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密码》读后感,《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创作的长篇小说,2003年3月18日由兰登书屋出版,此书是布朗2000年小说《天使与...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创作的长篇小说,2003年3月18日由兰登书屋出版,此书是布朗2000年小说《天使与魔鬼》(Angels and Demons)的续篇。下面由我给大家整理《达芬奇密码》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1大约历时一个星期左右,读完《达芬奇密码》。这本书是一本充满悬疑的文学类小说,在好几年前就在一些宣传里面或者是身边的人的推荐下知道有这么一部作品,但因为在之前知道很多文学作品,但从来都没有打开书本看过里面的内容到底是什么。直到从今年1月份,不知道自己的骨子里哪里来那股热情,人生就像开挂了似的,读书读的停不下来。
以前很少凭兴趣能够坚持读完一部小说,对这些虚拟的故事情节嗤之以鼻,总觉得浪费时间,读了没用,在20多岁的年华,总是以有用无用的眼光来看待一本书的内容值不值得花上自己宝贵的时间,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之前的那种庸俗的看法和观点让现在自己的知识体系多么贫乏与残缺。
不过,以前之所以不想去读,因为不知道怎么去读,读什么,如果单纯的只去读虚拟故事和里面感兴趣的情节确实现在我还是很难读下去,现在读文学作品的角度和视角跟以前的想法不一样,现在当我开始读一本书,我会带着问题和学习的态度去开始,阅读的过程中会去琢磨作者情节的构思,会去推敲作者的词语的选择,会去赏析作者对一件事物是怎样描述的。
就像当我去读余华老师的《活着》的时候,我读到余华老师刻画关于死亡时的描述的词语,想到原来死亡在余华老师看来是可以这样来描述的。后来我又读到《达芬奇密码》,里面也有关于死亡时的细腻细致入微的刻画,那是不一样的文字不一样的感觉阐述着同样一个主题。
就拿死亡的刻画来讲,我读过,但是因为读的电子书,现在我也没有把原文字记录下来,但是余华老师《活着》里面的对死亡的刻画是从身体的变化角度来让我们读者感受死亡的,大概内容就是描述福贵老婆家珍的死亡过程,身体一点点的变得冰冷,心跳慢慢消亡,这就是《活着》里面最细腻的死亡的刻画;另外《达芬奇密码》里面也让我印象深刻的对死亡的刻画是从精神角度来刻画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面对死亡时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状态,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了曾经生命中经历过的美好画面,看到了天堂的样子,看到了一切一切希望的美好和即将一切都会随着生命消逝的终结的那种深深的失落感。
我会去想,如果我来刻画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可以像他们一样,对一个事物如此形象细致的刻画,我会用什么样的词语来组织,用什么样的文字来勾勒,最终给自己和读者带来一副怎样的画面和感受。
再来说说昨天终结的《达芬奇密码》,这部作品给我最深刻的印象除了内容和情节的吸引之外,最让我感叹的是作者用非常华丽的文字勾勒那些欧洲著名的建筑,卢浮宫,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埃菲尔铁塔,塞纳河,还有很多其他的欧洲教堂。这也是文字吸引我的兴趣所在。
以前看电影,看电视剧,现在改换成书籍,发现书籍的能量和魅力比电视剧情节要丰富多了,视频和画面永远无法替代文字的细腻,很多文字所带来的情绪感受是电视或者视频表达不了的所在。开始爱上了阅读,开始大量内容的阅读,开始让我输入更多的知识和信息,开始感受更多的丰富的情绪,开始学会将输入的知识用同样的方式输出,转化成自己的光亮。
接下来的书单是法国雨果的《悲惨世界》!预计花上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2这本书买了很久了,直到今天才真正看完,很不错的一部悬疑小说。
小说是以耶稣的故事来展开的,通过寻找“圣杯”来贯穿整个故事,卢浮宫博物馆馆长索尼埃是一个隐秘协会的负责人,他们共同守护着“圣杯”,当索尼埃被害之后,他才知道自己是知道秘密的最后一人,如果自己死了那守护的秘密就永远地埋藏了,所以他死前用自己身体留下了解开的密码。
小说主人公是索尼埃的孙女警官奈芙和符号学家罗伯特,馆长的被杀,一串密码把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后面两人一起努力解开了留下的密码,期间遇到了各种阻挠和背后操纵者的绑架威胁,故事的发展一环扣一环,会发现原来目前所知道的耶稣故事是经过改写的,是因为当时统治阶层的需要,需要有这么一个“神性人物”,而这些都可以从相关文献中窥得一二,虽不知这些是真是假但我觉得从历史层面和理性层面来说是非常有可能的,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部网络小说《不负如来不负卿》,讲的是佛学大师鸠摩罗什的故事,作者写这篇文章也参考了相关文献,文中的一些描写都有据可考,其余的虚构部分也能和文献合得上,从史实和故事层面来说都合情合理,真的很棒!
故事的最后是男女主在一起了,也找到“圣杯”了,每个人都收获了一些东西,有的是感悟,有的是爱情,有的是亲情……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3带着极大的好奇心,读完了达芬奇密码这本书,一气呵成,看到凌晨4点,并上网详细的察看了达芬奇书里提到的那几副名画,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一开始有极大的吸引力,可是书的结尾总是让人觉得有点牵强。
馆长所留下的一系列线索,其实就是为了孙女能找到亲人,所谓的圣杯以及里面所蕴藏的秘密那只不过是次要的,但是全文又非常多的手笔渲染圣杯的神奇,以及圣杯的神圣,结尾笔锋一转,变成了亲人相认,而且我在文中还一直猜测,法希探长是不是就是那个导师,后来看到结果禁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力。
书中对宗教,符号,象征有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让我对达芬奇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延伸,虽然是小说,但是我想丹·布朗对基督教,符号学,艺术都有很深入的了解,丹·布朗,一个没有多大名气的惊悚小说作家,教师出身,先前有过三部作品,反应平平,在好手如云的西方畅销书界算是个新面孔。但他的的博学体现在对卢浮宫、威斯敏斯特及其他教堂、达芬奇画作内在寓意的假设及其他各种艺术史知识、隐修会、圣殿骑士团、基督教早期历史以及原始宗教的相互关系史、密码学、符号学、瑞士银行的运作、语言学,尤其是字源的运用……最重要的是把所有这些
知识巧妙的通过一个故事展现出来,使读者学了很多,也受到很大冲击,却不觉得乏味。
最喜欢的是书中对文化史中种种宗教符号隐喻的重新解读,和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历史常识的颠覆。当然作为小说,有些叙述免不了是煽情、夸张、虚构,但不可否认其中许多史实也是有相当的真实度和学术价值。
丹·布朗写,却用反叛的眼光要告诉大家,一切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一切都是男性为夺取女性权力处心积虑设下的阴谋。(美国人最喜欢阴谋理论了。)隐瞒,清洗,抹杀,谎言重复一千遍终于变成事实。起初的被迫现在成为自愿,自然,甚至进入潜意识,成为超自然——神是这样先被人造,然后才有了自己的生命。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那些记录事实真相的秘密文件确实存在,但,从来都没有人想要公布它。“为我们灵魂服务的不是圣杯本身,而是它身上的谜”——隐修会成员如是说。整个事件不过是过世祖父和小孙女开的玩笑,一个又一个字迷游戏,如此而已。没有耶稣没有和玛利亚结婚。或许有些事实的确被蒙蔽,但,拿破仑说的'对“历史不过是场骗局”。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谁也不用知道。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4《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代表作。小说从卢浮宫博物馆雅克·索尼埃被人谋杀引出了有着近千年历史的郇山隐修会与梵蒂冈教廷之间关于耶稣是神还是人的争斗。对于郇山隐修会来说,他们坚持耶稣是一个人,他曾有着常人同样的情与爱,也曾有着与常人同样的家庭生活、有爱人、有后代;而对教廷来说,耶稣是一个拯救人类的神。在长期的斗争中,最终郇山隐修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永远地保守着相关能够证明他们观点的秘密,直到新的千年来到之际,才能公之予众。然而,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以雅克·索尼埃等为首的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依然作出了保守秘密的选择。这让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和期待解开这个秘密的一些研究者感到气愤不堪。雷·提彬爵士就是其中之一了。他想方设法要知道并最终公布这个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派塞拉斯接连杀死了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
提彬,一个英国学者、骑士,在小说中有二个身份,公开的是对圣杯的研究者,秘密的实际是一系列谋杀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号称“导师”。而白化病人塞拉斯与天主事工会的阿林加洛主教都不过是被提彬所利用的一枚棋子而已。兰登与奈芙为找到并保护圣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受到一连串的追杀之后,凭借她俩的智慧与勇气,最终获得了胜利。
作为一名读者而言,圣杯固然是吸引你读下去的一个源动力,但其曲折、离奇、有趣,而且充满智慧的故事情节,一定会让你欲罢不能,大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逼迫性。小说悬念叠起,朴素迷离,层层推进,惊心动魄,难怪在世界各地读者云集,自是有其过人之处。相对于小说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对一个又一个迷团的解析,兰登与奈芙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爱情,已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而对于圣杯到底为何物的追求,也似乎已并不重要。
客观地说,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想想是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又似乎并不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真得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还得重复那句话,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5“《蒙娜丽莎》之所以成为世界艺术名品,并不是因为蒙娜丽莎拥有神秘微笑,也不是因为众多艺术史家对它做出了神秘的说明,而仅仅是因为里昂纳多。达芬奇声称这是他的得意之作。”
这是《达芬奇密码》里的一段话,买来后破天荒一下子看完了,开始很着迷,等一口气全部读完后觉得这本书的主要好处在于把大量有趣而耸人听闻的知识凝聚在情节的行进中,不时的教导摆弄一番,这就增加了寻常通俗小说所匮乏的“知性”,使书的格调高了很多。
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法国的故事,一天卢浮宫博物馆的馆长离奇的死在卢浮宫里,并摆成了一个奇怪的姿势,和达?芬奇的一幅著名的画《维克鲁威人》中的造型一模一样,在他身旁用他自己的鲜血画成的奇怪的符号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又百思不得其解,警长法希开始调查此事,他找来了被怀疑是凶手的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也是著名的符号专家罗伯特?兰登,并秘密监视他,当兰登到了卢浮宫博物馆中,自称是馆长孙女的译码员秘密接应了他并告诉他法希的行动计划,把带着兰登惊险的跳脱了这第一次的跟踪追捕,接下来兰登和索菲展开了破译馆长留下的奇怪符号和躲避不断增多的敌人追捕的旅程。
最喜欢的是书中对文化史中种种宗教符号隐喻的重新解读,和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历史常识的颠覆。当然作为小说,有些叙述免不了是煽情、夸张、虚构,但不可否认其中许多史实也是有相当的真实度和学术价值。书中对宗教,符号,象征有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让我对达芬奇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延伸,虽然是小说,但是我想Dan Brown对基督教,符号学,艺术都有很深入的了解。
