敬。但是,到17章为止我都觉得如果不是作者刻意美化的话,怎么会有这么完美这么有魅力的男人、父亲?他总得有什么缺点吧?在拉辛汗说出那个秘密之后,我才终于明白。原来,这都是他自己的赎罪。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难以弥补的错误,自己最为痛恨的错误,现在只能通过慈善来弥补内心的自责和歉疚。可能真是命运造化,他的人性的一面----美好的性格继承给了哈桑这个私生子,而他犯的错-----人性的另一面,却在自己的孩子上又再一次体现。幸好的是,阿米尔长大后能够忏悔,能够鼓起勇气去挽救,挽救自己的灵魂,挽救他父亲的灵魂。
  
  哈桑,注定是可悲可悯的人。如同阿米尔所说的,命运就是这样,安排好了两个部分来继承他父亲的一切。阿米尔是公开承认的、有社会地位的、可以继承财产的、受人尊敬的少爷,而哈桑呢?他只不过是当地受到逊尼派歧视的什叶派的哈扎拉族人,而且只是一个卑微的仆人。他继承的,是老爷那人性光辉的一面。勇敢不屈、单纯朴实等等很多良好的品格都在他身上得到了体现,只不过,他的命运无法被改变,他注定就只是一个仆人而已。幸好,他也有自己的妻室,也还能见到自己的母亲,虽然时间不长,但是也还算是享受过一番天伦之福。最后的结局,被人赶出大房子,被塔利班人枪毙,他的妻子也随他而去,也算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了,毕竟,在那个时候,他们根本没有一点安全。但是留下自己的小儿子索拉博,却是太可怜。在阿米尔回来终于经过艰难的寻找之后,终于拯救了索拉博之后,索拉博为了不想去孤儿院选择自杀,当时看到这心都快跳出来了,生怕真的就这样离去,这样的话就是悲剧结束了。幸好,有及时的医疗和阿米尔妻子的舅舅帮忙,最后把几乎不可能的领养办成功,也带他回了美国。在最后那章里,作者选择以放风筝来结束是再好不过了的。毕竟,故事的开始,就是阿米尔和哈桑放风筝开始的。在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也算是以尽可能比较美好的结局结束。这样阿米尔内心的自责和歉疚会少一些,能够救赎自己。仆人除了哈桑,拉辛汗倒是一个关键性人物。因为,要不是他说出这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也许阿米尔只是知道自己对不起哈桑,但哈桑只是仆人,顶多是好朋友而不是兄弟,索拉博也只是朋友的儿子而不是侄子,这一切的改变都源于这个秘密。这样让故事变得精彩而又充满着人性。
  
  “为你,千千万万遍。”书中有三处提到,第一次是哈桑帮阿米尔追风筝的时候,第二次是阿米尔回到巴基斯坦时遇到的那个司机说的,最后一次是阿米尔内心对索拉博说的。这可能是阿富汗人对于朋友所给予的最坚定最诚挚的承诺吧。前后相呼应,让故事也变得温暖。
  “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如果阿米尔不回去,那么他就注定是个懦夫,自私自利的坏蛋而已。然而,处于内心的煎熬、自责和愧疚,他选择回去,选择走这条拉辛汗说的可以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做错很多事,而且很多事不但是一时的错误,有可能还会造成终生的遗憾。或许当时是不懂事,或许当时是迫不得已,在或许是时代限制。但是,这些往事不会就随时间过去而消逝,而是会慢慢爬上你老去的心头,让你不得安宁。这也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新闻报导的有一个老人专门登报向一个女老师道歉的事,请求她原谅自己当年在文革的时候所犯下的错误。有些错事可能是小事,有些也可能很大,但是如果人还保有那么一点善良和人性,都会忍不住想要去赎回,去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想要去挽回或者慈善。这便是人性的力量,哪有绝对的坏人,当然,我相信也没有绝对的好人。但是人心总是有一个平衡点,就好象是与生俱来的,你可以骗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一条弥补挽救的路,一条救赎自己灵魂的路。
  
  “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爸爸说,“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的确,所有的烧、杀、捋、掠、奸、抢,都是盗窃。偷,是所有罪行的原罪!这让我想到最近在看的一个央视的关于世界历史的纪录片。里面提到古代的史料时,很多文物播放的同时,打出来的字幕却是“藏于大英博物馆”,你看,这不就是人性的弱点么?这些都不是偷窃行为么?只不过他们装作绅士。想想看,我们平常到底做了多少偷窃的罪行,我们犯了多少罪行!提到刚才的文物,又同时想起文明的冲突。为什么中东地区、为什么阿富汗总是有打不完的仗,平息不了的战争?为什么一个国家的人民会自相残杀呢?有的是因为宗教,有的是为了资源。我想要真是后者,可能还好办,如果谈判不成那么真的只能以古老的方式----决斗来决定资源的所有权了。但是这可能还算比较痛快的方式。就像是欧洲大陆几百年的争夺,最后还是可以和解。但是若是前面一种原因,宗教不合,这是属于文化深层次的原因,那就真的很难办了。除非出现一个像我们华夏文明一样,能够同化其他民族的文化,包容性极强使得大家和谐相处。要不然,如果像塔利班、像那些宗教原教旨主义者,那么中东西亚永远不会有和平。战争有什么用呢?俄国佬侵占阿富汗、美国人轰炸阿富汗,最终受罪的还是那些平民,街上还是瘦骨嶙峋的老人、孩子和妇女。“战争把男人变得稀缺”。
  
  书才几天就读完了,读一本好书就像谈恋爱一样,一旦动心就很难结束。接下来,要做的便是看看电影版的追风筝的人。
  