作者的博学体现在对卢浮宫、威斯敏斯特及其他教堂、达芬奇画作内在寓意的假设及其他各种艺术史知识、隐修会、圣殿骑士团、基督教早期历史以及原始宗教的相互关系史、密码学、符号学、瑞士银行的运作、语言学,尤其是字源的运用……最重要的是把所有这些知识巧妙的通过一个故事展现出来,使读者学了很多,也受到很大冲击,却不觉得乏味。
《达芬奇密码》这本书引起的风波可是不小,有评论这样说“畅销小说年年有,但《达芬奇密码》与众不同的是,它的反对者与支持者一样多。”,“因为这部作品及其争议涉及了大量的宗教典故和欧洲历史事件”,因此“不管电影拍得怎样,《达?芬奇密码》已经成了一个现象,世界各地层出不穷的抵制《达?芬奇密码》事件,更让这部小说超出了小说和书的范畴,成了一个社会话题。”这样看来,不管是否有落俗的嫌疑,不管是小说还是小说,不管你是谁,《达芬奇密码》有着让你不能拒绝的理由。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6很不好意思的告诉大家《达芬奇密码》我读了有半个月,哈哈真的是跟蜗牛爬似的,觉得实在是太慢啦,今天把什么都放到一边啦,将它读完。还好我的记忆力好,故事情节能链接上,哈,先夸一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真的很佩服文章的作者丹·布朗,他对艺术史、基督教、建筑、秘密仪式都有非常深的了解,很佩服。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把上学时的艺术史,中外美术史这类的书应该翻出来重读。说实话把这本书读到将近三分之一的时候才完全把我吸引住,书里从兰登被法希误以为是凶手,然后是兰登与索菲为了解开谜团的一系列解密,悬疑,被追捕,各种事态的急速180度的转弯,真的很令我惊叹,作者把这些和艺术史,宗教史,象征学,还有很多的文献柔和到一起,与这个错综复杂的故事融合到一起恰到好处。
有时想想真的有神存在吗?以我这个无神论者的角度来观察,书里说的没错,其实神只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寄托而已,任何的故事都是人创造出来的。
但是书中有一点让我迷惑,提彬说过一句话:“我的意思是,先辈教导我们的关于耶稣的一切都是假的。关于圣杯的事也不例外。”那么为什么到最后,他又那么迫切的要得到圣杯呢?有点迷糊,看来有时间我再读一遍才好,但在这之前我要去买碟片,这个电影我还没有看呢,每次哪个著作被拍成电影了,我都要先看书再去看碟片,这样可以去挑一下这个电影哪里的不足,也可以让自己看得更明白。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7《达·芬奇密码》是惊险小说和智力解迷结合的典范之作。其行文节奏明快,语言富有智慧,情节错落有致,作者在密码学、数学、宗教、文化、艺术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可以说展露得淋漓尽致,并将大量的时下人们关注的信息有机地引入作品之中,巧妙地运用到高潮迭起的情节里面,从小说的精彩开篇到难以预料的令人叫绝的结尾,丹·布朗充分证明自己是个善讲故事的大师。
本书讲述的是卢浮宫馆长在卢浮宫馆内被谋杀,死前他将自己摆成了达·芬奇名作《维特鲁威人》中的姿势,并在尸体旁留下了难以捉摸的密码符号。哈佛大学宗教符号学教授罗伯特·兰登和馆长孙女索菲·奈芙在一起追寻凶手的过程中,竟然发现一连串的线索……
哈佛大学宗教符号学教授罗伯·。兰顿到巴黎公干期间突然接到通知罗浮宫馆长遭人谋杀,而在博物馆内,索尼埃赤裸的尸体是以列奥纳多达·芬奇的名画维特鲁威人的姿态在卢浮宫被发现的,索尼埃死前在身边写下一段隐秘的信息并且用自己的血在肚子上画下五芒星的符号。一些达芬奇等著名画家作品中隐含的重要信息。尸体旁边留下了一个令人困惑的密码。兰顿教授与法国美女密码专家苏菲在整理分析谜团的过程中,惊讶地发现在达芬奇的作品中藏有一连串令人震惊的线索。这些线索人人可见,却被画家巧妙地伪装,加以隐藏。兰顿教授发现这一连串的线索原来有着令人震惊的关联:已故的馆长是锡安隐修会的成员。
锡安隐修会是一个真实存在的秘密组织,其中成员包括牛顿、波提切利,雨果和达芬奇等人。至此兰顿才发现自己正在追踪一个石破天惊的历史大秘密,一个已经埋藏了几个世纪、既富启发性又危险的秘密。在这场遍及巴黎、伦敦和苏格兰的追逐中,兰顿和苏菲发现自己正在跟一个从来不肯露面的幕后主脑者斗智斗勇,这个人似乎总是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而教授对这位主脑的信息却一无所知。除非他们可以解开这个错纵复杂的谜团,否则一个埋藏了二千年的秘密、一个爆炸性宗教秘密也将永远消失,宗教圣杯的秘密也会石沉大海,在无人知晓。而他俩的性命亦会危在旦夕。
作者最大的成功在于:失实与悬疑、艺术与惊悚的近巧妙结合,天衣无缝的雅俗融合,难觅破绽的情节营造,欲罢不能的快感创造。
让人绞尽脑汁的密码,就隐藏在列昂纳多·达·芬奇的艺术作品中;令人绝望的角逐,就在遍布欧洲的大教堂和城堡里展开;令人震惊的实事真相,在掩盖了一个世纪之后,终于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它不仅反映在文学上,在历史宗教,艺术史,美学,象征学等多方面都有了反映。这本书为什么会如此受光大读者欢迎?原因主要有了两个,一是书中跌宕起伏的侦探情节让人影响深刻。另一方面就是书中所涉及的宗教敏感话题。《达·芬奇密码》这本书曝光了基督教正统过去由来的真相,在宗教中所为人不曾知晓的内幕。为一般人所不曾知晓的宗教制度。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8该书讲述的是关于主角哈佛大学的宗教符号学教授罗伯特。兰登解决巴黎卢浮宫声望卓著的馆长雅克·索尼埃被谋杀一案的故事。索尼埃赤裸的尸体是以列奥纳多·达·芬奇的名画维特鲁威人的姿态在卢浮宫被发现的,索尼埃死前在身边写下一段隐秘的信息并用自己的血在肚子上画下五芒星的符号。达芬奇的一些著名作品(包括《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等)中隐含的信息,都在解密的过程中真相大白。
《达芬奇密码》的故事情节的紧张有序,让我随着主人公的逃亡之夜跌宕起伏着。故事的画面性让我仿佛就置身于巴黎,将巴黎的名胜一一浏然一样,不仅画面性很好最主要的是里面文化的冲突,作者对达芬奇等人的理解让我很想让知识得到延伸,可惜不是在那个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对于宗教我望尘莫及,只凭着我对宗教那么一点点的知识实在不能够解读如此庞大的内容,不仅如此,他直接颠覆了我以往对天主教,基督教的认识,那时总觉的宗教知识单纯的一种信仰,而基督教就是信耶稣,会经常去教堂祈祷,饭前会祷告感谢上帝,是带给人和平安详生活和美好愿望的宗教理想,但是在达芬奇密码中我看到的是对由宗教信仰而引发的到底谁是神谁是人的争论,以及用信仰来获取权利的暴行,和对于信仰的偏执。书中不乏对梵蒂冈为了防止异教徒权利过大而展开大屠杀的揭露和因对于信仰的不同而因此残害当时无数女性的批判。在探知剧情的同时,又对历史西方宗教于新的认识以及启发。
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想想是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又似乎并不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真得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最后,还得重复那句话,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9故事的发生源于卢浮宫博物馆馆长雅克·索尼埃被枪杀案件,案件最大嫌疑人是哈佛大学宗教符号学教授罗伯特·兰登。令人费解的是馆长雅克·索尼埃的外孙女索菲·奈芙竟然协助疑犯罗伯特·兰登逃跑,警察追击逃犯的行动就此启动。然而故事并不简单,随着雅克·索尼埃秘密身份渐渐浮出水面,情节的重点从凶案逐渐转向密码破译、符号学、字谜游戏、教堂建筑等方面的宗教巡礼。
令人惊讶的是,作者揭示了达·芬奇诸多名画背后的宗教隐义,特别是《最后的晚餐》中隐含着耶稣和抹大拉的玛丽亚的婚姻关系,使耶稣是人而非神的暗示颠覆了传统宗教理念中耶稣神性的光环。秘密兴起的教会组织郇山隐修会保守并传承了从基督时代起耶稣及其家人的秘密。更令人吃惊的是,许多西方历史上的伟大人物都曾是郇山隐修会的大师级人物,如:桑德罗·波提切利、列昂纳多·达·芬奇、艾撒克·牛顿、维克多·雨果、克劳德·德彪西等。
信仰上的软肋让梵蒂冈的教皇向郇山隐修会组建的“圣殿骑士团”大开杀戒,从此爆发了对异教和女性崇拜宗教组织残忍杀戮的十字军战争,这场战争持续了三个世纪。大量的史实资料让我们从小说的虚构和娱乐中时常跳脱出来,感受丹·布朗大胆而非同寻常的宗教历史观。《达·芬奇密码》激活了读者多方面的兴趣,比如:卢浮宫的珍宝、离奇的凶案、达·芬奇的绘画和令人惊叹的隐喻、符号学和字谜游戏中的乐趣与智慧、著名教堂的景观和背后鲜为人知的实事变迁等多方面的信息和知识。涉及方面虽多,但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引人兴致,打开了人们对宗教历史的好奇心,尘封的历史又一次被开启。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1最近非常辛苦地读完了刘震云的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读完之后心情五味杂陈,为主人翁的悲催生活而难过,觉得社会底层小人物的生活可真是窝囊啊,距离自己一直理解的现实生活好遥远。
无论是杨百顺还是牛爱国,他们都是孤独的,窝囊的,没有复杂的想法和生活追求,随波逐流地被命运无情和被动地安排,随遇而安,太没有生活的乐趣和激情了,我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我忽然觉得我的生活和家庭是幸运的,我和老公说得着,有的话可说,这应该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啦,我和儿子关系不错,没有太多矛盾和纠结,陪着孩子一点点的成长,多幸福。
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励志小说看多了,不适应这种没有生活朝气的命运,我想起《平凡的世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些积极的小说对我的人生都有正能量的激励,所以,一句顶一万句,带给我的负能量,只能是提醒我,可别像他们那样憋屈啊。
小说要表达的可能更多地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说得上话,非常重要,我觉得这有点以偏概全了,作者也许只想突出一点来说透吧。
看完了小说,为转换心情,我上网挑了个喜剧爱情电影《一夜惊喜》来冲洗我心中的堵,让我快速回到快乐幸福的好生活中。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2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非常好看,让人爱不释卷,欲罢不能,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大段大段的人物对话,简洁先练,又暗含寓意,构成言说的艺术。是一部众生喧哗而又怀抱巨大沉默的小说。而刘氏幽默,总让你会心一笑。
最终用了两口气,读完了《一句顶一万句》,读这本书,不是因为它获得了2021年的矛盾文学奖,而是一直就喜欢刘震云的作品。
读罢,心绪再不能平静。望着车窗外疾驰而过,薄雾笼罩着的田野,仿佛自己的身体升腾到了半空中,可以俯瞰这苍茫大地上的人间百态,芸芸众生,回味着中国人经历着的千年孤独。
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万,能过心的人却千里难寻;书中的每个人都在寻找一个可以说上知心话的朋友,说得上话,且能触及心灵,提供温暖。《一句顶一万句》反映了中国式的孤独和友情观。
《一句顶一万句》书中的内容极其丰沛。且洗尽铅华,返璞归真。故事的厚度、宽度和深度,让人看到百年苍生的宽广和深邃。人世间百态丛生,恩恩怨怨,伦理情感……被作者“剔骨剥肉,一码一码,码放得整整齐齐”。书中描写了很多人物之间的关系:N对朋友,父子,父女,母子,夫妇,情人,雇主与员工……既觉得繁复又简单,且充满寓意。似乎所有的社群组织关系,朋友间的情谊,家庭的和谐,乃至于性欲爱情,都和人与人能不能对上话,对的话能不能触及心灵、提供温暖,化解冲突、激发情欲有关。
书中描写的虽是一班生活在乡土间的卑微百姓:卖豆腐的老杨,剃头的老裴,打铁的老李,以及杀猪的,贩驴的,染布的,开饭铺的,还有提刀上路杀人的……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无论你生活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都能对书中的人物的情感和故事感同身受,从中看到自己和身边人的影子。
关于书名,用刘震云自己的话说:“相对于书的内容,书的名字应该是一块冰,掉到水里也就是书的内容里能融化,而不是一块石头,在水里还是石头……”
一句顶一万句:“那一句”应该是句什么话?就是一句有见识的话,因为“一句有见识的话,顶的上一万句废话”。书中的人物为了那句话,一个“走出”,一个“回归”,苦苦找寻百年,孤独伴随一生。心灵的疲惫和生活的苦难,以及无边无际的茫然和累,如影随形的陪伴着一代代中国人。
朋友是危险的,知心的话更是危险的,有时甚至像一把锋利的匕首,反而刺向自己。由于人心难测,由于社群、地位和利益变了,情景变了,时间变了,朋友也变了。因此,能够说贴心话、温暖灵魂的朋友不多,反倒生活在千年的孤独当中。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3看完走出延津就没再继续看下去,可能是因为百顺丢了养女巧玲让我感觉很伤心吧!