历史书籍读后感 速度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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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史记的文章
历史上的华夏民族很可能来自遥远的西亚——“四海之内”最早当指两河流域或阿拉伯半岛的地理状况,而象“神州”、“天子”、“神明华胄”一类的观念亦与希伯来文化若合符节。这支神秘的民族将太阴历、青铜器制作工艺以及一种杂糅祖先崇拜的原始一神教带到了东亚,其迁徙路线由上古寻根文学《穆天子传》可以推知大概。周人集华夏文化之大成,与犹太人相比一重礼法一重律法,儒象拉比,庠序国学则有类犹太学校。而周文作为民族宗教也和犹太教一样在其子代异变为泯灭种族界限的世界宗教。华夏族应与苏美尔人有很深的渊源,而犹太人的祖先则为苏美尔化的闪族部落——儒和拉比大约即是苏美尔教师之变种,这两类人使各自文化的基因恒久不变,从而成为远古两河文明的活化石。华夏文化与本土文化就象青白尼罗河在喀土穆交流融汇,流衍为古典中国文明——予人印象似乎一出世便成熟有如白胡子老人。“华夷之辨”本意盖指华夏族与土著居民之种族区隔,这一界限随着二者融合逐渐消失于无形。司马氏世典周史——当大一统国家崛起之时,太史公以如椽巨笔将华夏族的历史记忆延伸为中国民族的共同记忆。史部之籍只是副本而已——若将《史记》视同六艺一般的经典,便翻开了此书之名山藏正本。
“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丛。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尢。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五帝本纪》)。从《史记》的记载看,华夏族似以游牧为生,和苏美尔人一样有高山崇拜的习俗。三皇乃原住民首领,五帝则是华夏族首领——“帝”在世之时位格为天子,崩殂后亡灵即与昊天上帝相互混同,有如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本纪提到的涿鹿之战影响历史既深且巨——华夏族经此一役反客为主,开始作为征服氏族君临土著居民。唐虞三代皆是贵族共和,仿佛两河之苏美尔时代;至战国之世,随着本土民族自我意识的苏醒,中国文明才姗姗迈入阿卡德时代。“世家”主要折射前期的贵族社会,“列传”则更多反映后期的平民社会。当“始皇帝”之名号出现时,征服氏族与土著居民终于融合为统一的民族。三代贵族每以古帝血胤自矜,到汉高祖那里就无从得见高贵的出身。华夏族与后世华人的关系略类希腊人之于希腊化民族。华人每将自己混同于历史上的华夏族,故以黄帝子孙自居——像朝鲜人同是华化民族,因为没有生活在华夏族的历史记忆中,只将始祖上推檀君。檀君当为血缘始祖,黄帝则更多是文化始祖。他的陵寝就象以色列的锡安山一样成为民族意识的图腾,而王船山在亡国之后以黄帝为认同符记阐发的民族主义思想亦与近代的犹太复国主义依稀相似。从人种上说,河洛一带的居民与古华夏族最为相似——向以衣冠之族著称。当其将居处命名“中原”时,或许仍在怀念原始故乡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五胡乱华之后衣冠南渡,中国文明的重心才逐渐移到了长江以南。
近东是人类文明发祥地,犹如高峻的分水岭——岭西降水会聚于欧洲,岭东降水会聚于中国。在亚伯拉罕从两河流域的乌尔迁往迦南之前几百年,东迁的华夏族就在万里之遥的华北寻到了他们的神州。《史记》和《旧约》皆由民族历史的叙述阐发天人相与之际独到的宗教理念,顺流上溯源头或是苏美尔文化孕育的以天或安神为至上神的信仰。泰山封禅之柴祭和“以撒的燔祭”如出一辙;《伯夷列传》对天道的慨叹与《约伯记》对神明的怨诽理无二致;武乙僇辱天神为暴雷震死,以色列人亦因触怒上帝而遭惩罚;商纣无道,武王克殷革命——相似的是扫罗失德,大卫受膏继位。《史记》属于理性时代,《旧约》则属于信仰时代,更像《诗经》和《尚书》。《诗》、《书》之国命天授观即带有浓厚的一神信仰色彩——因其仅涉王者,不像犹太教与全民发生关系,故而可与社会上多神信仰并行不悖。商纣以为我生不有命在天,周人则相信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史记》在天命论上与《诗》、《书》颇有渊源,但更多受到《易传》、《春秋》所发明的新经学的影响。“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则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高祖本纪》)。太史公的“上帝”隐于历史运动之中而不在其外,仿佛黑格尔之理性——不同的是前者的历史观是循环的,后者的则是上升的。在司马迁看来,汉高祖所以得到天命并非由于德行纯粹,而是因为性情作为顺应了历史循环之势。天人之际悠关国本。辕固和黄生曾争论汤武受命于景帝前,景帝以为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争论使之聚焦,一旦息诤便不成问题。后来正史仅由叙述史实交代天命的传承与政权的转移——当其将造反者贬为盗贼时,就已暗示谁是真正的业主——手法略同佛家遮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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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之战和牧野之战的结局使中国文化演变为天坛祈年殿那样坛庙相连的复合结构——下层是光怪陆离的本土多神信仰,上层则为某种洁静精微的外来一神教。从子不语怪力乱神可以一窥二者间的紧张关系。作为古华夏族之精神后裔,儒在文化昌盛的承平时代始终掌握着中国之权柄——而到了唯力是尚的乱世便被内外蛮人所篡。他们诵习礼乐,以学显于当世,犹如拉比之于犹太社会。文言或司马迁所说古文乃其专用语文,推究原始大约是某种语法结构与本土口语截然不同之语文的直译——所谓“周《诰》殷《盘》,佶屈聱牙”。和希腊文拉丁文一样代表着一个已在历史上消失的文明民族遗留的教化典型——《太史公书》本身便是古文之范本。利马窦来华之初身着僧服,为士大夫所轻,后来改穿儒服、诵习五经,才融入中国的上流社会。儒在十九世纪的太平天国战争中站在洪杨的对面,却在二十世纪的共产主义革命中倒向朱毛的阵营。一位犹太先知显示了神通,他所散发的似曾相识的精神气息不知不觉地催眠了华夏的传人——欲知所以然就要从《史记》开篇《五帝本纪》慢慢道来。四诗之中《雅》、《颂》庄重肃穆,体现华夏风貌;《国风》纯真自然,象征本土精神——周孔和庄周分别是两种气质的人格典范。“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太史公书自序》)。《史记》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继二圣之业再度结集华夏文化——至若《历书》、《天官书》则远绍两河之苏美尔文化。比较之下史迁对庄周可说略无敬意——在《孟子荀卿列传》中径以“猾稽乱俗”讥之。魏晋名士则相反,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其人心思敏锐,已然觉察华夏文化与东亚民族人种气质之不谐。这就好像尼采厌憎基督教之犹太气质,转而青睐希腊悲剧、印度佛教以及查拉图斯特拉。在儒家内部,朱子为代表的保守派近于华夏气质,阳明为代表的自由派近于本土气质。晚明之时,保守派与基督徒缔交,自由派则与佛教徒结盟——二者阵线分明有如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
论文《史记》与中国文明来自
孟子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制礼作乐的周公便是标帜三代历史的伟大人物。“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周本纪》)。宋乃文化保护区,像“桃花源”般延续了有殷一代的文物制度——涉足其间仿佛沿着历史长河溯流而上,回到了前朝。使无文章著述,由其政治举措也可想见周公的思想深度和文化修养。道理上说宋国诸侯并非周天子臣属,而是前任,于其封地享受退休待遇——先有《殷本纪》才有《周本纪》。“本纪”彰显天命传承,项羽立为本纪即言汉家合法性自楚继承,改称“列传”则表示政权承自赢秦。存亡国的周公视人为文化人,而灭六国的始皇只视人为生理人,以为收天下兵便可传位于万世——素质高下判若云泥。若将周公拟于摩西,孔子就有些像耶稣,周文在他那里流衍为有教无类的世界宗教。今文经学将孔子尊为受命改制的救世主,略类基督教;古文经学则视之为绍述古典的伟大教师,有如犹太教——前者之文化华夷观完全泯灭了种族的界线,而后者之历史记忆又使华人混同于史上的古华夏族。《史记》即熔今古文经学于一炉。《孔子世家》讲孔氏年轻时因出身微贱遭人歧视,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终于成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至圣。内圣之学即大人之学,千千万万的人只是生理上的大人,而儒家所言大人则是精神上的大人。赵括谈兵辩才无碍,以为天下莫能当——其父赵奢知道他很不成熟,将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视若儿戏。如何才是大人?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蔺相如是大人;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弗取的鲁仲连是大人;致富有方而僮仆赖以为生的古代资本家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大人;为天下制仪法、垂六艺之统纪于后世的孔子更是大人中的大人。
“世家”象征贵族时代,古乐为其时之声文;“列传”代表平民时代,新乐为其时之声文——前者像古典音乐,后者则像流行音乐。魏文侯听古乐唯恐卧而听新乐则不知倦,当此之际,《左传》里面隐于幕后的小人已随心智成长走上了前台。原始生命的爆发终于塑造出前所未有的超级利维坦——秦汉帝国相当两河之古巴比伦王国。帝国的兴起使政治家的视野超出《禹贡》九州的范围,开始关注最具威胁的战略对手。“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匈奴列传》)。此类文字为政策制订提供参考,极具实用价值,可以说与今日之地区研究一般无二。列传由汉匈交往的历史了解对手性情思路,检讨己方政策得失,有些像费正清的《美国与中国》。从记载上看匈奴的民情风俗异常适应自然界的生存竞争,而中国之礼乐文明则以反自然抑本能为特征——今文家以及诸子百家针对周文之敝阐发的损文用忠的观念肯定受益于周边原始社会之考察。匈奴王族亦出华夏系统——南至蜀越,北到匈奴,黄帝子孙每藉政治实力与文化专长成为土著民族首领。华夏族携带苏美尔文化,又在吸收东方各族文化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创新,终于造成风靡东亚的华化运动。中原为华夏文化辐射中心——最近在二里头宫殿区发现贵族墓,葬俗即与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相似。