本书文字很平常,每个人物性格的描写都是用简单的几句对话来体现出来,没有华丽或褒贬的评价,尔是让读都自己去感受每一个人物的性格特征。杨百顺属于那种豪无主角光环还让人很是很愤的主人公,一个仇视自己父亲、恨自家的营生、想逃离出父亲的撑控叛逆男孩,当他真证鼓起勇气逃离家园后想开启新的美女生活时却又因自己的懦弱无能、胆小怕事尔一次次的失败,本出中由杨百顺牵出的各色人物较多,均是生活在封建社会底层,为温饱而奔波劳累,有着典型的小市民的特性:软弱、长舌、听信谣言、自私自利....
杨百顺父亲对儿子有着自私的爱,这也是封建社造就的出来的,所有的孩子都是传踪接代的工具,对孩子的养育就如同阿猫阿狗一般,只要吃饱不叫、不咬人、听话就可以了,完全没有什么心里教育,似乎只要自家香火不断就可以了。老汪的灯盏也是如此,她的死只换来了两斗米,白来人间走一回。百顺因为父亲算计自己未能上新学而起杀心,其实他更想杀掉的是自己,恨自己为何生不逢时、为什有这样一个自私自利只知道卖豆腐的老爹,他一次次的想逃离,想找到一个知己来诉说心中怒气,想学到手艺可以真正脱离杨家,想找到自己未来的路该如何走下去,可终究还是失败了,败在了他自己的手中,一切都不是他所想的那般美好,他的人生从未像他的名字那般顺利过,一次也没有,所以当老詹给他改句为摩西时他毫不犹豫,但摩西注定是拯救世人大英雄,尔他却连自己也无法拯救。
整本书中人物对话较多,这让人读着读着就感觉到中国语言文学真是博大精深呀,同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就会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人听了也会理解出不同的答案。同一件事如果经过多人的传诉,就会变成不同的故事,或是好故事,也可能是坏故事....以讹传讹害人匪浅呀!
杨百顺一直想拥有一门可以安身立命的手艺,可以稳定生活,但一次次的学艺失败,使他身心俱疲,同时也学会了吃一欠长一致,不再去招惹是非,不再想询得一知心人,而是学会与任何人都何持一定的距距离,让自己处于中立的状态,不多方多语,不掺和别人的机关算计,可似乎命运总是在捉弄他,即便他刻意躲避麻烦,但每件事的发生皆有其中原委,每个原委中又别着好几道弯,这弯弯总会把他绕在其中,逃也逃不掉。
看着看着,突然感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真是太脆弱了,无论父子、兄弟姐妹、夫妻爱人、知己朋友,在利益面前这些关系真是分文不值,如此现实的关系让人看着看着就伤心了,不想再继续看下去了。
本人才书学浅,实在无法理解太明了,小小评论,书写一下个人感爱。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4并不熟悉刘震云,虽然他的很多作品都被改编为电影,但我却从没看过。意外的在朗读者这个节目看到了他,感觉他性格有点怪怪的。又听他朗读了一小段这本《一句顶一万句》,里面不爱说话的老汪让我也感觉怪怪的。于是我买下了这本怪怪的书。
我认为本书的核心有两点,孤独感和讲道理。人生想找个能说得上话的人竟然是那么的难。父母未必懂得子女,夫妻未必懂得对方,曾经互相了解的朋友也未必会一直好下去。倒是路上偶遇的人也许真的能够理解你的心事。但那偶遇的几率实在太少,于是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是孤独的,在灵魂层面孤独。可是人又往往不甘于孤独,人往往需要被理解。所以有了那么多的怨侣,有了那么多离开。
说话又与说话不同,有人说话讲理,有人说话乱扯。总能把一件事扯成两件事三件事甚至更多。生活中我们往往不能一下子分辨出来,甚至会为这种话牵着鼻子走。最后的结局往往是胡扯的人得势,嘴慢的人吃亏。待到作者给你把事情一码一码的码放清楚,你会发现非常好笑。本来简单的事情变得非常复杂,总被一个由头扯出无数的事情,总被曲解原本的意思。而生活中呢,这样的事情太多,我们每个人都胡扯过,也都被胡扯过。甚至每个人都有气的有理无处说的恨不得拿刀拼命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故意东拉西扯混淆视听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找不到人说话的时候。
夫妻是人生不多的能自选的关系中的一种。我们不能选择父母,不能选择子女,也不能和交心的朋友每天在一起,所以夫妻关系就格外的重要。夫妻能说到一起去好像是和睦的夫妻最重要的一点。当两人见面没有话说的时候,隔阂就很难解决了。不爱说话是心里还有话,没话说就是干脆什么都没有了。夫妻之间的不顺眼多半是因为说不到一起去,经济、子女、等等的问题都不是核心的问题。当说不到一起去的时候,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让彼此更不顺眼。
说话是很奇妙的艺术。某辩论大咖讲他中学前很不爱说话,因为他拿捏不准何时该停、何时该笑、何时该附和等说话的潜规则。但当他接触辩论的时候他发现非常简单:话题是已知的,观点是固定的,甚至说几分钟也是有规则的。这样执行起来反而很简单。我不由得希望某辩论节目请刘震云去做嘉宾,感觉会很有趣。不知道他会不会说“话是这么说,但不能这么干。”、“事儿能这么干,但不能这么说。”、“这事从根上起就错了”。这三句话相当经典啊,我试了一下,发现用这三句话非常像讲道理!乍一听简直无可辩驳,跟算命的有的一拼了。
这部书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大凡小说,总要介绍主人公后来怎样了,其余角色后来又怎样了等等。这本书没有。吴摩西变成罗长礼后来呢?他如何成家立业,跟妻子能不能说得来?馒头铺到底归了谁,有没有打起来?杨百顺离家出走再也没回去,他爹和他的兄弟有没有后悔过有没有寻找过?甚至缺了耳垂的秦曼卿结婚后又如何?这些应该很重要的事情仿佛都不重要了。好像可以预见终是每个人孤独收场。这也是本书的核心观点了。
人生难得一知己。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5以前没读过刘震云先生的书,知道这本书也是在一次阅读大赛,看到一名同学对于这本书的书评写的挺不错,便买来读了。
这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他讲的是人生,是人。关于人和人生的,往往没有终结,所以这样的结尾带来的阅读效果是深刻的。牛爱国在离开家之后辗转奔波,终于知道自己需要找什么了,故事结尾的那通电话最后是他一句:“不,得找。”
找什么?找到他真正在乎的,找到他内心里真正想要的,找到真真切切让他体会到生命的美好的`。而此时,这些于他而言,就是章楚红,那个可以和他说得上话,可以让他大大方方放开做自己的别人家的女人。世事多么奇妙,这个别人就是他自己的朋友,在他有难时慷慨给予帮助的好人。一边是寻到知己的欢愉,一边是背叛好友的罪恶,但是推开牛爱国逃离的既不是罪恶,也不是欢愉,而是对好友李昆的畏惧,他害怕被报复,这种畏惧让他放弃了这个女人,逃回了家乡。
牛爱国终于决心去找章楚红,是经历了许多个圈的,他得感谢他的母亲曹青娥,他母亲的养父罗长礼,罗长礼的孙子罗安江,还有许多别的他需要感谢的人。这些人比他绕的圈更多,但最终没能在人世间活得明白,却让后来人吸取了前人的教训,少走了许多弯路,更重要的是,体会到了人生的道理。这个道理在行文里是个中心——找一个说的着的人,过一个像样的人生。
人生是需要追求幸福的。但是幸福不是凑合,书中的很多人都在凑合人生。杨百顺的爹老杨,一辈子认定赶大车的老马是自己的朋友,任何掏心窝的话都说给老马,有什么事拿不定主意也找老马。可是老马呢,却从不认为老杨是他的朋友,他甚至觉得老杨是个累赘,每次和老杨的对话,皆是打马虎眼,老杨却当了真。因为这些个被当了真的乱主意,倒也成全了些本不可能成全你事,比如杨百利去了“延津新学”,杨百业阴差阳错娶到了富贵人家的女儿秦曼卿。
又比如杨百顺的弟弟杨百利,他也在混乱地追逐幸福的过程中,凑合起了日子。先是在“延津新学”的学堂里和牛国兴学会了“喷空”,两人十分能说得来,后来学堂关了,两人为了还能在一起,都到了牛国兴爸开的铁治厂,结果两人最后话没说好闹掰了,杨百利跟着机务段老万到了新乡当司炉。杨百利追随的是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却从未想过自己该如何与人说话,该如何让与他说得上话的人仍愿与他说话,他也不明白真正的说得上话是什么意思。因此他是不幸福的。或许他表面上可以找到说话的人,到真正理解她,与他心意相投的人却是没有。
主人公杨百顺一生都在追逐,他追逐的是内心的踏实,那是他的幸福。他为了不卖豆腐,先是去杀猪,再是去染坊挑水,去竹业社破竹子,在县政府种地,入赘给吴香香。在这漫长的周折中,杨百顺也曾有过可以说的着的人,但只是在当时,换个时间、地点、场景,又一切都变了。入赘吴香香本是图个靠山,他与家里断了关系,什么也没有。吴香香一开起来与他说得着,后来说不着,杨百顺干脆事事随着她做主,倒是和吴香香的女儿巧玲说得上话。然而世上的事,多是出乎意料,巧玲被杨百顺一时疏忽,让人拐跑了。杨百顺从此没了心中唯一的寄托,便离开了家乡,踏上了追寻让自己心安之境的路途。