匈奴举事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此和金文所见生霸死霸一样皆乌尔月神崇拜之流衍。“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甚至玛雅文明也有可能濡染华夏之风——美洲金字塔就像两河塔庙而与埃及金字塔相去甚远。今日考古学者惟于本土忣忣探察文明之源,而当日汉人却在西域展开寻根之旅。张骞在报告中说安息长老闻条枝有弱水、西王母而未尝见——不知是否将西王母混同于西亚传说中的示巴女王。穆天子与西王母之艳遇简直就是所罗门与示巴女王之情事的东方版本——前者男方拜访女方,后者则女方拜访男方。汉武帝富于幻想,对神话传说充满好奇——太史公则极为理智,一向不语怪力乱神。《大宛列传》开创了中国的西方学传统,唐人《大唐西域记》以及清人西北史地之学皆可视为这一传统的延伸。泰西东方学的兴起亦与欧洲人的寻根意识不无关系——比如,亚述学有助了解《圣经》背景,印度学则有助了解雅利安人种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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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禹铸鼎象物以来,九鼎就成为华夏王权的象征。“周定王使王孙满劳楚王。楚王问鼎小大轻重,对曰在德不在鼎。庄子曰:‘子无阻九鼎!楚国折钩之喙,足以为九鼎。’王孙满曰:“呜呼!君王其忘之乎?昔虞夏之盛,远方皆至,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桀有乱德,鼎迁于殷,载祀六百。殷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必重;其奸回昏乱,虽大必轻。昔成王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楚王乃归”(《楚世家》)。楚掌握硬权力而周则掌握软权力——资历和威望同样是政治权力的组成部分。楚庄王观兵周郊,炫耀有形的实力;王孙满则侃侃而谈,展示无形的实力。管仲所以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就因为巧妙地融合了两种权力——桓公与其他诸侯伯仲之间,假借王室的威望才能使已意畅行无阻。三家分晋及田氏代齐皆因周天子之认可获得了合法性。而至五国相王之时,东周垄断的软权力已然销蚀殆尽。按照周人的观念,王生前是天子,死后依然为子,在帝之左右——秦齐称帝连横,从此确立了帝尊于诸侯王的地位。七雄之中赢秦与山东六国大不相同,秦像一往无前的青少年,山东则如瞻前顾后的老成人——吕不韦曾尝试将后者的记忆嫁接于前者的躯体,惜乎功败垂成。至秦并六国,外部的敌人潜入腹心而函谷关顿失屏障——青少年只看见权力带来的荣耀,却低估了其所隐涵的风险。这支强悍的民族依照丛林法则削平群雄,终因无法化敌为友以出丛林走到了自己的末路。秦之骤亡与君主个人性格上的弱点亦密切相关。始皇帝专制集权,事无小大皆决于上,至以衡石量书,不中呈不得休息——偌大疆域只一头脑,反应迟钝可想而知。汉高祖就比他豁达,封建诸侯,将大公司拆成若干分公司管理——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回顾前史,周室譬若父母,诸侯则如儿辈——幽厉以降,前者日益衰老而后者逐渐长大,相互间龙争虎斗、四海沸腾。自汉兴天下一统,父母换了身体、健壮如昨;自立门户的儿子则又回复童稚、受到监护。
汉继周业,所不同的是贵族时代蒙昧的小人已然成年,需要集体的记忆。太史公便将华夏各分支的历史融会贯通,编织了一张珠珠交辉、影影重叠的因陀罗网。《秦本纪》有个“我”,《赵世家》有个“我”,《魏世家》有个“我”,《韩世家》有个“我”,《楚世家》有个“我”,《燕召公世家》有个“我”,《田敬仲完世家》有个“我”——诸多小我在因陀罗网里泯灭了是非恩怨,化成兼容并包的大我。和这个大我融为一体的人则获得新的身份认同,成为“华人”。

求《魔鬼经济学2》读后感

《魔鬼经济学2》读后感(一):表面一件小事,引发诱因,造成一些列行为模式改变。
本书主题思想:表面一件小事,引发诱因,造成一些列行为模式改变。
颠覆传统的思想:
1、交通问题:马车和汽车的作用异曲同工,都是当时经济大发展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都造成社会问题,都有环境污染,汽车是马车替代品,什么又是汽车替代品,过度担忧环境污染是没有必要的,总有新的方案会代替旧的方案。
2、外部效应:实施一种行为,其他人被迫为此行为付出代价,叫外部效应,分正负两方面。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做出的保护措施,伤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就是自我利益的经典案例,比如防盗装了CLUB锁。
3、因人而异的效果:没名气的人,以低成本解决一件棘手难题,不被认可;名人用高成本,费时未必能解决难题的过程,已获得众人拥护。
在选取样本事,尽可能剥离复杂因素和变量。
4、决定薪酬的原因:除了供求关系,还有工作难度、工作不适程度、适合做这份工作的人数等。
5、价格歧视:实施价格歧视时,要做到无转卖可能性、可实施的对象清晰可辨。
6、样本选取:将现实固有的复杂因素剥离,尽可能公平评估试验
7、学会思考不同事情的共性:街头妓女和圣诞老人都是利用特地时间的需求猛增带来短期机遇赚外快。
陪同女郎和企业家的共性:找到合适销售渠道,去掉中间商使成本最低、独特的人格魅力能发现对方优点、质量控制(坚持理念和逆向思维),根据供求市场灵活掌握价格歧视。