这本书看得我很纠结,不是纠结自己,而是纠结书中的人。在我看来,明明可以这样过日子,他们偏要那样过日子,本来是像春天发芽冒绿的小植物一样生命力鲜活的人生,到了他们身上却成了窝在阴晦角落自怨自艾的苔藓般阴暗的人生。这大概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特征。不同于今日的人们在追求物质的同时也在追求精神世界。这也是时代的限制。上个世纪甚至这个世纪初或者现在仍有许多许多人因为各种原音,不能追求精神,更糟的是,有的人,甚至没有精神世界这一意识。这是极其可悲的现实。这种状况使得许多人的一生都难得幸福。
这使我想到我身边的许多人,许多事。其中有一个人活生生被精神的虚空压垮的人。虽是这个时代的人,但他是生和长在贫困农村的,是真实生长在书中描写的那种大环境下的。和杨百顺一样,他和自己的父母说不上话,当然没有到和杨百顺一样和家里断绝关系的程度。二十多岁他在家里的社会的压力下娶了一个大家都认为会过日子的女人,而这个人他从认识到结婚并未花多长时间相互了解,婚后几年这个女人为他生了两个儿子,他成了乡下所有人都羡慕的有房子有儿子的人。然而几年之后,年轻时活泼健康的一个人像中了魔咒一样沉溺上了赌博,身体也患上了许多病症。家里的亲友都对他恶语相对,让他改回来。没有人问他,你发生了什么,你的心里是不是有什么包袱。当我得知这些事时,我的第一想法是除非他招到一个解开他内心的人,他这一生可能改不回来了。然而这样的人,他是找不到了。他的父母五六十岁了,身边的亲友大部分都是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大环境对他的心理提示都是“你不行了,你这样是对不起人”。在这样的声音里活着的人,都难以向阳光生长。待我有一次接触了他的妻子,我更加理解了为何他会变得那样颓废。那是我在一个乡下的客厅里,只见一个打扮十分土气的女人带着一个男孩走了进来,一进来她便用充满怨气的语调埋怨那个男孩,嘟囔着不想要这个孩子。短暂的接触让我觉得见到了电影里上个世纪的老派中年妇女,心态阴暗,思想落后,不懂人情。那时我开始深深同情那个孩子,从小就要在阴暗的氛围里度过,那时我也理解他为何自甘堕落,我想这个女人大概也是以对男孩一样的语气对他说“真不想和你一起”。
幸福啊是个多么珍贵的东西,你需要在茫茫人海,渺渺时空中认真寻找,是凑合不得的。幸福也不是别人眼中的,是自己感受的。追逐幸福是需要勇气打破成规的,规矩里的幸福不一定是你的。牛爱国最终放下一切去寻找章楚红,那便是看透了这层理,他要去说他想对章楚红说的话,他要去听章楚红要对他说的话,即使时间过了境况变了,话也许会变味,然而那是他的心告诉他的,得去找她。去找她是他的幸福,那便是美的。
人生需要追逐幸福。杨百顺去了,牛爱国去了,结局是什么谁知道呢,但相比凑合人生的结局,追逐幸福的结局是没有失败的。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6读完,觉得是迟到的阑珊之人。 书改编成了电影,但是口碑不太好,也不知导演女儿是不是立书父亲说的着的人,也许只是表达方式的不同局限,才让观者有了如此不同的反响吧。 不太爱看长篇小说,因为初读,要记住乱七八糟的人物名字,就会让自己好像得了阿尔茨海默症,但是此书鸡零狗碎的一大篇,却莫名其妙的几天读完了。 通篇人物好像都在找一个说的着的人,其实我觉得不是找特定的谁,就是找让自己舒爽的状态,就像肚子憋得慌,不论是上洗手间稀里哗啦一番,还是四下无人噼里啪啦一下,都可能让人身心舒畅。 上篇的吴摩西和下篇的牛爱国,出延津和回延津,不同的人,一出一进,隔着时空,他们都在找,然而真的就是说这吗?被津津乐道的“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以前。”然而全篇每个人物都逃避过往,却都没有放得下以前。 也许没有信仰,不信主,但心里都有份执着,依从自己,而不是寄希望于他人。 牛爱国最后还是在找,也许最后找到,也许没有找到,也许找到也不是那个楚红了,也许会像吴摩西那样在别处,归从世事,安身过完一生,丢失最初的信仰,但是那张泛黄的教堂建筑图,还会在那里吧,也许在。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7在兰小欢的微博上看到他推荐这本书,称赞是“最好的小说”,于是从图书馆借了来读。
刚开始读时颇不顺利,感觉是翻开了一本百家姓,老张讲故事牵出了老李,老顾的摊子左边是老王,右边是卖豆腐的老孙,还有剃头的老关,老啥啥,老啥啥,人物太多混淆不清,说不清谁是主,就像一部乡村记事。
适应了本书这样的人物出场安排后,也慢慢缕清了人物主线是谁,抱歉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似乎是叫杨百顺吧?后来改名为吴摩西。其实每个人的命运就是这样,在不同的阶段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改变,一步一步走完了一生,那些出现在你生命里的过客,一刀一刀给你刻画出一辈子。
书中出现的小角色颇多,可以说每一个都性格鲜明,不知道为什么,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染坊里的那个老板,热爱猴子,爱寻思事,有工人犯了错就爱盯着他看,再低下头想,这个一想,就把人给想怕了,比骂你打你还难受。
书里经常出现这样一句话,大概是:把一件事说成了另外一件事。是啊,吵架的人儿,闹矛盾的人儿,可不都是由一件事吵到另外一件,由一件事牵扯到一个人,乱糟糟一堆,吵到最后,你会发现,其实你们压根就没有吵那件事,而是牵扯到背后的枝枝蔓蔓,不是说吵你今天看我眼神不对,而是吵你内心不再爱我了所以眼神不对。试想要是所有的人,看待事情都只抓当下,不要由此及彼地想那么多分析那么多,那人际关系是不是会简单一点?夫妻是不是会恩爱和谐一点?
前半部分取名“出延津记”,后半部分取名“回延津记”,前半部分讲的是一个男人从少年到中年,离开延津去外面打拼,后半部分讲的是跟这个男人有瓜葛的一个小姑娘,被卖到外地,长大后想回到生她长她的故乡,顾为“回延津记”,布局结构有点像《灿烂千阳》,两个有关联的人,分别占据书的一半。但不同于《灿烂千阳》的是,这本书没有明确的结局,杨百顺的子孙(杨百顺生前最爱的,因为长得像老詹)究竟想问那个小姑娘什么话,那个小姑娘的儿子的情人想跟他说什么话,都不知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也许正应了书名,这没有说出来的一句话,顶一万句。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 篇8说得着,说不着 《一句顶一万句》,读完这本书,最深的感触是,老段对中风了的老杨说的那句话:经心活了一辈子,活出了个朋友吗?想来,这句话也是最映衬书名的一句吧!用书里的经常出现的话讲,就是跟谁说着,跟谁又说不着。
这本书分了两部分来写,在决定买这本书来读时,看过这本书的简介。第一部分说是写吴摩西出延津找与他能说到一起去的养女,名为出延津记;第二部分是写吴摩西养女的儿子回延津寻找吴摩西的故事,名为回延津记。
既是扫完这简介,开读的时候便也依着简介的思路在探究书里的故事。我开始读这本书,是我在理发店做头发,理发师说得要三四个小时,另外一起买的《一个人的朝圣》有两本,想着《一句顶一万句》会不会正好就读完。然后就在人来人往,嘈杂的环境下翻开了。看着看着便四周的声音都消散了,一心沉静在绕乱的小说里;不是沉静在小说里,而是在纠结简介里人物怎么还没出现;也不是纠结人物还没出现,而是被作者铺天的不是而是的排比句给绕昏了。四个小时,愣是没将出延津记这部分读完,也没有读到吴摩西的出场;吴摩西也不是没出场,而是他出场的时候叫杨百顺。
看完第一部分才知道吴摩西原是姓杨,是卖豆腐的老杨的儿子,因为当了“杀人犯”,“杀”了老杨和老马而逃出;也不是真杀了老杨和老马,而是在心里杀了他们,自此就离开了杨家庄。后来传教的老詹给他改名为杨摩西,并为他的第9个发展的信徒,虽然杨摩西还是离开了老詹的破庙,但是大家都叫习惯他的名字,便也不再改回杨百顺了。为何他又改姓吴了,原来他后来嫁给了吴姓寡妇,改了姓,也有了与他说的上话的养女巧玲。他与寡妇说不着,寡妇后来与人跑了,便有了他出延津,且把巧玲丢了的事。
整本书虽然在话上不是直戳要点的写着,有很多绕饶弯弯,但也正是这些绕饶弯弯让人有着一直读着丢不开手的魔力。
第二部分的回延津记,牛爱国,也就是曹青娥的三儿子,曹青娥也就是当初吴巧玲。曹青娥一开始与三儿子并说不着,但是六七十岁后就与牛爱国说的着了,将吴摩西的事情都说与了牛爱国听,但是牛爱国与母亲又说不着,每次也就是听着。后来牛爱国离开沁源,曹青娥又与三儿子说不着了,与孙女百慧说着了。曹青娥病危时的只言片语,百慧将奶奶平时与她说的事说出来,牛爱国便明了了曹青娥的意思。用了一个故事,才能让儿子懂她的意思,便也是一个费劲。后来,牛爱国的老婆与人跑了,牛爱国本不想找,但姐姐说要找,就算是假找。与七十年前一样的情形,当他决定要带百慧去的时候,我心中不忍担心悲剧的重演。但在走前夜里,百慧竟生病,牛爱国便就一人踏上假找的路。一路走,一路想可以去的地方,本是假找,走着走着倒成了真找,也不是真找,因为不是找的庞丽娜;也是真找,因为他突然想找到有关母亲养父吴摩西的故事,就有了回延津这一出;后来又变成了找章楚红,倒也是成了真正的找。
故事里每个人每个阶段都会有与自己说得着的朋友,与说得着的人说话,一句便顶了一万句,听得人懂;与说不着的人说话,一万句都顶不上一句,听得人不懂,说的人也累。老杨当老马是朋友,是因为与老马说,老马的眼界比他长,一句顶了别人一万句的作用。但是老马没把老杨当朋友,因为老杨与老马絮絮叨叨说那么多,对自己并没有多少用。书里的朋友,都是建立在两人说到一起,能解惑,能解忧,当遇事、遇矛盾后这样的关系便又显得很脆弱。所以才会有那句话,经心活了一辈子,活出了个朋友吗?