《魔鬼经济学2》读后感(二):人之初,本“利己”
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著作,一套四本80万字,只有引用了一小部分浅显的经济学词汇;虽然大量引用数据,但一个复杂的数学公式也没有。作者的写作手法,是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提炼出被我们忽略甚至完全误解的“经济学原理”,内容通俗、文笔易懂,所以读起来很流畅、很轻松。
第一册是我认为写得最好的一本,副标题为“揭示隐藏在表象之下的真实世界”,作者通过几个颠覆性的话题引来热议,比如“教师和相扑选手为何要作弊?”、“毒贩为何还跟母亲住一起”等,每个话题都写得比较深入,数据详实。其中最具争议的话题莫过于“90年代开始美国犯罪率下降,源于70年代的堕胎合法化”。
第二册是“拥有清晰思维的艺术”,全书仍然注重用数据说话,告诉大家:酒后走回家比酒后驾车回家更危险、医生洗手的概率远低于“规定”、妓女减少主要是因为婚前性行为增加、儿童安全座椅并没那么“安全”、死于恐怖袭击的概率是自杀的五百多倍......至于书标题所描述的“清晰思维”,我个人理解是“经济利己主义”,绝大部分的“利他”从本质上都能找到“利己”的根源。
第三册“用反常思维解决问题”,我个人提炼作者所指的“反常思维”就是指“诱因思维”,或者说是“动机导向思维”。英国统治印度时期,为了减少眼镜蛇颁布蛇皮换钱的法令,结果反而催生了一大批养蛇人;很多城市限号以后,汽车保有量反而猛增;在写有保护提示的标志牌前,石化木反而被偷的更多。如何正确利用诱因呢,我想有以下几点:找到人们真正关心什么,而非口头;给对方你能承受的更多价值诱因;注意人们对不同诱因的反应;最重要的一点,永远、永远不要臆测人们会因为“这样做正确”而去做某事。
第四册“用有色眼镜看世界”,与其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博客文集,集成了作者在成名后开的博客的各种内容,这是全套书最厚的一本,却也是最没有营养的一本。不仅缺少主题、杂乱无章,内容也缺少深度。
整套书看完,可能不得不承认,书里的许多内容确实都很“新鲜”,但其许多观点我个人并不认同,比如90年代美国犯罪率下降的原因,我个人觉得监控摄像头的普及的影响可能要更大些吧。但我确实要承认,作为一套老百姓看得懂的“经济学”著作,它能帮助大众培养经济学“大脑”,用经济学的视角更清晰的看待世界,用反常思维分析解决问题,值得为之点个赞。
在中国,其实也有很多学者在做类似的“经济学”大众化推广,我个人最推崇的还是北大的薛兆丰教授,他的许多文章,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胜于本套书的作者列维特。综上,我给这套书打7.8分罢。
《魔鬼经济学2》读后感(三):经济学是你身体里的魔鬼
文/王福重(经济学家)
这是一本“耸人听闻”的书。
在学界,早就有“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说法,意思是经济学跨过自己的范围,蚕食其他学科的固有领地,比如政治学、法学和历史学,而且已经有几位,凭此拿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大有天下学问,莫不是经济学的架势。
《魔鬼经济学2》,是经济学攻城略地的最新和最有力的证据。
“super”,即超爆,意思是说本书所研究的问题,至少表面看,跟经济学沾不上边。但是,说实话,经济学并非只研究市场、赚钱这等雕虫小技,在更本质的意义上,它关注的是人类的行为,一切行为。包括本书选取的街头妓女、恐怖分子、冷漠的案发现场看客等。
照“狡猾的”作者的本意,“超爆”不是关键词,“魔鬼”才是。中国人用“神出鬼没”来形容神奇的人和事。看了本书,如果你认为经济学就是这样神乎其技,作者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魔鬼经济学的第一层意思是,言人之不敢言。别人避之犹嫌不及的,我也敢蹚浑水。比如观察街头妓女,分析她们的卖淫方式、定价方法,就必须有“魔鬼”的胆量。魔鬼的第二层意思是,事情的背后都有经济学这个“魔鬼”在作祟。第三层意思是“鬼点子”。比如气候变暖,似乎已成定局,令全世界头疼,但是,在作者看来,它也有简单至极而且“经济”的解决方法。
在第1章里,“遏制气候变暖:火山爆发?用烟囱桶破天?还是架一根18英里长的管子?”讨论的是外部性问题。当下最时髦的话题,是全球变暖。显然,作者对是否真的变暖,二氧化碳是否真的是一种“有毒物质”,以及变暖的前景是否真如媒体和一些科学家渲染得那样可怕,持相当冷静和怀疑的态度。实际上,变暖并非言之凿凿,最近几年,全球气候是变冷的。世界末日,不过是唯恐天下不乱的鼓噪。
假如全球变暖是真的威胁,这种外部性的解决需要的是全球的协同合作,但是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的碳排放大国,似乎占有道德上的优势,这种协同是不可能的。哥本哈根大会的无果而终,就是不合作的结果。
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少用化石燃料,比如开新能源汽车,过低碳生活,正在成为一种新道德和新光荣。本书作者说这是美国前总统戈尔(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的方法。
这种改变,即使能成功,也是杯水车薪。二氧化碳的半衰期是100年,现存的二氧化碳将存在几个世纪。更重要的是,戈尔的思路有逻辑缺陷,因为人类并非不知道如何避免破坏环境,而是不想这么做,因为成本太高(经济原因)。再说,也缺乏激励,没有激励,仅仅是教育,自利的人们怎么会真的采取行动?