说得着的也都渐渐生疏,或是闹了矛盾了;说不着的却又变得说得着,然后走走又说不着了!一辈子都在寻找,能解孤独的人,经心活过,才知道,人呀,总有不可避免的孤独时光。近来不是有句话说的很好么,你的孤独,虽败尤荣!一句顶一万句,是不是也有另一层含义,人一辈子寻寻觅觅那个能说一万句的人,还不如自己在孤独中清醒的一句话呢!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整理的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三国演义》原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后来的《三国演义》是后人的简写。《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选编的历史小说。主要说了三国时期的魏国,蜀国,吴国三个国家的互相斗争,为抢夺地盘,争当国家霸主,作者用了非常详细的描述三国大开杀戒的一场场恶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两百多个人物,其中作为成功的人物有大名鼎鼎的孔明;诡计多端的无耻小人----曹操;威风凛凛的关云长;智勇双全的刘备等大小将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人还是关云长,他身长九尺,声若巨雷,丹凤眼,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刮骨疗箭毒不怕一点疼。
在《三国演义》里,作者匠心独运,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长板桥等一系列的生动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草船借箭。一次吴国缺箭,周瑜让孔明三天之内造上十万枝箭,还立下军令状。孔明掐指一算,算到第三天必有大雾,他向鲁肃借草船。到了水寨前,曹兵箭如雨下。诸葛亮带着插满了箭的草船,就顺着急水回寨。回寨后鲁肃向周瑜把事说了一遍,周瑜只能长叹一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
读了《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知道了打胜仗不仅需要勇气,力气,武功,还要智慧,我们还不能像曹操一样做人太狡诈。也不能像周瑜一样,心胸狭窄,纵然很有才干,可还是被气死了。要像刘备一样,仁义当先。
《三国演义》里精彩的人物,使我百读不厌,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2《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的著名作家罗贯中撰写的长篇小说,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司马炎建立晋朝的许多荡气回肠的故事,表现了群雄逐鹿、三足鼎立的壮观景象。
这本书中的许多人物都令我难以忘怀: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大义凛然的关羽,阴险狡诈的曹操,忠厚守信的鲁肃,才智过人的姜维,文武双全的邓艾,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徐庶。作者为我们刻画了一个个呼之欲出的英雄形象。书中的故事更精彩绝伦:三英战吕布、草船借箭、赤壁之战、七擒孟获、长坂坡救主。那一幕幕感动地往昔故事,一曲曲哀而不伤的英雄赞歌,让读者们浮想联翩
读了《三国演义》,我明白了为人处世的遂理。做一个人,不能像吕布那样目光短浅,反复无常,也不能像曹操那样:“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也不能像周瑜那样妒贤嫉能,不顾不顾大局。应该要像诸葛亮那样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像赵云那样赤胆忠心,不畏艰险。我也从这本书中了解了中国历史上一个下寻常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英雄豪杰,各领风骚,诸侯割据,城头变幻大王旗。文韬武略,斗智斗勇,演绎出一段多姿多彩的历史。我曾经向彺能生活在那个年代,但转念一想,那时候的老百姓该多么苦啊。曹操的诗里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样惨痛的描述,令人望而生畏。还是生活在和平年代比较好。
《三国演义》真是中国文学史的一颗璀璨的明珠,真是我童年的好伙伴。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3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古往今来,《三国演义》一直是中国历史文学系中的一部宏伟之作。人们总是说:“温故而知新”。现在重温《三国演义》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仔细读完后才知道,原来这本书里真是有那么多“美味”的故事啊!有令人感慨的,令人愤怒的,令人伤感的……
《三国演义》是明朝时期罗贯中写的一部著作,主要内容是魏、蜀、吴三国三分天下的故事。
这本书里,最令人崇拜的人是诸葛亮,他是足智多谋、顾全大局、忠心耿耿的一个人。从《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空城计》中就可以看出诸葛亮的聪明才干。《七擒七纵孟获》充分展现了他宽宏的胸襟以及顾全大局;《白帝城托孤》可以看出他的忠心耿耿。但他也并非神仙,他也有失误的时候。比如《街亭之战》中,他不但没能保住街亭还将街亭这一重要地点落入了敌人手中,最终导致蜀国灭亡。
周瑜是个心胸狭窄的大都督,他的职位虽然比诸葛亮高很多,但他并不满足,总是嫉妒诸葛亮的才能,几次想谋害诸葛亮,但每次都会被诸葛亮给识破。后来,因为诸葛亮立下了许多大功,最终居然被他给气死了。我个人认为,如果遇上了不开心的事情,应该要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要适当的和他人分享,不要总是憋在心里,然后再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
我觉得,《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他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并且给了我许多的启示和启发,希望大家去细细品尝。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读后感《读后感 封顺泰》。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枭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三国演义》是明末清初的作家罗贯中写的一部章回体小说,它和《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
这本书的人物个性十分鲜明,让人们看过一眼后就再也不会忘记,如关羽的义薄云天,就算千里走单骑也要回到大哥刘备身边;张飞的粗暴耿直,在他们三次请不到诸葛亮时毫不遮掩自己的怒气;还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在曹操败走华容道的时候准确无误地想出了曹操的必经之路……还有曹操的老谋深算,周瑜的文武兼济都让我过目不忘。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因为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而且学识渊博,虽然在还没有出山之前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却十分了解外面发生的所有事情,甚至还能准确无误地推算出好几十年后的天下大事,实在是令人敬佩啊!而且诸葛亮十分善于琢磨人心,在抓住孟获时,他不着急劝降,而是放了他。在这样反复七次之后,孟获终于被诸葛亮的诚意打动,于是投降了他,后来还立下了许多战功呢!
《三国演义》这本书写得十分精彩有趣,这本书把所有人的性格、脾气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把所有打斗场景都描写得十分逼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里面所有人物的一言一行,一招一式都刻画得淋漓尽致。
《三国演义》还写出了汉末的战火纷飞,以及社会的黑暗,帝王的腐败。它真的不枉叫做四大名著之一。我十分喜欢看这本书,真是百看不厌啊!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6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题记
这个寒假,怀着对悠悠历史的向往,我翻开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主要讲述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读完这本书,我被曹操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大家一定觉得很奇怪吧!曹操诡计多端、多疑,历史多以“奸雄”而论之,为何我不爱“英雄”而独爱“奸雄”呢?“奸雄”顾名思义奸而雄者。曹操最被大家所诟病的无非两点:一是误杀吕伯奢一家后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二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以敝之拙见:第一点可从史书找反驳,第二点曹操之所以那么做是时事所迫,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在董卓进京后群雄都无动于衷,只有曹操挺身而出,难道这不是英雄所为吗?曹操为人诚实、亲民、从不阳奉阴违,这样的人在现代也是值得尊敬和学习的。
看到曹操的这些品质,联想到生活中,我们还好意思说他“奸”吗?马路上老人摔倒了,围拥而观、拍视频、发朋友圈已成常态,扶与不扶早已不是重点,甚至连报警都不愿动动手指。如果我们都能像曹操一样挺身而出,那么社会的负面新闻会少之又少。工作中领导提出一个并不完善的方案,拍马屁、阿谀奉承声声不断。如果我们能像曹操一样直言进谏,那么公司的业绩会是蒸蒸日上。说到我自己,每次都是能言善辩,却总是不屑于去实践,结果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啊!
读懂了曹操,就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争做一个现代“英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我们正值治世,让我们做能臣吧!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7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题记
鼓角争鸣,硝烟弥漫的战场;勾心斗角,争夺权力的战争;风花雪月的爱情和情意深长的友情成就了千古佳话,这就是——《三国演义》。
书尚未翻启,思绪已飞回到三国时期,那飘飞的烟火,滚滚的尘土向世人展示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千年的风雨沧桑,荡涤着我的思绪……
初读《三国》时,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读来也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知道性格各异的三国英雄,各个武艺高强,智勇双全,但尚不知他们的真正魅力所在。
随着年龄增长,再读《三国演义》,心头涌现出一种沧桑的厚重感。翻动书页,看到的是气量狭小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想到的是“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遥想当年的周瑜春风得意,绝代佳人小乔又刚嫁给他,他豪气满怀地站在江上,身边的小乔娇柔地抚琴,纤细的手指在一根根琴弦上缓缓滑动,只见他手摇羽扇,头戴纶巾,从容潇洒地在说笑闲谈之间,八十万曹军如同灰飞烟灭一般。
缓缓地合上书,我的心划过一道碧痕:生命是短暂的,纵然一生为国,充满豪情盖天之气,百万军中勇夺将人之头,未出茅庐已知三分天下,结果也常使英雄泪满襟啊!生命是短暂的,三国英雄最后都不幸逝世,但消逝的是有形的生命,永不消失的是历史文明流传下来的精神力量,它昭示着生命的价值。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8前半部分很带劲,被曹操这个奸雄所折伏,胜不骄败不馁,的确实真英雄。与之后的衰败形成对比。很多落泪的地方,比如郭嘉死,曹操三哭~再比如诸葛亮长叹曰:“再不能临阵讨贼矣!悠悠苍天,曷此其极!”
可歌可叹。也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诸葛亮气死周瑜,骂死曹真、王朗,羞辱仲达,再比如司马懿见到“死而复生的”诸葛亮,吓到用手摸头曰:“我有头否?”
听着张卫健的《真英雄》,观三国,很多感概。人生只不过一场厮杀,若是真英雄,怎会怕?成王败寇,一念之差,生死一霎那,豪气永放光华,江山如此大,何处是家?