但是,如果全球温度真的上升,办法并不是没有,而且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的。令人咋舌的“布迪科的毯子”计划,也就是“皮纳图博火山”(火山爆发能让地球变冷)办法,仅仅需要2.5亿美元!科学的实验证明,这是完全可行的。
如果这个法子不行,还有两个替代的办法:“上天的烟囱”,以及“雾气腾腾的镜子”。这些简单的办法,听起来如天方夜谭,这也是作者所说的“魔鬼”。
第2章 “恐怖分子的银行账户有什么特点?”围绕恐怖袭击事件展开,说的是信息经济学,也就是信息不对称下,人们应该如何行为。人的行为,哪怕是荒诞、极端的行为,都严格遵循经济学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可以发现事情的本质,包括寻找谁是自杀炸弹。
诚如作者所言,先天的东西,不是恐怖分子之所以成为恐怖分子的东西。恐怖分子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出生于贫困家庭,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相反,恐怖分子一般出生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受到相对良好的教育。在这个意义上,恐怖分子不是为生活所迫,而是相当“有理想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
恐怖活动的代价,首先是造成人心惶惶,担心会遭到再次袭击。不过,统计数据表明,人遭到再次袭击的可能性,仅仅是自杀或者他杀的1/575,或者说更大的危害是经济上的。比如,“9•11”恐怖事件后,美国除了两场耗资数千亿美元的战争外,还加强了安保措施。以机场安检为例,假如每人需增加1分钟的安检,美国航空流量每年有5.6亿人次之巨,就是一笔不小的经济代价。
医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依靠传统手段收集病人信息异常困难。所以,医生的可用时间,60%用于收集信息,纯粹诊病时间不过15%。所以,开发能够收集病人信息的系统,是“9•11” 恐怖事件后的一大发明。这个发明,除了疾病诊断,还可以预防恐怖主义。
与医生了解病人类似,患者也想了解医生的水平。根据治疗效果或者其他看似更实在的标准,往往是很不靠谱的,但是有些基本信息却更加要紧,更加可靠。比如,是否毕业于一流医学院,是否在出色的医院实习等。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招聘单位总是对一流大学毕业生青睐有加,因为文凭可以有效地识别求职者的水平。
但是,作者的出色工作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认为,决定患者在急诊室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否存活的因素之一是其收入水平(贫穷患者比富裕患者的死亡率要高很多)。而统计也表明,购买了养老金的群体,活得更长;遗产税的征收时点和存废,也影响寿命的长短。
一个很有趣的疑惑是:为什么化疗效果实际上很小,医生还是不遗余力地推荐?原来,医生可以因此赚更多的钱,也会得到政府更多的研究资助。
对于反恐,最重要的恐怕是,迅速找到恐怖分子的所在。有多种办法,而且已经付诸实践。比如,搜集人力情报、监听电子通信、追踪跨国资金走向——也就是为恐怖活动融资的行为。遗憾的是,所有这些都几乎毫无斩获。
这个发现似乎让事情柳暗花明:潜在的恐怖分子不购买人身险。因为保险公司不会为自杀者支付保险金,这个特征正好可以用于识别恐怖分子。令人兴奋的是,实际上,根据这个提示,在一长串可疑名单中确定恐怖分子,变得相对容易,这个工作已经卓有成效!
第3章“难以置信:犯罪率升高是因为电视看多了?”说的是经济学的新分支:行为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近几年颇为流行,大有撼动传统经济学的架势,特别是,有数位经济学家(也许不是)还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行为经济学找到的突破口,是经济学的基石:经济人假设(每个人都是利己而非利他的)。
《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说,一个妇女受到连续袭击,而38个邻居眼睁睁看着她被杀,却无动于衷。
人们不是有利他主义的倾向吗?比如我们熟悉的好人好事,母亲为儿子捐肾,比如“最后通牒”模型中,当事人给予对方的善意。但是,当此危难时刻,人们的冷漠毫无利他的影子,到底哪个才是人性的真实写照?
本书作者之一的史蒂文•列维特,是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曾荣获约翰•贝茨•克拉克奖,这个奖被认为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某种前奏。
史蒂文把“最后通牒”试验进行变种,以便更接近现实世界,发现其结果与之前大相径庭,人们表现出的不再是利他,而依然是“利己主义”的倾向。
道理在于:由于存在“选择性偏差”,以及在“认真观察环境”下,参与实验的人会“主动”地配合实验者,因此那些“标准的实验室实验”结论是很不靠谱的,所谓的利他行为是一种纯粹的乐观想象。
而各种捐献的目的也并不那么单纯,背后或多或少都藏着利己的动机,或者说是伪装之下的利他主义。自愿捐肾的人,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多,很多病人在等待中离世了。以至于诺贝尔奖得主贝克尔都支持成立一个受到良好监管的人体器官市场。很明显,这样的市场可以拯救很多人,但是存在政治和道德上的巨大风险。
后来的调查证实,《纽约时报》的报道过于夸大其词,当时有人阻吓罪犯,也有人报警,是一个很普通的案件。
但是,更重要的是,即使有人做壁上观,也不是不可理喻的。人就是有利己和利人的两面性。危险的是夸大利他,而贬损利己(关于利己的好处,传统经济学已经说得太多)。
传统的“经济人”假设,更普遍,更有说服力。行为经济学的科学性,却很值得怀疑。
值得一提的是,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将人做了严格区分,而墨子却非同凡响地说“义者,利也”,终结了这个无意义的争论,即所有的人都是“小人”。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更是大胆道出了人性自利的本质。
第4章“疫苗、安全带和飓风:不一样的事情,一样的逻辑”,说的是市场而非政府才是找到解决问题办法的部门。最好的办法是那些成本低廉且简单的办法,不过它们经常受到指责和怀疑。
匪夷所思的是,出于好意实施的法律,总会产生有违初衷的结果。比如,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最终造成了更多非熟练工人的失业,这叫“非预期后果法则”。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治病的医生,为救死扶伤开展的解剖实验,导致了成千上万的人丢命。
历史并非简单重合:最困难的问题,往往是用极其简单的方法解决的。例如,1950年后的50年,世界人口几乎翻了一番,原因居然是硝酸铵化肥的发明和使用。硝酸铵让人类可以依靠动物和水果作为食物。作为能源和动力,跟成本高昂的鲸油相比,石油是一种便宜、便捷得多的能源和动力。
脊髓灰质炎是可怕的疾病,夺取了无数人的生命和健康,包括伟大的罗斯福总统(39岁时罹患此病)。在众多的抵抗方法中,疫苗是最出色的。固然,研发疫苗十分困难,但是从治疗方式和所需费用来说,疫苗是极其简单和低廉的。
心脏病人死亡率的下降,居然不是看似高超的搭桥手术以及昂贵药物,而是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阿司匹林的功劳。
说到交通事故死亡率的下降,必须感谢美国越战时期的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是这个古板的统计学家首先提出配置安全带的。安全带极大地降低了汽车事故的死亡率,拯救了几十万人的生命。这个办法通过改变人类的行为方式来避免生命的悲剧。这个过程当然不是一帆风顺的,时至今日,还有多少中国司机和乘客对安全带抱着抵触的态度!
飓风是美国人的噩梦之一。为了减轻飓风的破坏力,各种办法想尽,但效果不佳。但有人想出一个:在海中投放大量带裙摆的轮胎!这个人,是微软的前首席技术官、当代最伟大的科学家霍金的学生梅尔沃德。最妙的是,它简单,花费也出奇的少。
一个著名的案例是:第一批去澳洲的人,是坐船去非洲的奴隶。开始的时候,资本家是按上船人数给人贩子钱。结果发现,上了船,能到澳洲的奴隶,所剩无几。在进行了各种技术改进(例如增加水供应、保安措施、医疗人员等)无明显效果后,一个极简单的想法彻底扭转了局面:按照下船人数给钱。这是从人的自利性出发的举措,自然奏效。
相信市场,相信人们从经济成本–收益比较出发做出的选择更有力,是本章的重点。
在第5章里,“街头妓女与百货商店圣诞老人有何相似之处?”在卫道士看来,题目很有些轻佻。但是,要说的主题却是严肃的劳动力市场如何运行,而即使是看似不耻的卖淫行为也得遵循经济学原理。
女人难找工作,收入比男人低,但不能因此就说社会歧视女性。男女在性别上存在差异,在经济上也存在差异,是有其合理之处的。女人更顾家,于是有限的精力被分散了,降低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时间;女人的生理特点也不容忽视。所以,在某些劳动力市场上,包括WNBA教练,鲜有女性。但卖淫这个特殊场合,却完全相反,女性一统天下。
男人们好像越来越花心。这不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男人还是那些男人,不同的是,过去卖淫市场小,价格高,光顾的男人就少,没法不忠诚。但是,卖淫市场迅速发展(部分是因为女性收入低),卖淫者间竞争加剧,促使价格下降,男人可以获得更低价的性服务,性道德因此败坏。
购买卖淫服务,满足了生理欲望,更有经济上的好处:不必承担怀孕的成本、承诺结婚的成本等。
卖方肯定想要高价。如果能降低竞争,街头妓女的服务价格就可以提高,但是妓女没有权力攻击同业竞争者,控告别人,或者争取立法,对外来者征收“关税”。但是,她们有别的办法。
街头妓女可以实行“价格歧视”,看人下菜碟,比如黑人低价,白人多要。可以单干,也可以找人看场子,这就形成经济学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可以专门跟警察打交道,搞定警察,驱赶竞争者,双方是互利关系,而且考核代理人是否尽心是相当容易的。代理人的出现,促成了稳定的“市场环境”,增加了妓女的收入。