后半部分略仓促,很多英雄仓促死,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评三国“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着实透彻。
摘录最喜欢的一段 诸葛作书痛斥曹真:
其书曰:“汉丞相、武乡侯诸葛亮,致书于大司马曹子丹之前:窃谓夫为将者,能去能就,能柔能刚;能进能退,能弱能强。不动如山岳,难测如阴阳;无穷如天地,充实如太仓;浩渺如四海,眩曜如三光。预知天文之旱涝,先识地理之平康;察阵势之期会,揣敌人之短长。嗟尔无学后辈,上逆穹苍;助篡国之反贼,称帝号于洛阳;走残兵于斜谷,遭霖雨于陈仓;水陆困乏,人马猖狂;抛盈郊之戈甲,弃满地之刀枪;都督心崩而胆裂,将军鼠窜而狼忙!无面见关中之父老,何颜入相府之厅堂!史官秉笔而记录,百姓众口而传扬:仲达闻阵而惕惕,子丹望风而遑遑!吾军兵强而马壮,大将虎奋以龙骧;扫秦川为平壤,荡魏国作丘荒!”曹真看毕,恨气填胸;至夜,死于军中。
三国中的恩怨情仇,战乱纷争,何其悲壮!需仔细体会。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9读完一本《三国演义》,我真是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书中活灵活现的人物为我生动地演绎了一场历史故事……
《三国演义》中有许多人物使我敬佩,但既使我敬佩又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关羽了。《三国演义》中,对关羽的描写只有简单的一句:“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关羽在我看来要属书中最重情义的人了,他跟随刘备打天下,对刘备忠心不二。在一次曹操进攻刘备的战争中,关羽被生擒,但曹操待以厚礼。但关羽并没有久留的心意,最后还是留书告辞,千里走单骑回到刘备身边。关羽的勇猛和武功也让我敬佩,“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使关羽威震华夏。而且关羽守信用,与兄弟共患难的忠义有时也值得我们学习。
三国演义中,每国都是靠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有领导指挥的情况下共同建立的。这让我明白了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相互合作才能使原本困难的事变简单,这也是成功之道。我还学到要多多听取他人的建议,如若不然,曹操怎么会在赤壁被打败?还有,做一件事之前要想好方式方法,考虑到事情的结果。
读完《三国演义》,我领略到古人的才智,仿佛真正置身与那个充满战乱的三国时代,懂得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0“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就会让人想起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四大名著之一,它让我受益匪浅、百看不厌。
《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东汉末年,由于汉献帝无能,黄巾军起义,使吴、蜀、魏三国鼎立,最终大汉归晋。书中我最钦佩赵云和张飞,最瞧不起袁绍。赵云,字子龙,英武潇洒,武力超群,数次成为“孤胆英雄”,被刘备称为“一身都是胆”的人物。赵云长坂坡救主,连战几十员曹操大将,救出糜竺等将;他胆识过人,在千军万马中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势不可挡,立下赫赫战功。张飞,字翼德,三国时期蜀汉“五虎大将”之一。张飞一喊,吓退曹操百万军;又一喊,吓得曹操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又大喝一声,竟把曹将夏侯杰吓得肝胆破碎,一头栽倒在马下。张飞以勇猛、鲁莽、嫉恶如仇著称,被历史上称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物,后被范强、张达刺杀。而袁绍却没有一点主见,在官渡之战中,竟然会听从小人郭图的建议,去偷袭曹军的大本营,结果大败而归,从此一病不起。
在《三国演义》中,使我领悟到战士打仗并非一定要在战场上厮杀,而要以德服人,以谋智取。刘备的仁慈厚道,曹操的胸怀大志,关羽的智勇双全,赵云的重情重义,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三国演义》这部中国历史小说,值得大家一看。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1《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时期的罗贯中所著,是一本历史性综合小说,结合了真实的历史所著此书。
在《三国演义》中的三国为人们描绘一幅精彩动人的画面,我最喜欢的国家是蜀国正是凭借每一次胜仗才走向兴盛!吴国在江南一带一直称雄,然而吴国最不同于其他两国了,因为吴国的地形要素,迫使吴国以防守见长,但吴国水上的攻击力是最强的,因此它的船业也十分发达,魏国是由曹操统治的,魏国在三国时期一直是最厉害的,拥有百万大军,粮食万担,最后统一三国的也正是魏国。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大将赵云、典韦、关羽和军师诸葛亮,遥想当年赵云紧靠一匹马,一把枪,一身盔甲这四样东西东西在长板坡勇闯八十万大军,在赵云眼中这八十万大军只是虚张声势,他视大军如草芥,勇猛杀敌,背着小主公阿斗硬是杀出一条血路,他在其他的战役当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赵云比吕布的战斗力少,但比吕布更有计划,爱护部下。
我听别人说关羽最讲义气,但我认为典韦是最讲义气的,比关羽更能报答别人,我喜欢他的是他战死沙场的时候。那时曹操正在讨伐张绣。曹操在被张绣的军队围困之际,典韦本可以跳马,却又念他的义气,与曹操当年对他的恩情,他回来救曹操却不幸牺牲了,然而在他马上终结的那一刻他向主公曹操大吼了四个字“主公,快逃!”在典韦死的时候,他帮助了曹操,大败了袁绍,统一了大部分北方。
《三国演义》的结构宏伟而又严密、精巧,语言简洁、生动,不仅是我国历史章回小说的开山之作,而且是我国古代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小说。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2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很多书籍。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罗贯中的小说《三国演义》。这部小说讲述了汉朝与晋朝之间一段分裂的历史,当时魏蜀吴三个国家都想统一天下自己当皇帝,但最后谁也没有成功,被统一归于晋。我特别欣赏小说中的三个人物——关羽、张飞和曹操。
红脸的关羽身高九尺,面如重枣,手持青龙偃月刀。他是个重感情、讲义气的人。当初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后来曹操将三兄弟杀散。关羽没办法,投降于汉朝。曹操一直想收降关羽,但关羽并未投降,而是千里走单骑寻找到了大哥刘备和三弟张飞。
黑脸的张飞身高八尺,燕颌虎须,声音如雷,气如奔马,专好结交天下豪杰,非常有勇气。在讨伐董卓的时候,敢于和天下第一勇将吕布对阵;在当阳桥上,面对百万曹军,他大喝一声,桥梁断了,水也倒流了。我很钦佩他这种气魄。
舞台上的曹操是白脸,代表着奸诈。其实他并不奸诈,开始他是为了汉王朝行刺董卓,虽然没能成功,但他发表讨伐董卓的檄文,并聚集了天下十八镇诸候征讨董卓。在他担任丞相之后,统一了北方,更想统一中国,可是“挟天子以令诸候”的做法被人称为“汉贼”。我觉得他是个有功也有过的人物。
我认为《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值得读的书,书中的人物各有特色,故事情节更是精彩纷呈,如草船借箭,赤壁大战,水淹七军等。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觉得《三国演义》很有意思呢?有时间一定要读一读哦!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3《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吴.蜀.魏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上,上演了一幕幕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三国演义》反映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人物名称、地理名称、主要事件与《三国志》基本相同。人物性格也是在《三国志》留下的固定形象基础上,才进行再发挥,进行夸张、美化、丑化等等,这也是历史演义小说的套路。《三国演义》一方面反映了真实的三国历史,照顾到读者希望了解真实历史的需要;另一方面,根据明朝社会的实际情况对三国人物进行了夸张、美化、丑化等等。
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
诸葛亮(也称诸葛孔明)(181年-234年),字孔明,号卧龙(也作伏龙),汉族,琅琊阳都(今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人,蜀汉丞相,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发明家、军事家。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谥曰忠武侯;后来的东晋政权为了推崇诸葛亮的军事才能,特追封他为武兴王。代表作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诫子书》等。发明木牛流马、孔明灯等。
这本书中我最欣赏诸葛亮的智慧:比如他布的空城计,草船借箭等······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4《三国演义》第十二章是“三顾茅庐”,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三国时期,有位贤士叫诸葛亮,刘备早就听说他的大名,又有人向刘备推荐他,于是,刘备很希望能见到诸葛亮。第一次,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人前去拜访诸葛亮。三人来到诸葛亮的庄院前,前去敲门,不料出来一个小童,说诸葛亮不在。刘备听了非常失望,在张飞、关羽的劝说下无奈的离去;第二次,刘备听说诸葛亮回来了,又前去拜访。这是正是隆冬,这次诸葛亮的弟弟在家,而诸葛亮昨天刚刚去和朋友游玩去了。于是,刘备就留下一封信,说明自己对诸葛亮的敬慕之心,失望地走了;第三次,张飞和关羽等人一齐来劝阻刘备不要再去,但是刘备求贤纳士的态度非常坚决,让张飞和关羽不得不再跟着刘备去拜访。这次,为了表示对诸葛亮的尊敬,离山庄还有半里路时便下马步行。三人来到山庄,小童告诉刘备诸葛亮正在睡觉,刘备一听,便在门外等候。半天后,诸葛亮睡醒了,刘备急忙拜跪,诸葛亮见刘备三顾茅庐,决定辅佐刘备平定天下。刘备也正是因为有诸葛亮的辅佐,才如虎添翼,进而呈现三足鼎立的局面,流芳百世…
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刘备之所以能把诸葛亮这种奇才请到,是因为刘备具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我总结了一个道理:人只有坚持不懈,才会成功!