中国的国有企业,经常发生代理人违背委托人的行为,比如企业投资亏损巨大,而总经理却享受高得离谱的年薪,就是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这一章的名字中有“圣诞老人”,可是压根儿就没说圣诞老人的事。因为圣诞老人的行为模式跟街头妓女是完全一样的,虽然写起来更体面,但是本书作者却不屑于这种体面,他们更热衷于描写魔鬼。
不要以为说妓女的行为就是噱头,作者的真正用意在于,经济学不是好人的学问,也不是坏人的学问,而是关乎一切人的学问。无论是体面的工作、严肃的行为,还是难以启齿的活动,在经济学家看来,都没什么区别,经济学都可以检验、审视它们,廓清背后的决定因素。
结语 “猴子也是人”陈述的一个观点是:无论是食色性也,还是喜欢搭便车、推卸责任,抑或成为恐怖分子,猴子与人毫无二致。经济学这个魔鬼,也附在猴子的身体里。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不但研究人,也研究动物,“帝国主义”又向外扩张了。
这本书,在形式上,也许有些耸人听闻,甚至哗众取宠,但是如果认真读下来,就会发现作者的写作态度严谨而科学。他们总是依据第一手素材,不厌其烦地利用原始数据,以及可靠当事人,特别是始作俑者的陈述,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小心地运用逻辑推演自己的结论。特别注重运用统计方法,而非传统道德或者政治来分析问题,是本书的一大特点。我们能从书中大量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亲身实验、与街头妓女的亲密接触等,洞见作者的辛苦和认真。
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作用,比普通人想象的要大得多,在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都有一个经济学的“魔鬼”潜伏着呢。
《魔鬼经济学2》读后感(四):少一些想当然,多一些思考
在写这篇读后感前,我刻意没有去读或者听其他人对于本书的看法,怕影响自己的思维。当然,别人可能比我理解的更深更透彻,但,在这里,只想写下属于自己的一些感悟。
虽然说这本书的名字中有“经济学”两个字,但作为一名对经济学理论一窍不通的理工科生来说读起来也并不困难。因为作者是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事例,经过深度剖析,传达一些信息,一些概念,一些逻辑。这里的“经济学”更多指的是用经济分析的方式描述人类行为决策和各类社会现象。作者希望通过经济分析的方法客观阐释世界的本来面貌,帮助读者更加了解世界。
简单的说说这本书带给我两点收获:
第一,一个关键词“想不到”。想不到酒后步行比酒后驾车还要危险,想不到火山爆发可以降低全球温度,想不到《劳动法》也会损害劳动者,想不到化疗对于多数肿瘤患者的作用微乎其微,书中还有很多例子……
这探讨的其实是思维方式问题,我们掌握的很多所谓的“常识”往往是一种思维惰性,也许是学校教育的,也许是社会舆论的宣传的,也许是自己的经验总结的,当我们接收到一个信息时,尤其是所谓的“权威”发布时,很少去深入思考和辨别一件事情的真伪。这本书给我们提个了醒,当接收信息时,多加思考和辨别,少一些“想当然”。
第二,丰富了知识储备。也许我们对一件事情有好奇心,有探索精神,但我们未必能有去深入研究的条件。本书作者做了大量工作,以翔实的数据和统计分析,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尽量真实的世界。比如儿童安全座椅的安全性问题,如何判断医生水平的高低,人是否存在“利他主义”倾向等问题。
《魔鬼经济学2》读后感(五):“成本-收益”的正确算法
首先申明:在本篇书评里,“经济学家”是褒义词。
先抛结论:绝大部分人都是经济人,同时也是坡脚的经济学家。
经济人,简言之,就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总会对事情的“成本-收益”进行评估,而去决定做或不做。一些很奇怪的宏观现象,往细处分析、思考,归咎到个体层面的本性,其实也就很自然了。比如,那些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法规出台,导致残疾人就业率大大降低(雇了残疾人不能委屈他、辞退他,还不如不招!)。
经济学家当然也是经济人,让他们脱颖而出的,是他们能对“成本-收益”进行更准确地评估。比如这几种思维,考虑外部效应、对未来和现在收益的评估、更纯粹的数字导向。
外部效应,即某人实施某种行为,其他人要被迫付出代价。比如,在公共场合吸烟、随意污染环境,很多时候,外部效应是不易引人注意的,就是这种行为的成本是被低估的。所以,你身边那种损人损己额行为还少吗,很简单的例子,“羊来了”。
未来和现在收益的评估,人们一般不愿为了应对未来的问题、获取未来可能的收益而花费现在大量的精力,就是未来收益往往是被低估的。比如,投一个五年后才能盈利的项目,你愿意吗?那么多企业家拼了命的投资、布局,是为了什么?
更纯粹的数字导向,从统计上说,坐飞机比坐汽车安全,安全座椅并不比安全带安全。这些事实,你信吗?因为对信息的了解不足、也不愿意花多精力思考数字问题,人们往往会被媒体误导,会遵从自己所谓的“常识”去做出错误的判断。
经济学家,是更愿意思考、更遵从理性支配的人。从这点看,“成本-收益”的公式不变,经济人要做的无非是把外部影响纳入成本计算、把未来预期纳入收益计算、整个公式更加量化。拥有清晰地思维艺术,成为自己的经济学家

变异战争动不了

变异战争动不了可以重新进去试一下,如果不行也可以联系客服哦,或者可以试一下以下方法:
官网有个最近的(4,5号的)登录器,下载解压到之前已经安装登录器的目录里覆盖就行了,做完之后看看能不能进去。
本文标题: 战争变种读后感(《基地》阿西莫夫 每一章读后感 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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