三国演义的读后感15前几天,我读了四大名著里面的《三国演义》,书中那些生动人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深深的埋藏着。
《三国演义》是部长篇历史小说。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代,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里面也有许多故事都非常精彩,把人物我象描还的惟妙性肖。其中我最喜欢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记、三英战吕布这五个小故事,它们故事中的情节深深打动着我。
《三国演义》里也有很多历害的人物,比如:被称为奸雄的曹操,以仁得人心的刘备,还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诸葛亮的空城计”是我最喜欢他的原因。
我要学习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但当务之急是要先努力学习,考上理想的中学,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不仅要学习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还要学习刘备的宽宏大量,不斤斤计较,做人要有一颗感恩之心,我还要学习张飞宁死不屈的坚强品质,学习周瑜有勇有谋的精神,学习关羽不畏坚难和勇往向前的品质。其实从古至很多战争是可以避免的,但有一些为了自己的权势利益才去侵略,而受苦的是那一些老百姓。
读完《三国演义》书中精彩的词语和句子,让我从中增长了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啊!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在老师的要求下读了又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是一本传记,第一次接触它的时候是在语文书上,学习了其中的一篇《伟大的悲剧》,这是他为失败者所写的传记,这是史上少有的。就是因为这篇文章勾起了我对这本书想读的欲望。
这本书的第一部分讲了哥伦布回来后,说有一个黄金王国,于是所有的人开始向那个小岛出发,但是事实并没有像所有人想得那样美好,呆在小岛上后,再回来就很困难,一位聪明的年轻人藏在了一艘货船的箱子里,成功地离开了小岛,但他后来就要找到真正的“黄金之国”的时候,却被那些嫉妒他的人所杀害。这一部分并不是仅仅告诉了我以前所发生的事,它让我知道了如何做人。所有的人都对黄金有非常美好的幻想,都想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但是现实永远不会是我们想象地那么完美。所以做人应该少做白日梦,脚踏实地做好自己即可。
但所有人发现厄难开始降临的时候,却又无法逃去,而聪明的年轻人用自己的智慧逃了出去,他选择藏在一艘货船的箱子里,等到已经不可能再返回的时候才出来。这告诉我,做人难免会有失误的地方,就算是面临绝境也要想尽办法解决,不能等着所谓的上帝或者是鬼神来“帮助”自己。虽然想要活着的念头是人类的本能,但并不似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到,有些人只靠蛮力是无法达到目的的,所以要靠自己的智慧才能解决所有的难题。不要任命运摆布。
当年轻人即将要成功的时候,却被命运残忍地送上了断头台。并不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只是因为他的成功让其他的人眼红,满心的嫉妒让总督翻出了陈年老账,而执行死刑的是这个年轻人的知己兼战友。做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受别人背地里使得阴招。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2尽管英雄史观遭到人们的批判,被用来衬托客观唯物主义史观的正确性,但不得不承认,那些出类拔萃的英雄人物在时代变迁的风口浪尖,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乾坤的场面还是让人心潮澎湃。梁启超说:“历史者英雄之舞台也,舍英雄几无历史。”有一定的道理。
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历史方面的书,尽管它里面只包含了短短十几篇历史特写,却让人深深体会到那些杰出人物在推动历史进步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无论是亨德尔、列宁、菲尔德等人的成功,还是拿破仑、斯科特、威尔逊的失败,都是那么生动有趣而引人深思。茨威格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看见人类的历史是怎样在关键的一瞬间被改写,让人有生不逢时之感。《滑铁卢的一分钟》里面格鲁希的执拗和愚笨葬送了拿破仑刹那的胜机,令人扼腕。《攻克拜占庭》中那扇被人遗忘的凯尔卡门让奥斯曼土耳其人一举将东罗马帝国粉碎,不由得使人感叹这阴差阳错。《夺取南极的斗争》描述了英国探险家斯科特率领的探险小组在最后关头表现出来的沉着和勇敢,这些真正的勇者值得人们敬佩。
我们可以发现,在茨威格的这部历史特写书中,并没有对那些利用战争手段建立政权的“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帝王将相们歌功颂德,他通过巴尔扎克的嘴表达了自己对于暴力的厌恶,他笔下的人物具有执着的精神,以良知对抗暴力,对于伟大的人文主义者西塞罗,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很可惜的是,茨威格并没有涉及到中国的历史,我想如果他对这片古老土地过去的悠长岁月有过研究的话,他一定会如获至宝,因为这是一片开垦不尽的肥沃土地,足够他皓首穷经,钻研一辈子。以他的眼光,我猜想他会对屈原自沉,卧薪尝胆,虎门销烟,西安事变,抗日战争胜利等等感兴趣。
这些人类的群星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茨威格说:“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情的流逝。”我们要做的,大概就是在这等待的过程中,努力的成长,期待成为那灿烂群星中的一员。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3当历史的画卷在我们的意识中拉开帷幕,在岁月的长河中,我们所遇到的每一处风景、每一件事物、每一个人物都以定格的姿态尽情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在我们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历史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
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的茨威格所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最后一刻的失败。在这些令人心里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英雄登上绚丽的舞台。
“欲望”这个词在《黄金国的发现》这段历史中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苏特尔由于被控诉为破产者、证券伪造者而被迫流浪,但他也有伟大的梦想——去寻找神秘而陌生的地方。苏特尔用他的冒险精神诠释了什么才是天生的冒险家。他经过三个月的艰苦跋涉终于到了加利福尼亚,苏特尔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建造农场,工厂。几年后他就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人。之后他的工人在土地上发现了一种奇特的金黄色金属,经确实居然是黄金!苏特尔从此以后是世界上富裕的人?恰恰相反,后来的他却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贫穷、最可怜、最绝望的乞丐。而原因就是这令人兴奋的黄金!得知土地有黄金的工人们全都罢工,开始肆意抢夺黄金。之后抢夺黄金的人流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都为了同一个目标——黄金!这黄金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世界,无数支庞大的队伍络绎不绝而来,而苏特尔只能呆滞地看着这强盗般的掠夺,过完了他宏伟却悲惨的一生。
苏特尔这个疯狂的冒险家终于在加利福尼亚停止了流浪,但是随着黄金的发现,他的美梦也随之被打碎。实际上,并不是黄金的过错,而是人类贪婪的欲望惹的祸!黄金是欲望的根源,黄金的诱惑使全世界的人都奔至加利福尼亚。然而这仅仅是金钱的诱惑,还有不可计数的诱惑在我们面前。
俗话说得好“十赌九输,赢得一定是庄家。”可是全世界的赌徒还是数不胜数,这究竟是为什么?还不是赌博的诱惑,人想赢钱的欲望太重了!当你赢钱的时候,你赢了还想赢,最终输光所有的积蓄;而当你输钱的时候,你就会想加倍地投注,来赢回输的钱,就这样循环地投注、输钱,就会到最终的身无分文。有多少人因为赌博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有多少会记得这血淋淋的教训而放弃赌博呢?很少很少,这就是人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
网络于1969年被美国人研究出来,原本是个拉近世界距离,使之成为地球村的方便机器,可没想到却害了无数的青少年!网络游戏是一个万丈深渊,一旦掉下去就会“万劫不复”!青少年玩的大多是战斗类的游戏,那真实的画面,刺激的声音让他们乐在其中,却浑然不觉网络游戏背后的危险。他们一旦上瘾,就会逃课,上网吧,买装备,若没钱甚至会去投、抢、伤人无恶不作,只为那一点游戏的刺激。游戏的欲望让人更抵挡不住,失去人原本美丽善良的心灵!
人的欲望本来就很强烈,再来些赌博、游戏的诱惑会更加抵挡不住。尤其是青少年,所以我们要在心里刻下一个信念——不适合我们青少年做的事千万别去尝试!诱惑是存于世上的一种奇怪的东西,你会为之疯狂而不能自已,而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的一生不断地被欲念剌激,所以为诱惑折磨一生!
历史让我们看见了血淋淋的教训,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体现得更为惨烈。让我们为抵抗世间的诱惑而努力吧,让我们抛弃不适合的欲望,迎接光明的未来!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4在我们试图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我们不妨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人类世界的知识,另一类则是关于动物世界的知识。然而,只有人类明确的意识到了自己与生存世界的关系,只有他们用思想点燃了生活,创造着新的大千世界。
人类有思想,所以他们当中会产生思想的精英,使人类思想经历一波一波的高潮。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的精神复活、滑铁卢的一秒钟、黄金国的发现······铁血杀伐与一世枭雄、永恒悲音与帝国陨落等让人心灵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上的思想精英们登上了舞台。
这本书里写的伟人,体现出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高大形象,而是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或在某种特定环境下体现出崇高的人性,完美的品质和性格,或干脆只有一件惊世之举。()在我看来,作者正是将拍电影时常用的“蒙太奇手法”巧妙地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这些人们所做之事,无论大小,作者都将其淋漓尽致的描写,称作“历史特写”。
读过这本书后,我发现了它与名人传记或正统史书的关系:它是他们的结合体。既然是历史特写,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个充当这段历史的缔造者或者推动者的人物(伟人)。而从他们缔造或推动历史的过程中,我们既能窥见当时社会现状的一角,又能看出美好或丑陋的人性在影响着这个历史事件。有人有事,人和事相互衬托,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我觉得这种写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两全其美,又与史实紧密照应,又写出了鲜活的人物。
其实,这本书给我的除了震撼还是震撼。我那先前朦朦胧胧的历史框架在读完这本书后了然清晰了起来,在感叹历史的厚重感和沧桑感时,我赫然坚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学好历史!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5这是一场精彩的斗争;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弱肉强食,成王败寇。阿盟僧和斯科特,共同面对着严酷的自然环境,却一胜一败。他们的实力相当,却是斯科特的计划有误。他们的“竞争”中,出现困难,面临困难,并解决困难。“人员过多”“天气寒冷”“环境恶劣”。斯科特的团队都闯过了,而他们却输给了另一只队伍。这场胜败不是一般的胜败,而是关系到两个国家。关系到英国与挪威!这张国旗代表了很多:荣誉,喜悦,胜利……
尽管斯科特的团队失败了,我仍然敬佩他们。斯科特的人格是高尚的,他正直。团结、坚持、勇敢。在谎言与事实面前,他选择了向别国国王证明他国胜利。这种决心不是常人所具备的,这种忍耐不是大众所具有的!
奥茨,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英雄,他没有拖累大家,执着地向死神走去……天哪!有多少人能像他如此坚强啊!像他如此勇敢呢啊!这五个人果然是那30个人中最出类拔萃的5个人,这种人格无人能及。他们已经战胜了自己,突破了极限——脚趾被冻掉,光着脚板坚持行走。我不忍联想到那个画面, 一根根脚趾活生生地被凛冽的寒风吹落。也许,那时他已失去了知觉,对于肉体上的疼痛,已经不及心灵所噪声的疼痛来得突然。那个在艰苦环境下,仍然背着“是外人眼里不起眼的十六公斤重的岩石继续行走的博士”……
他们承受了太多,终获得了死亡的终结。但他们的世纪,却永驻于人们的心中,英国人民将永远记住他们!尽管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英国人的骑士精神,探险精神,从斯科特一行人中,我看到了,我领略到了。什么叫做勇士,什么叫做英雄,那就是他们——斯科特的队伍!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6斯蒂芬茨威格用敏捷的慧眼捕捉到了历史最独特的角度:历史的转折点,然后用生花的妙笔、满腔的热情完成了这部杰作《人类的群星闪耀时》。
在序言中,作者谈了写这本书的意图:历史是真正的诗人和戏剧家。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而去。不过,这种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旦发生,就会决定几十年和几百年的历史进程。
的确,成功和失败往往只差一步。在这一步之中,时间显得如此吝啬,人性显得如此丰满都是我始料未及的。《在滑铁卢的一分钟》一章中,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名鼎鼎的拿破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命运竟掌握在一个平庸的循规蹈矩的格鲁希元帅手中。拿破仑给格鲁希的命令是:务必率三分之一兵力去追击撤退的普鲁士军。然而滑铁卢战役提前开始了,一切都变了。普法军队的主力全部集中到滑铁卢,而怯弱的格鲁希带着大队人马游魂般的在战场外追击不存在的普军。更可悲的是格鲁希听到战场上传来的隆隆炮声,才明白战役开始了,将士们纷纷恳求支持前线,格鲁希考虑了一下,只考虑了一秒钟,然而就这一秒钟却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拿破仑的命运、世界的命运甚至整个十九世纪的命运。
滑铁卢战役就这样悲壮的结束了。我认为这悲壮不仅体现在伤亡的人数上、战役的激烈程度上,更主要是体现在那戏剧般的不可思议的而又决定世界历史的一瞬间上。
这本包含12个重要时刻的历史特写中有拿破仑、托尔斯泰、列宁等伟大人物;也有本来微不足道,但借了茨威格的笔而闻名于世的人物:如谱写《马赛曲》的一夜天才鲁热,创作清唱剧《弥赛尔》的韩德尔,黄金国加利福尼亚的发现者苏特尔等等。
书中处处洋溢着人文主义温情。因为茨威格本人就是一位人道主义者,一生都在为和平奔波。他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目睹了最丑恶最黑暗的现实。1942年,就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期,茨威格与妻子双双自寻离世。在遗书中他写道:我向我所有的友人致意!原他们度过漫长的黑夜之后能见到曙光!而我,一个格外焦急的人,先他们而去了。
茨威格走了,留给我们的是丰富的、温婉的、深刻的、动人的文字。他本人也像流星一样优美地滑过天际,耀眼的光辉慰籍着地球上一代又一代困顿的人们。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7《人类群星闪耀时刻》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写的。
我读了文中的作者介绍中是这样写道:文学大师讲述最不可思议的历史转折。“传记文学之王”斯蒂芬·茨威格。
这本书讲述了不同时期不同人物对世界历史做出的贡献。第一篇是讲述了中世纪欧洲着名的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的故事,其中的许多令人憎恨而又可笑的荒唐的事情。
一开始“发现太平洋”就写了哥伦布发现一个岛屿上大量的黄金,他用丰富的想象力极力地吹捧着,其实他发现的小岛屿上并没有多少金子。只是他自己的想象,吹牛罢了。
因为哥伦布的“现身说法”,许多西班牙人和全国四面八方奔来的人都参加了第二次远航,其中有的是真正的探险家和达官贵人,但更多的是穷人、盗贼和强盗。就这样组成了一支队伍。
但是,当他们到达那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现金子。于是他们就开始抢夺印度安人身上的金锭子等等。后来他们成为了一群“赌民”,将剩余的时间耗在了赌场上,很快便背上了沉重的赌债。
情况越来愈混乱,后来又有一些人说其他的地方有宝藏——黄金。又开始了寻找。而那些“赌民”因债务缠身而被留了下来。
当我读到“对这些债务缠身的人来说,死并不是最可怕的,他们真正害怕的是脚踏实地的工作和偿还高山似的重债。”时,我对他们的命运。
所以他们只能是穷人,赌民。他们的命运不会有改变,因为他们只想过不劳而获的生命。成功不是随随便便的。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8伟大的英雄从来不会被岁月遗忘,他们所散发出来的光辉就如同那在黑夜中照亮天空的星辰,那样光彩照人分,那样亘古恒久,被后世以不断地用诗歌散文,用语言的魅力与艺术一代又一代地赞颂歌咏下去。就如同罗曼罗兰写《名人传》是为了使在帝国主义驱使下利欲熏心、鬼迷心窍的欧洲人民重新呼吸到“英雄的气息”,感受他们如同山岳一般魁伟高尚的伟大人格,以及他们所取得的令人高山仰止的杰出成就。《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同样也是这样一部歌颂英雄的历史作品,一个杰出的剧作家,哪怕是古罗马最富盛名的文学大师,也要穷尽毕生精力才能塑造出一部荡气回肠、恢宏壮阔的伟大悲剧,然而历史的洪流却如一支巨笔般将每一个短暂的传奇书写下去,而这些短暂的传奇便是那些人类群星闪耀的时刻,而茨威格则无比成功地将这些由伟人,抑或是由短暂地列入不朽者的行列却又重归平庸的人所创造的传奇凝聚成了十四篇生动翔实的历史特写,读完掩卷深思,那种令人热血沸腾的震撼仍然久久萦绕于心。
巴尔沃亚发现太平洋,鲁热.德.利勒创作《马赛曲》、亨德尔用《弥赛亚》实现自我的救赎、拿破仑在滑铁卢折戟沉沙、西塞罗为捍卫共和傲然地迎接毁灭,这些在人类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和不朽丰碑的事件与人物在茨威格细腻灵巧的笔墨下宛如就发生在昨日,我仿佛仍能看到西塞罗如何为了捍卫共和义正言辞地在元老院的圆形讲台上发表反对安东尼独裁的十四篇“反腓力辞”,亨德尔如何以超凡的天才和澎湃的热情连续几天昼夜不息写出不朽名唱《弥赛亚》,斯科特如何在南极浩渺无际的冰原上为了人类伟大的探险事业而傲然地迎接死亡,菲尔德为了沟通欧、亚两洲荡尽家财顶着如狂风暴雨般强烈的讨伐声浪成功连接起横跨大西洋的电报路线。
这本书使我的心灵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桎梏,去与那些不朽者的心灵交流,去重温那些人类群星闪耀的时刻,那些伟大的、英雄的瞬间。如果说,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是三幕波澜壮阔的伟人史诗,那么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便是十四出精巧简练的短剧,如同色彩斑斓的碎片一般,拼凑出了一幕幕光芒闪耀的历史。
然而这些伟大者并不一开始就是光彩照人的巨星,他们中的人物有些甚至说不上取得了真正的成功,然而却也如同星辰一般散发出了一缕耀眼的微光,在历史浩瀚无垠的天空上留下了自己的轨迹,浓墨重彩地大书一笔。例如鲁热.德.利勒,他是《马赛曲》的作者,这首不朽的民族战歌如今已成为法国的国歌,这首曾经激起一个民族的昂扬斗志的歌曲的作者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工程兵,然而仅仅是为了社交场合的需要,他才在一个晚上的时间,用他那支在短暂的永恒中被上帝亲吻过的笔写出了这首荡气回肠的进行曲,短暂地加入了不朽者的行列,然而随后却又被命运无情地剔除出去。当这首歌在莱茵军前线被广为传唱、鼓舞人心时,鲁热却浑然不知地在一个碉堡里画着工程图,最终与伟大无缘,平庸甚至有些凄凉地死去。还有斯科特,他怀着探索人类最后一片未知领域的雄心壮志意图报效祖国,却不曾想到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已经捷足先登,最后在返回的途中,由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和严苛的环境,在广袤的冰原上与他的同伴孤独而高傲地死去。
他们或许并不广为人知,甚至都不具备伟大的品格与高尚的操守,发现太平洋的巴尔沃亚实际上是一个卑劣的殖民主义者与逃犯,从某种程度上说,斯科特甚至可以被列为一个失败者。但茨威格最终将他们誉为人类的星辰,因为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个人价值的升华,他们不再是一个卑微而渺小的个人,而是融合到了历史的洪流中去。他们中的有些人缔造了悲剧,但是这悲剧却更能撼动人心,就像发现加利福尼亚金矿的苏特尔颠沛潦倒的一生,就像拿破仑令人唏嘘的滑铁卢。前者为如今加利福尼亚的繁荣创造了先机,而后者则留下了为世人所津津乐道的一代战神和帝国的传奇。
伟人之所以伟大,并不仅仅因为在他们短暂的一生中取得了如何轰轰烈烈的成就,更在于他们所具有的那种超凡的毅力与强大而崇高的精神力量。就好像巴尔沃亚,他不过是一个命运的赌徒,一个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到伟大的事业中去寻求庇护的罪犯,但他拥有与历史来一场赌局的勇气,拥有穿越南美洲凶险热带雨林的坚忍不拔的毅力与智慧,因此他才能傲然登上落基山脉,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看到太平洋的人,而他,巴尔沃亚,也就从一个朝不保夕的逃犯成为了一名光耀史册的伟大开拓者。而亨德尔,哦,这位令贝多芬都情愿跪在墓前朝拜的“圣乐之祖”,你很难想象他曾经是一个在命运的坎坷面前一蹶不振的中风病人,当他半身不遂时,他仍不愿意就这样结束自己伟大而艰难的音乐生涯,他,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亨德尔,还要去创造他独一无二的天国之乐的传奇,因此他以超凡的勇气与意志,在德国一个温泉小镇静养了半年,也不屈地与命运斗争了半年,终于,他那高傲而气魄雄浑的灵魂打败了那曾经不可一世的颓废与疾病的魔鬼,重新控制了属于他自己的身体,他,伟大的亨德尔,就这样顽强地实现了自我光耀的复活。没错,伟人的存在并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一味地瞻仰赞叹的,而是让我们从他们那令人高山仰止的伟大灵魂中,学到那一切凌驾于世俗纷扰的不朽的精神力量。
令人遗憾的是,茨威格并没有深入到中国的历史当中去,他并没有勇敢地撩开东方文化神秘而独具魅力的面纱,如果他知道在这片广袤的东方大地上曾经诞生过怎样传奇的人或故事的话,那我相信这本《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篇幅肯定要再翻一番了,程婴为了尽人臣忠义含辛茹苦抚养赵氏孤儿,待其成年后慷慨自刎而死。屈原为了故国倾覆悲以慨歌,后坦然投江自尽。陈吉思汗东征西伐,铁蹄铮铮远至波兰。张骞开拓丝绸之路,开创了亚欧文化交流的新格局。如果茨威格知道了这些瑰丽多姿的东方传奇,那他那颗富有浪漫与热情的文学家的心,又该怎样醉心于此呢?
回顾每一个人类群星闪耀的时刻,感受英雄不朽而魁伟的灵魂与心灵,让英雄的故事顺着那奔腾汹涌的历史的江流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去,直到历史创造出属于又一个时代的真正英雄。这或许就是茨威格想给全人类所表达的一种诚挚而热切的嘱托吧!
雾月政变读后感165字
读后感:开篇,马克思的一段话就吸引了我——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历史的确是由人创造的,但是我们总是觉得今天有过去的影子,有的人说文艺复兴是一种复古,复兴希腊的文化,事实上,真正发生的并不是欧洲的人们回到了爱琴海的时代,而是在希腊的基础上,欧洲找到了演出新剧本的方式,找到了变化的方式。我们的每一件改变都与传统和历史有关,我们必须有迹可循才能不走弯路,然而在循着承继下来的历史的同时,我们更需要找的合适的方向来使之进一步的发展。这才是走在历史道路上应该注意的,理性的看待复古的思想和文化,因为那已经不仅仅是文化,而是成为了一种神话,她任人打扮,变成现在的人们需要她表现的特点和样子。
议会内部的矛盾激化了,有关究竟如何修改宪法、要不要修改、修改后宪法该为谁服务这些问题,三个党派争论不休。波拿巴派认为应该修改,共和派则坚定的维护宪法,这两者是明显确定的,而秩序党则是完全混乱和矛盾的,他自己的利益与他想让法国变成的样子最终把它陷入了一个矛盾之中且越来越混乱。这一混乱导致的结果是原本秩序党的支持者开始改变阵营,秩序党的地位进一步下降。而与此同时的恐怖的经济危机,使得人们特别是曾经秩序党的支持者彻底厌倦了混乱,他们希望终结这个混乱的过程了。于是他们就这样欢迎了波拿巴的政变和他的绝对权力,就像资产阶级当时放弃自己的军队一样放弃了自己的政党。其实随着一次一次的驱赶,那也早已不是多少资产阶级的政党了。帝制就那么复辟了。 最后一章,马克思终于开始介绍他对这件复辟的闹剧的看法了,他首先对最早离开政治舞台的无产阶级进行了评论,事实上,他认为所有的阶级最终都倒下了,反而是帝制复辟了,路易波拿巴也走上了王位,像他的叔叔一样,发动政变有了他自己的“雾月十八天”,然而他还更胜过他的叔叔,他所控制的庞大的官僚体系和国家机器使得他越来越远离各个阶级了。之后马克思解决了我们的一个问题——通篇,波拿巴不断的有新的敌人,他又是怎样最后战胜所有人而胜利的呢?其实他是代表一些人的,不是支持奥尔良王室的保皇党,而是被我们忽视的农民,并不是他有什么吸引了农民,而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资产阶级,因为他驱散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因此农民支持他。农民自给自足,农民的生活方式类似且他们相对独立。他们利益的同一性使得他们没有成为一个阶级,亦没有成为一个政党,他们数千年的生活使得他们已经习惯于有一个高高在上的领袖和权威,那个人也许是领主,也许就是国王。这进一步的揭示了马克思为什么说波拿巴登上王位是一种下降,是因为他重新回到了原点,开始代表最传统代表最落后生产力的不革命的安分的农民,哪怕拿破仑都在法国大革命的浪潮之下重视资产阶级,经历了一个如此混乱而又漫长的时代之后,我们似乎又看到了历史的幽灵再次游荡在法兰西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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